第十章 要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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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6/07/28
第十章 要塞
以前,直至出现大规模的常备军的年代为止,要塞,也就是城堡和筑垒城市只是为了保护当地民众而建造的。贵族在受到来自各方的各种威胁时,就利用自己的城堡躲避灾难,以便争得时间,等待有利的时机;城市则是利用其坚固的城垣来保护本城市不受战争风暴的侵袭,这是要塞原始的和最自然的使命。但要塞的功能并不仅限于此。由于要塞所处的地点同整个国土及分布在各地的作战都有关系,因而要塞的重要性将是越来越大,具有了超出城垣范围的作用,对占领或保卫国土,对战争胜败和整个战局都有了影响。这样,它甚至成为使战争成为一个整体的一种紧密的联络手段。于是要塞就具有了战略意义,这种战略意义有一个时期受到十分重视,以致它对制定战争计划和战场布局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使战争意图主要是以夺取一个或几个要塞为目的,而不是以消灭敌方部队为目的。后来,人们只注意到当初使要塞产生这种战略意义的要素,也就是说只注意构筑要塞的地点与整个国土和军队的关系,于是就认为,在选定建造要塞的地点时,把要塞的功能想象得十分全面细致和抽象,要塞有了这种抽象的功能以后,它原来的功能几乎完全被人们忘记了,于是就产生了在没有城市和居民的地方建造要塞的设想。
另一方面,不需要其他军事设施,只凭坚固的城墙就可以完全保障一个城市不被卷入大规划战争的洪流中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在这以前坚固的城墙所以能起到这种作用,一方面是因为从前各民族被分割为若干小国家,另一方面是因为那时的进攻带有预定的性质,在那时,或是由于诸侯急于回家,或是由于对雇佣军队长付不出钱,进攻如同一年四季那样有一定的非常有限的持续时间。自从有了庞大的常备军用强大的炮兵有计划有步骤粉碎各个地点的抵抗以来,就没有任何城市和其他不大的团体用自己的军事力量去冒险了,因为为了使城市推迟几个星期或几个月失守,将要用残酷的牺牲为代价。用分散兵力防守只能起到推迟敌人前进的作用而最终必然会陷落的要塞,这更不符合作战的利益。除非有同盟军的支援为我们要塞解围并援救我们的部队,否则,我们必须始终备足强大的的兵力,用在野战中同敌人抗衡。因此要塞的数量必然会大大减少,这一点势必使人们直接利用要塞保护城市的居民和财产的战术演变为另一种战术:把要塞看作是间接保卫领土的一种方法(要塞是通过其本身作为战略上的枢纽点这种战略意义而起这种间接的保护作用的)。
这就是有关要塞的设想的演变过程,不仅在书本上,而且在实际战争中也是如此;但是,正象常见的那样,书本上自然会论述得更抽象些。
尽管这是事情发展的必然结果,可是上述这种做法未免太过分了,臆造的空虚的东西排挤了自然的实际为人们所需要的东西。当我们谈到要塞的功能和条件时,我们这里谈的只是这些自然的实际为人们所需要的东西。我们将先谈简单的,再谈复杂的,并将在下一章中探讨由此而得出的关于决定要塞的位置和数目的问题。
很明显,要塞的功效有两种,一种是消极功效,一种是积极功效。要塞的消极功效是保护其所在地区及这一地区内的一切,要塞的积极功效是对要塞炮火射程以外的周围地区也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
这种积极作用表现在防守部队能够向接近要塞到一定距离的任何敌人进行出击。防守部队的兵力越强大,可以抽出来用于出击的兵力就越多;这样的兵力越强大,通常能出击的范围就越大,由此可见,与小要塞相比,大要塞的积极作用不仅强而有力,而且作用的范围也宽广。但是,积极作用表现在于两种活动中:一是要塞本身的防守部队的活动,二是一些本身不是防守部队但同防守部队有联系的大大小小的部队的活动。这些大大小小的部队力量较弱,不能独立对抗敌人,有了要塞的掩护(在紧急情况下他们可以退入要塞),他们就能够在活动的地区立足,并在一定程度上控制这个地区。
要塞的防守部队所能进行的活动总是非常有限的,即使要塞很大和防守部队很强,能够派出去进行活动的部队和野战部队相比往往还是比较小的,它们活动范围的直径很少超过几日行程。如果要塞很小,那么出战的部队就会非常小,其活动范围大多仅限于附近的村落。然而,那些非防守部队因而没有必要返回要塞的军队所受的约束要小得多;当其他条件十分有利时,利用这些部队可以大大地扩大一个要塞的积极作用,因此,当我们一般地谈到要塞的积极作用时,必须特别注意上述这部分作用。
但是,即使是最弱的防守部队所起的最小的积极作用,对于要塞所应该完成的一切任务来看,仍然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部分;因为严格地说,甚至是要塞所有活动中的最消极的活动(即对进攻的抵御),没有上面所说的积极功效也是不可想象的。同时,非常明显,在要塞一般的或是在某一时刻所完成的各种不同的任务中,有的偏重于要进行消极作用,有的偏重于要进行积极作用。这些任务有的是用简单的方式完成的,有的是用复杂的方式完成的,在前一种情况,要塞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是直接的,在后一种情况,要塞的作用则或多或少是间接的。我们现在先谈前者,再谈后者,但是先要说明一点,那就是一个要塞自然可以同时(至少在不同时刻)担负几个任务,甚至担负它所能完成的全部任务。
因此,我们说要塞是防守的重要的和最大的支柱,这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要塞作为有安全保障的仓库。进攻者在进攻期间只需要准备当前数日的给养;而防御者一般必须提前做好准备:也就是说他不能仅从他驻扎的地方获取给养,因为这本来是应该加以保护的地方。因此,仓库对防御者来说是非常需要的。当进攻者在进攻时,他的各种供给品都留在后方,因而不会受到战区内的种种威胁,可是防御者的物资给养经常会遭到危险,如果各种物资给养没有要塞存放,那么这对野战行动提供给养必然会发生极为不利的影响,也就是说,为了保护这些,往往不得不把部队布置在不是自由选定的极为广阔的阵地上。一支防守部队如果没有要塞的掩护,就象一个没有穿盔甲的战士一样,身上很多地方可能被人击伤。
二、用以保卫富饶的大城市的安全。这一使命同前一项作用非常近似,因为富饶的大城市,特别是商业中心,是军队自然的仓库。由于它们有这样的作用,所以它们的得失对战争有重大的影响。因此,用一定的力量来保护这部分国家财产是很有价值的,因为,一方面,从这里可以间接地得到供给,另一方面,重要的城市本身在和平谈判时有非常显著的价值。
要塞的如此作用现在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但是,它毕竟是最起作用的、最正确的、天经地义的战争中的武器之一,如果一个国家,不但在所有富饶的大城市中建筑了要塞,而且在每个人口稠密的地点也建筑了要塞,并且由当地的民众和附近的农民来守卫这些地方,那么就可以阻滞战争的迅速发展,遭受侵略的人民就能发挥各种力量,使对方指挥的才能和意志力不能发挥作用。我们提倡在全国这样建筑要塞的设想,只是为了使人们对上面所谈到的要塞的重要作用给以应有的重视,希望人们在任何时候都不要忘记要塞的直接保护作用这一重要意义。并且,这种设想与我们这里的考察并不矛盾,因为在大批城市中一定会有少数城市的要塞建筑得比其他城市更为坚固,可以说它们是军队的强大支柱。要塞在完成第一和第二两工具使命时,几乎只需要发挥消极效果。
三、作为真正的封锁堡。要塞可以用来封锁道路,在很多情况下也可以用来封锁流经它们附近的江河。
想找到一条迂回于要塞的小路,在战时并不象人们平常想象的那么容易,因为这种迂回不但必须在要塞炮火射程以外进行,而且由于防守部队可能出击,还必须在离要塞相当远的地方绕道前进。
如果离开大路在难以通行的地形上行军,那是非常缓慢的,甚至可能耽误长时间的行程,如果这是一条唯一能通过的要道,这种耽误就可能造成非常严重的问题。至于利用要塞封锁江河上的航行来阻滞进攻者的行动,这是不言而喻的。
四、作为战术上的依托点。因为一个不小的要塞的火力控制范围一般可达几小时行程,而出击的活动范围往往比这还要大些,所以,完全可以把要塞看作是阵地侧翼的最好的依托点。几普里长的江河绝对可以算是很好的依托点,但是一个中等要塞所起的作用会更大。阵地侧翼没必要完全靠近要塞,因为进攻者不会在阵地侧翼和要塞之间突入,那样做他将没有一条退路。
五、作为兵站。如果要塞建于防守者的交通线上(实际上,情况大多是这样的),那么对一切来往于这条路上的军队来说,要塞就是方便的兵站。交通线受到的威胁一般都是敌人别动队所进行的短暂的袭击。一支重要的运输队在发现这种流星般的别动队接近时,只要能够快速前进或迅速后退而进入要塞,它就可以得到掩护,然后,等危险解除后再行动。此外,所有来来往往的部队都可以在这里休整一些时间,以便借此加快以后的行军速度,而休整期间恰恰是部队最容易受到威胁的时候。因此,一条三十普里长的交通线,如果中间建一个要塞,这条道路就好象缩短了许多。
六、作为弱小的部队或败退的部队的避难所。如果一支部队在一个中等要塞的炮火掩护下,就是没有专门建筑的堡垒,也可以躲避敌人的袭击。当然,一支部队如果准备停留在这里,就需要考虑到有不能继续退却的可能。不过,有的时候,不能继续退却并不是什么重大的损失,因为继续退却也许只能以全军覆没而告终。
但是,在很多情况下,部队如果在要塞停留几天是不致失去退却的机会的,特别对那些比战败的军队早一些到达此地的轻伤人员和溃散的士兵等等来说,要塞是他们的避难所,他们可以在这里等候自己的部队。
在1806年,如果马格德堡正好位于普鲁士军队的退却线上,并且这一退却线没有在奥尔施塔特附近被切断,那么,普军就可以在这个大要塞中驻留三四天,从而休整集结起来并重新组织。甚至在当时那种情况下,马格德堡也成了霍亨洛黑的残余军队的集合地点,这支军队在那里才又重新组织起来。
人们只有通过亲自在战争中的直接的体验才能对要塞在危急时刻所起到的良好作用有一个正确的认识。这些要塞是弹药、武器、饲料和粮食的储存所,让伤病人员可以休养,使健壮的人得到安全保护,使惊慌失措的人恢复镇静。所以要塞可以说是荒原上的旅店。
要塞在完成上述后四项使命时,确实发挥了它的积极效果,这是十分清楚的。
七、作为抵挡敌军进攻的坚固盾牌。防守者建筑在自己前方的要塞就象大冰块一样分化着敌人进攻的洪流。敌人不得不就设法包围消灭这些要塞,如果要塞防守部队英勇抵抗,敌人就必须使用比防守部队多一倍的兵力。此外,这种要塞的防守部队有一部分可以由那些没有要塞就根本不能作战的人员组成,如未经充分训练的后备军、半残废军人、武装的居民、民兵等等。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敌军受到的损失大概为我军的四倍。
敌军遭到这种巨大的损失,是防守部队通过要塞抵抗敌人所获得的第一个和最重要的战果,但这并不是唯一的战果。从进攻者进入我们的要塞线的时刻起,进攻者的一切行动都受到很大的束缚;他的退路受到制约,而且还必须考虑如何直接掩护他所进行的围攻。
因此,在这方面要塞对防守者的行动起着巨大的、决定性的作用。我们必须把这一点看作是要塞的一切作用中最重要的作用。
尽管如此,我们在战史上却是很少看到如此使用要塞的,特别是很少看到经常重复地如此使用要塞的,这是由于过去很多战争的性质所决定的,对这些战争来说,使用这一手段好象太坚决、太强硬了。这一点以后再作进一步的说明。
要塞的重要使命从根本上来说就是要塞要发挥出击力量,至少要塞在这种情况下所发挥的作用是以这种出击力量为基础的。对进攻者来说,如果要塞只是一个不能占领的据点,那么,虽然这个要塞对进攻者有障碍,仅这种障碍决不会使进攻者感到有必要围攻要塞。但是,进攻者不能容许有六千、八千、以至一万名敌军在他背后随意活动,所以,他才用相当的兵力去包围要塞,为了使包围的时间不致拖得太长,就必须占领要塞,也就是必须围攻要塞。从要塞被围攻的时刻起,要塞的作用主要是发挥消极作用。
所有上述使命,要塞都是以相当直接和简单的方法完成的,但是,对于以下两项使命,要塞是用比较复杂的方法完成的。
八、用以掩护广大的营房驻地。一个中等的要塞掩护营房驻地的范围,正面可达三四普里,这是由于要塞的建筑所产生的一个十分直接的作用。但是这样一个要塞究竟怎么样才能够掩护长达十五至二十普里的驻地营房呢?这在战史上倒是经常看到的,如果确有其事,就需要加以分析,如果只是幻想,就需要明确指出。
在这里应该研究下列几种情况:
(1)要塞可以封锁一条重要道路,并确能掩护宽达三四普里的地区。
(2)要塞可以看作是一个非常强大的侦察所,也就是说,它能使部队比较全面地了解当地的情况(设置在一个大城镇的要塞通过附近地区居民可以获得秘密情报等,这样对当地情况的了解会更加全面)。处在一个有六千、八千到一万人口的城镇里,自然比在一个偏僻的村庄(普通侦察所的配置地点)里能更多地了解到周围地区的情况。
(3)一些小型部队可以依靠要塞,得到掩护和保障;他们可以时常到敌人所在的地方去搜集情报,或者袭击从要塞附近路过的敌人的背后。因此,要塞虽然不能移动,但是一定程度上可以完成先遣部队的任务(见第五篇第八章)。
(4)防守者可以把军队集中起来直接布置在要塞后面,在这种情况下进攻者要想逼近要塞,他的背后就要受到严重的威胁。
当然,对营房驻地线的任何进攻都应该看成是带有袭击性质的进攻,或者更准确地说,这里所说的进攻就是袭击。袭击的时间比对战场的进攻的时间要短得多,这是众所周知的。如果说,进攻者对战场进行进攻时,必须包围和封锁他要经过的要塞,那么他在对营房驻地进行袭击时,就没有必要这样做了,因此要塞也不会象打击进攻那样打击袭击。这当然是事实,而且位于要塞两侧六至八普里距离上的营房驻地是得不到要塞的直接掩护的,但是,这种袭击的目的并不是袭击几个部队驻地。至于这种袭击的真正意图是什么以及所希望得到些什么,只有在《进攻》一篇中才能作较详细的说明,但在这里我们应该明确:使袭击取得重要成果的方法,不是袭击几个部队驻地,而是迫使一些急于赶到某一地点集合又没有作好战斗准备的部队进行战斗。但是,进攻者的这种进攻和追赶必然总是或多或少指向敌人的部队驻地中心的,这时位于这一中心前面的大要塞会给敌人的进攻造成很大的困难。
我们认为,如果对上述四方面的作用综合考虑,那么不难看出,一个大要塞能以直接的和间接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保障部队驻地的安全当然比最初想象的要大得多,我们所说的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安全,就是指所有那些间接的作用并不能完全阻止敌人的前进,而只能造成敌人前进时困难和较多的顾虑,因而前进的可能性小些,对防御者的威胁少些。因而,对要塞所能要求的以及所能起到的掩护作用也只能是这一些。真正的直接的安全保障,则主要依靠哨所的布置和正确地组织舍营才能获得。
因此,认为大要塞有能力掩护它后面的宽大营房驻地,并不是没有什么根据的。但是也不能否认,关于这个问题,在实际的战争计划中,尤其是在战史著作中常常有一些空洞的言词,或者一些不切实际的构想。因为,既然只有各种条件一同起作用才能产生上述掩护作用,而且即使有了这种作用,也只是减少一些威胁,那么不难看出,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特别是敌人的疯狂,在某种情况下可能会使这种掩护作用成为泡影。因此,在战争中我们不能满足于笼统地确定要塞的这些作用,而必须深入细致地周密考虑各种具体条件。
九、用以保护没有军队防守的地区。如果在战争中有的地区根本没有军队驻守,或是没有大部队驻守,而且或多或少有遭到敌人侵袭的危险,那么人们就会把建于这个地区的一个不太小的要塞作为对该地区的保护,或者,做为对该地区的保障。当然人们可以把要塞作为对这个地区的保障,因为敌人在占领要塞之前是无法控制这个地区的,这样,我们就争取了时间,部队可以赶来防守这个地区。但是,这种保护只能认为是一种非常间接的掩护,不能从掩护这个词的全部内涵上来理解这种掩护,因为要塞只能通过它的积极效果在一定程度上阻碍敌人的侵袭。如果只靠要塞的守卫部队来完成这一作用,那么将不会收到很大的效果,因为这种要塞的守卫部队大多数都兵力薄弱,一般只是由步兵(而且还不是精锐的步兵)组成的。如果有一些小型部队同要塞密切联系,把要塞作为它们的依靠和后盾,那么要塞的掩护作用就有较大的实际意义了。
十、作为人民武装的中心。在人民战争中,充分地供应粮食、武器、弹药是不可能的,这就要靠人民设法解决,通过这样的帮助,可以挖掘出数以千计的、点点滴滴的、不进行人民战争就始终得不到的抵抗力的源泉,这正表现了人民战争的性质。不过,尽管如此,有一个储存可供紧急使用的物资、弹药的大要塞会使整个抵抗更有力量、更有保障,更能加强联系和更有连续性,这是容易理解的。
此外,要塞是伤病人员的避难所,是指挥机关所在地,是金库,是进行各种大型的军事行动时军队集中地,最后,还是抵抗的中心,它能使敌人军队在围攻期间处于一种便于人民武装进行袭击的状态。
十一、用来防守江河和高地。设置在大江大河沿岸的要塞比位于其他地方的要塞能达到更多的目的能起更多的作用。要塞在这里可以保障我军随时顺利地渡河,阻止敌人在要塞周围几普里以内的地方渡河,控制江河上的运输,收容一切船只,封锁桥梁和道路,使防御者可以用间接的方法,即占领对岸阵地来防守江河。显然,由于这多种作用,要塞对江河防守非常有利,它应该作为是江河防守的一个重要环节。
同上述情况相同,山地上的要塞也非常重要。山地的要塞控制着整个道路网络,成为道路网络的枢纽,并由此控制着山地道路所通过的整个地区,因此,山地的要塞将成为这个地区的防御体系的强大支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