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机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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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6/07/28
第十三章 机动
一、我们在前面第六篇第三十章中已经谈到这个问题。虽然防御者和进攻者都可以采用机动,但是,机动总是更多地具有进攻的性质,总是更多地体现在与实际情况相适应的程度上,而不是具有防御的性质,所以我们想在这里对这个问题作进一步的探讨。
二、机动同通过大规模战斗中使用强大兵力的进攻实施并不矛盾,它同使用进攻手段直接进行的进攻实施才是对立的,即使在威胁敌人的交通线和退路、牵制性进攻以及其他等等场合下都是这样。
三、就机动这个词的一般涵义来说,它有一种诱使敌人犯错误而产生的效果,这种效果似乎是从不行动,也就是从均势中产生出来的,机动好比下棋时的头几着棋,因此是一种双方力量比较平稳的赌博,其目的是造成取得成功的有利机会,进而利用这种机会造成对敌人的优势。
四、机动所产生的利益,可以看作是行动的目标,有时也应该看作是采取行动的根据。这些利益主要是:
(1)切断或限制敌人后勤给养的供应,造成后勤供应不足或瘫痪;
(2)同其他部队会合;
(3)威胁或阻止敌人同国内或同其他军团和军的联系;
(4)威胁敌人的退路;
(5)用优势兵力攻击敌人单个据点。
这五种利益可以表现在当时情况中的最小目标上,并使这些目标成为在一定时间内一切都围绕它进行战事的对象。这时,一座桥梁、一条道路、一个工事就往往起着很重要作用,它们所以具有重要的意义,是它们同这五种利益或其中的一种发生关系的缘故,这是在任何情况下都不难证明的。
(6)一次成功的机动给进攻者,或者更确切地说给积极行动的一方(当然也可能是防御者)带来的结果是得到一小块地方、一个仓库,一点点局部的利益等等。
(7)在战略机动中有两组对立的概念(它们表面看来似乎是不同的机动,而且被用来推论出错误的原则和规则),即四个概念,实际上它们是(而且必须看作是)同一事物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第一组对立概念是包围和内线活动,第二组对立概念是集中兵力和分散兵力。
(8)对第一组对立概念我们决不能认为,其中的某一个概念会比另一个优越。因为,第一,如果一方追求这一种行动方式,必然会引起对方追求另一种相适应的行动方式,后者就象是前者自然的平衡力和真正的中和剂一样;第二、包围同进攻是同一性质的行动,内线活动则同防御是同一性质的行动,所以在大多数情况下,进攻者更适合于采用包围,防御者更适合于采用内线活动。哪种行动方式用得最恰当,哪种行动方式就较优越,就越能产生较好的效果。
(9)对另一组对立概念也同样不能说其中的某一个比另一个优越。兵力较强的一方可以把兵力分散在若干地点,这样做可以在许多方面在战略范围造成便于自己生存和行动的条件,同时还可以积蓄自己部队的力量以备万一。相反,兵力较弱的一方则必须更多地集中兵力,尽量不使自己的兵力分散,力求通过运动来弥补由此产生的不足。但是要获得较大的机动性必须有较高的行军技能。因此,兵力较弱的一方必须更充分地发挥自己的物质力量和精神力量,这就是最后的结论。如果我们能始终保持前后观点一致,我们就必然会处处都碰到这个结论,因此,可以把它看作是检验我们论证的逻辑性的试金石,1759和1760年腓特烈大帝对道恩的战局,1761年他对劳东的战局以及1673年和1675年蒙特库科利对屠朗的战局,都始终被认为是兵力软弱的一方最巧妙地利用这种机动方式的典范。我们的论点主要是根据这些战局得出的。
(10)正如不应该滥用上述两组四个对立的概念而得出错误的原则和规则一样,我们不应该赋予其他的一般条件(如基地、地形等等)以实际上并不存在的重要性和决定性影响。如果追求的利益越小,地点和时间方面的细节就越重要,一般的或重大的情况就越不重要,因为它们在这种算小利的计算中起的是微不足道的作用。1675年屠朗背靠莱茵河把兵力配置在宽达三普里的正面上,而退却用的桥却在最右翼,用一般的观点来看,难道还有比这更荒谬的吗?然而他采用的措施却达到了目的。因此,这些切合实际的措施被认为是一种高度的技巧和智慧的结晶并不是没有道理的。只有更多地注意细节,并根据它们在具体场合必然具有的价值来评价它们,才会理解这种成果和技巧。
(11)因此我们深信,对机动来说,是不存在事先所固有的任何规则的,任何方法、任何一般原则都不能决定这一行动的价值;而巧妙的活动、准确性、有秩序、服从性和大无畏的精神却有利于在具体情况下取得显著的利益,而且要在这个竞争中取得胜利,主要要依靠这些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