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光远简介
于光远简介
姓名:于光远
国籍:中国上海市
年代:1915年8月5日
职位:
姓名:于光远
性别:男
出生年月:1915年8月5日
籍贯:中国上海市
学历:大学
职称:教授、博士生导师
中国当代经济学家。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指导教师,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国务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顾问,中国环境战略研究中心主席、中国马、恩、列、斯著作研究会会长,中国技术经济研究会理事长,中国国土经济学研究会理事长,中国生产力经济学研究会会长,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理事长,中国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研究会理事长,中国经济学团体联合会顾问,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兼职教授,《经济学大辞典》主编。1915年8月5日生于上海市。1936年毕业于清华大学物理系。1939年从北平调往延安从事文化教育工作。1942年到中共中央西北局第四局工作后,开始从事与经济学有关的研究工作。1954年被推举为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学部委员。1956年9月,当选为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在会上作了关于党的科学工作的发言。这一期间,他担任了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兼管自然科学技术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副秘书长。1964年担任了国家科委副主任。1975年恢复工作后被任命为国务院政策研究室负责人之一。1977年他再次恢复工作后,负责筹建国家计委经济研究所并任第一任所长,同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成立,他担任副院长,1979年又兼任该院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研究所所长。这一期间,他还担任国家科委副主任等职务。1982年,他从领导岗位退居二线后,曾担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顾问。
1979年以来,他在经济学的许多方面进行了开拓性的研究。在理论经济学方面,他倡议并推动了关于社会主义生产目的和社会主义按劳分配等重大问题的讨论和研究,廓清了在这些重大问题上的理论认识。同时,他大力提倡并率先进行了一些新学科的研究,比如消费经济学、教育经济学、环境经济学、旅游经济学、发展战略学、国土经济学、经济效益学,等等。他不断地组织各种形式的经济活动,推动了各种经济研究和学术活动组织的建立。
于光远是敢于坚持马克思主义真理的经济学家,例如,他一直高度重视唯生产力论问题,很早就提出了生产力标准。他指出,衡量一种生产关系优越与否的唯一标准,只能是看生产力发展的情况。他特别强调,能否促进生产力发展是衡量一切是非的最高标准、最高原则,其他任何原则,都不能和这个原则并列。此外,他不仅重视将马克思主义著作中已阐明的原理运用于现代经济生活,而且十分重视对马克思主义的发展,1983年,在首都纪念马克思逝世100周年学术讨论会上,他提出了要“发展作为社会主义建设的科学的马克思主义”的要求,在理论界产生了深刻的影响。1978年访问南斯拉夫以后,他开始比较系统和深入地思考和研究中国经济体制改革问题。他指出,实现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应与被看作是继社会主义改造后的又一次生产关系方面的伟大变革,中国当前所进行的这场经济体制改革是一个跨世纪的任务。他又强调说,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总的指导思想是马克思主义的普遍原理与本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关于改革的基本原则,他认为应当把商品生产问题放在首位,这是因为,发展商品生产在各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中具有突出的重要地位。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实践证明,商品生产在社会主义阶段中的存在和发展不是偶然的,而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本质特征。他在改革的实践中,不仅注意实践中出现的新事物,注意总结改革的成功经验,而且十分注意改革所遇到的和可能遇到的问题。关于改革和经营的关系,就是他提出来并反复强调以其引起人们高度重视的问题之一。他指出,改革应当为经营排除障碍、创造条件,因为经济效益只能通过经营来取得。搞好经营不仅对于巩固改革成果十分重要,而且积极从事经营能使人们有更强的改革要求。他的这一思想,为后来实行承包制改革以完善经营机制的改革措施在理论上作了准备。他还比较早地研究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的理论,著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1988)一书。中共中央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他始终站在改革运动的前列,在理论上和实践上维护改革,促进改革,他坚持真理,不怕风险,兢兢业业于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研究。他不仅在经济学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而且还是一位自然辩证法的研究专家。他是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的中文本的主要译者之一。
《经济学大辞典》主编、《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1988)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