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简介
王明简介
姓名:王明
国籍:中国.安徽金寨
年代:1904-1974.3.27
职位:原中央法律委员会主任
姓名:王明 出生年月:1904年 籍贯:中国安徽金寨人 职务:原中央法律委员会主任 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 政协全国委员会委员
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的一个领导人。原名陈绍禹。安徽金寨人。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秋去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得到校长米夫的赏识。在米夫的支持下,他逐步成为教条主义宗派的首脑人物,1929~1930年间王明和其他一些教条主义者陆续从苏联回国。12月米夫以共产国际东方部部长身份来华。王明等人在米夫支持下迫使中共中央于1931年1月召开六届四中全会。王明在这次会议上被选为中央委员和中央政治局委员,实际上主持中共中央的工作。同年10月去苏联,任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委员、书记处候补书记。1931年到1934年间王明等人掌握了中共中央领导权,在政治上和军事上推行教条主义、"左"倾冒险主义,使中国革命事业遭到严重危害。1935年1月遵义会议批评了这种错误,结束了他们在中共中央的统治。
王明在1937年11月回国,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共中央长江局书记。主张对国民党只要团结、不要斗争,使他领导地区的革命事业又受到严重损失。1938年中共中央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撤销长江局,免去他的书记职务。1942年延安整风运动他受到了严厉批评。1945年4月中共中央扩大的六届七中全会作出了《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当时王明给全会写信对决议表示"完全同意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任中央法律委员会主任、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政协全国委员会委员等职。1956年被选为中共第八届中央委员,但已去苏联就医,从此拒不回国。60年代及70年代他写了许多文章和小册子,攻击中国共产党。1974年3月27日在莫斯科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