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莲教

作者:蒲松龄 字数:776 阅读:109 更新时间:2009/03/04

白莲教

白莲教某者,山西人,大约徐鸿儒之徒。左道惑众,堕其术者甚众。一日将他往,堂中置一盆,又一盆覆之,嘱门人坐守,戒勿启视。去后门人启之,见盆贮清水,水上编草为舟,帆樯具焉。异而拨以指,随手倾侧;急扶如故,仍覆之。俄而师来,怒责曰:“何违吾命?”门人立白其无。师曰:“适海中舟覆,何得欺我?”又一夕,烧巨烛于堂上,戒恪守,勿以风灭。漏二滴,师不至,儽然而殆,就床暂寐,及醒烛已竟灭,急起爇之。既而师入,又责之。门人曰:“我固不曾睡,烛何得息?”师怒曰:“适使我暗行十余里,尚复云云耶?”门人大骇。奇行种种,不可胜书。
  后有爱妾与门人通,觉之隐而不言。遣门人饲豕,门人入圈,立地化为豕,某即呼屠人杀之,货其肉,人无知者。门人父以子不归,过问之,辞以久弗至。门人家各处探访,杳无消息。有同师者隐知其事,泄诸门人之父,父告之邑宰。宰恐其遁,不敢捕治,详请官兵千人围其第,妻子皆就执。闭置樊笼,将以解都。途经太行山,山中出一巨人,高与树等,目如盎,口如盆,牙长尺许。兵士愕立不敢行。某曰:“此妖也,吾妻可以却之。”甲士脱妻缚,妻荷戈往,巨人怒,吸吞之,众愈骇。某曰:“既杀吾妻,是须吾子。”复出其子,巨人又吞之。众相觑,莫知所为。某泣且怒曰:“既杀吾妻,又杀吾子,情何以甘!非某自往不可也。”众果出诸笼,授之刃而遣之。巨人盛气而逆。格斗移时,巨人抓攫入口,伸颈咽下,从容竟去。

  • 首页
    返回首页
  • 栏目
    栏目
  • 设置
    设置
  • 夜间
  • 日间

设置

阅读背景
正文字体
  • 宋体
  • 黑体
  • 微软雅黑
  • 楷体
文字大小
A-
14
A+
页面宽度
  • 640
  • 800
  • 960
  • 1280
上一篇:双灯 下一篇:辛十四娘

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