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律·洪都1965年

作者:毛泽东 字数:549 阅读:240 更新时间:2009/03/08

七律·洪都1965年

到得洪都又一年,祖生击楫至今传。

  闻鸡久听南天雨,立马曾挥北地鞭。

  鬓雪飞来成废料,彩云长在有新天。

  年年后浪推前浪,江草江花处处鲜。

  【注释】

  〔洪都〕旧南昌府的别称。隋、唐、宋三代曾以南昌为洪州治所,又为东南都会,因而得名。这里指江西省南昌市。

  〔祖生击楫〕祖生,即东晋名将祖逖。公元三○四年匈奴族刘渊在黄河流域建立汉国。中原大乱,祖逖率领亲党数百家来投镇守建邺(今南京市)的晋元帝司马睿。三一三年祖逖要求率兵北伐,被任为奋威将军、豫州刺史,率部曲百余家渡江北上,中流击楫,立誓收复中原。击楫,敲打船桨,后用以形容有志报国的抱负和气概。

  〔闻鸡〕这里化用闻鸡起舞的典故。《晋书·祖逖传》:“与司空刘琨俱为司州主簿,情好绸缪,共被同寝。中夜闻荒鸡鸣,蹴琨觉曰:‘此非恶声也。’因起舞。”祖逖和刘琨年轻时都有大志,互相勉励振作,因此听到鸡鸣就起床舞剑。后以“闻鸡起舞”比喻有志之士奋起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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