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俗-鄂伦春族
中华民俗-鄂伦春族
主要分布于内蒙古自治区的呼伦贝尔盟鄂伦春自治旗、布特哈旗和黑龙江省呼玛、逊克、爱辉、嘉阴等县。“鄂伦春”一词有两种含义:“使用驯鹿的人”和“山岭上的人”。
鄂伦春民族有自已的语言,一般通用汉语文。信奉萨满教,崇拜自然物。
新中国成立前,鄂伦春族还处于原始社会,社会内部尚未形成社会分工,只有男女老少之间的自然分工。社会生产以集体狩猎为主,采集和捕鱼为辅。五十年代后,在政府的扶持下,鄂伦春人开始走出森林从事农耕和工业。
习俗
鄂伦春族很注重礼仪,尊老爱幼是传统。无论在什么场合,都必须让老者坐在正位,饮酒要由老人开杯,吃肉吃饭要等老人举刀动筷后,其他人才能动。
鄂伦春族好客,宾友光临,除好酒好肉接待外,客人临别之际,还要馈赠自家的土特产。鄂伦春族待客纯朴、诚恳,猎人驮肉归来,不管相识与否,只要你说想要一点肉,主人立即把猎刀交给你,从何部位割,割多少,都由客人自己动手,主人十分慷慨大方。
食俗
过去一直以各种兽肉为主食,一般日食一、两餐,用餐时间也不固定。近年来,鄂伦春族的日常饮食多了许多米面品种,面包饺子也很常见。
鄂伦春族食肉面很广,除森林里各种野兽外,还捕食飞禽和河里的鱼类。食用最多见的是狍肉,其次是犴肉,把犴鼻视为美味佳馔。
鄂伦春族的成年男子都好饮酒,所饮用的酒有两种,一种是马奶酒,用马奶、小米和稷子米放在一起,发酵一星期,然后用蒸酒器蒸,家家都能自酿;另一种是白酒,大都是由外地输入。
节庆
每年腊月二十三和春节的早晨,鄂伦春族家庭都要拜火神,向篝火烧香,并扔进一块肉和洒下一杯酒,当客人来拜年时,也要先拜火,然后往火里扔一块肉和一杯酒(多由客人自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