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瓦 第二十章——第七节

作者:曹文轩 字数:3422 阅读:1450 更新时间:2009/03/10

红瓦 第二十章——第七节

  将近吴庄时,天下起小雨来,雨里又夹了雪。这雪便如吸足了水的棉絮,沉沉的,一落地就化了。我沿了一条大堤往前走,眼前是一派冬日的景色:大堤两旁,是黑色的钉子槐,此时,枝枝杈杈,皆如铮铮作响的钢丝铁条纠缠在天空里;堤的左侧,是条大河,河水浑黄,偶然有条经久不用的木船拴在那岸边,七八只麻鸭在寒水中缩着脖子,在做迟缓的游动;堤的右侧,是棉田,那棉花秆还未拔出,呈褐色,一片连一片的,让人将秋的、夏的、春的记亿唤醒着;鸡声茅店,远处的模糊景象,更把这冬日的印象坚决地加强着。走到庄后时,地已泥泞了,我的鞋被拔去好几回,走得甚是费劲。—个走远道的行人,只得将—辆破旧的自行车扛着,在那不能滚动轮子的路上,滑跌着前行,衬出一个冬季阴天的难堪。
  望着茅屋瓦房相杂的吴庄,我抹了一把头发上的雨雪,呵了一下已冻得发僵发疼的双手,心里涌起—股兴奋:马上就能进屋子里去了!
  院门开着。我将鞋底上的烂泥在院门槛上刮掉,叫了一声“马水清!”没人应,便走进屋里去。我又叫了几声“马水清”,依然无人答应,想他大概有事出去了,肯定未走远,就在凳子上坐下了。
  我踏进屋里,第一眼见到的便是—只小小的炭炉。那炭炉放在墙角,鲜活的火苗将那一角映得红红的。这种天气,见着这么一只炭炉,觉得这个世界也真是不错。在安静的温暖里,我看到了那张擦得—尘不染的八仙桌上,已放了—碗煮鱼。那是两条黑脊背的大鲫鱼,盛在一只青花鱼碗里。这地方上,讲究冬天吃鱼冻,因此,总是在食用前将鱼早早煮了出来冻着。那鱼冻像胶一样,我想像得出来,它在筷子上时,一定是个颤颤巍巍的样子。
  还有一小蹀咸鸭蛋,那蛋黄正渗着金红色的油。另有一盘水芹菜拌黄豆。这地方上只吃水芹菜,这水芹菜的根是洁白的,像柳树须似的白。我再观察屋子,只见屋子收拾得干干净净,没有—个乱处。我心里就在想:莫非是舒敏又搬回来了?
  院门口出现—个人,却是丁玫。她提了一桶水,掠了一下额前的头发,问:“屋里是谁呀?”
  我走到门口,“是我。”
  “是你呀!”她抬头看了我一眼,大概觉得先把水倒进水缸里去再讲话较为合适,便拎了水桶,直接去了厨房了。
  我在门口站着。
  她倒完水,没有立即出来,似乎还在厨房里收拾了—会儿才出来,问:“这么晚了,你从那儿来?”
  “从学校来。”
  “天这么冷,走这么远的路来这儿,有急事吗?”
  “没有什么急事。他人呢?”
  “大概去舒老师那儿了。”她没有进屋来,而是拿了一把扫帚扫院子。她扫得很仔细,动作很均匀,很好看。冬季里的女孩大概是最好看的。眼前的丁玫,眼睛乌亮,—脸红扑扑的,将暖洋洋的生命气息散播在这冬季的院子里。我站在那里,无缘无故地想起了马水清那副微微驼背、浑身没劲的松软样子。
  丁玫扫到柿子树下时,抬头望了一眼空树,“你是来摘柿子的吗?”未等我回答,她又接着说了—句,“现在是冬天了。”
  就又扫开去。
  我用袖子擦了擦湿漉漉的头发,又擦了擦脸,仿佛是自言自语,又仿佛是在对她说:“我到院门口去等等他。”
  站在院门口时,我希望能立即看到马水清。
  丁玫扫到了院门口,停住了,说:“你们真好,啊?”
  我不知道如何回答她。
  她扫完地,就进屋里去了。
  过了—会儿,她也走到院门口来眺望路口。“听说舒老师要调走了。”她说。
  “是吗?”
  “舒老师人挺好的。”
  “挺好的。”
  “外面很冷,进屋去等他吧。”她见我没有进屋的意思,又说了一句,“进屋吧。”
  在我跟着她走进屋子时,她们随意地问了我一句:“你们家经济好些了吗?”
  “……”
  进屋后,我就在凳子上很不自然地坐着,望着门外。
  丁玫说:“我到河边淘米去,熬粥。”便走出了院门。
  我回头看了一眼桌子,见上面的菜不在了,只摆着一盘咸菜。
  丁玫回来时,我说:“我不等他了。他回来了,你告诉他,老师让他立即回学校。”说着,我就朝门外走。
  “等他回来吧。过一会儿,他就回来了。”
  “不了。”
  “那我可不管。他回来怪我怎么办?”
  “我到小学校去,找一找他。若找不到他,等他回到学校,我自然会对他解释的。”我已走出了院门。
  丁玫追到门口,“林冰,明年秋天,别忘了来摘柿子!”
  “欸——”我答应了—声,头也投回。
  那时,雨完全没有了,雪正在大起来。我走得很快,—会儿工夫,就出了庄子。又走了几十步,我掉头看了一阵那正在大雪里的吴庄,在心上说:别了,吴庄!
  走上大堤时,那雪泼泼辣辣,一副一心一意要把大地覆盖起来的样子。我迎了风雪,一路向东。雪打在脸上,落进脖子里,身心皆很舒畅。我走得很急,迈了大步走,没有丝毫寒冷的感觉,相反,倒觉得浑身发热。一口气走出三里多地,心头一热,想唱支歌。因正在风雪里行走,又是独自—人,便仰天胡吼《打虎上山》。那曲子可真是流芳万世的曲子,一吼,顿觉一股悲壮感从心头汩汩流过,并发散到全身。一首曲子能唱得人昂首挺胸,两眼炯炯发光,且又笼起—层泪幕,还不万世流芳?那些田野就权当雪原了,那些杂树,也就权当林海了,一根树枝手中握,权当马鞭了,我把—个好汉扮演来又扮演去,把—种昂扬的情绪领略了—遍又—遍,唱到后来,声嘶力竭,内衣被热汗紧紧吸在身上。
  走出五里地,雪把田野全覆盖住之后,一下子停住了,而在天边涌出—个太阳来。路旁有个草垛,一只黄鼠狼刚钻了出来,被我一眼看到,吼了一声,它忘了回路,竟朝堤下的棉花地里跑去。那一身的皮毛,真是好,金光闪闪。我从大堤上俯冲下去,将它紧紧追赶。它先是在田埂上跑,留一路玲珑可爱的脚印,不—会儿,就蹿进棉花丛里。我用眼睛将它紧紧盯住,穷追不舍,我听见了衣服与棉花秆相摩擦的声音,听见了我“呼哧呼哧”的喘息声。一片雪野,—个年轻人追赶—只金色的黄鼠狼,外加一轮将逝的落日,我想,肯定是—幅好图画。在我与它的距离缩短到三十米左右时,这个小东西很有趣地立起来,竖起两只小耳朵,竟面对太阳,呈一副顶礼膜拜的样子。我突然放弃了追捕它的念头,在那里站住,看它做完它的仪式,朝太阳落去的地方跑去。后来,它就消失了,只把两行脚印留给我这个大傻瓜。
  回到大堤上来时,我已浑身无力。我的裤子被棉花秆撕破了,手背也被划了好几道血痕。在那个小东西钻出来的草垛下,我拔了一把干草坐下,用眼睛往—处烟村望去。我想,我当时的眼睛一定很空,没有一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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