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瓦 第六章——第一节

作者:曹文轩 字数:2865 阅读:1768 更新时间:2009/03/10

红瓦 第六章——第一节

  这个世界变得像—口快戽干了水的池塘,满塘的鱼露出了一线线青色的脊背,于是这些鱼全部开始急匆匆地游动起来。在一些稍深的水道上,它们形成细长的队伍,挤挤挨挨,其游动状,使人深解“鱼贯而行”这一短语的本意。与惊慌的鱼不同的是,这个世界上的人,在行动中充满抒隋和兴奋的意味。
  那年秋天,我们十几个人由邵其平带队,开始了大串联。虽然已晚了—些时候,但依然欢喜不已。我长那么大,除了去过几趟几十里外的县城,还未出过远门。外面的世界只是在我的想像里出现过。人要出门的欲望大概是与生俱来的。小孩会走路了,就要往门外跑。这一点,人跟鸟并无两样。鸟要出窝,要远飞;人要出门,往远外走。大串联,满师界窜,真可人意!
  这大串联着实迷人。
  到处是歌声:“我们都是来自五湖四海……”“世界将是你们的……”空中漫卷红旗,—个个都雄赳赳地走路。一支队伍又一支队伍,在田野上流过,在街道上流过。总见到人群,世界—下子拥挤起来。
  我们是一支小小的队伍,并且是迟出发的队伍。与那些大队伍相比,我们的队伍太清瘦,—个个又蒙头蒙脑的。我们都会发呆-——见那些队伍发呆,见一切未见过的情景都发呆,因此不断地丢失人,害得邵其平命令大家原地站着不动,然后由他回头去把那丢失的人找回来。有时候很难找,并且找了这个又可能丢失那个。邵其平—路埋怨我们没见过世面,像雨天里爱赶雨点的黄毛鸭子,说领着我们出来真是活受罪。为了防止丢失和便于丢失后寻找,他在我们即将坐长途汽车去江边小城南通之前,给我们一人买了一只灌了水一吹就“嘀溜溜”呜叫的小瓷鸟,并告诉我们:“谁丢了,就站在那儿吹,声音大点。”我们都觉得这个办法很有趣。这鸣啭还很动人,如绿叶间的真鸟一般,即使人没走丢失,走在队伍里也吹,引得路人都朝我们望。这鸣啭就这样不时地混杂在那些雄壮的、尽力气唱出的歌声里,显得很有趣。
  邵其平笑笑嘻嘻的。
  我们这支队伍里有马水清、陶卉、丁玫等十多人。
  现在想起来,我当时的样子—定很可笑。瘦啦吧唧的,戴一顶折断了帽檐的绿布帽子,裤管短短的,背了一张只从中间捆了一道绳的大红花的被子(还打了补丁),眼睛很亮,却又很傻地打量这个陌生的世界。这支队伍当然也可笑,因为他们几乎都是我这副模样。再加上—面屁股帘大的小红旗被高高地举着,在风中刷刷地飘扬,自然就更可笑了。
  我们走得很得意,把脚抬得很高,然后很重地将它砸在地上。人的心情总要影响到脚步。换个角度说,看人的脚步就能看出入的心情。脚步比脸上的表情可能更可以明确地透露人的心情。那时,许多人的脚步是—样的———种充满了豪迈感、庄严感的脚步。这脚步在阳光下,在夜空下响着,成了一段岁月的音符与象征。
  串联对我们的胃来说,也是一种叫人惬意的事情。
  饥饿,是我十八岁之前的重要记忆这一。“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句话倘能成立,一定得有—个前提:人已经吃饱了。
  如果人未吃饱,如鸟一样饥饿,也会像鸟—样为食而亡的。饥饿极为可怕。它是一种到了极限时见石头都想啃的欲望。它能使人失去志气和尊严,从而使人变得猥琐,在心头笼上挥之不去的羞耻。我偷过人家瓜地里的瓜,摘过人家枣树上的枣,吃过人家的残羹剩饭。我还曾溜进人家的厨房,揭开锅盖,用手抓过人家的米饭,并且就在把手捂在嘴上时,这家人家的主人走进了厨房。
  从此,我便永远也摆脱不了一双睁大了的、盯着我不动的鄙夷的眼睛了。我吃过—回糠,一回青草。糠是如何吃的,记不得了。
  青草是我从河边割回的。母亲在无油的铁锅中认真地翻炒,说是给我弄盘“炒韭菜”吃。十五天才能盼到—顿干饭。所谓的干饭只有几粒米,几乎全是胡萝卜做成的。整天尖着嘴喝稀粥。如今回老家时,总觉得那地方上有太多嘴长得尖尖的人,并且,我无端地认为,这样的嘴就是当年喝稀粥喝成的,而如今成了基因,一代一代地留传下来。我最不耐烦的季节是春天。青黄不接,春日又很长,似乎漫无尽头。春天的太阳将人的毛孔——烘得舒张开来,使人大量耗散体内的热量。饥饿像鬼影跟踪着人,撵着人。我巴望太阳早点沉没,让夜的黑暗早点遮住望见世界的渴望的眼睛,也遮住——干脆说扼死——饥饿的欲望。毋庸讳言,我日后永远不敢忘记马水清,这与在那样困窘的日子里,他不断请我吃猪头肉,并时常让我到他家小住改善伙食是有一定关系的。
  我没有想到,串联居然让我们解馋。我们每到—处,都有人接待,并且每顿都有肉吃。我们围坐—桌,牢牢地围住一只盛有青菜和肉片的大盆子,真让人激动。我们吃得极勇猛,只见无数裉筷子在盆里搅动着,像某个地方的宗族之间棍棒交加的械斗。
  只有陶卉,很文雅地坐着,轻易不伸筷子,只把碗里的饭慢慢拨弄到嘴里。她家的日子—直过得很好。这从她白里透红的脸色可以看出来。
  大盆子里很快就剩了汤,于是便有几双筷子失望而又不屈不挠地在里面捞着,捞得让我和马水清都觉得讨厌。比我低—个年级的一个大个子,总是最后一个离开那大盆子。他那种打捞极丑陋:眼珠子瞪得大大的,仿佛要掉进盆里去。每每总在我们离开桌子后不久,听见他在背后惊喜地叫一声:“我又捞到了一块肉!”
  我们一路吃下去,把嘴吃得油光光的,没过几天,就长胖了一些。最好的是上海。关于大串联,我有许多事情已忘了,但上海某大串联接待站(这个接待站似乎在小西门一带)招待我们的红烧肉却至今不忘。我很奇怪,人的记忆居然还能几十年不忘地记住某种气味。后来去过上海多少次,都想吃那个接待站烧出的那种红烧肉,可是终于没有能够如愿。
  那咱红烧肉无疑是若干个美好记忆中的—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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