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节:石油大王(2)
第17节:石油大王(2)
战火中崛起的一代巨擘
1858足做个小助理的洛克菲勒辞掉工作,认识了和他有过相同工作经历的英国人克拉克。洛克菲勒向父亲借了1000克拉克合伙成立了“克拉克·洛克菲勒经纪公司”,把美国西部的谷物肉类出售到欧洲,开始了创业。
洛克菲勒做生意时总是信心十足、雄心勃勃;同时又言而有信,想方设法使自己取信于人。克拉克对洛克菲勒做事仔细十分欣赏,他描述当年的情况说:“他有条不紊到极点,留心细节,不差分毫。如果有一分钱该给我们,他必取来。如果少给客户一分钱,他也要客户拿走。”
这时候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已经发现了石油,成千上万人像当初采金热潮一样拥向采油区。一时间,宾夕法尼亚土地上井架林立,原油产量飞速上升。
洛克菲勒并没有被这一切冲昏头脑,他冷静地来到石油产地进行考察。而在盲目开采的现场,他发现了繁荣后面所隐藏的危机。洛克菲勒十分明白“后发制人”的道理,时机还不成熟,等等再说!
1861南北战争爆发,与愁眉苦脸的别人相比,洛克菲勒像是上满了发条的钟表,开始运作了。他迅速办理了大额贷款,囤积了许多战时必需的货物,而当这一切完成之后,战争打响了,洛克菲勒赚了大钱。
战争带来的不仅仅是这些,当时铁路建设风起云涌,石油需求量大增,洛克菲勒等待已久的机会来了。1863菲勒在克利夫兰开设了一个炼油厂,把西部的石油运到纽约等东部地区。在石油工业中,勘探石油等工作被称为“上游工业”,精制和销售属“下游工业”。随着下游工业的兴盛,克利夫兰出现了50炼油厂,洛克菲勒决定垄断“下游”工业,那时他只有28
洛克菲勒热衷于公司间的联合,为了实现自己垄断的理想,他联合了两位资金雄厚、信誉很好的投资合作者。3年之后,也就是1870日,创建了一家资本额为100的新公司,它的名字就是标准石油公司。身为公司创办人和总裁的约翰·洛克菲勒获得了公司最多的股权,当时他年仅30科学的管理、精细的经营、高质量的产品为标准石油公司赢得了声誉,也具备了坚实的竞争能力。
“石油大王”的垄断
仅仅在克利夫兰的垄断是无法满足洛克菲勒的。他要的是对整个美国石油的控制,或者说,整个世界的控制。
一次偶然的机会,洛克菲勒在一本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现一篇文章,里面写道:“小商人时代结束,大企业时代来临。”他感到这与自己的垄断思想不谋而合,就对文章予以高度评价,并以高达500美元的月薪聘请文章的作者多德为法律顾问。
多德是个年轻的律师,他“走红”后,就千方百计为洛克菲勒的公司寻找法律上的漏洞。一天,他在仔细研读《英国法》中的信托制度时,突然产生出灵感,提出了“托拉斯”这个垄断组织的概念。
所谓“托拉斯”,就是生产同类产品的多家企业,不再各自为政,而以高度联合的形式组成一个综合性企业集团。这种形式比起最初的“卡特尔”,即那种各自独立的企业为了掌握市场而在生产和销售方面结成联合战线的方式,其垄断性要强得多。
洛克菲勒在1882年1月20日召开“标准石油公司”的股东大会,组成9人的“受托委员会”,掌管所有标准石油公司的股票和附属公司的股票。洛克菲勒理所当然地成为该委员会的委员长。随后,受托委员会发行了70万张信托证书,仅洛克菲勒等4人就拥有46万多张,占总数的2/3。就这样,洛克菲勒如愿以偿地创建了一个史无前例的联合事业——托拉斯。在这个托拉斯结构下,洛克菲勒合并了40多家厂商,垄断了全国80%的炼油工业和90%的油管生意。
托拉斯迅速在全美各地、各行业蔓延开来,在很短时间内,这种垄断组织形式就占了美国经济的90%。很显然,洛克菲勒成功地造就了美国历史上一个独特的时代——垄断时代。
随着洛克菲勒“石油帝国”实力的迅速增长,它的触角也伸展到金融、公用事业和一些工业部门。洛克菲勒依靠庞大的石油帝国和巨大金融的实力做后盾,大大加强了其在美国金融界的地位和影响。
在海外,标准石油公司进一步向西欧和中国扩大海外市场,因为先进的技术,标准公司赢得了欧洲大部分地区的煤油市场。在中国,标准公司为自己开创了一个全新的市场。它分送掉几百万盏廉价的油灯,使中国人购买和点燃标准公司的煤油,被人们称之为“点燃亚洲光明之灯”。就这样,标准公司一步一步地把石油市场从欧洲扩展到亚洲,进而扩展到全世界。
在占领市场的同时,他利用国外廉价的劳动力,“掠夺”国外丰富的石油资源,取得高额垄断利润。在亚非拉地区的石油开采成为了他的财富的主要来源,1935年,洛克菲勒控制了海内外大约200家公司,资产总额达到66亿美元,他的私人财产也超过了15亿美元,成了名噪世界的“石油大王”。标准石油公司几经更名,最后定名为美孚石油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