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姆斯简介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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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09/03/10
霍姆斯简介
姓名:霍姆斯
国籍:美国
年代:1841-1935
职位:美国现代实用主义法学的创始人。
霍姆斯(O.W. Holmes, 1841~1935)。美国现代实用主义法学的创始人。1866年毕业于哈佛大学法学院,在波斯顿从事一段时间的律师工作之后,于1870年入哈佛大学法院担任讲师、教授,1882年12月担任马萨诸塞州最高法官,1899年起任院长。1902年~1932年,担任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法官。霍姆斯的学说,主要体现在他于1881年出版的著作《普通法》(The Common Law)、《法律之路》(The Path of the Law )、他逝世后出版的判决意见集《霍姆斯法官的司法见解》(The Judicial Opinions of Mr. Justice Holme Shriver ed 1940)以及生前发表的一系列论文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