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兰克林·皮尔斯简介

作者:佚名 字数:1483 阅读:181 更新时间:2009/03/10

富兰克林·皮尔斯简介

富兰克林·皮尔斯 姓名:富兰克林·皮尔斯 国籍:美国 年代:1804.11.23-1869.10.8 职位:律师 美国第14位总统
美国第14位总统(1853年3月4日--1857年3月3日)   姓名:富兰克林·皮尔斯  绰号:"Young Hickory of the Granite Hills"   出生:1804年11月23日,Hillsborough,美国新罕布什尔州  死于:1869年10月8日,康科德,美国新罕布什尔州   父亲:本杰明·皮尔斯将军  母亲:安·肯德里克·皮尔斯  夫人:简·米恩斯·阿普尔顿(1806-1863),于1834年11月10日结婚  孩子:富兰克林·皮尔斯(1836);   弗兰·罗伯特·皮尔斯(1839-43);   本杰明·皮尔斯(1841-53 )   宗教:Episcopalian   教育:毕业于鲍登学院(1824)   职业:律师,官员  政党:民主党  其他政府位置:服务于新罕布什尔州立法机关,1829-33   美国众议院成员,1833-37   美国参议院,1837-42   总统年薪: 25,000美元/年 
    富兰克林·皮尔斯生于新罕布什尔州。他的父亲本杰明·皮尔斯曾任新罕布什尔州州长。1820年,皮尔斯考入鲍登学院,毕业之后,继续留在鲍登学院,改学法律。在毕业之后他继续研究法律,然后进入政界。24岁时他被选入新罕布什尔立法机关。在19世纪30年代,皮尔斯去了华盛顿,首先是一名众议院成员,然后成为参议员。 
    1827年被律师公会接纳,从此走上了政治生涯。先后任州议员、美国众议员和参议员。1852年,民主党代表大会上,他作为妥协人选被提名,意外地赢得了提名及大选。 
    在他就职两个月前,他和他的妻子亲眼看见他们11岁的儿子死于车祸。他们非常悲伤。 
    在他的就职演说里声明一个国家的和平和繁荣的重要性,并与其他国家保持很好的关系。就职后,在对外政策方面,他尽力扩大美国的领土和增加商业利益。为购买古巴,他曾命令美国驻西班牙公使索雷鼓动欧洲金融家对西班牙政府施加影响,说服西班牙出售古巴。1853年,他以1000万美元从墨西哥购买了近3万平方英里的土地。 
    富兰克林·皮尔斯是同情南方政治主张的北方人。1854年美国国会通过《堪萨斯—内布拉斯加法案》,允许该两州公开畜奴,南方人和北方人因于控制地区而竞争,结果冲到了堪萨斯,引起堪萨斯内战爆发。皮尔斯站在南方奴隶主的立场上,派兵镇压反对奴隶制的移民。在对内政策方面,曾筹建横贯大陆的铁路,开发西北地区并向这一地区移民。这是南方奴隶主集团积极向北扩张的产物。由于皮尔斯包庇、纵容南方,他对这次事件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他对外奉行扩张政策,对我国台湾省怀有野心,并于英、法帝国主义对我国和其他国家进行侵略活动。由于他对南方的同情不能见容于北部各州,促成了国家的分裂,故任满后便隐退。死于186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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