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宏谋简介

作者:佚名 字数:1879 阅读:173 更新时间:2009/03/12

陈宏谋简介

陈宏谋 姓名:陈宏谋 国籍:中国.桂林临桂县四塘乡横山村 年代:1696-1771 职位:清代社会教育家
    陈宏谋,字汝咨,号榕门,原名弘谋,晚年因避乾隆(弘历)讳,改为宏谋。他是清代广西及桂林籍官员中,官位最高(宰相),任官时间最长(48年),任官历经省份最多(12个省),政绩卓著而在民间影响最大的一位清官、名臣。他出生于桂林临桂县四塘乡横山村一个普通农户家。雍正元年(1723)中进士,从此步入仕途,历任翰林院检讨、支部郎中、浙江道御史、扬州知府、江南驿盐道、云南布政司、直隶天津道、江苏按察使、江苏江宁(今南京)布政司等职;后又历任甘肃、江西、陕西、湖北、河南、福建、湖南、江苏等省巡抚和陕甘、两广、两江、湖广等地总督。乾隆二十八年(1763),他奉调进京,历任吏部尚书、工部尚书、协办大学士、东阁大学士等职。乾隆三十六年(l771),他因病疏请回乡。得乾隆允准,加太子太傅衔,谕令所经处官员二十里内料理护行。同年六月,船行至山东兖州韩庄时,他病逝于舟中,终年七十六岁,谥号文恭。陈宏谋是康乾时期清官廉吏的代表,又是清代的理学名臣。他治宋代二程、朱熹之学,强调明体达用、知行合一。陈宏谋无论是为官还是治学,都是一代楷模。《清史稿·陈宏谋传》称"乾隆年间,论疆吏之贤者,尹继善与陈宏谋其最也……宏谋学尤醇;所至拳拳民生风俗,古所谓大儒之效也。"   
    陈宏谋,雍正元年(1723)进士,毕生为官,曾任江苏按察使、湖南巡抚、云南布政使等职,止东阁大学士兼工部尚书。外任30多年,历12省,研究各地民心风俗的得失利弊,分明兴革,逐条钩考,加之勤奋学习,遂成为学识渊博、编著甚丰的学者。主要编著有:《纲鉴正史约》(增订)、《司马文公年谱》(辑)、《三通序目》(录)、《甲子纪元》(辑)、《培远堂偶存稿》、《大学衍义辑要》(辑)、《大学衍义补辑要》(辑)、《吕子节录》(辑)、《女训约言》、《培远堂文集》、《手札节要》、《课士直解》、《培远堂文录》、《湖南通志》(监修)、《五种遗规》(辑)、《陈榕门先生遗书补遗》等,著作总集有《培远堂全集》和《陈榕门先生遗书》。   
  《五种遗规》,清陈宏谋辑。清代社会教育和蒙童教育教材,清末中学堂修身科教材。辑者有感于世上多有弊端,遂于公务之余,采录前人关于养性、修身、治家、为官、处世、教育等方面的著述事迹,分门别类辑为遗规五种:《养正遗规》、《教女遗规》、《训俗遗规》、《从政遗规》和《在官法戒录》,总称《五种遗规》。五种《遗规》的成书时间不同,《养正遗规》为乾隆四年(1739年),《从政遗规》、《教女遗规》、《训俗遗规》分别为乾隆七年七月、九月、十月,《在官法戒录》则为乾隆八年四月。合刻本《五种遗规》始行于乾隆八年,为南昌府学教授李安民集校本。各《遗规》单行本甚多,以单本形式收入各类丛书、类书亦甚多。而合刻本则不多,除李安民集校本外,尚有同治七年(1868年)的金陵书局本、楚北崇文书局本,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的浙江书局本等,并收入1936年(民国二十五年)上海中华书局辑《四部备要·子部·儒家》。共计十六卷,其中《养正遗规》二卷,《补编》一卷,《教女遗规》三卷,《训俗遗规》四卷,《从政遗规》二卷,《在官法戒录》四卷。除通行本外,另有一种刊本,去《在官法戒录》,改列陈宏谋晚年于乾隆三十四年(1769年)所辑的《学仕遗规》(四卷,《补编》四卷),主要有光绪十九年(1893年)上海洋布公所振华堂刊本和宣统二年(1910年)学部图书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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