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杰明·哈里森简介

作者:佚名 字数:1378 阅读:85 更新时间:2009/03/12

本杰明·哈里森简介

本杰明·哈里森 姓名:本杰明·哈里森 国籍:美国 年代:1833.3.20-1901.3.13 职位:美国第23位总统
美国第23位总统(1889年3月4日--1893年3月3日)  姓名:本杰明·哈里森  绰号:"Kid Gloves Harrison";"Little Ben"  出生:1833年8月20日,俄亥俄  死于:1901年3月13日,印第安纳波利斯,印地安纳州  父亲:约翰·斯克特·哈里森  母亲:伊丽莎白·拉姆齐·欧文·哈里森  夫人:卡罗琳·拉维尼娅·斯克特(1832-1892),于1853年10月20日;结婚  玛莉·斯克特·迪米克(1858-1948),于1896年4月6日结婚  孩子:拉塞尔·本杰明·哈里森(1854-1936);   玛莉·斯克特·哈里森(1858-1930);   伊丽莎白·哈里森(1897-1955)   宗教:长老会教  教育:毕业于迈阿密大学,牛津,俄亥俄(1852)   职业:律师  政党:共和党  其他政府位置:国家参议员,1881-87   总统年薪:50,000美元/年 
     本杰明·哈里森出身望族,曾祖父也叫本杰明·哈里森,为美国开国元老之一,曾任大陆会议代表,在著名的《独立宣言》上签过字;祖父威廉·亨利·哈里森是美国第九届总统;父亲是国会议员。哈里森是约翰·斯科特·哈里森与伊丽莎白·拉姆西的第六个孩子,连他父亲与第一个妻子的三个孩子,哈里森共有兄妹九人。哈里森生于俄亥俄州,1833年。他受到良好的教育,毕业于俄亥俄州迈阿密大学,在辛辛那提读法律专业,毕业后他移到印第安纳波利斯,操律师职业并且参加共和党运动。1853年,哈里森与卡罗琳·拉维尼姬·斯科特结婚,有一子一女。1892年卡罗琳病逝,四年后,哈里森与卡罗琳的侄女、寡妇玛丽·斯科特·洛德·迪米克结婚,有一女。南北战争期间哈里森参加联邦军,获将军衔。 
    1881年,哈里森成为参议员。1888年,他被共和党提名总统候选人并在竟选中获胜。哈里森于1889年就任总统时正值纪念华盛顿总统就职总统。他是美国总统中首屈一指的演说家。上台时,美国工业化臻于完成,经济结构发生了历史性变革。哈里森为了内部的改进,海军扩大和轮船线的补贴签署了实际的拨款法案。哈里森顺应潮流,制定了旨在稳定局势、防止社会动荡的《谢尔曼反托拉斯法》。对外,哈里森积极扩大美国影响,组织召开了第一届泛美会议,成立泛美联盟。哈里森政府还与许多国家签订了贸易互惠协定。 
    任期期满之后,他谋求连任失败,返回印第安那州重操律师业并开始写作。并且在1896年与寡居的玛莉·迪米克太太结婚。他一位受尊敬的年长的政治家,哈里森于1901年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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