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琼瑶 字数:8838 阅读:240 更新时间:2009/04/07


  范伯南不是一个笨人,相反的,他非常聪明,也有极高的颖悟力和感应力。和珮青生活了五年,他对于她的个性和思想从没有深研过,但是,对于她的生活习惯却非常了解。他知道她是一只胆怯的蜗牛,整日只是缩在自己的壳里,见不得阳光也受不了风暴。他也习惯于她那份带着薄薄的倦意似的慵懒和落寞。因此,当珮青的触角突然从她的壳里冒了出来,当她的脸上突然焕发着光采,当她像一个从冰天雪地里解冻出来的生物般复苏起来,他立刻敏感到有什么事情不对了。起先,他只是怀疑,并没有兴趣去深究和探索。可是,她的眼睛光亮如星了,她学会抗议和申辩了,她逗留在外,终日不归了……他知道那是怎么一回事,他有被欺骗和侮辱的感觉。是的,他并不喜欢珮青,不过,这是一样他的所有物,如果他不要,别人捡去就捡去了,他也不在乎。而在他尚未抛弃以前,竟有人要从他手里抢去,这就不同了。他那“男性的自尊”已大受打击,在他的想像里,珮青应该哭哭啼啼的匐伏在他脚下,舍不得离开他才对,如今她竟自愿离婚,而且另有爱人,这岂不是给他的自尊一个响亮的耳光?他,范伯南,女性崇拜的偶像,怎能忍受这个侮辱?何况侮辱他的,是他最看不起的珮青!“我要找出那个男人来,”他对自己说:“我要慢慢慢慢的折磨她,一直到她死!”
  珮青有一个被泪水浸透的、无眠的长夜,当黎明染白了窗子,当鸟声啼醒了夜,当阳光透过了窗纱,她依然睁着一对肿涩的眼睛,默默的望着窗棂。身边的伯南重重的打着鼾,翻了一个身,他的一只手臂横了过来,压在她的胸前。她没有移动,却本能的打了个冷战,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他的手摸索着她的脸,嘴里呓语呢喃的叫着莉莉还是黛黛,她麻木的望着窗纱,太阳是越爬越高了,鸟声也越鸣越欢畅,今天又是个好晴天。她的脸蓦然被扳转了过去,接触到伯南清醒而阴鸷的眸子,使她怀疑刚刚的鼾声和呓语都是他装出来的。咧开嘴,他给了她一个狞恶的笑,戏弄的说:
  “早,昨夜睡得好吧?”
  她一语不发,静静的望着他,一脸被动的沉默。
  “你并不美啊!”他望着她:“早晨的女人应该有清新的媚态,你像一根被晒干了的稻草!”解开了她的睡衣,他剥落她的衣服。“你,你到底要干什么?”她忍无可忍的问。
  “欣赏我的太太啊!”他嘲弄的说,打量着她的身体。
  她一动也不动,闭上了眼睛,一任自己屈辱的暴露在他的面前,这是法律给予他的权利呵!两颗大大的泪珠沿着眼角滚下来,亮晶晶的沾在头发上。他撇开了她,站起身来,心中在暗暗的咒骂着,见鬼!他见过比这个美丽一百倍的胴体,这只是根稻草而已!但是,那两颗泪珠使他动怒,他发现她依然有动人的地方,不是她的身体,而是她……她的不知道什么,就像泪水、娇弱、和那沉默及被动的神情。他为自己那一线恻隐之心而生气,走到盥洗间,他大声的刷牙漱口,把水龙头放得哗哗直响。珮青慢慢的起了床,系好睡衣的带子。今天不会有计划,不会有诗,不会有梦。今天是一片空白。她不知道面前横亘着的是什么灾难,反正追随着自己的只有一连串的愁苦。伯南换好了衣服,在客厅里兜了几圈,吃了早餐,他对珮青冷冷的笑笑,嘲讽的说:“别想跑出去,你顶好给我乖乖的待在家里,还有吴妈,哼,小心点吧!”他去上班了,珮青瑟缩的蜷在沙发里,还没有吃早餐。吴妈捧着个托盘走了进来,眼泪汪汪的看着珮青,低低的喊了声:“小姐!”“拿下去吧,”珮青的头放在膝上,一头长发垂下来,遮住了半个脸:“我什么都不要吃!”
  “小姐呵!”老吴妈把托盘放在茶几上,走过来挨着珮青坐下,拂开她的长发,望着那张惨白的、毫无生气的脸庞,昨天她还曾嬉笑着像个天真的孩子呢!“东西多少要吃一点,是不是呢?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呵!”
  “生命的火已经要熄灭了,全世界的青山也没用啊!”珮青喃喃的说。“来吧,小姐,”吴妈抓住珮青的手:“有你爱吃的湖南辣萝卜干呢!”接着,她又叫了起来:“小姐,你的手冷得像冰呢,还不加件衣服!”珮青把睡袍裹紧了一些,坐正了身子,觉得自己的思想散漫,脑子里飘浮着一些抓不住的思绪。握着吴妈的手臂,她愁苦的说:“先生走了吗?”“是的,早走了。”“我要——”他模糊的说:“我要做一件事情。”
  “是的,小姐?”吴妈困惑的望着她,把她披散的头发聚拢来,又拉好了她的衣服。“你要做什么呢?”
  “对了,我要打个电话。”她记得梦轩给过她他办公厅的电话号码,走到电话机旁,她拨了号,没有打通,接连拨了好几次,都打不通,她才猛然明白过来,伯南书房里有一架分机,一定是听筒被取下来了,走到书房门口,她推了推门,如她所料,门已经上了锁,这是伯南临走所做的!她呆呆的瞪着电话机,然后,她反而笑了起来,抓住吴妈,她笑着说:“他防备得多么紧呵!吴妈!他连电话都封锁了呢!”把头埋在老吴妈那粗糙的衣服里,她又哭了起来,啜泣着喊:“吴妈!吴妈!我怎么办呢?”“小姐,小姐呵!”老吴妈拍着她的背脊,除了和她相对流泪之外,别无他法。她那娇滴滴的小姐,她那曾经终日凝眸微笑,不知人间忧愁的小姐啊!
  珮青忽然站正了身子,走到门边,又折了回来,匆匆的说:“他封锁得了电话,他封锁不了我啊,我有脚,我为什么不走呢?”
  老吴妈打了个冷战,她没念过书,没有深刻的思想。但她比珮青多了几十年的人生经验,多一份成熟和世故。拦住了珮青,她急急的说:“小姐,这样是不行的,你走到哪里去呀?”
  珮青呆了呆,走到那里去?去找梦轩?找到了又怎样呢?吴妈拉住了她的衣袖,关怀的问:
  “那位先生,可是说过要娶你呀?”
  他说过吗?不!人家有一个好妻子,有一对好儿女!他没有权利说!他也不会说!吴妈注视着她,继续问:
  “你这样走不了的呀,好小姐,先生会把你找回来的,他会说你是……是……是什么汉奸呀!”
  是通奸!是的,她走不了!她翻不出伯南的手心,冒昧从事,只会把梦轩也拖进陷阱,闹得天翻地覆。她有何权去颠覆另外一个家庭呢?是的,她不能走,她也走不了!坐回到沙发里,她用手蒙住了脸。
  “好小姐,”吴妈嗫嚅着说:“还是……还是……还是吃一点东西吧!”“我不想吃,我也不要吃!”
  “唉!”吴妈叹了口气,喃喃的说:“造孽呀!”
  珮青蜷在沙发深处,禁不住又泪溢满眶了,头靠在沙发扶手上,她神志迷茫的说:
  “吴妈,还记得以前吗?还记得西湖旁边我们家那个大花园吗?那些木槿,那些藤萝,还有那些菱角花。”
  是的,菱角花!吴妈不自禁的握着珮青的手,悠然神往了,那些花开起来,一片紫色,浮在水面上。小姐穿一身紫色的小衣裤,在湖边奔跑着,也像一朵菱角花!珮青长长的叹息一声,说:“吴妈,人为什么要长大?如果我还是那么一点点大多好!”有样东西在沙发上,她摸了出来,是梦轩写的那本《遗失的年代》,随手翻开来,那上面有她用红笔勾出的句子:“我们这一生遗失的东西太多了,有我们的童年,我们那些充满欢乐的梦想,那些金字塔,和那些内心深处的真诚和感情,还有什么更多的东西可遗失呢?除了我们自己。”她望着望着,一遍又一遍,心底有某种感情被勾动又被辗碎了,梦轩那对深思的眸子,梦轩那份沉静的神态,还有,他的智慧和思想……像海浪一样,涌上来,涌上来,涌上来……而又被带走了,带走了……带走得那样遥远,她脑中只剩下一片白色的泡沫。提起一支笔来,她在那书页的横楣上写下一阕前人的词:
  
  “恹恹闷,沉沉病,
   小楼深闭谁相询?
   冷多时,暖多时,
   可怜冷暖于今只自知!
  

  一身长寄愁难寄,独夜凄凉何限事?住难留,去谁收?问君如此天涯愁吗愁?”
  写完,她再思前想后,就更忍不住泪下如雨了。
  中午的时候,出乎意料之外的,伯南回来了。他不是一个人回来的,他带了一个三十余岁的、瘦削的、眼光锐利的女佣回来。把那女佣带到珮青的面前,他一脸阴鸷的笑容:
  “珮青,我给你物色了一个贴身女佣,她夫家姓金,就叫她金嫂吧!金嫂,这就是太太。”
  “太太,”金嫂弯了弯腰,眼睛却肆无忌惮的在珮青脸上、身上打量着。“女佣?”珮青愣了愣,愕然的说:“我不需要什么女佣,有吴妈就足够了。”“胡说!”伯南武断的:“吴妈已经老了,让她做做厨房工作吧!至于金嫂,她专管伺候你,饮食起居啦、化妆衣服啦,她的人细巧,一定做得不错。是不是?金嫂?”
  “是的,先生。”金嫂恭敬的说,她的皮肤十分白皙,姿色也还不弱,上嘴唇上有一道疤痕,珮青不喜欢那疤痕,那使她看来阴沉难测。“好吧,就这样了,”伯南说:“金嫂,你下午就去把东西搬来。珮青,让吴妈搬出来,把房间让给金嫂住。”
  “那——吴妈住到哪儿去?”
  “吴妈?”伯南打鼻子里哼了哼:“让她在厨房里搭帆布床吧!”“伯南!”珮青喊了一声,又咽住了,她知道,这就是伯南的第一步,这个金嫂不是她的女佣,而是她的监视者,这以后,他还会玩出什么花样来?可怜的老吴妈!她坐回沙发里,低着头默默无语。伯南,他是怎样一个硬心肠的人,他完全知道,怎么做可以伤害她!
  下午,这个金嫂就搬进了吴妈的房间,吴妈被赶进了厨房里。立即,金嫂就有一番改革工作,她先把珮青的衣橱整个翻了身,所有衣服都以华丽的程度分了等级,而有一批服装,被认为过分陈旧的,都堆在一起,金嫂很有道理的说:
  “像太太这样有钱,穿这种衣服是失面子的!”
  “留下来!”珮青冷冷的说,那几乎全是她心爱的服装,紫色的衬衫、长裤,紫色的小袄、洋装,紫色的风衣、旗袍!
  “赏给你!”伯南对金嫂说。
  “伯南!”珮青喊。“你不缺钱,你可以再做新的!”伯南打断了她。
  “这是——残忍的!”珮青说。
  “哈哈!”伯南冷笑:“你别做出那股小器样子来,让下人看不起你!”“她不会——看得起我的。”珮青低声说,把头转向一边。泪水又往眼眶里冲了上来,不为那些紫色的衣服,为丧失的自尊。“晚上我们去赴宴会,”伯南不轻不重的说:“程步云家里每星期六晚上都有定期的餐聚,以后我们每次都去。”
  “不!”珮青本能的一惊,她了解伯南的用意,他想在聚餐中找出那个男人来,他已经敏感的推测到她唯一接触外界的机会就是赴宴,那个男人必定是她在宴会中结识的,他不笨,他很聪明!“我不去,他没有请我们!”
  “程家的宴会是不需要请就可以去的,而且,去的也都是你认识的人!”“我不去!”她软弱的说。
  “你非去不可!”伯南命令的说。“金嫂,给太太准备赴宴会的服装!”“是的,先生。”金嫂那尖细的声音立即响了,她像个影子般站在珮青的身后。珮青去了,她不能不去。在程家的大客厅里,她如坐针毡,时刻都担心着梦轩的出现,却又有一种下意识的期盼。吃的是自助餐,来的客人还真不少,起码有二十个人以上。伯南周旋在客人之间,彷佛和每个人都熟,和每个人都亲热。珮青端着她的盘子,瑟缩在客厅的一个不受人注意的角落里,她不愿别人发现她,也不愿和任何人攀谈,只想把自己藏起来,深深深深的藏起来。程步云走了过来,在她的身边坐下了,他没有忽略她,事实上,他注意她已经好一会儿了。那忧郁的眼神,那寂寞的情绪,那份瑟缩和那份无可奈何,都没有逃过他的眼睛。这小妇人何等沉重啊!他坐在她身边,温和的说:
  “你吃得很少,范太太。”
  “不,”珮青仓卒的回答:“已经很多了。”
  “别骗我,”程步云笑了笑。“你几乎什么都没有吃。”
  “我——我吃不下。”珮青低低的说,说给自己听。
  “不合胃口吗?”“不,不是的,”珮青的脸红了:“我一直都吃得很少。”
  “别太客气,嗯?”程步云和蔼的望着她,他喜欢这个娇娇怯怯的小妇人。“很多年轻人都把我这儿当自己的家一样,你如果常常来,也一定会发现我们老夫妻是不会和人客套的。”“我——知道。”珮青扬起睫毛来,用一对坦白的眸子看着他,带着股近乎天真的神情。“我……只是很不习惯于到人多的地方来。”“你应该习惯呵,”程步云笑着:“你还那么年轻呢!年轻人都应该是爱热闹的、活泼的、嘻嘻哈哈的!告诉你,范太太,”他热心的说:“在能够欢笑的年龄,应该多多欢笑。”
  珮青笑了,不是欢笑,是苦笑。
  “只怕已失去了欢笑的资格。”她低声的说,说给自己听。
  “你不对,范太太,”程步云摇着他满是白发的头:“没有人会失去这个资格,或者你的生活太严肃了……”他还想说什么,一眼看到门口的一个人,就喜悦的站了起来:“哈!他总算来了,这孩子,好久没露面了。”
  珮青看了过去,她的心立刻化为云,化为烟,化为轻风,从窗口飞走了。她的手发冷,胸口发热,头脑发昏,眼前的人影杯光全凝成了薄雾。好久好久,她不知道自己置身何地,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没有世界,没有宇宙,也没有自我。当她的意识终于回复,已经不知道时间溜走了多久,那个“他”正挨近她的身边。“我不知道你会来。”他用很低的声音说,坐在她的身边,他燃起打火机的手泄露秘密的颤抖着。
  “你最好走开,”她也低声说,不敢抬起头来,“他已经怀疑到了,他在侦察我。”“他不是要离婚吗?”“现在他不要了,你走开吧!”珮青恳求的。
  “不行,我要见你,”他的声音平平板板的,但是,带着炙人的痛苦。“你家的电话打不通,这两天,几千百个世纪都过去了。”“他防备得很严,你懂吗?别再打电话来,也别再找我了,好吗?”“你是说这样就结束了?”
  “是的。”“你以为可以吗?”他猛抽了一口烟,嘴角痉挛了一下:“你的丈夫过来了。”真的,伯南停在他们的面前,眼光锐利的望着珮青。
  “在谈什么?”他嘻笑着问:“你们谈得很开心哦?”
  “没什么。”珮青的喉咙干干的。“我们可以回去了吗?伯南,我不大舒服。”“你又不舒服了?”伯南转向梦轩:“我这个太太是个小林黛玉,风吹一吹都会不舒服的。”
  梦轩想挤出一个笑容,但是,他失败了,他甚至讲不出一句话来,只感到胃里像爬满了虫子,说不出来有多难过。伯南仍然堆满了一脸笑,脑子里却在急速的转着念头,是这个人吗?夏梦轩?满身铜臭的小商人?不!似乎不太可能!但是,这是珮青整晚所讲过话的第二个人,总不会是头发都白了的程步云吧!伯南挨着珮青的另一边坐了下来,用手摸摸她的额,故作关怀的说:“怎么了?没有发烧吧?”
  珮青缩了缩身子,他的手从她头上落下来,盖在她的手背上,立即惊讶的说:“真的,你是在生病了,你的手怎么冷得像冰一样?”望着梦轩,他说:“我太太就是身体不大好!”又转向珮青:“你一定穿少了,你的披肩呢?”拿起披肩,他殷勤的为她披上,一股呵护备至的样子。梦轩猝然的站了起来,脸色非常苍白,正想走开,程步云带着一位客人走了过来,满脸高兴的笑容,对那客人说:“让我介绍你认识一个人,夏梦轩。你别小看梦轩,他写过一本书呢,遗失的年代,你看过吗?”
  遗失的年代!伯南像触电了一般,立即把眼光尖锐的射向珮青,珮青一听到程步云提起那本书,就知道什么都完了,伯南的眼光残酷而森冷,她脑中轰轰然的响着,四肢软弱而无力,眼前模糊,冷汗从背脊上冒了出来。伯南站起来了,他的声音像钢锯锯在石头上一般刺耳:
  “噢!夏先生!原来你就是《遗失的年代》的作者,这对我可是新闻啊!我对你真该刮目相看呢!”
  珮青虚弱的低低的呻吟了一声,身子就不由自主的往沙发下溜去,伯南和梦轩都本能的一把扶住了她,她面如白纸,嘴唇是灰色的,冷汗聚在额上。两个男人彼此看了一眼,两人的脸色也都十分难看。然后,伯南挽住了珮青,程步云已及时送上一杯白兰地,关切的说:
  “试一试,伯南,酒对于昏晕一向有效。”
  喝了一点酒,珮青似乎稍微恢复了一些,伯南帮她把披肩披好,体贴的抱着她的腰,对程氏夫妇说:“我必须告辞了,内人身体一向不好,我需要送她回去休息。”“是的,是的,”程太太说:“可能是贫血,你该请医生给她看看。”伯南半搂半抱的把珮青扶了出去,微蹙着眉,似乎无限焦灼。程太太目送他们的汽车开走,叹了口气,对程步云说:
  “这对小夫妻真难得,感情很不坏啊。”
  “是吗?”程步云沉思的说:“我看正相反呢!”折回客厅,他用研究的眼光望着夏梦轩,心底有一个索炼,正一个环节一个环节的套了起来。什么因素让梦轩那样激动不安?他太阳穴的血管跳动得那样厉害!
  “客人散了之后,你留下来,梦轩,我有话和你谈。”他说。梦轩看了那个老外交官一眼,沉默的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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