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题墓石(清)王夫之
自题墓石(清)王夫之
有明遗臣行人王夫之[1],字而农,葬于此。其左则其继配襄阳郑氏之所袝也[2]。自为铭曰:
拘刘越石之孤愤[3],而命无从致,希张横渠之正学[4],而力不能企。幸全归于兹丘[5],固衔恤以永世[6]。
墓石可不作,徇汝兄弟为之[7],止此不可增损一字,行状原为请志铭而作[8],既有铭不可赘。若汝兄弟能老而好学,可不以誉我者毁我,数十年后,略记以示后人可耳,勿庸问世也。背此者自昧其心。
注释:
[1]行人:王夫之受瞿式耜荐,曾为南明桂王的行人司行人,掌传旨册封等事。[2]袝(fù):合葬。[3]刘越石:刘琨,字越石,晋中山魏昌(今河北无极)人。晋代将领,永嘉时任并州刺史。愍帝初,任大义军,都督并州诸军事,他忠于晋室,“枕戈待旦,志枭逆虏”,与刘聪、石勒相对抗。但壮志未酬,为段匹磾所害。[4]张横渠:张载,字子厚,凤翔郿县(今陕西眉县)横渠镇人,世称横渠先生。北宋哲学家。曾任崇文院校书等职,后因病屏居,著书讲学。著有《正蒙》等书。他哲学中的唯物主义部分,对王夫之有很大影响,王撰有《张子正蒙注》一书。[5]全归:全身而死。丘:指坟墓。[6]衔恤:含忧。《自题墓石》到此为止,下面一段为附告他两个儿子的话。[7]徇:曲从、顺从。兄弟:指王夫之的两个儿子王攽、王敔。[8]行状:传记的一种,它详叙死者世系、名字、爵里、行治、寿年等内容,以供议谥、撰史传。撰墓志之用。
本文选自《王船山诗文集薑斋文集补遗》。这是王夫之为自己作的墓志铭,其序和铭都特别简短,但却体现了王夫之的思想性格及其文风,念念不忘其为“明遗臣”,“抱刘越石之孤愤”,字里行间透露出一股未完成复国大志的悲壮气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