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叶讱庵书·(清)顾炎武

作者:佚名 字数:1166 阅读:174 更新时间:2009/04/07

与叶讱庵书·(清)顾炎武

去冬韩元少书来[2],言曾欲与执事荐及鄙人[3],已而中止;顷闻史局中复有物色及之者[4],无论昏耄之资不能黾勉从事[5],而执事同里人也,一生怀抱,敢不直陈之左右[6]。

  先妣未嫁过门[7],养姑抱嗣[8],为吴中第一奇节[9],蒙朝廷旌表[10]。国亡绝粒[11],以女子而蹈首阳之烈[12]。临终遗命,有无仕异代之言,载于志状。故人人可出而炎武必不可出矣。

  《记》[13]曰:将贻父母令名[14],必果;将贻父母羞辱,必不果。七十老翁何所求?正欠一死,若必相逼,则以身殉之矣[15]。一死而先妣之大节愈彰于天下,使不类之子得附以成名,此亦人生难得之遭逢也。

  谨此奉闻。

  注释:

  [1]叶讱庵:名方蔼,字子吉,号讱(rèn)庵,与顾炎武同乡,顺治进士,官至刑部右侍郎。[2]韩元少:名菼,字元少,长洲(今江苏省苏州市)人,官至礼部尚书。[3]执事:原指侍从左右供使令的人。书信中用以称对方,谓不敢直陈,故向执事者陈述,表示尊敬。鄙人:自称。[4]顷:近来。史局:清朝设立的编撰明史的史馆。物色:指形貌,引申为按一定标准去访求。[5]昏耄(mào):糊涂,衰老。资:资质。黾(mǐn)勉:勤勉,努力。[6]左右:犹言“执事”。[7]先妣:已故母亲。顾炎武的生父顾同应,有堂弟顾同吉,同吉十八岁时早卒,死前曾聘王氏。王氏未婚而来到顾家,顾炎武便过继给她做了儿子。王氏因此受到明朝表彰。明亡,绝食而死。[8]姑:媳妇对丈夫母亲的称呼。嗣:后代。[9]吴中:苏州府。昆山县明代属苏州府。[10]蒙:受。旌表:封建时代对有节烈行为的人,用立牌坊、赐匾额的方式进行表彰。[11]绝粒:绝食。[12]蹈:遵循。首阳之烈:传说商朝的伯夷、叔齐两兄弟耻为周朝之臣,在首阳山隐居,采薇而食以至饿死。[13]《记》:即《礼记》,儒家经典之一。[14]贻(yí):留下,带给。令:美。果:此指成功,成事。[15]殉:有所求而牺牲。

  顾炎武潜图恢复,义不仕清,在得知清政府想网罗他任史局官员后,立即写了这封拒仕信。信中一切托辞、原因皆不涉及,唯举母亲绝食之举和临终遗言,表示了继承母志,凛然不屈的民族气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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