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文明礼仪规范

作者:佚名 字数:554 阅读:38 更新时间:2009/04/11

教师文明礼仪规范

 

    一、认真参加升旗仪式,自觉按照仪式要求做到严肃、规范。

    二、在校内讲普通话。自觉使用礼貌用语和体态语言,做到谈吐文雅、举止端庄。接受学生问候要回礼示意。

    三、衣着整洁庄重,自然得体。佩带校徽。男教师不蓄长发,女教师不化浓妆。不穿戴分散学生课堂注意力的服饰。

    四、不在教室、办公室、会议室等工作场所吸烟、喧哗。不随地吐痰、乱扔废物。

    五、及时收拾讲台、办公室,保持工作环境整洁。住校教是由自觉保持居室环境卫生,不随处堆放、悬挂、晾晒杂物。

    六、上课不迟到、早退、不拖课,不随意中途离开教室处理私事(如会客、挂电话等),不带BP机等通讯设备进教室,不在课上训斥学生;上下课与学生互致问候。

    七、尊重学生人格,不挖苦、辱骂、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以罚款、驱赶等粗暴手段处罚学生。

    八、不违反规定向学生或家长收取或变相收钱、物;不随意叫学生或学生家长代办私事。

    九、接待或拜访家长,做到热情有礼、谦逊耐心,不耍态度,不训斥。

    十、同事之间互相尊重,讲求谦让,光明磊落,坦诚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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