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见、会谈
会见、会谈
会见,国际上一般称接见或拜会。凡身份高的人士会见身份低的,或是主人会见客人,称为接见或召见;凡身份低的人士会见身份高的,或是客人会见主人,称为拜会或拜见。中国统称为会见。接见和拜会后的回访,称回拜。
会见可分为礼节性的、政治性的和事务性的,或兼而有之。一般说来,礼节性拜会,身份低者拜见身份高者,来访者拜见东道主。拜会的时间不要太长,半小时左右即可告辞,除非主人特意挽留。
会谈内容较为正式,政治性或专业性较强,既可以就某些重大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问题以及其他共同关心的问题交换意见,也可洽谈公务或就具体业务进行谈判。
一、会见、会谈的准备工作
(1)提出会见、会谈要求,并将要求会见、会谈人的姓名、职务、会见什么人、与什么人会谈,以及会见、会谈的目的告知对方。同时要主动了解对方具体安排(人员、时间、地点),并通知出席人员
(2)安排会见、会谈的一方,应主动了解对方出席人员、目的等,并通知已方出席人员。将会见、会谈时间、地点、主方出席人、具体安排、注意事项通知对方。
(3)准确掌握会见、会谈的时间、地点和双方参加人员名称。主人应提前到达。
(4)会见、会谈场所应安排足够的座位。会谈如用长桌,事先排好座位团,现场放置中外文座位卡。
(5)视情可安排扩音器。
(6)如有合影,事先排好合影图。
(7)备饮料(茶水、咖啡或冷饮)。
二、会见、会谈的程序
(1)主人在大楼正门或会客厅门口迎接客人(如果主人在会客厅门口迎候,则应由工作人员在大楼门口迎接,引入会客厅)。
(2)会面介绍,宾主握手。介绍时,应先将主人向客人介绍,随后将客人向主人介绍。如客人是贵宾(国家元首),或大家都熟悉的知名人物,就只将主人向客人介绍。介绍主人时要把姓名、职务说清楚。介绍到具体人时,应有礼貌地以手示意。
(3)合影留念。
(4)入座、会见、会谈。
(5)记者采访(在正式谈话开始前采访几分钟,然后离开)。
(6)会见、会谈结束,主人送客人至车前或门口握手告别,目送客人返去后再退回室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