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不是第一次碰面也应自报姓名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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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09/04/11
即使不是第一次碰面也应自报姓名
人际广阔,每天会见许多人的人物,如果只和你见过一面,通常不容易将你记牢。尽管如此,在第二次见面时,未自报姓名的人为数不少。如果站在被致礼一方的立场想想,这是再难堪不过的事。就许多人的感觉而言,“很抱歉,您是谁?”却不是容易提出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尽管不得不和对方交谈,却只能流于表现形式。
自认只见过一面的对象必能牢记自己的想法,其实是傲慢的想法。如此一来,永远也无法让别人记住你。即使是第二次或第三次见面,果真希望对方记牢你,就必须详细报出姓名。
“我是前回与您见过面的某某。”向前回见过面的人如此寒暄或许有点不好意思,一旦当作习惯之后就会变成理所当然的事情。
另外,在要求别人回电给你时,无论是留言机或别人代接的电话,你最好养成习惯在末了说出自己的联络号码。此外,说惯的电话号码也很容易说得太快。由于数字通常不易听懂,所以最好能缓慢明亮地发音。“我的电话号码是……”说到这里,对方必定希望你能给他准备纸笔的充裕时间。而且,在未了最好再说上一遍自己的姓名。如果只靠最初的自报姓名,有时会记不牢对方是谁。只要你站在接话人的立场想想,自然可以明白这种注意是理所当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