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节:遵循感知规律

作者:林格 字数:2574 阅读:213 更新时间:2009/04/23

第39节:遵循感知规律

针对不同的观察对象和观察目的,应事先考虑用什么样的观察方法。有时候,需要几种方法配合使用。

  (5)设法让更多的感觉器官参与观察

  观察任何事物都需要人的不同感官的协同配合才能收到好的效果。

  在观察活动中,视觉无疑是很重要的,但眼睛并不是唯一的感觉器官。我们在认识和观察事物时,应该调动身体的各种感官。比如要认识一种水果,除了用眼睛观察其外部形状、颜色、纹理,还可以用手摸摸它的表面,切开来看看里面的样子和果肉的质感,尝尝它的味道,用鼻子闻闻它的气味,等等。这样,可以从各方面获得对于该事物的认识,而且更加深刻。

  (6)遵循感知规律

  观察事物是为了认识事物,感知是认识的第一步。而感知是有规律的,应该遵循规律去进行观察。

  观察的对象必须达到一定的强度,才能观察得清晰、准确。因此,在观察前,对有可能提高强度的事物,应采取措施提高其强度。如观察人的肌肉,绷紧时看得最清楚;观察蒸气的特点,水壶里的水要满到一定程度,效果才好。

  被观察的对象与背景反差越大,观察效果越好。因此,要设法增加观察对象与背景之间的差异。如观察一种昆虫的形态、颜色,把它放在反差大的纸上,效果就会更好。

  两个显著不同甚至对立的事物容易观察,因而在观察中把具有对比意义的材料放在一起观察效果好。如两种不同的水果放在一起比较,往往能形成更加深刻的印象。

  运动中的对象容易吸引人的注意,运动中的情况与静止状态有所不同。因此,观察某些事物,既观察静止的情况,又要看活动中的情况。如观察一个人,就应将静止状态与活动状态结合起来观察。

  把有关联的事物组合起来观察,既能把握整体情况,又能把握具体情况。

  2.提高观察力的具体方法

  (1)深思立意--计划观察法

  某日。德国哥根廷。

  40位心理学家正在开会,忽然,一个人冲进会场,另一个手持短枪的黑人紧追而入,两个人当场搏斗起来,一声枪响之后,两个人又一道跑了出去。这个紧张的场面仅仅持续了20秒钟。

  接着,会议主持人要求在场的心理学家们立即就这次刚刚经历的惊险写下目睹记。在40篇报告中,居然有36人没有察觉到那个黑人是光头!

  心理学家的观察力一般都应当是比较强甚至是比较精确的。但是,这一次,为什么有这么多人在观察时失之偏颇呢?

  这是因为,心理学家们事先没有思想准备,事件发生得非常突然,所以他们都没有明确的观察目的,也没有任何观察计划,所以对“黑人是光头”这一重要的事实“视而不见”。这一事实说明,要进行有效的观察,必须明确观察的目的,制定相应的计划。

  良好的观察能力首先要具备一定的目的性和计划性,英国剑桥大学动物病理学教授贝弗里奇说:“培养那种以积极探究态度注视事物的习惯有助于观察力的发展。在研究工作中养成良好的观察习惯比拥有大量学术知识更为重要。”在观察事物之前,明确观察的目的,根据这个目的制定观察计划,然后一步步地按系统进行,这样才能保证不致遗漏有用的材料。

  针对同一对象,不同的观察者基于不同的立足点,选择的观察角度和计划也不一样。文可与和郑板桥都以画竹闻名。但二人观察竹子的时候却大相径庭:

  文可与曾经在自己的住所周围种了各式各样的竹子,一年四季观察和比较不同竹子之间、同一竹子之间的不同姿态,因而对各种竹子在不同季节的状态有了透彻的了解,提笔作画的时候,自然“胸有成竹”。

  而郑板桥观察竹子的时候,却是另外一番情形。“晨起看竹,烟光日影露气,皆浮动于疏枝密叶之间,胸中勃勃遂有画意,其实胸中之竹,并不是眼中之竹也。”郑板桥选择在早晨这一特定的时间段观察竹子,对竹子的感受自然与文可与不同,其“眼中之竹”实际上是经过典型化了的“胸中之竹”。

  无论选择何种角度,都要根据自己的观察目的制定相应的观察计划,这样才能达到较为理想的效果,同时又能培养出良好的观察品质。

  (2)正午牡丹--注重客观法

  宋朝科学家沈括在其著作《梦溪笔谈》中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

  欧阳修得到一张古画,画面是雍容华贵的牡丹花丛,花丛下有一只猫。欧阳修看不出什么名堂来,可他的亲家吴育一看,就说出了门道:“其花披哆而色燥,此日中时花也。猫眼黑暗如线,此午猫眼也。”欧阳修听了,深感叹服。吴育若不是有着对客观事物细心的观察,不可能根据花的色泽、形状及猫眼的状态推测出古画中画的是正午的牡丹。

  良好的观察效果,是建立在客观现实基础上的。观察的目的是为分析资料,为抽象提供事实依据,所以观察一定要客观。如果在观察中,仅仅根据过去的经历、经验、知识而主观地加以反映,往往使观察得出错误的结论。

  自近代实验科学兴起以来,形成了一个牢固的传统,即任何科学理论,都必须有实验的根据。这也反映出对客观性的高度重视。达·芬奇曾经说过:“科学如果不是从实验中产生并以一种清晰实验结束,便是毫无用处的、充满谬误的,因为实验乃是确实性之母。”要做到确实性,首先就要注重客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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