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节:求证法
第29节:求证法
县令听了两人的争辩后,就说:“这烟袋确实不错,制作精细,取材黄藤。根据你们所说,都无证据,老爷我断给你们谁都不公平。现在本县出十五两纹银买下。你们都心爱这管烟袋,今天本县就破例让你们在堂上各抽三袋烟,抽完以后你们各取一半银子回去。”
在抽烟的时候,甲吹不出烟灰就连续地在地上敲击,要把烟灰敲出来。乙吸烟吹不出烟灰,用一根小竹片挑出烟灰。
等他们二人把三袋烟吸完时,县官把惊堂木一拍,大声说:“你们谁是烟袋的主人,谁想假冒顶替,我都知道了,还不从实招来!”
两人你看我,我看你,不是不肯招。后来,县官指着甲说,“你就是冒名顶替的,为何不招?照你这样在地上敲击,这烟袋早就敲坏了!”
说得甲只好低头认罪。
在这个故事里,一般性的原理就是黄藤材料的烟袋是不可能经历长时间的敲击的,推及到个人,那么不管是谁,都不能长时间对它进行敲击。县官从他们二人吸烟的惯性动作来看,很显然如果甲是烟袋的主人,那么这个烟袋早就已经毁坏了,所以甲是冒名顶替的。
……
14.求证法
人的头颅,一旦离开了躯体,瞬间内,到底有没有知觉呢?法国有位医生通过试验,得出的结论是,头颅掉地后在瞬间仍然有知觉。那么他是怎么来证明的呢?这可不像其它的实验那样可以通过仪器找到答案。
这个医生是这样来证明的,他先在死囚中找到一个身体素质好、气质刚烈的江洋大盗,答应他如果积极配合实验,医生愿付一笔可观的酬金以赡养他的母亲。实验的设计是,当强盗的头颅一掉下来,医生马上跑过去拾起他的头颅,呼唤他的名字,如果头颅有知觉,听到呼唤声,眼睛就睁开来瞧一瞧。
行刑的时候到了,当头颅滚下来,医生立即把头颅捧起,面对自己,大声呼唤其姓名,只见紧闭着的眼睛慢慢地睁开,朝他看了一下,然后又合拢。接着再喊时,眼睛却再也没睁开。这就说明,当头颅离开躯体后,虽然心脏已经不能供应脑细胞带有氧气的新鲜血液,而脑细胞在缺氧的情况下,并不是一下子全部死亡。
15.连环类推法
商朝纣王即位不久,命工匠为他琢一双象牙筷子。纣王的庶兄箕子感叹道:“象牙筷子肯定不能配土瓦器,而要配犀角雕的碗,白玉雕的杯。有了这些珍贵的器皿肯定不能吃粗豆做的饭和野菜汤,而要盛山珍海味才相配。吃了山珍海味就不愿再穿粗葛短衣,也不再愿住茅草陋室,而要穿锦绣的衣服,乘华贵的车子住高楼广室。这样下去,我们商国境内的物品不能满足他的欲望,必要去征收远方各国的奇珍异宝。从象牙筷子开端,我看到了以后发展的结果,真禁不住为他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