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的情景到了最紧张的关头:那只大雁将脑袋从翅膀里伸了出来,混儿张慢慢地挥起了木棒,大屠杀眼看就要开始…… 突然,奇怪的事情发生了:那只大雁没有用嘴去挠痒痒,而是突然“嘎”的一声大叫起来,紧接着,大雁的嘴巴又狠狠啄向混儿张拿羽毛的手,也就在这么一瞬间,其他大雁全被惊醒了,它们一起大声叫着,“哗啦啦”地向混儿张包抄过来! 两眼一抹黑的大雁是怎么发现混儿张的?难道他身上还有人味儿?可去除人味儿的野艾水,混儿张是洗也洗了、喝也喝了呀!难道是云叔的诀窍不灵?可他曾用这样的诀窍捕雁多年、是当年有名的捕雁高手啊!那么,该不是云叔没有将诀窍和盘托出、蒙骗了混儿张吧? 这些疑问,匍匐在地的混儿张根本没有工夫琢磨,原先是他第一个捕杀目标的那只大雁,用它那坚实的嘴巴狠狠地啄到了混儿张的手背上,这一嘴巴有多大力量?动物园有人曾做过试验,大雁的一嘴巴实实在在地啄下去,能将三合板啄个洞! 混儿张被啄的那一嘴不能算不实在,手背顿时就皮开肉绽,疼得他忍不住尖叫起来,他爬起来,丢掉木棒和羽毛,用双手护住鼻子眼睛耳朵,撒开脚丫子没命地逃窜…… 5.羽毛的功用 昨天夜里的溜儿王是在距大雁五六步远的地方被发现的,还来得及逃离,而今天夜里的混儿张是在大雁脚下被发现的,他爬起来时,就已经被雁群团团包围了,哪里逃得了?大雁们声嘶力竭地叫着,用嘴和强有力的翅膀为武器,向混儿张发起了以死相拼般的攻击…… 混儿张身处险境,而溜儿王由于相隔距离太近,也被大雁们圈进了包围圈,更倒霉的是,他没有用野艾水去除人味儿,雁群死死盯着他,毫不放松,一片黑暗中,两个家伙被大雁围得里三层外三层,成了“众啄之的”。他们双双抱头鼠窜,拼死突围求生,好在他们是两个人,分散了大雁的注意力,两个家伙左冲右突,好不容易才逃到了那棵柳树下。溜儿王先一步赶到,他起初试图驾船逃离,但情急中来不及解开缆绳,便又爬上了柳树,那棵柳树野生野长,满身都是小枝杈,往上攀爬还算容易,在一人多高的地方,主枝分叉为“V”字形,正好可以让溜儿王落脚。后脚赶到的混儿张更来不及解缆绳,也拼出老命爬上了树。 那棵柳树上,只有“V”字形的分叉可以落脚,而且只容得下一个人,溜儿王捷足先登,当然要捍卫自己的既得地盘,他对着混儿张的手狠狠踩了一蹄子,混儿张痛得龇牙咧嘴,骂道:“你他奶奶的见死不救,还算人吗?” 溜儿王也回骂道:“老子不是人你是人?你身上连一丝人味儿都没有了!” 下有群雁围攻,上有溜儿王的阻击,混儿张越发急眼了,他抓住溜儿王的一条腿强行往上攀,溜儿王抬起另一条腿狠狠踹去,没想到身体失去平衡,两个家伙双双掉到地上,再次成了群雁的攻击目标…… 再说混儿张晚上离家后,云叔先是感到心里痛快:这两个没人味儿的家伙,就该让大雁教训教训他们,可是零点以后,他又渐渐坐卧不安起来:大雁的嘴巴没有轻重,万一他们有个三长两短可怎么办?想到这里,云叔最终还是拨打了110,并说自己可以带路到落雁洲救人。 云叔带着警察,乘快艇赶到落雁洲时,两个偷雁贼正使出最后的力气,在雁群中挣扎求生——本来他们就被啄得遍体鳞伤,又从树上摔下来,摔在密密匝匝的雁群中,想想看,这后果该有多严重? 就在这时,快艇“突突突”驰过来,探照灯贼亮,大雁受了惊吓,不敢恋战,收兵撤退了。 两个偷雁贼都是头破血流的,浑身上下没有一块好皮肉,已趴在地上动弹不得了。溜儿王呈半昏迷状态,但嘴里还在骂混儿张:“你狗东西的功夫不到家就来捕雁,害得老子陪你险些丢了性命不说,又丢人现眼……” 警察说:“这恐怕还不算完,过后,野生动物保护部门还要找你们麻烦呢!” 混儿张听警察这么说,后悔死了,但他心里很纳闷,便有气无力地问云叔:“我全按你说的做,怎么还是让大雁发现了?” 云叔忍着笑,说混儿张用羽毛拨弄大雁腿时,可能出手重了,“轻”“重”是手头功夫,谁说得清楚? 警察好奇,悄悄问云叔是怎么回事,云叔说了捕获大雁的方法,并告诉警察:“混儿张捕雁不成的原因,是在那根羽毛上!” 警察疑惑地问:“羽毛怎么了?“ 云叔说:“那不是野鸭羽毛,而是一根老鹰羽毛!” 警察一听,这才明白了。老鹰是大雁的天敌,对它身上的气味儿大雁特别敏感。云叔之所以将老鹰羽毛装在塑料袋里,目的就是要把这股子淡淡的味道“保管”起来,而当混儿张从塑料袋里掏出老鹰羽毛、“送”到大雁鼻子下面时,这股子味道一下子就挥发出来了,大雁以为天敌来到,它能不叫吗? 警察把混儿张、溜儿王带走了,云叔望着满身伤痕、垂头丧气的两个倒霉蛋,心里在想:“这两个混小子有了这次教训,以后不会再捕大雁(第3页)了吧!” (题图、插图:杨宏富) 上一页 [1] [2]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