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九二、忘恩报怨 刻薄之尤

作者:[明]洪应明 字数:974 阅读:117 更新时间:2009/06/18

三九二、忘恩报怨 刻薄之尤

受人之恩虽深不报,怨则浅亦报之;闻人之恶虽隐不疑,善则显亦疑之。此刻之极,薄之尤也,宜切戒之。

  【译文】

  接受他人的恩惠虽然深切也不想报答,怨恨就是浅鲜也要报复他;听闻他人的坏事虽然隐蔽也深信不疑,好事就是明显也要怀疑他。这种极端的刻薄,过分的薄情,应当务须避免它。

  【注解】

  虽隐不疑:对别人的坏事即使隐隐约约却也深信不疑。

  尤:过分。

  切戒:务须避免。见三八八【注解】

  【评语】

  人情的缺点有种种不同,其中最无人情缺点的要算是受恩不报;反之,对人有怨,时常挂念于心。这样的人要算是违反人的常情了。听见人家的恶事,不管真假却深信不疑,并且以幸灾乐祸的心情来待人处世,唯恐人家比自己强,希望人家都不如自己。这种心理如果能导之以正、化之以德,未始不可变成向上前进的意志,但是,如果任性妄为而不受人批评指正,则养成残酷刻薄的行为,最后终至身败名裂。《礼记·中庸》特别歌颂舜的美德,说他为人有“隐恶而扬恶”的崇高修养。至于说到恩怨问题就连江湖帮他的粗汉,也都能懂得恩怨之间的道理。关于此点,孔子为世人下了一个明确为定义,据《论语·宪问》:“或日:‘以德报怨何如?’子日:‘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做人要恩怨分明,更应有这样一个思想境界。达到这样一个境界,如果没有长久的磨炼,宽厚的胸怀,良好的道德基础是不行的。在生活中,很多人好打听别人的隐事、坏事,所谓“好事不出门,恶事传千里。”有的人是出于一种好奇显能的恶习,有的人却是出于一种记恶心态,出于秋后算帐的要求;有的人不仅知恩不能涌泉相报反而会反目成仇。如此种种人的行为,使人际间的关系,有如刀枪相见,远谈不上“和谐”二字了。所以隐恶扬善不仅是一种品德休养,一种交际方式,也是人际和谐的一个前提,这和做人不讲原则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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