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六、忘怨忘功 念过念恩

作者:[明]洪应明 字数:1103 阅读:135 更新时间:2009/06/18

二一六、忘怨忘功 念过念恩

我有功于人不可念,而过则不可不念;人有恩于我不可忘,而怨则不可不忘。

  【译文】

  我有功德给于别人不可以常常念叨,而对别人有过失则不可不惦念;别人有恩惠给于我不可以轻易忘怀,而别人怨恨于我则不可不忘却。

  【注解】

  功:〈名〉本义功绩,功业,功劳。《说文》:“功,以劳定国也。”功德,恩德。《孟子梁惠王上》:“今恩足以及禽兽,而功不至于百姓者,独何与?”

  念:〈动〉本义常思,思念,惦念。《说文》:“念,常思也。”念叨,亦作“念到”,“念道”。因思念而常常提及。元王实甫《西厢记》第三本第一折:“俺小姐至今脂粉未曾施,念到有一千番张殿试。”

  过:〈名〉无意的犯法或作恶行为,错误。《说文》:“过,罪愆也。”

  恩:〈名〉本义恩惠。《说文》:“恩,惠也。”他人对我的帮助救援。

  怨:〈动〉本义怨恨,仇恨。《说文》:“怨,恚也。”〈名〉仇恨,怨仇。《史记商君列书》:“是积怨畜祸也。”他人对我的怨恨和冒犯。

  【评语】

  一个有修养的人不同于一般人的地方,首先在于待人的恩怨观是以恕人克己为前提的。一般人总是容易记仇而不善于怀恩,因此有“忘恩负义”“恩将仇报”“过河拆桥”等等说法,古之君子却有“以德报怨”“涌泉相报”“一饭之恩终身不忘”的传统。不过关于“以德报怨”一语,却有商榷的必要,因为孔子主张“以德报德,以直报怨”,否则就会出现“以德报怨,何以报德”的现象。这种道理就如同唱歌,假如起音起得太高,那以后再遇到更高的音就必然无法唱下去,所以还是孔子的主张合乎中道。为人不可斤斤计较,少想别人的不足、别人待我的不是;别人于我有恩有劳应记取于心,人人都这样想,人际就和谐了,世界就太平了。用现在的话讲,多看别人的长处,多记别人的好处,矛盾就化解了。人家留下的怨仇,要忘得一干二净,以培养我们坦荡恢宏的心胸,一个胸中不能容物的人,又怎能成就伟大的事业呢。

  【注061】明陈继儒《小窗幽记卷一集醒》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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