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作者: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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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1/03/26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是孔子所主张的处世原则。
孔子的弟子子贡曾经请教说,有没有这样一个原则,它是我们终身都应该遵守执行的。孔子说,有的,这就是宽恕。宽恕的意思是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也就是说,自己不愿意承受的事情,也不要强加给别人。与这个原则相伴随,孔子主张:自己想要达到的目标,也要帮助别人达到;不愿意别人以某种方式对待自己,自己就首先不要用这种方式对待别人。
孔子曾经对他的学生说过,他的所有主张中贯穿着一个基本原则。学生们都不理解这个原则是什么,只有曾参理解,曾参说,就是忠诚和宽恕。“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就是宽恕原则的表现之一。
孔子认为,这个原则,是实行仁义的重要途径。如果每个人都从这里入手,就有可能成为一个具有仁义道德的人。这个原则发展到近代,就是要设身处地地替别人着想的意思。一个人要办什么事,首先要想一想,假如自己处在这样的地位,将会怎么做?这样思考问题,就可能使问题得到比较正确的处理。
因而,这个儒学提倡的原则在今天仍有它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