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记下第二十一

作者:不详 字数:4910 阅读:46 更新时间:2011/04/07

杂记下第二十一

有父之丧,如未没丧而母死,其除父之丧也,服其除服,卒事,反丧服。虽 诸父昆弟之丧,如当父母之丧,其除诸父昆弟之丧也,皆服其除服之服,卒事, 反丧服。如三年之丧,则既_,其练祥皆行。王父死,未练祥而孙又死,犹是附 于王父也。 有殡,闻外丧,哭之他室。入奠,卒奠,出,改服即位,如始即位之礼。

大夫士降与祭于公,既视濯,而父母死,则犹是与祭也,次于异宫。既祭, 释服出公门外,哭而归。其他,如奔丧之礼。如未视濯,则使人告。告者反,而 后哭。如诸父昆弟姑姊妹之丧,则既宿,则与祭。卒事,出公门,释服而后归。 其他如奔丧之礼。如同宫,则次于异宫。

曾子问曰:“卿大夫将为尸于公,受宿矣,而有齐衰内丧,则如之何?”孔 子曰:“出舍乎公宫以待事,礼也,孔子曰:尸弁冕而出,卿大夫、士皆下之。 尸必式,必有前驱。”父母之丧,将祭;而昆弟死;既殡而祭。如同宫,则虽臣 妾,葬而后祭。祭,主人之升降散等,执事者亦散等。虽虞附亦然。 自诸侯达诸士,小祥之祭,主人之酢也哜之;众宾兄弟,则皆啐之。大祥, 主人啐之,众宾兄弟皆饮之,可也。凡侍祭丧者,告宾祭荐而不食。

子贡问丧,子曰:“敬为上,哀次之,瘠为下。颜色称其情。戚容称其服。” 请问兄弟之丧。子曰:“兄弟之丧,则存乎书策矣。”君子不夺人之丧,亦不可 夺丧也。孔子曰:“少连大连善居丧,三日不怠,三月不解,期悲哀,三年忧, 东夷之子也。”三年之丧,言而不语,对而不问。庐,垩室之中,不与人坐焉。 在垩室之中,非时见乎母也,不入门。疏衰皆居垩室不庐。庐,严者也。

妻视叔父母,姑姊妹视兄弟。长中下殇视成人。亲丧外除,兄弟之丧内除。 视君之母与妻,比之兄弟,发诸颜色者,亦不饮食也。免丧之外,行于道路,见 似目瞿,闻名心瞿。吊死而问疾,颜色戚容必有以异于人也,如此,而后可以服 三年之丧。其余,则直道而行之,是也。 祥,主人之除也,于夕为期,朝服,祥因其故服。子游曰:“既祥,虽不当 缟者必缟,然后反服。”

当袒,大夫至,虽当踊,绝踊而拜之,反改成踊,乃袭。于士,既事成踊, 袭而后拜之,不改成踊。

上大夫之虞也,少牢。卒哭成事,附,皆大牢。下大夫之虞也,?直牲。卒 哭成事,附,皆少牢。祝称卜葬虞,子孙曰哀,夫曰乃,兄弟曰某,卜葬其兄弟 曰伯子某。古者,贵贱皆杖。叔孙武叔朝,见轮人以其杖关毂而?果轮者,于是, 有爵而后杖也。凿巾以饭,公羊贾为之也。冒者何也?所以掩形也。自袭以至小 敛,不设冒则形,是以袭而后设冒也。

或问于曾子曰:“夫既遣而包其余。犹既食而裹其余与?君子既食,则裹其 余乎?”曾子曰:“吾子不见大飨乎?夫大飨,既飨,卷三牲之俎归于宾馆。父 母而宾客之,所以为哀也。子不见大飨乎?

非为人丧,问与赐与:三年之丧,以其丧拜;非三年之丧,以吉拜。三年之 丧,如或遗之酒肉,则受之必三辞。主人衰?而受之。如君命,则不敢辞,受而 荐之。丧者不遗人,人遗之,虽酒肉,受也。从父昆弟以下,既卒哭,遗人可也。

县子曰:“三年之丧,如斩。期之丧,如剡。”期之丧,十一月而练,十三 月而祥,十五月而礻覃。三年之丧,虽功衰不吊,自诸侯达诸士。如有服而将往 哭之,则服其服而往。练则吊。既葬,大功吊,哭而退,不听事焉。期之丧,未 葬,吊于乡人,哭而退,不听事焉。功衰吊,待事不执事。小功缌,执事不与于 礼。相趋也,出宫而退。相揖也,哀次而退。相问也,既封而退。相见也,反哭 而退。朋友,虞附而退。吊非从主人也,四十者执纟孛。乡人五十者从反哭,四 十者待盈坎。

丧食虽恶必充饥,饥而废事,非礼也。饱而忘哀,亦非礼也。视不明,听不 聪,行不正,不知哀,君子病之。故有疾饮酒食肉,五十不致毁,六十不毁,七 十饮酒食肉,皆为疑死。有服,人召之食,不往。大功以下,既葬适人,人食之, 其党也食之,非其党弗食也。功衰食菜果,饮水浆,无盐酪。不能食食,盐酪可 也。孔子曰:“身有疡则浴,首有创则沐,病则饮酒食肉。毁瘠为病,君子弗为 也。毁而死,君子谓之无子。”

非从柩与反哭,无免于?恒。凡丧,小功以上,非虞附练祥,无沐浴。疏衰 之丧,既葬,人请见之,则见,不请见人。小功,请见人可也。大功不以执挚。 唯父母之丧,不辟涕泣而见人。三年之丧,祥而从政。期之丧,卒哭而从政。九 月之丧,既葬而从政。小功缌之丧,既殡而从政。

曾申问于曾子曰:“哭父母有常声乎?”曰:“中路婴儿失其母焉,何常声 之有?”

卒哭而讳。王父母、兄弟、世父、叔父、姑、姊、妹,子与父同讳。母之讳, 宫中讳。妻之讳,不举诸其侧。与从祖昆弟同名则讳。

以丧冠者,虽三年之丧,可也。即冠于次,入哭踊,三者三,乃出。大功之 末,可以冠子,可以嫁子。父,小功之末,可以冠子,可以嫁子,可以取妇。己, 虽小功既卒哭,可以冠,取妻,下殇之小功,则不可。

凡弁?,其衰侈袂。父有服,宫中子不与于乐。母有服,声闻焉不举乐。妻 有服,不举乐于其侧。大功将至,辟琴瑟。小功至,不绝乐。

姑姊妹,其夫死,而夫党无兄弟,使夫之族人主丧。妻之党,虽亲弗主。夫 若无族矣,则前后家,东西家;无有,则里尹主之。或曰:主之,而附于夫之党。

麻者不绅,执玉不麻。麻不加于采。国禁哭,则止朝夕之奠。即位自因也。 童子哭不亻哀,不踊,不杖,不菲,不庐。孔子曰:伯母叔母,疏衰,踊不绝地。 姑姊妹之大功,踊绝于地。如知此者,由文矣哉!由文矣哉! 世柳之母死,相者由左。世柳死,其徒由右相。由右相,世柳之徒为之也。

天子饭,九贝,诸侯七,大夫五,士三。士三月而葬,是月也卒哭。大夫三 月而葬,五月而卒哭。诸侯五月而葬,七月而卒哭。士三虞,大夫五,诸侯七。 诸侯使人吊,其次含、衤遂、?、临,皆同日而毕事者也,其次如此也。卿 大夫疾,君问之无?;士一问之。君于卿大夫,比葬不食肉,比卒哭不举乐;为 士,比殡不举乐。升正柩,诸侯执?者五百人,四纟孛,皆衔枚,司马执铎, 左八人,右八人,匠人执羽葆御柩。大夫之丧,其升正柩也,执引者三百人,执 铎者,左右各四人,御柩以茅。

孔子曰:“管仲镂簋而朱?,旅树而反坫,山节而藻?。贤大夫也, 而难为上也。晏平仲祀其先人。豚肩不掩豆。贤大夫也,而难为下也。君子上不 僭上,下不逼下。”

妇人非三年之丧,不逾封而吊。如三年之丧,则君夫人归。夫人,其归也以 诸侯之吊礼,其待之也,若待诸侯然。夫人至,入自闱门,升自侧阶,君在阼。 其他如奔丧礼然。嫂不抚叔,叔不抚嫂。 君子有三患:未之闻,患弗得闻也;既闻之,患弗得学也;既学之,患弗能 行也。君子有五耻:居其位,无其言,君子耻之;有其言,无其行,君子耻之; 既得之而又失之,君子耻之;地有余而民不足,君子耻之;众寡均而倍焉,君子 耻之。 孔子曰:“凶年则乘驽马,祀,以下牲。”恤由之丧,哀公使孺悲之孔子学 士丧礼,士丧礼于是乎书。子贡观于蜡。孔子曰:“赐也乐乎?”对曰:“一国 之人皆若狂,赐未知其乐也!”子曰:“百日之蜡,一日之泽,非尔所知也。张 而不弛,文武弗能也;弛而不张,文武弗为也。一张一弛,文武之道也。”

孟献子曰:“正月日至,可以有事于上帝;七月日至,可以有事于祖。”七 月而?,献子为之也。夫人之不命于天子,自鲁昭公始也。外宗为君夫人,犹内 宗也。

厩焚,孔子拜乡人为火来者。拜之,士一,大夫再。亦相吊之道也。孔子曰: “管仲遇盗,取二人焉,上以为公臣,曰:‘其所与游辟也,可人也!’管仲死, 桓公使为之服。宦于大夫者之为之服也,自管仲始也,有君命焉尔也。”

过而举君之讳,则起。与君之讳同,则称字。内乱不与焉,外患弗辟也。赞 大行曰:“圭,公九寸,侯伯七寸,子男五寸,博三寸,厚半寸,剡上,左右各 寸半,玉也。藻三采六等。”哀公问子羔曰:“子之食奚当?”对曰:“文公之 下执事也。”

成庙则衅之。其礼:祝,宗人,宰夫,雍人,皆爵弁纯衣。雍人拭羊,宗人 视之,宰夫北面,于碑南,东上。雍人举羊,升屋自中,中屋南面,?羊,血流 于前,乃降。门,夹室,皆用鸡。先门而后夹室。其血耳,皆于屋下。割鸡,门 当门,夹室中室。有司皆乡室而立,门则有司当门北面。既事,宗人告事毕,乃 皆退。反命于君曰:“衅某庙事毕。”反命于寝,君南乡于门内朝服。既反命, 乃退。路寝成则考之而不衅。衅屋者,交神明之道也。凡宗庙之器,其名者,成 则衅之以?豚。

诸侯出夫人,夫人比至于其国,以夫人之礼行。至,以夫人入,使者将命曰: “寡君不敏,不能从而事社稷宗庙,使使臣某,敢告于执事。”主人对曰:“寡 君固前辞不教矣,寡君敢不敬须以俟命。”有司官陈器皿,主人有司亦官受之。 妻出,夫使人致之曰:“某不敏,不能从而共粢盛,使某也敢告于侍者。”主人 对曰:“某之子不肖,不敢辟诛,敢不敬须以俟命。”使者退,主人拜送之。如 舅在,则称舅;舅没,则称兄;无兄,则称夫。主人之辞曰:“之子某不肖。” 如姑姊妹,亦皆称之。

孔子曰:“吾食于少施氏而饱,少施氏食我以礼。吾祭,作而辞曰:‘疏食 不足祭也。’吾?食,作而辞曰:‘疏食也,不敢以伤吾子。’”

纳币一束,束五两,两五寻。妇见舅姑,兄弟,姑姊妹,皆立于堂下,西面 北上,是见已。见诸父,各就其寝。女虽未许嫁,二十而笄,礼之,妇人执其礼。 燕则鬈首。?,长三尺,下广二尺,上广一尺。会去上五寸,纰以爵韦六寸,不 至下五寸。纯以素,纟川以五采。

  • 首页
    返回首页
  • 栏目
    栏目
  • 设置
    设置
  • 夜间
  • 日间

设置

阅读背景
正文字体
  • 宋体
  • 黑体
  • 微软雅黑
  • 楷体
文字大小
A-
14
A+
页面宽度
  • 640
  • 800
  • 960
  • 1280
上一篇:丧大记第二十二 下一篇:杂记上第二十

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