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父亲的遗志
作者:佚名
字数:694
阅读:416
更新时间:2011/04/15
继承父亲的遗志
【原文】
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
【注释】
其:他的,这里指儿子,不是指父亲。没:死去,与“在”相对。三年:泛指多年
【译文】
孔子说:“当他父亲在世的时候,观察他的志向,当他父亲死去以后,观察他的行为。如果他长期不改变父亲的原则,可以说是做到孝了。”
【读解】
《中庸》说:“夫孝者,善继人之志,善述人之事者也。”也就是说,所谓孝,就是要继承先人的遗志,完成先人未竟的事业。这与“三年无改于父之道”的意思是一脉相承的。
就现代社会而言,即便父在,父子之间已多半是“人各有志,不能强勉”,哪里保得住“无改于父之道”呢?更不要说父没以后三年乃至更长的时间了。
不仅现代社会如此,就是在封建宗法制的时代,尽管父亲的绝对的权威,也仍然有“训有方,保不定日后作强梁”(《红楼梦·好了歌解》)的现象发生。
所以,对于“三年无改于父之道”,也不可以作“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儿打洞洞”式的刻板理解,否则,盗贼的儿子不也就只有以做盗贼来尽孝道了吗?
一言以蔽之,“三年无改于父之道”不外乎是在一般意义上要求我们继承父亲的遗志,完成父辈的未竟事业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