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材篇第三四

作者:佚名 字数:17593 阅读:81 更新时间:2011/04/15

程材篇第三四

【题解】

  本篇主要谈了怎样来衡量儒生与文吏才能的高下,故篇名称之为“程材”。儒生,是指研习五经的读书人;文吏,是指熟习政务的一般官吏。

  当时的人看见文吏处境顺利,飞黄腾达,儒生沉沦,不得志,就诋毁儒生才能差,智慧低,文吏才能高,智慧聪明。王充认为这是用做官的标准来衡量人的才能,不足取。形成人们这种错误看法的原因,王充则毫不客气地指出,是地方长官的无能,事事依靠文吏造成的。他认为儒生与文吏各有所能,“儒生所学者,道也;文吏所学者,事也。”“儒生治本,文吏理末”。根本原则与细枝末节的具体事务相比,王充说:“定尊卑之高下,可得程矣。”作者在文中指责文吏能理事无节操,实际上也揭了露当时仕途和官场的腐败。“长大成吏,舞文巧法,徇私为己,勉赴权利。考事则受赂,临民则采渔,处右则弄权,幸上则卖将。一旦在位,鲜冠利剑;一岁典职,田宅并兼。”实则是一批奸猾可恶的坏蛋。

  【原文】

  34·1论者多谓儒生不及彼文吏(1),见文吏利便而儒生陆落(2),则诋訾儒生以为浅短(3),称誉文吏谓之深长。是不知儒生,亦不知文吏也。儒生、文吏皆有材智,非文吏材高而儒生智下也,文吏更事,儒生不习也。谓文吏更事,儒生不习,可也;谓文吏深长,儒生浅短,知妄矣(4)。

  【注释】

  (1)文吏:掌管和熟悉文书、法令的官吏。

  (2)陆落:沉论。这里指失意。

  (3)訾(ǐ紫):毁谤。

  (4)知:疑是衍文。“可也”与“妄矣”相对成义,可证。

  【译文】

  评论的人很多都认为儒生赶不上文吏,因为看见文吏处境顺利而儒生不得志,就诋毁儒生认为他们才智低下,称赞文吏认为他们才智高超。这是不了解儒生,也不了解文吏。其实,儒生和文吏都有才智,并不是文吏才智高超而儒生才智低下,只是文吏经历的事情多,而儒生没有做过罢了。认为文吏经历的事情多,儒生没有做过,是可以的;认为文吏才智高超,儒生才智低下,就荒谬了。

  【原文】

  34·2世俗共短儒生,儒生之徒亦自相少。何则?并好仕学宦,用吏为绳表也。儒生有阙(1),俗共短之;文吏有过,俗不敢訾。归非于儒生,付是于文吏也。夫儒生材非下于文吏,又非所习之业非所当为也(2),然世俗共短之者,见将不好用也(3)。将之不好用之者,事多己不能理,顺文吏以领之也(4)。夫论善谋材(5),施用累能(6),期于有益。文吏理烦,身役于职(7),职判功立(8),将尊其能。儒生栗栗(9),不能当剧(10),将有烦疑,不能效力。力无益于时,则官不及其身也。将以官课材(11),材以官为验,是故世俗常高文吏,贱下儒生。儒生之下,文吏之高,本由不能之将。世俗之论,缘将好恶。

  【注释】

  (1)阙:通“缺”。

  (2)非所当为:不该学习的。

  (3)将:郡将,作地方长官讲。

  (4)领:率领。这里是主持的意思。

  (5)论:评论。这里是衡量的意思。谋:商量。这里是选择的意思。

  (6)施(yì义):通“貤”。这里是区别轻重的意思。用:本领,才能。累:数。

  (7)役:驱使。

  (8)职判:这里指本职工作做得好。

  (9)栗栗:即“慄慄”,因恐惧而肢体发抖。

  (10)剧:繁难。

  (11)课:考核。

  【译文】

  社会上一般人都诋毁儒生,儒生们也自己互相瞧不起。为什么呢?因为他们都想做官并学习当官的本领,而且以文吏作为标准。儒生一有缺点,一般人就一起诋毁他们;文吏有过错,一般人都不敢去诋毁。把错的东西归罪给儒生,把对的东西归给文吏。其实,儒生的才能不比文吏低下,也不是他们学习的本事没有用处,而社会上一般人都诋毁他们,是因为看见地方长官不喜欢任用他们的缘故。地方长官不喜欢任用他们,是因为很多事情自己不能亲自处理,需要文吏来主持办理。于是衡量和选择人材,区别他们能力大小,希望对办事有好处。文吏善于处理烦杂事务尽力于自己职务,做好本职工作建立功绩,所以地方长官爱重他们的能力。儒生事事小心翼翼战战兢兢,不能担当繁杂的工作,地方长官有烦难疑问,不能效力。他们的能力对于处理时事没有用处,那么当官就轮不到他们身上。地方长官用做官的标准来考核人的才能,人的才能大小又以当官作证明,所以社会上一般人常常看重文吏,看不起儒生。儒生被轻视,文吏被重视,根源在于无能的地方长官。可见社会上一般人的评论,都顺着地方长官的喜欢与厌恶。

  【原文】

  34·3今世之将(1),材高知深(2),通达众凡,举纲持领,事无不定,其置文吏也,备数满员,足以辅己志。志在修德,务在立化,则夫文吏瓦石,儒生珠玉也。夫文吏能破坚理烦,不能守身,身则亦不能辅将(3)。儒生不习于职,长于匡救(4),将相倾侧(5),谏难不惧(6)。案世间能建蹇蹇之节(7),成三谏之议(8),令将检身自敕(9),不敢邪曲者,率多儒生。阿意苟取容幸(10),将欲放失(11),低嘿不言者(12),率多文吏。文吏以事胜,以忠负;儒生以节优,以职劣。二者长短,各有所宜,世之将相,各有所取。取儒生者,必轨德立化者也(13);取文吏者,必优事理乱者也。

  【注释】

  (1)今:若。

  (2)知:通“智”。

  (3)身:根据文意,疑是衍文。递修本无此字,可证。

  (4)匡:正。

  (5)相:官名。汉时中央王国与侯国的主要官吏,相当于郡太守、县令之类。这里和“将”连用,是泛指地方长官。

  (6)谏难:指冒着危险进行规劝。

  (7)蹇(jiǎn俭)蹇:忠诚,正直。

  (8)议:根据文意,疑作“义”,同音形近而误。三谏之义:《公羊传·庄公二十四年》记载,春秋时,曹国大夫曹羁三次规劝曹国君主,不被采纳,便离开了曹国。儒家认为这合符“君臣之义”。

  (9)敕(chì赤):通“饬”,约束。

  (10)取容:取悦。

  (11)失(yì义):通“佚”,放荡。

  (12)嘿(mò莫):同“默”。

  (13)轨:符合。

  【译文】

  像当今的地方长官,才智高深,地位显贵,起着纲领作用,事情没有不由他们作决定的,他们设置文吏,是为了填满名额,足以辅助自己实现志向。如果他们的志向在于修养道德,致力于提倡教化,那么文吏就会被看成瓦石,儒生就会被看成珠玉。文吏能解决困难问题,处理烦杂事务,却不能保持住自身的节操,那么也就不能辅助地方长官。儒生没有学习过文职工作,却善长于纠正过失,地方长官为非作歹,冒危险规劝也不惧怕。考察社会上能树立忠心耿耿节操的,实现三谏之义的,使地方长官检点自身,约束自己,不敢不正直的,大多是儒生。而迎合地方长官意志,不择手段讨喜欢和争宠幸的,地方长官想放纵,低头沉默不说话的,大多是文吏。文吏以处理事务占优势,在忠诚正直方面欠缺;儒生以保持节操占优势,在处理文职事务方面欠缺。二者都有长处与短处,各有合适的工作,当今的地方官吏,对二者都各有所取的。选取儒生的人,一定是讲究道德和提倡教化者;选取文吏的人,一定是注重事务和重视处理烦杂工作者。

  【原文】

  34·4材不自能则须助,须助则待劲(1)。官之立佐,为力不足也;吏之取能,为材不及也。日之照幽,不须灯烛;贲、育当敌,不待辅佐。使将相知力(2),若日之照幽,贲、育之难敌,则文吏之能无所用也。病作而医用,祸起而巫使。如自能案方和药(3),入室求祟(4),则医不售而巫不进矣(5)。桥梁之设也,足不能越沟也;车马之用也,走不能追远也。足能越沟,走能追远,则桥梁不设,车马不用矣。天地事物,人所重敬,皆力劣知极,须仰以给足者也。今世之将相,不责己之不能,而贱儒生之不习;不原文吏之所得得用(6),而尊其材,谓之善吏。非文吏,忧不除;非文吏,患不救。是以选举取常故(7),案吏取无害(8),儒生无阀阅(9),所能不能任剧,故陋于选举,佚于朝庭(10)。

  【注释】

  (1)劲:指有能力的人。

  (2)知:递修本作“之”,可从。

  (3)案:治理。

  (4)求祟:指用求神捉鬼等迷信活动来消除灾祸。

  (5)售:买。这里是请的意思。进:这里是用的意思。

  (6)得:根据文意,疑衍一“得”字。

  (7)常故:指原来办事的人。

  (8)无害:两汉时考核官吏的常用评语,意思是能照章办事不出差错。

  (9)阀:功绩。阅:经历。

  (10)庭:章录杨校宋本作“廷”,可从。

  【译文】

  自己才能不够则需要帮助,需要帮助就要依靠有能力的人。官吏设置辅佐,是因为能力不足;选取有能力的属吏,是因为自己才能不够。太阳照耀黑暗,不需要灯烛;孟贲、夏育御敌,不靠辅佐。假使地方长官的能力,都像太阳照耀黑暗,孟贲和夏育那样难于抵挡,那么文吏的才能就没有用处了。病发作而医生就有人请,灾祸来了巫就人有用。如果自己能开方配药,会入室捉神弄鬼,那么医生就没有人请,巫没有人用。桥梁的架设,是因为人的脚不能跨越河沟;车马的使用,是因为人跑不能跑得很远。要是人的脚能跨越河沟,人跑能跑得很远,那么桥梁就不用架设,车马也不要使用。天地间的事物,人尊重崇敬的原因,都是因为能力低下智慧不够,需要依仰它来充足。像当今的地方长官,不责备自己没有才能,却轻视儒生不学习文职;不追究文吏得到重用的原因,而尊重他们的才能,认为他们是好官吏。于是就认为,不是文吏,忧虑不能排除;不是文吏,忧患不能解救。所以选举时常要老办事的人,考核官吏常取按章办事没有差错的人。儒生没有处理时事的功绩和经历,所具备的能力不能胜任繁杂的事务,所以在选举时处于下等,在朝廷上失去地位。

  【原文】

  34·5聪慧捷疾者(1),随时变化,学知吏事(2),则踵文吏之后,未得良善之名。守古循志(3),案礼修义(4),辄为将相所不任,文吏所毗戏(5)。不见任则执欲息退,见毗戏则意不得,临职不劝,察事不精,遂为不能,斥落不习。有俗材而无雅度者,学知吏事,乱于文吏,观将所知(6),适时所急,转志易务,昼夜学问,无所羞耻,期于成能名文而已。其高志妙操之人,耻降意损崇,以称媚取进,深疾才能之儒。洎入文吏之科(7),坚守高志,不肯下学(8)。亦进或精闇不及(9),意疏不密,临事不识;对向谬误,拜起不便,进退失度(10),奏记言事,蒙士解过(11),援引古义,割切将欲,直言一指,触讳犯忌;封蒙约缚,简绳检署,事不如法;文辞卓诡(12),辟刺离实(13),曲不应义。故世俗轻之,文吏薄之,将相贱之。

  【注释】

  (1)这里的这种人是指儒生中一些善于看风使舵,投机取巧的人。

  (2)知:懂得。

  (3)古:古道。这里指先王之道。循:遵循。这里是坚持的意思。

  (4)案:按照,依照。这里是遵守的意思。修:研究,学习。这里是讲求的意思。

  (5)毗(pí皮):通“卑”。

  (6)知:欲。这里是喜好的意思。

  (7)洎(jì计):及,至。科:类。这里是行列的意思。

  (8)下学:这里指学习文吏的那套本领。

  (9)时或:疑“或时”之误倒。“或时”,本书常用语。闇:通“谙”。熟悉。(10)度:法度。这里指礼节。

  (11)蒙土:愚昧无知的人。这里指迂腐的读书人。

  (12)卓流:高超得出奇。

  (13)刺(là腊):违背常情,事理。

  【译文】

  儒生中脑子聪明行动敏捷的人,随着当时情况变化,学会作官的一套,就追随文吏的后面,从未得过好名声。而遵守先王之道,坚持自己志向,遵守讲求礼义的,往往地方长官不信任,被文吏鄙视、戏弄。由于不被重用就执意要退职,被鄙视、戏弄就感到不得意,因而办事不勤勉,观察事情不精细,从而被认为没有能力,被数落不会办事。儒生中只有一般才能没有高尚抱负的,学会了作官的一套,与文吏混在一起,窥测地方长官的喜好,迎合当时的急需,转变志向改变作为,日夜兼程又学又问,不感到羞耻,只是希望成为一个擅长文书出名的人罢了。而那些有高尚志向美好节操的人,耻于降低自己高尚志向,损害自己崇高品德,去献媚求官,因而深恨那些“有俗材而无雅度”的儒生。等到他们进入文吏行列,仍然坚持自己高尚的志向,不肯就学文吏一套。也许因为在处理问题上,熟练程度不够,考虑粗疏不周密,遇事不知道怎么办;在官场上对答有错误,跪拜不熟练,进退违背礼节;在朝廷上,上本陈述己见议论大事,像迂腐的读书人辩解过失,引证典故;在地方上,切断了长官的欲望,直言一针见血,触犯了讳忌;在办事上,封固和捆扎公文,给简牍系带帖签落名,或封泥用印,这些事上没有按照规章制度;在言谈上,说话高谈阔论,乖僻脱离实际,迂腐不符合道理。所以社会上一般人轻视他们,文吏鄙薄他们,地方长官看不起他们。

  【原文】

  34·6是以世俗学问者,不肯竟经明学,深知古今,急欲成一家章句(1)。义理略县,同超学史书(2),读律讽令,治作情奏(3),习对向,滑习跪拜(4),家成室就,召署辄能。徇今不顾古,超雠不存志(5),竟进不案礼,废经不念学。是以古经废而不修,旧学暗而不明,儒者寂于空室,文吏哗于朝堂。材能之士,随世驱驰;节操之人,守隘屏窜。驱驰日以巧,屏窜日以拙。非材顿知不及也(6),希见阙为(7),不狎习也(8)。盖足未尝行,尧、禹问曲折(9);目未尝见,孔、墨问形象。

  【注释】

  (1)章句:指章句之学。汉代儒家各派对经书断句、分段、释义训诂持不同态度形成的一种学问。

  (2)超:根据文意,疑是“趋”形近而误。史:令史,汉代郎以下掌管文书的官职。史书:指当文吏必须掌握的文字、书法。

  (3)情:根据文意,疑“请”形近而误。请奏:指公文。

  (4)滑:光滑,圆滑。这里是很熟练的意思。

  (5)雠(shòu售):售。

  (6)顿:通“钝”。

  (7)阙:通“缺”。

  (8)狎(xiá侠):熟习。

  (9)曲折:这里指道路。

  【译文】

  所以社会上一般做学问的人,不肯完全弄通经学,在深刻了解古今上下功夫,都急于想成为一家章句学派。只要初懂文义道理,同时就讲究学习令史的必读书籍,熟读背诵法令,习作公文,学习答对,熟习跪拜礼节,在家练习好,以备一旦召去供职就能胜任。为了顺应当今风气不顾先王之道,急于成交就放弃高尚志向,抢着上爬不顾礼义,废弃经书不想学习。因此古经被废弃没人学习,经学暗淡无光,儒生冷冷清清地呆在家里,文吏则在朝堂上高声喧哗得意洋洋。“有俗材而无雅度”的读书人,就跟随世俗奔走效劳;而有高尚节操的儒生,就处于偏僻狭小的地方,被排斥与疏远。奔走效劳的人一天比一天显得灵巧,被排斥疏远的人则一天比一天显得笨拙。不是他们能力差,智慧不够,而是见得少,干得少,不熟习的缘故。要是自己的脚未曾走过的地方,即使是尧和禹也要问问道路的情况;要是自己眼睛未曾见过的东西,即使是孔子和墨子也要问问它们的形状。

  【原文】

  34·7齐部世刺绣(1),恒女无不能;襄邑俗织锦(2),钝妇无不巧。日见之,日为之,手狎也。使材士未尝见,巧女未尝为,异事诡手(3),暂为卒睹(4),显露易为者,犹愦愦焉(5)。方今论事,不谓希更,而曰材不敏;不曰未尝为,而曰知不达,失其实也。儒生材无不能敏,业无不能达,志不有为(6)。今俗见不习,谓之不能;睹不为,谓之不达。

  【注释】

  (1)部:《太平御览》卷八百一十五引《论衡》文作“郡”,可从。

  (2)襄邑:古县名。治所在今河南省睢(suī虽)县。汉时是著名的丝织品产地。

  (3)异:这里作陌生讲。诡:隐蔽。这里是陌生的意思。

  (4)卒(cù猝):同“猝”,仓猝。

  (5)愦(kuì愧):昏乱,糊涂。愦愦:糊里糊涂的样子。

  (6)有:递修本作“肯”,可从。

  【译文】

  齐郡的人世世代代刺绣,普通妇女没有不会的;襄邑一般人都会织锦,就是迟钝的妇女也没有不手巧的。天天看,天天做,手就熟练了。假使“有俗材而无雅度”的读书人未曾见过,手巧的妇女未曾做过,生事生手,就是偶尔干一下,匆忙瞟一眼,即使是明摆着的问题,很容易干的事,也会糊里糊涂看不清,干不了。当今评论事情,不说经历少,而说才干不敏捷;不说未曾做过,而说智慧不够,这不符合实际情况。儒生的才干没有不敏捷的,职业没有干不了的,只是他们有高尚的志向不肯去做。现在社会上一般人看见不愿习文书,就说他们不会;看见他们不肯去做吏事,就说他们干不了。

  【原文】

  34·8科用累能,故文吏在前,儒生在后,是从朝庭谓之也(1)。如从儒堂订之(2),则儒生在上,文吏在下矣。从农论田,田夫胜;从商讲贾(3),贾人贤;今从朝庭,谓之文吏。朝庭之人也,幼为干吏(4),以朝庭为田亩,以刀笔为耒耜,以文为农业,犹家人子弟,生长宅中,其知曲折(5),愈于宾客也。宾客暂至,虽孔、墨之材,不能分别。儒生犹宾客,文吏犹子弟也。以子弟论之,则文吏晓于儒生(6),儒生暗于文吏(7)。今世之将相,知子弟以文吏为慧(8),不能知文吏以狎为能(9);知宾客以暂为固(10),不知儒生以希为拙,惑蔽暗昧,不知类也。

  【注释】

  (1)庭:章录杨校宋本作“廷”,可从。下同。

  (2)儒堂:指儒家学习经书的地方。这里指通晓儒家经书。

  (3)商、贾(gǔ古):古称“通物曰商,居卖物曰贾。”这里是经商做买卖的意思。

  (4)干吏:汉代郡县中办理文书的小吏。

  (5)曲折:这里指宅院内房屋,道路的情况。

  (6)晓:通晓。这里是熟悉的意思。

  (7)暗:这里指生疏。

  (8)文吏:句子意思不通,疑“文”系“久”之误。“知子弟以久为慧”,跟下文“知宾客以暂为固”,正反为文,可证。

  (9)能:根据文意,疑前一个“能”是衍文。“不知文吏以狎为能”,与下文“不知儒生以希为拙”,文例相同,可证。

  (10)固:浅陋。这里指不了解情况。

  【译文】

  是因为要分别和比较能力的大小,所以文吏排在前,儒生排在后,这是从朝廷的角度说的。如果从通晓儒家经书的角度来评定儒生与文吏,那么儒生在上,文吏在下。从务农的角度来评论种田,农夫最高明;从经商的角度来讲做买卖,坐商最能干;如今从朝廷的角度来论人才,所以说文吏最高明。朝廷里的人,年纪小的时候做干吏,以朝廷为田地,用刀笔作耒耜,把公文当农桑,就像人家的子弟,生长在宅院中,他们知道宅院内房屋,通道的情况,胜过宾客。宾客刚来,即使是孔子和墨子的才智,也不能辨别。儒生像宾客,文吏像子弟。用子弟熟悉宅院作比喻来评论文吏和儒生,那么文吏在掌握文书上比儒生熟悉,而儒生比文吏生疏。像当今的地方长官,知道子弟因为在宅院里时间长熟悉情况才聪明起来,却不知道文吏是因为文书熟练才能干的;知道宾客因为刚来不了解情况,却不知道儒生是因为接触文书和法令少才拙笨的。这里糊涂不明,不会类推的缘故。

  【原文】

  34·9一县佐史之材(1),任郡掾史(2);一郡修行之能(3),堪州从事(4)。然而郡不召佐史,州不取修行者,巧习无害(5),文少德高也(6)。五曹自有条品(7),簿书自有故事,勤力玩弄,成为巧吏,安足多矣?贤明之将,程吏取材,不求习论高,存志不顾文也。称良吏曰忠,忠之所以为效,非簿书也。夫事可学而知,礼可习而善,忠节公行不可立也。文吏、儒生皆有所志,然而儒生务忠良,文吏趋理事。荀有忠良之业,疏拙于事,无损于高。

  【注释】

  (1)佐史:汉代乡的低级官吏。

  (2)掾(yuàn怨)史:汉代中央和地方重要官吏的属官,分曹治事,通称掾史。多由官员自己举荐。《后汉书·百官志》:“郡国及县,诸曹皆置掾史”。

  (3)修行:“佐史”与“修行”对文,皆应作官名。汉代无“修行”之官,疑“修”系“循”形近而误。循行:比“佐史”还要低级的官员。

  (4)从事:官名。汉代三公及州郡长官自己选任的僚属,又称“从事史”。《续汉书·百官志》说它“主督文书,察主非法,皆州自辟除,故通为百石。”

  (5)巧习:这里是非常熟练的意思。

  (6)少文:佐史,循行,都是一乡小官,没有学习过文法,又很少有机会处理公文,所以说他们少文。德高:汉代乡官中,如三老,孝悌力田,要劝导乡里帮助风化,所以说他们德高。

  (7)曹:汉代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分科办事的部门称曹。五曹:原指汉成帝设置尚书台的五个部门,这里泛指政府各部门。

  【译文】

  县里一个佐史的才能,能胜任郡里的掾史;郡里一个循行的才能,能胜任州里的从事。然而郡里不招用佐史,州里不起用循行,这是因为处理文书非常熟练就会按法令办事没有差错,而他们虽然道德高尚,但很少处理公文的缘故。五曹办事自有章程,公文书写自有旧例,只要勤勉练习,就能成为高明的文吏,这怎么能受到称赞呢?贤能高明的地方长官,衡量官吏是选择才智,不寻求是否熟习文书来评论其高低,因为他们看重志向,轻视文才。称赞好的官吏就说他忠心耿耿,忠心耿耿所起的作用,不是在处理公文上。事情可以通过学习达到了解,礼节可以经过练习做到完善,忠贞的节操和公正的操行不是容易树立的。文吏和儒生都有志向,然而儒生追求忠贞善良,而文吏追求能办好事情。如果有忠良的表现,即使办事生疏、笨拙,对他们高尚的志向没有什么损害。

  【原文】

  34·10论者以儒生不晓簿书,置之于下第。法令比例(1),吏断决也(2)。文吏治事,必问法家。县官事务(3),莫大法令。必以吏职程高(4),是则法令之家宜最为上。或曰:“固然。法令(5),汉家之经(6),吏议决焉。事定于法,诚为明矣。”曰:夫五经亦汉家之所立(7),儒生善歧大义,皆出其中。董仲舒表《春秋》之义,稽合于律,无乖异者。然则《春秋》,汉之经,孔子制作,垂遗于汉。论者徒尊法家,不高《春秋》,是暗蔽也。《春秋》、五经,义相关穿(8),既是《春秋》(9),不大五经(10),是不通也(11)。五经以道为务,事不如道,道行事立,无道不成。然则儒生所学者,道也;文吏所学者,事也。假使材同,当以道学。如比于文吏,洗洿泥者以水(12),燔腥生者用火(13),水火,道也,用之者,事也,事末于道。儒生治本,文吏理末,道本与事末比,定尊卑之高下,可得程矣。

  【注释】

  (1)比例:在汉代,凡法令上没有规定,而比照类似条文处理事务或判案,经皇帝批准后具有法的效力的,叫做“比”或“比例”。

  (2)决:取决。这里有依据的意思。

  (3)县官:古代称天子的都城及周围地区为县,所以称天子为县官。《史记·绛侯周勃世家》:“庸知其盗买县官器”。司马贞索隐:“县官谓天子也。所以谓国家为县官者,《夏官》王畿内县即国都也。王者官天下,故曰县官也。”

  (4)吏职:指文吏从事的工作。这里指精通法令,善于按法令办事。

  (5)法令:这里指汉初萧何制订的法律。

  (6)汉家之经;汉代把萧何制订的法律也看作经书,称为《律经》。

  (7)五经亦汉家之所立:汉武帝曾立五经为官学,设博士进行教授,故王充如此说。

  (8)关:贯,穿。

  (9)是:正确。这里是肯定,赞扬的意思。

  (10)大:尊重。不大五经:意思是不像推崇法令那样尊重五经。

  (11)通:通达。这里是懂得类推的意思。

  (12)洿(wū屋):同“污”。

  (13)燔(fán凡):烧,烹。

  【译文】

  评论的人认为儒生不会公文,把他们排在一下等。由于法令和比例是文吏断案的依据。文吏处理事情,一定要请教精通法令的人。天子的事务,没有比法令更重要的。因此肯定要以能否精通法令,善于按法令办事来衡量人的才能的高低,这样精通法令的人应该最受重视。有人说:“确实是这样。法令是汉朝的经典,文吏的议论取决于它。事情以法令来判定,确实是很明白的。”我说:五经是汉朝所立,儒生完美的政治主张和大道理,都出自五经当中。董仲舒阐术《春秋》的道理,跟今天的法律是符合的,没有什么违反和不同。然而《春秋》,汉朝的经典之一,是孔子写的,留传到汉代。评论的人只尊重精通法令的人,不抬高《春秋》,这是愚昧不明的表现。《春秋》和五经,道理是互相贯穿的,既然赞赏《春秋》,又不推崇五经,这是不懂类推的道理。五经就是阐述原则的。具体事情不如原则重要,原则被执行了,事情就办成了,没有原则,事情就办不成。然而儒生学的东西,正是原则;文吏学的东西,是处理具体事情。假使才能相同,应当以学习原则的儒生为高,如比对于文吏,就像用水洗污泥,用火烧去腥味一样,水与火,是原则,运用它的人,是处理具体事情的,处理具体事情对于原则只是细枝末节。儒生能治理根本,文吏只是处理细枝末节,属根本的原则与属细枝末节的具体事情相比,要判定其尊卑高下,就可以衡量出来了。

  【原文】

  34·11尧以俊德,致黎民雍(1)。孔子曰:“孝悌之至,通于神明(2)”。张释之曰(3):“秦任刀笔小吏(4),陵迟至于二世(5),天下土崩(6)。”张汤、赵禹(7),汉之惠吏(8),太史公序累(9),置于酷部,而致土崩。孰与通于神明令人填膺也?将相知经学至道,而不尊经学之生,彼见经学之生能不及治事之吏也。

  【注释】

  (1)以上两句参见《尚书·尧典》。

  (2)引文参见《孝经·感应章》。

  (3)张释之:字季。汉堵阳(今河南省方城县东)人。汉文帝时任廷尉,景帝时任淮南王相。

  (4)刀笔小吏:写公文的吏,称作“刀笔吏”。这里是蔑称舞文弄法的官吏。

  (5)陵迟:衰颓。

  (6)引文参见《史记·张释之冯唐列传》。

  (7)张汤(?~公元前115年):汉时杜陵(今陕西省西安市东南)人。武帝时任御史大夫。后为朱买臣等所陷,自杀。赵禹:汉时。。(tái台)(今陕西省武功县西)人,武帝时任御史中大夫,与张汤论定律令。为人廉洁,行法酷急。

  (8)惠:通“慧”。

  (9)太史公序累:疑是司马迁的《史记》。汉时《史记》尚未正式定名,所以本书中记述《史记》名称不一律。

  【译文】

  尧以美德使百姓和睦。孔子说:“孝顺父母,尊重兄长到极点,就能与上天相通。”张释之说:“秦朝那些做‘刀笔小吏’的,使秦每况愈下直到二世,秦朝灭亡。”张汤和赵禹是汉朝精明强干的官吏,司马迁作《史记》,把他们列在《史记·酷吏列传》中,认为他们导致了西汉的灭亡。他们与“孝悌之至,通于神明”的人相比,谁令人义愤填膺呢?地方长官虽懂得经学是最高的道理,但不尊重学习经学的儒生,因为他们看见读经书的儒生的能力赶不上能处理具体事务的文吏。

  【原文】

  34·12牛刀可以割鸡,鸡刀难以屠牛。刺绣之师,能缝帷裳;纳缕之工,不能织锦。儒生能为文吏之事,文吏不能立儒生之学。文吏之能,诚劣不及,儒生之不习,实优而不为。禹决江河,不秉?锸(1);周公筑雒(2),不把筑杖(3)。夫笔墨簿书,?锸筑杖之类也,而欲令志大道者躬亲为之(4),是使将军战而大匠斲也(5)。

  【注释】

  (1)?(jué决):古代挖土的大锄。锸(chā插):古代起土用的锹。

  (2)雒(luò洛):雒邑,古都邑名。周成王时为巩固对殷故土的统治,在周公主持下所筑。故址在今河南省洛阳市洛水北岸。

  (3)筑杖:砸地基、夯土墙用的工具。

  (4)合:根据文意,疑系“令”形近而误。

  (5)斲(huó浊):砍。

  【译文】

  宰牛的刀可以杀鸡,杀鸡的刀难以宰牛。刺绣的师父能缝帐幕和衣裳,缝补破衣服的工匠不能纺织锦缎。儒生能做文吏的职事,文吏不能树立儒生的学问,文吏的才能,确实低劣不及儒生,而儒生不学习文书,确实是高尚不肯去做。禹疏通江河,不拿?锸,周公旦筑雒邑,不握筑杖。其实,笔墨公文是?锸筑杖之类工具,而想要使有志于大道的人亲自去作文吏的具体事务,这是叫大将军亲自去冲锋陷阵,要高级工匠亲自去砍木头啊。

  【原文】

  34·13说一经之生,治一曹之事,旬月能之;典一曹之吏,学一经之业,一岁不能立也。何则?吏事易知,而经学难见也。儒生擿经(1),穷竟圣意;文吏摇笔,考迹民事。夫能知大圣之意,晓细民之情,孰者为难?以立难之材(2),含怀章句(3)十万以上,行有余力。博学览古今,计胸中之颖,出溢十万。文吏所知,不过辨解簿书。富累千金,孰与资直百十也?京廪如丘,熟与委聚如坻也(4)?世名材为名器,器大者盈物多。然则儒生所怀,可谓多矣。

  【注释】

  (1)擿(tì替):揭发。这里是弄懂的意思。

  (2)立:完成。这里是弄通的意思。

  (3)含怀:包藏。这里是掌握的意思。

  (4)坻(chí迟):水中小块陆地。这里比喻粮堆低小。

  【译文】

  能够解释一种经书的儒生,去处理一曹的事务,十来天个把月就会了;掌管一曹事务的文吏,去学一种经书,一年也不能学成。为什么呢?因为文吏的事情容易懂得,而经学却难得弄懂。儒生不但要弄懂经书,而且要弄通圣人的意思,文吏只需动笔,考察下老百姓的事。能够懂得大圣人的意思。跟只懂得百姓的事情,哪个困难呢?能够弄通艰难经学的人才,掌握了经书章节字句的解释十万字以上,还有余力做其他事情。至于学识渊博,通览古今的人,衡量他们心中的智慧,远远超出能解说十万章句的人。文吏懂得的,不过是辨解公文。具有千金的人比起只有价值百十个钱的人,哪个富呢?粮食堆得像小山,与粮食积聚像小坻,哪个高呢?世上把有名声的人才当作名贵的宝器,宝器大装的东西就多。然而儒生所装的东西,可以说是多得很。

  【原文】

  34·14蓬生麻间,不扶自直;白纱入缁,不染自黑。此言所习善恶,变易质性也。儒生之性,非能皆善也,被服圣教(1),日夜讽咏,得圣人之操矣。文吏幼则笔墨,手习而行,无篇章之诵,不闻仁义之语。长大成吏,舞文巧法,徇私为己,勉赴权利。考事则受赂(2),临民则采渔(3),处右则弄权(4),幸上则卖将。一旦在位,鲜冠利剑;一岁典职,田宅并兼,性非皆恶,所习为者违圣教也。故习善儒路(5),归化慕义,志操则励变从高,明将见之,显用儒生。东海相宗叔犀(6),犀广召幽隐(7),春秋会飨(8),设置三科,以第补吏(9),一府员吏,儒生什九。陈留太守陈子瑀(10),开广儒路,列曹掾史,皆能教授;簿书之吏,什置一二。两将知道事之理,晓多少之量,故世称褒其名,书记纪累其行也(11)。

  【注释】

  (1)被服:用衣服被子盖在身上不可分离的道理,比喻亲自深刻地接受某种事物。圣教:指孔孟之道。

  (2)考事:这里指审理案件。

  (3)临:统治。采:搜集。渔:侵夺。

  (4)右:右位。古代以右为尊,右位指重要职位。

  (5)本句义难通,疑有脱误。揣其义是,所以在儒门学习好的东西。

  (6)东海:郡名。秦置。治所在郯(今山东郯城北)。西汉时辖境相当今山东省费县、临沂县,江苏省赣榆县以南;山东省枣庄市,江苏省邳县以东;与江苏省宿迁县、灌南县以北地区。东汉时在这里设置了东海王国。犀:十五卷本作“庠”,可从。宗叔庠(xiáng详):姓宗,名均,字叔庠。东汉南阳安众人。永平元年(公元58年)任东海相。

  (7)犀:根据文意,疑是衍文。“东海相宗叔庠,广召幽隐”,与下文“陈留太守陈瑀子,开广儒路”,文例正同,可证。

  (8)春秋会飨(xiǎng享):汉代每年三月和十月,由郡县设酒宴以礼款待地方年长而德高望重的人。

  (9)第:次第,名次先后。

  (10)陈留:参见19·12注(16)。

  (11)记:递修本作“纪”。“纪”字相重,疑有一字是衍文。上文“世称褒其名”与本句“书纪累其行”,文例相同,可证。

  【译文】

  飞蓬长在麻中间,不扶自然会直;白纱放进黑染缸,不染自然会黑。这话是说学习的好坏,会改变人的本性,儒生的本性,不是就都好的,受圣人孔孟之道的深刻影响,白天晚上地诵读,才得到了圣人的操行。文吏从小就练习写字,只要手练习并且成行,没有文章诵读,也听不到仁义的话。长大做了文吏,舞文弄法,顺着私心为自己,使劲追求个人的权力和利益,审理案件就接受贿赂,治理百姓就搜刮掠夺,处在重要职位时就滥用权柄,得皇上宠幸就出卖地方长官。一旦做官,头戴华丽帽子,身佩锋利宝剑;掌权一年,老百姓的田地房屋一齐兼并。他们本性并非都坏,是所学所作违背了孔孟之道。所以在儒门学习好的东西,趋于接受仰慕正义,其志向和节操就会由于自己努力变得很高尚,高明的地方长官看到这一点,就会重用儒生。东海国的相宗叔庠,广泛招致隐士,春秋会飨,设置三等,按名次先后授官,全府的官吏,儒生占十分之九。陈留太守陈子瑀,广开儒生门路,选入各曹的掾史,都能讲授儒家经书;处理公文的文吏,占十分之一二。这两位地方长官都懂得道和事之间的道理,通晓他们之间数量的多少,所以世人颂扬他们的名声,书籍记载他们的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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