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法则[谨候第廿一]

作者:佚名 字数:565 阅读:101 更新时间:2011/04/15

战争法则[谨候第廿一]

败军丧师,未有不因轻敌而致祸者。故师出以律,失律则凶。律有十五焉。一虑;二诘;三勇;四廉;五平;六忍;七宽;八信;九敬;十明;十一谨;十二仁;十三忠;十四分;十五

  战争失败、丧失军队,无不是由于轻敌而招致祸患的。因此兴师动众必须按照战争法则而行,如有违背就会招致不幸。战争法则有十五条:

  一、思虑精详,务使敌情侦察明确;

  二、追究责任,促使守望放哨的人谨慎心细;

  三、勇敢善战,即使敌人众多也不屈不挠;

  四、行事廉洁,见到利益时要多考虑仁义;

  五、公平无私,赏罚均匀;

  六、彻底忍耐,包容一切;

  七、宽厚待人,尊贤容众;

  八、讲究信用,遵守诺言;

  九、态度恭敬,优礼贤能之人;

  十、明察秋毫,不轻信谗言;

  十一、处事谨慎,不违背道理;

  十二、仁民爱物,善养士卒;

  十三、忠贞不二,以身殉国;

  十四、了解分际,知止知足;

  十五、深通谋略,知已知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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