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兵原则[法制第二]
用兵原则[法制第二]
将战,必审知其将之贤愚。与贤将战则持之,与愚将战则乘之。持之,则容有所伺而为之谋,来之,则一举而夺其气。
将要进行战争之前,一定要确实了解敌人的将师是才能出众,还是平庸蠢笨。同才能出众的敌将作战,要善于和他相持;同平庸蠢笨的敌将作战,要善于乘势压服他。
善于同敌人相持,就可以有机会窥测到敌人将师的疏漏,然后运用智谋而战胜他。善于乘势压眼敌人,就可以一举而使敌人丧失胆气。虽然如此,敌人的将领如果不是平庸蠢笨的人,就不可对他用压服的办法,因为对他实行压服而他却拒不出战,就会造成我军的灾难。
把军队分为几个部分轮流进攻,这就是同敌人相持的办法;集中优势兵力打一场歼灭性战争,这就是压服的办法。
古时候善于治军的人,虽然用处罚的方法使士兵效命、用赏赐的方法使士兵效命、用激发起对敌人愤怒的方法使士兵效命,但其中一定都灌注着正义的原则,不是要用他们去发动战争,也不是要用他们去进行掠夺,而是要用他们应付国家的危难。
所以越国依靠六千名志士,战败了强大的吴国。在韩原(地名,在今山西省河津、万泉两县交界处)大战中,秦国的勇士比晋国多一倍,然而把秦穆公从泥沼中解救出来的,却是当年被他赦免、吃他的马肉的普通百姓(秦穆公丢失良马,百姓得而食之者三百人。官吏捕得食马者,将要诛罚,穆公说:“不可因为畜生而加害人民。”于是赦免他们。等到韩原之战时,这三百人请求参战;当穆公因马陷于泥淖之中而被晋军围困的危急时刻,他们奋力作战,把穆公从重围中解救出来,并俘获了晋君)。
人数太少的军队容易遇到危险,人数太多的军队容易发生叛乱;指挥人数多的军队最困难,指挥人数少的军队最危险。所以治理人数众多的军队,规范约束要详细;规范约束详细,士兵就难以随便行动。治理人数较少的军队,规范约束要简明:规范约束简明,士兵就容易明了。不如此,士兵就不能妥善地担当起作战的任务。人数众多而规范约束详尽的军队,即使平日任务繁重,也仍然不失为一支强大的军队。
率领人数众多的军队进入艰险阻塞的环境,一定要分兵而缓慢行进。因为艰险阻塞之地必会有敌人的伏兵,伏兵一定事先有约定。我军分兵前进,那么敌人的伏兵就不知道应当攻击我军的哪一部分,这样敌人事先约定好的行动计划也就被瓦解了。在艰险阻塞的环境中行军,士兵容易产生恐惧急促心理;这时让军队缓慢行进,可以使士兵的精神安定,消除恐惧。
用兵打仗没有比进攻更危险的,没有比防守更困难的,因为在别人土地上的进攻者与在自己土地上的防守者的态势本来就是这样。城堡有两种情况是不便防守的,一种是士兵太少,满足不了守城的需要,一种是城堡太小,不能够隐蔽防守的士兵。
只有贤能的将领才能运用少数兵力来取得多数兵力的效果,运用小城来取得大城的效果。面对着敌人的先锋,没有人会不知道固守的,但我们若运角疑兵,敌人就会惊愕不敢前进,即使明白地告诉他们说:“这里没有人防守。”他们也不会相信。准确地估计敌人袭击我军的地点,暗中在那里部署
兵力进行防备,敌人不了解我军的虚实,就会以为我们有用不完的兵力,那么即使我军的人数比敌人少,又有什么值得忧虑呢?
收卷军旗,停止击鼓,使军队没有一点声音;严令约束士兵,有敢大声说话的斩首,不时让老人和儿童登上城墙,故意表示胆怯;然后乘敌人斗志松懈之时,突然发起攻击,敌人就会被打得大败而逃,那么即使城小,又有什么可忧虑呢?
背靠城墙打防御战时,军队适合用方的阵形、横列展开的阵形、密集的阵形和利于缓慢前进的阵形。这样的阵形可以使士兵觉得牢不可破;觉得军阵牢不可破,就不会产生恐惧心理。背城而战的时候,就是要让土兵不感到恐惧才行。
面向城墙打进攻战时,军队要用直的阵形、前尖后宽的阵形、稀疏的阵形和利于迅速前进的阵形。这样的阵形可以使士兵觉得面临危境;觉得面临危境,就会拚死作战。面城而战的时候,就足要让士兵拚死作战才行。
人如果能够冷静地观察自己,就可以带兵打仗了,我为什么会愤怒?我为什么会欢乐?我为什么会勇敢?我为什么会怯懦?别人和我难道有什么不同吗?天下的人有准不会观察自己呢?所以懂得人为什么会愤怒、会欢乐、会勇敢、会怯懦的道理,即使普通的老百姓也可以做将军。
平时同别人谈话,有一句话不符合常理,就会引起惊愕,进而产生猜忌;倘若敌人用可疑的表现来迷惑我们,反而安然处之不觉得奇怪,这就太鄙陋了。
所以,聪明的人看到敌人有不合常理的表现,一定谨慎观察,切勿盲动。可疑的表现大致有两种:一种是不见具体行动,而使我们在心里产生疑问,心里既然有了疑问,就应针对敌人的表现而进行谋划分析,这样就可以得知敌人的真实情况;一种是故意用虚假的行动使我们看到,从而产生疑问,这时切不可被敌人的假像所迷惑,要知道那正是敌人迷惑我们的诡计。因此,心里有疑问,要用分析谋划的方法来对付,看到敌人的可疑行动,要用冷静观察的态度来对付。敌人果真要有所行动,就不会让我们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