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的灰烬》作者:凯瑟琳·达尔顿·伍德柏瑞
《战争的灰烬》作者:凯瑟琳·达尔顿·伍德柏瑞
作者简介
凯瑟琳是在犹他州的盐湖城长大,并在犹他州立大学获得数学学士学位和机械工程硕工学位。在过去几年里,她在一所高中教写作课。
凯瑟琳是“科幻小说和幻想小说创作室”的负责人。这个创作室为那些初出茅庐,有才华的作家提供各种机会,目前它已经有400多成员,它是全国较大的写作小组之一。凯瑟琳负责编辑出版创作室每日一期的《新闻信札》,这些《信札》包括很多关于科幻小说,幻想小说和恐怖小说方面的文章。她还为《信札》的市场栏目撰写文章,并为创作室成员的短篇小说写评论。
她的丈夫是一位化学工程师,她有三个女儿和两只猫。
凯瑟琳最近刚刚把一篇小说出售给《乘风破浪》,这是一本由M·莎尼·贝尔主编的文集。
早在战争的传闻到来之前,埃尔丝·热梅小姐就来到了英格兰的肯特。我听说,从伦敦来的一位律师找到西克里夫山庄的史密斯·韦特太太,求她帮助为小姐物色一位能干的女佣人,于是我便前去应聘了。我和史密斯·韦特太太的会面时间不长,但却很成功。虽然当时我年纪不大,但我个子高,很健壮,而且我还不怕干重活。所以事情的结果就是,那天的下午,我便站在格兰小屋门前的台阶上,等着史密斯太太的汽车的到来。
我已经把小屋彻底打扫干净了,我凉晒了羽绒被,掸净了地毯上的灰尘,做了一切能使这间小屋在荒弃了多年之后再舒适起来的事。我还不明白为什么一个重要得能引起史密斯·韦特太太这样的女人注意的人,竟然要住在一间只有一个卧室和一个厨房的小屋里,况且还是在肯特郡海边的这样一个偏僻的地方。
当埃尔斯小姐走下汽车的时候,我的疑问就更加重了。她金色的长发被高高地束起,好看的发卷像瀑布一样垂在脑后,是典型的故事书里描绘的发型。她长着一双清澈、略带倦意的蓝眼睛,这让我想起小时候曾经见过的寡妇马金汉太太,当时她正开车穿过村子,最后一次到她的草场去。后来,为了支付税款,草场被卖掉了。在我冒冒失失地对她行了屈膝礼之后,发现,小姐甚至和马金汉太大一样倔强、生硬。
“这是谁,史密斯太太?我没让你找佣人呀。”
史密斯·韦特太太清了清嗓子说:“可是你连一个佣人也没有,那怎么行呢?”
小姐拉起我的手,翻来覆去地看着说:“干活对我来说算不了什么。我不需要帮手。”
史密斯太太摇着头说:“唉呀,是那个律师非要我找个佣人的。再说,你还可认给莉丽一个锻炼的机会。她是个好孩子,很能干,她还可认帮你更好地了解英格兰。”
小姐叹了口气说:“那么,就让我们互相帮助,好吗?”然后她转向史密斯太太的司机,他一直在帮她往房子里搬行李,这时正从车后座上拿过一个小匣子。
小姐连忙叫起来:“我来拿它,别人不准碰它。”她从他手里抢过匣子,搂在胸前,然后看着我说:“你也不准动它,懂吗?”
我点点头,又行了个礼,可是她已经转身到车后搬别的东西去了。
当她直起身,再次面对着我时,手里举着一只柳条编制的鸟笼。“她叫祖柏琳。她对我很重要。懂吗?”
我看见笼子里是一只像鸫那么大的白色、健壮的鸟。它的头上长着一撮翘起的大羽毛,根本不像是英国鸟。它回头瞪着我,好像知道我的所有秘密似的。
“是的,小姐,我只做你要我做的事。”
史密斯太太如释重负地长出了一口气,拍手说:“好吧,既然一切都安排妥当了,让我带你去看看小屋。”她挎着小姐的胳膊,一起朝门口走去。
“房子不算大,但是彻底收拾了一下,很舒适。”史密斯太太说。
史密斯太太的汽车的马达声还没有完全消失,埃尔斯小姐就来到厨房。我正在泡茶,她说:“等等,我必须出去走走,你也必须跟我来。”
我想,她经过长途旅行一定很累了,但是我什么也没说。我用布把饼干盖上,把茶壶放回到炉子上,从墙上的挂钩上取下外衣。小姐站在门口等着,她的鸟已从笼子里出来了,正落在她的手腕上。“它不是猎鹰,是吗小姐?”它一点也不像我所见过的鹰。
小姐好像在想别的事,她眨眨眼睛,然后看着她的鸟说:“祖柏琳,猎鹰?”,她又笑着看了看我,昂起头说:“我想她不是你说的那种,不过,她是个猎手。”她把手抬起来,让鸟离她的脸更近一些说:“你能为我打猎,是吗宝贝儿?”她叹了口气又说:“你能去的地方,我去不了。”
打开门,她走在前面问:“海在哪儿?”
我朝东面指了指。虽然此时正值盛夏,但是从海峡吹来的风却很凉,而且还带着盐味儿。“那儿大远啦,今天去的话,晚上我们回不来。明天我可以带你去。”我说。
“好吧,明天我们带上祖柏琳,一起去打猎。”她朝着我指的方向大步流星地往前走,我连忙加快脚步跟上她。当我走近的时候,只听她说:“告诉我,我们今天最多能走到哪儿?”
我们一口气走了一个小时之后,我拦住了她。她和我一样健壮,走了这么远的路,连粗气都没有喘。这女子决不是弱不经风之辈,我暗暗高兴,给她干活将不会像我预料得那么难。
她四下张望了一会,然后爬上附近一座小山的山顶。我刚想跟着上去,她摆摆手阻止了我,“我只上来看看”。她说。
我们离海峡仍然很远,还看不见它,所以我不知道她在找什么。她向东方眺望了几分钟,然后突然把托着鸟的那只胳膊向空中一扬,祖柏琳展翅飞向天空,我急得大叫起来,可是,小姐却平静地注视着她的爱鸟越飞越远。
最后,她走下山坡,来到我身旁,“你怎么啦?”
“你的鸟……”
她笑了,这是我从她脸上看到的第一个真诚的笑容。“是的,她去为我狩猎。”她说着,眼睛里闪出了晶莹的泪花。她眨眨眼睛,转身看着东方,“我们明天早上再来找她。”
第二天早上,我们照她说的做了。以后,只要埃尔斯小姐一有时间,她就带着鸟出去,然后再去把鸟接回来。每当遇到糟糕的天气,除非那鸟也和我们一起呆在家里,否则,我根本没法劝说小姐不出去。尽管这样,她从来都没有感冒过。我猜任何疾病也不敢来和她的意志较量。
虽然好几个月以来,我一直在设法使埃尔斯小姐答应,允许我来为她做饭,打扫卫生,做她的女佣人,并且,我也终于同意让她帮助我,但是,我对她还是不太了解。一次,当我们一起跪在地上擦洗地板时,我问她为什么非要和我一起干活。她回答:“我可不想当个娇滴滴的小姐,坐在那儿对别人指手画脚,把人家当成马戏团的动物一样,呼来喝去的。所有人都得干活,不是只有几个人要干活。”她的眼神很忧伤,她像想起了过去的伤心事。我连忙把话差开。
“可是,埃尔斯小姐,你的手会变得跟我的手一样,又红又粗糙。要是你老是用它们干活,那你怎么能使它们保持好看呢?”
她抬起手看着,并不笑起来。她的手已经很红很粗糙了。“我的手一直都是这样。”她说。
“可是,一位女士一定要有一双好看的手,那样才能说明她是位淑女,才能打动那些绅士,让他们仰慕她。”
我永远也忘不了她对我这一番话的反应。她先是眯起眼睛,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一个真正的绅士不会在乎女人的手红不红。”然后她站起身,面向东面的窗户。
很长时间,她什么也没说。她这么生气,吓得我一句话也不敢说了。
最后,她猛地转过身,泪流满面地看着我说:“你说的那种绅士与我无缘。求你再也不要提起他们啦,好吗?”
我点点头,弯下腰继续擦地。让她这么痛苦,我很内疚。
虽然她对自己的事只字不提,但是,通过观察,我已经对她有所了解了。她能用她的母语——德语读书,但她还是请求史密斯太太帮她找个人教她学英语。每次跟牧师上完课,我们俩都轮流为对方读上一段。我们读《圣经》,读祈祷书,还读莎士比亚、弥尔顿、狄更斯和美国作家的作品;但是她不愿意让我为她朗读我喜爱的书,比如简·奥斯汀和勃朗特姐妹等人的作品。
我第一次要为她读这类作品时,她就说:“如果你非要读这些神话故事,那你就给你自己读好啦,我不相信美满的结局。”说完,她从椅子上站起来,带上她的鸟出门去了。
尽管她每天都出去,但她不是一个爱拜访别人的人,她也不好客。
一天,史密斯太太在村子的大街上拦住了我,当时我正到那儿去为埃尔斯小姐办点事。她对我说:“要是她能接受邀请就好啦。社交界的人都很想见见她。我能对他们说些什么呢?这些人认为她太傲慢,太孤芳自赏啦。”
一开始我很吃惊,不知道史密斯太太为什么要问我。可是后来我意识到,也许我是惟一知道答案的人。
我一边吞着口水,一边想着该说些什么。我向史密斯太太行了个曲膝礼以表示我对她的敬意,然后说。“或许,或许你可以对他们说,她正在守孝?”
“守孝?”史密斯太太扬起下巴,冲我皱着鼻子说:“就穿着那样的衣服?”
我又行了个礼,“她那个地方的人可能就是这么个穿法。我所知道的就是,她有一件非常伤心的事。我还从没见过有谁像她这样悲伤难过呢。”
我有可能是对的,因为,随着时间的流逝,她需要添新衣服,而她总是订做一些颜色很深很暗的衣服。人们都认为她行为古怪,我也这样认为。但是,我还知道,忧伤将永远伴随她,而且,随着岁月的流逝,会越来越重。
然而,关于战争的传闻却改变了她的心境。她变得坐立不安了:她更经常地带着她的鸟出去,不论天气有多么不好;每当我们闲着的时候,她就在屋子里踱步;有时她还站在壁炉旁摆弄那只木匣子。她再也不坐在椅子上看书,或者回想她的过去啦,而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焦躁不安。
一天,我从村子里回来,告诉她我听说的关于大陆那边战争的事儿,就在我说话时候,她又泪如泉涌了。很久以前,我就猜到了她悲伤的原因,可是我再也没敢提起什么绅士的事。
在一起这么长时间,虽然我们已经很默契了,但是,现在我仍然需要鼓足勇气才敢向她提出我的问题:“你在那边有……什么……熟人吗?”
她抬头看着我,叹了口气,点点头,然后从椅子上站起来,说:“来,我们把你带回来的东西放起来。”
我跟着她进了厨房。
等我们把东西收好了,她对我说:“你看我们去拜访一下史密斯太太怎么样?”
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你是说‘我们’,埃尔斯小姐?”
可是后来我想,我不应该这么大惊小怪,因为她一直把我当成一个同伴,而不是一个佣人。
“是的是的!快去拿你的外衣,祖柏琳不飞了,我不能再等了。”
我们出了门。虽然天已经很晚了,而且风很大,我们还是没用多长时间就到了史密斯·韦特太太家。可是,当我们到那儿的时候,我们俩都有点发抖。
佣人把我们领进客厅。我敢肯定那个佣人希望我跟她到下人的房间去,但是我决定,只要埃尔斯小姐不让我走,我就一直呆在她身边,不管那个佣人会怎么想。
史密斯太太只是眨着眼睛看了我一会儿,就转向埃尔斯小姐,说:“热梅小姐!真是稀客呀!你来得正好,和我一起喝茶吧!”
埃尔斯小姐红着脸,摆摆手说:“噢,不。我很抱歉。我不想打扰你喝茶。尽管莉丽一直在教我这些礼仪,可我还是做不到入乡随俗。”她转身向门口走去,“我以后再来。”
“不不不!”史密斯太太慌忙摆着手站起来,示意我们回到房里。“求你了,小姐,我很高兴你能来,我正需要有个人陪陪呢,真的。”她让小姐坐在壁炉边一张舒适的椅子里,又看着我走到椅子后面,她示意我坐到离她们远一点的地方。
小姐看见她的手势就转向我说:“来,拿把椅子坐到壁炉跟前来,莉丽。”我不顾史密斯太太皱眉,就照她说的做了。虽然我从没跟任何人谈论过,但是,与埃尔斯小姐朝夕相处这么长时间,我知道这位小姐决不遵守她认为荒唐的礼节。上茶的时候,她把史密斯太太端给她的盛着三明治和饼干的盘子递给了我。
“那么,告诉我,亲爱的小姐,是什么事让你在这样可怕的天气里到我这儿来的?”史密斯太太说着放下茶杯,又拿起一块饼干。
埃尔斯小姐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低头看着她的手,她的两只手紧紧地握着拳头,骨关节处都白了。她慢慢地把手张开,平放在太腿上,“我很抱歉这样冒昧地打扰您,史密斯太太。可是我必须知道关于我的国家的事。莉丽告诉了我她听到的事,可是,也许你能告诉我更多。大陆上发生了什么事?你没从那个律师那儿听到什么消息吗?他听说了什么没有?”
史密斯太太把头往后一靠,闭上了眼睛。然后她摇摇头,又皱起了眉头:“不,他没有。其实,我明白现在的通迅很不可靠。”她欠了欠身子,“你在担心你的津贴吧?”
“我的津贴?你是说我的钱?”小姐摆手否认,“不不,他们寄给我的钱到现在还没花完呢。我不担心钱的事。”她把头靠近女主人的头,其实她根本就没有压低声音,“我想知道我的捐助人……是不是平安。”
“好吧,”史密斯太太坐直身体,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说:“我会给律师写信,帮你问问他。我肯定他一有消息就会通报我们。这样总可以了吧?”
埃尔斯小姐点点头:“可以,是的,也只好这样啦。”她站起来,“非常感谢,史密斯太太。这件事对我很重要。”她一边朝门口走,一边说:“我得走啦,谢谢你的茶。它的味道好极啦。也许,我也会像你一样,习惯它。”
史密斯太太亲自把我们送到了门口,因为埃尔斯小姐没有给她足够的时间招呼客厅女仆。我敢说,这是史密斯太太接待的一次最不寻常的来访。
过了几个焦虑不安的星期之后,邮差送来一封信。当我把信拿进来的时候,埃尔斯小姐一把夺了过去,她撕信封的时候,连里面的信都撕坏了。她反复读着信,脸色越来越苍白。
最后,她把信递给我说:“读吧,然后告诉我,你怎么看信上说的事。也许我的英文没有我想得那么好。”
我拿着信走到窗户跟前,好看得更清楚些。信是打在一张非常飘亮光滑的纸上的。信的上方是一个前途无量的伦敦律师的名字,就连我都听说过这个名字。
亲爱的女士:
我以极其沉痛的心情向您通报,您的国家的政府已经灭亡,它的大部分领导人已经死去。古德温公爵夫人被她背信弃义的仆人谋杀了。埃瑞克公爵和军队在一起。据说,他可能是在凯瑟的军队到达之前,就逃出了国。我们的代表无法知道他的下落,不过,一有消息,我会尽快通知您。
当然,您会明白,这就意味着您不会再收到津贴了。不过,您用不着担心,我们一直注意到,您的钱花得很适当,如果您继续保持目前的消费水准,那么,那些利息足够您维持以后的生活。
您忠实的仆人
M——
我抬起头看见她站在壁炉边,她的手放在那个匣子上。我不止一次地猜想,那里面是不是藏着金子。我想要不了多久她就会需要它啦。我说:“我想它是说,你不会再有钱了。你给我的工钱我用不了,你可以节省开支。”
她打断我的话说:“不,那并不重要。信上是不是真的说,埃瑞克失踪了,古德温死了?”她惊恐地望着我,我想,她除了惊恐还有别的什么。
我点点头,装出很随便的样子,“你认识他们?那样失去他的妻子该有多悲惨啊。”
她没有立刻回答我,只是站在那儿,盯着壁炉里的余火。“那不是一个爱情的婚姻。”
我放下信,拿起火钳把炉火拨旺。她说:“不,等一下,我喜欢灰烬,很多时候,它们是我惟一的安慰。”她叹着气,望着窗外的东方,“我们都是在风中飘零的灰烬,谁也不知道我们会在哪里落脚。”她又叹了口气,站起来,走到祖柏琳栖息的地方,对那只鸟说:“再来一次,好吗,宝贝?也许是战争使你没能找到他,对吗?”
我站在窗前看着她离开了房子。以前,我每次都看见她把鸟抛向空中之后,它盘旋着飞几大圈,然后就朝她俯冲下来;可是这次,它迎着风朝海的方向飞去。埃尔斯小姐拍着手目送它远去,好像她的愿望能催它飞得再快一点。
虽然鸟在天黑之前就回来了,可是小姐显得并不满意。我在厨房里听着她在壁炉前来回踱步,然后坐在床上,接着又踱步的声音。
我希望我能分担她的忧虑,可是她不愿意别人打听她的事,我只好猜测着各种原因啦。
一个星期以来,几乎每天早上埃尔斯小姐都让祖柏琳往海上飞,直到黄昏的时候,她才能飞回来。可是有一天,她中午就飞回来了。
小姐托着它走进卧室,我正在壁炉前拔火。“等等,我需要那些灰烬。”她把鸟放在肩上,拿起装炭的桶和铲子说:“把它们装在这儿。”她的脸容光焕发,眼睛里充满了胜利的喜悦。
我把桶里的煤倒在壁炉边,然后用铲子把炭灰撮进桶里。当我把最后一些灰扫进铲子时,小姐隔着我,探着身子在壁炉上面摸索着,我抬头看她的时候,她正把一只小木匣子紧紧地搂在胸前。
“穿上外衣,快到农夫汀斯坦家去,看看他能不能借我们用一下马车,再找个人来驾车。我们必须赶快!”
外面风很大,乌云已经把太阳挡得严严实实,天色很暗,好像是黄昏一般。从昨天夜里开始,雨就停了,可是地面仍然很泥泞。农夫汀斯坦对我的请求很惊讶,但他也很愿意帮助我们。他亲自驾车,我坐在他身边。我看得出来,他对这事感到奇怪,可是我知道他不会问,其实,就算他问,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跟他说。
埃尔斯小姐在门前台阶上等着我们,胳膊上挎着毯子,那只小匣子安安稳稳地盖在毯子里。那只白鸟仍然栖在她的肩上,埃尔斯小姐朝我们跑过来的时候,她拍打着翅膀来保持平衡。她把毯子放在马车前部,靠近座位的地方,说:“把灰烬拿来,莉丽,把它们也放在这儿。当心别弄洒了。”
我按她的吩嘱把装灰的桶从门口那儿拿过来,放在马车的后面。祖柏琳站在放在毯子上面的木匣子上瞪着我。
“我们得带上满满一车柴禾,汀斯坦。”还没等农夫伸手,小姐就走到房子旁边的柴禾垛房,拾起满满一抱干柴。我连忙学着她的样子抱起柴禾来,在汀斯坦的帮助下,我们很快就装满了一车干柴。
“够啦!”小姐一声令下,我们都爬上车,坐下,埃尔斯小姐把那只木匣子放在大腿上,让那只鸟站在她的肩上。农夫拉起缰绳,看了一眼埃尔斯小姐问:“我们上哪儿,小姐?”
“海边,汀斯坦,你一定要快一点!”
他看了她一会儿——或者也许,他在看那只鸟——然后耸耸肩,让马车跑了起来。虽然驾车到海边用不了一个小时,但我还是很庆幸有那些毯子抵御大风。当我们到达海边的时候,海面上狂风大作,波涛汹涌。汀斯坦把车停在离海水只几步远的一个沙丘上说:“不能再往前啦,车轮会被陷住的。”
“很好。非常感谢。”小姐紧紧抱着匣子,站起来,抢先跳下马车,白鸟尖叫着拍拉翅膀。“我们得把火点着。把木头和炭灰拿来。”她把手放到祖柏琳身上,让这只仍在惊叫的鸟回到她的肩上。
农夫和我连忙照她说的,拿来了装灰的桶和柴禾。埃尔斯小姐让我们把干柴放在干沙子上,她用脚清理了一块地方,“用那些死灰在这儿画个圈,然后把木头放在中央。”她说。
“啊,小姐,那样是点不着火的。”农夫一手拿着灰桶说:“那样,你会把余火都弄灭的。”
小姐走到我们中间,咬着牙说:“我知道我在干什么。我比你们更了解灰烬。”
农夫又耸耸肩,把木头摆起来,我把死灰倒在沙滩上。小姐朝我们喊:“不要带火的余灰,莉丽,只要死灰。”我原以为风会把那些灰吹跑,可它们却稳稳地落在我倾倒的地方,在惨淡的太阳光下,它们好像在发光。
埃尔斯小姐把木匣子放在我刚刚画的圆圈旁边,然后从我手里拿走灰桶。她把带火星的余灰直接倒在木头上,放下桶,说了些什么——我想是对鸟说的——然后又在木头上方拍了拍手上的灰。柴禾立刻燃起了熊熊大火,汀斯坦吃惊地向后退去。他嘟囔着回到马车上,缩成一团,眯着眼睛望着埃尔斯小姐。
小姐根本没注意他,全神贯注地干着自己的事。“把毯子都拿过来,赶快!”
当我把毯子拿过来的时候,她正站在离火很近的地方,太近了,我都担心她的裙子会被火烧着。她已经把那只匣子拿起来而且打开了它。当我靠近的时候,看见那里面有玻璃在闪光。我以为她会拿出一些高脚杯呢,可是她手里拿的却是一双舞鞋。至少,它们看上去像舞鞋。既然是玻璃的,那穿上它们跳舞一定很不舒服。虽然云彩挡住了太阳,光线很暗,但是它们却在闪闪发光,很像是钻石。
埃尔斯小姐抬起头笑着说:“它们真的很舒服,我可以穿着它们跳一整夜舞。”她又看了看鞋,然后扔然微笑着,弯下腰,把它们放进火里。
汀斯坦和我都叫了起来,可是火势很旺,它们很快就会被烧化的。我扔下毯子,但是太晚了,鞋已经拿不出来了。
“没关系。那正是它们的归宿。”埃尔斯小姐从肩上取下鸟,转向大海。她向远处眺望了一会儿,好像正找什么东西。然后她把鸟举向天空。鸟拍打着翅膀飞向乌云密布的天空,她越飞越远,洁白的身体像海上的航标灯在闪亮。埃尔斯小姐一直目不转睛地看着她,甚至当我什么也看不见了,她还在望着远方,我在想难道她的视力真的比我的好得多吗?
突然,她指着前方说:“那儿!她找到他啦!”她转身看着我,眼睛里充满了从未有过的喜悦。“他来了!”她抓住我的手,“他终于来啦!”
然后她转身,把手举向大海和天空,举向一个白点儿,那白点儿越飞越近,最后,那只白鸟向她扑来。当鸟在她手指上落稳之后,她对它嘀咕了一会儿。就在她走向火堆的时候,它惊叫起来,她脸上一副聚精会神的表情。接着,鸟不叫了,眼睛也直盯着火苗。
埃尔斯小姐把鸟放在肩上,拿起灰桶。她把桶直插进火的中央,把柴禾散开了。然后她把桶向身后的沙滩上一扔,向前倾着身子,把双手正好放进火中心,然后又立刻站起来。看上去好像她正从燃烧的干柴中心拉出一根闪闪发光的火线。她拿着火线朝大海走去,还不停地吹着它,好像要让它冷却一样。等火线的光黯淡了,变成了淡淡的橙黄色时,她把它送到白鸟面前。祖柏琳瞪着眼睛看了一会儿,跳到小姐手上,用它的嘴叼起那条火线。埃尔斯又一次把鸟举向空中,鸟衔着那条发着金光的线,朝大海深处飞去。埃尔斯小姐回到火边,不停地从火里向外抽线。我探着身子向火里看,想知道那线是从什么东西里抽出来的。只见火堆中心有一滩熔化了的闪亮的玻璃。我又看着小姐的手,奇怪它们怎么敢碰这么灼热的火线,可是那儿的光线太暗了,只能看见一点红红的东西。
一直静静地坐在马车上的汀斯坦,咕噜着说:“它怎么能不往水里掉?”这时我才发现,那条线紧绷着从小姐手里伸向灰濛濛的天空。这怎么可能呢?她是怎么干的?
我眼看着那滩玻璃越来越少,心想,要是玻璃都没了,可怎么办呢?然而,我的担心是多余的,火线已经从天上降下来并与海面保持平行。火里再也抽不出线了。她紧紧拽住这条火线,好像抓着她的生命线一样。这时,她的手突然弹跳了一下,然后她就开始用力拉线,边拉,边把线往火里盘绕。
“来帮帮我!帮我拉!”
我顾不上多想,连忙抓住线拉起来。我发现那线完全不像我想像的那样又热又硬。是啊,难怪她说,穿着那双鞋跳舞很舒服呢。
我回头对汀斯坦大喊:“快来帮我们!它一点都不烫!”
汀斯坦有些不高兴,但他还是下车朝我们走过来了,火光下,他的眼睛瞪得大大的。我不能责怪他犹豫不前,就在我打算再次向他保证线不烫的时候,埃尔斯小姐指着海面大叫道:“看那儿!船!”我顺着她指的方向望去,只见一只小划艇在风浪里颠簸着朝我们驶来。“快去拿毯子来。”她把我手里的线拉到一边说。农夫汀斯坦也一定看见了那条船,因为,他也上前抓住了火线,使劲拉起来。
我迅速地把扔在火堆周围的毯子都捡起来,再把它们抖开。当我抬起头的时候,船已经离我们很近啦,我看见那只白鸟栖息在船头,它身后还有两个人影。
船一靠岸,火线就从船上松开了。那两个人跳下船,用力地往岸边拖那条船,农夫汀斯坦边跑过去帮他们。埃尔斯小姐欣喜若狂地把剩余的线扔进火堆,然后伸手接住了朝她飞来的白鸟。鸟一回到她肩上,她便一动不动地迎着风站在那儿眨着眼睛,等待着男人们从船那儿转过身,面对着她。
过了一会儿,船上两个人当中的一个伸着一支手臂朝她冲过来,脚下溅起一片白色的水沫。
埃尔斯小姐不顾一切地朝着他跑过去,不停地喊着,“埃瑞克!埃瑞克!”扑进他的怀里。
他们站在水中,深情地凝视着对方,她像永远也看不够似的。
我懂啦,这是一个爱情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