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羊少年奇幻之旅》作者:保罗·科尔贺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作者:保罗·科尔贺
译者:周慧玲
(本书又名:《练金术士》)
第一章
那个男孩名叫圣狄雅各。日落时分他领着一群羊抵达了一座废弃的教堂。教堂圉顶看起来在很久前就已经塌落了,而曾经是更衣室的地方,如今却磐立着一株巨大的无花果树。
他决定在此过夜。
看着羊儿一一跳进门后,男孩在毁圯的门上横竖着一些木板,以防羊儿走失。这附近并没有狼,但若有羊只脱队,他可得花上一整天去找回来。
他用夹克掸了掸地面,然后躺下来,头枕着一本才刚读完的书。该开始阅读厚点儿的书了,可以读久一点,而且当起枕头来也比较舒服些,他对自己说。
当他醒过来时,天色仍昏暗。仰头从半毁的屋顶望去,星星仍闪烁着。真想再多睡一会儿,他想着。一个星期前他曾作过同一个梦,同样也是在结束前醒来。
他起身,拿起曲柄拐杖,开始叫醒哪些仍昏寐着的羊。他注意到,只要他一醒来,大多数的羊只也会开始骚动。似乎有种神秘的力量将他和这些羊连系在一起。过去的两年来,他领着这些羊走过乡间各地,寻找牧草和水。“它们对我太熟悉了,连我的作息也知道。”他喃喃自语,继而思索了半晌,明白事情也可能正好相反,是他开始习惯了它们的作息。
不过,仍然有些羊只需要多花点时间才唤得醒。男孩用牧羊拐杖戳戳它们,一只接着一只,并唤着每头羊的名字。他一直相信它们听得懂他的话,因此他有时会把书上读到的精采片段,朗诵给它们听,或者告诉它们身为一个流浪牧羊人的孤寂与快乐。还有些时候他会对着它们评论刚才经过的村落和所看见的事物。
但在过去的这两天来,他仅对它们说着同一件事:那个女孩,那个商人的女儿。她就住在四天后他们将会经过的村落。他曾去过那个村子一次,就在去年。那个商人经营一家干货行,而且坚持要亲眼盯着羊只剃毛,以免被骗。
有个朋友介绍男孩去这家商店,所以男孩就带着他的羊群去那里。
“我有羊毛要卖。”男孩告诉商人。
商店里正好在忙着,于是商人要求男孩等到下午。男孩就席地坐在商店门口的阶梯上,从背包里拿出一本书来读。“我不知道牧羊人也识字。”背后有个女孩的声音说。
她有着典型安达鲁西亚地区女孩的长相,飘垂的黑发,以及略似摩尔人的眼睛。
“噢,通常我在羊群身上学到的东西比书里头的更多。”他回答。在楼下来的两个小时里,他们聊了许多事。她自我介绍是商人的女儿,并谈起村落里的生活过得几乎一成不变。牧羊人则告诉她有关安达鲁西亚乡野的种种,还有其他他曾路过的村镇所发生的新鲜事。
能跟羊以外的对象聊天,真是个满愉快的改变。
“你怎么学会读书的?”那女孩提了个问题。
“跟其他人一样,”男孩说,“从学校里。”
“你既然能念书,怎么还会来当个牧羊人?”
女孩永远不会了解的。他含糊地带过一个理由,回避掉她的问题,并接著述说起旅途上发生的种种故事,而她明亮的、有着摩尔血统的眼睛则睁着大大的,既害怕又惊奇。当时光飞逝,男孩倏地发现自己竟盼望那一天永远不要结束、她的父亲永远忙碌着,让他等上三天。他领悟到自己正体验着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想在同一个地方长久生活下去。和那个有着乌鸦般黑发的女孩生活在一起,日子不再相同。
然而商人终究还是出现了,要男孩开始剃羊毛。他付了羊毛的钱,并请男孩明年能再来。
如今只剩下四天他又可以到达那个村庄了。他觉得兴奋,又同时不安着:说不定那个女孩早就忘记了他。来她家卖羊毛的流浪牧羊人一定不少。
“没关系,”他对他的羊说。“我在其他地方也认得别的女孩。”
但他心里明白,其实大有关系。牧羊人就像船员或旅行推销员一样,终究会在某个村庄里遇见某个人,让他们忘了四处游荡的生活多么无忧无虑。
太阳正西坠,牧羊人催促他的羊群向着夕阳的方向前进。它们永远不需要做决定,他想,也许这正是它们总是紧紧依随着我的原因。
羊儿只关心食物和水。它们的日子一成不变,在日升日落之间无止境地延续着。它们既不读书,也不懂男孩所告诉它们的远方城市的种种。只要男孩能继续在安达鲁西亚地区找到最好的牧草,它们就会顺从地跟着他。它们满足于食物和水,也慷慨地以它们的毛回报,甚至有时还奉献出它们的肉。
男孩心想,如果今天我变成一个魔鬼,决定宰了这些羊,一只又一只地宰,它们也要等到大部分羊只都被杀以后才会知道。只因为我能带它们到鲜美的草地去,它们就信赖我,而忘了如何运用自己的本能生存下去。
男孩被自己的思绪吓了一跳。也许是那间长着无花果树的教堂在作怪吧?它害他重复作同一个梦,又使得他对自己忠实的伙伴心生不满。
他拿起前夜晚餐剩下的酒,啜饮了一口,并拉紧身上的夹克。等几个小时以后,太阳升到地平线时,气温就会过暖,他将无法再领着羊群横越草原。在这种季节里,大多数西班牙人都会昏睡着度过夏日。高温会一直持续到夜晚,让他不得不一直拎着夹克。但只要一想到必须依赖这件夹克度过夜间的寒冷,他又不敢嫌那件夹克重了。
我们必须随时因嬴改变,所以,那件夹克所带来的重量和温暖,都同样是值得高兴的事,他想。
那件夹克的存在一个目的,就像男孩自己。他的存在目的就是旅行,而在经过了两年的旅行后,他认得安达鲁西亚地区的多数城市。等再见到那个女孩时,他打算对她解释为什么一个平凡的牧羊人能够识字读书。
他的父母期望他成为神父,这将会为他那平凡的农人家庭带来莫大的荣耀。他们家一向为食物和水而勤奋工作,就像他的羊一样。于是他就去学拉丁文、西班牙文,还有神学。
可是男孩从小就渴望去认识这世界。对他来说,这比了解上帝和人类的原罪更重要。有一个下午当他回家时终于鼓足勇气告诉他父亲,他不想当神父,只想去旅行。
“儿子啊,全世界的人都来过这个地方,”他父亲说,“来寻找新的事物,然而当他们离去的时候,基本上还是跟来时同一个人。他们爬上高山去看过城堡,最后还是觉得过去的比眼前的好。他们或许是金头发,或许有着黑皮肤,但他们大致跟这里的人差不多。”
“但我很想去看看他们住的城市和城堡。”儿子解释。
“那些人看了我们的地方以后说,他们很想永远住在这里。”父亲继续说。
“我却希望能认识他们住的地方,知道他们怎么过活。”儿子说。
“那些人都有足够的钱供他们旅行,”他父亲说:“而像我们这种人里,只有牧羊人才能到处旅行。”
“那么我就去当牧羊人。”
他父亲不再多说什么了。隔天父亲交给儿子一个装了三枚西班牙古金币的钱袋。
“这是我有一天在田里发现的,本来是想当作遗产留给你的,现在你就拿它们去买牲畜吧。尽管向原野去吧,总有一天你会明白我们的土地最肥,我们的女人最美。”
他祝福他的儿子。男孩在父亲的眼底看得出父亲其实也渴望去旅行——尽管他因为数十年来睡在同一张床上,并且天天为着水和食粮而奋斗,使得他不得不深埋了这渴望,但渴望依旧存在。
地平线上透染着红光,然后朝阳陡然跳出。男孩望着旭日,回想起他和父亲之间的对话。他为自己觉得高兴;他已经看过不少城堡,也遇见过许多女人(但没一个对他有意义)。
拥有一件夹克、一本书(还可以拿它来交换其他书),以及一群羊。最重要的是,他每天都可以实践梦想。一旦他看够了安达鲁西亚地区,还可以卖掉羊群出海去。等到他对海洋也开始厌倦的时候,应该就已经看过了更多城堡、更多女人,也过够了开心的日子了。他凝视着那轮红日想道,我继续待在神学院里也不会发现上帝的。
每次他都尽可能挑陌生的路走,所以他虽然数度行径这地区,却从未在这座颓圯的教堂过夜。这世界是如此广大无尽,有时他就任随他的羊漫走,然后再从中去挖掘出有趣的事。问题是羊儿从没发现它们正在走一条新路,也感觉不到季节的变化。它们只关心食物和水。
也许我们都是一样的,男孩忖思着,即便我也是一样。自从遇见了那个商人女儿之后,我便不再想起其他的女人。他望着太阳,估计中午前应该可以到达台里发。他可以在那里换一本厚点儿的书、把酒瓶添满、把胡须刮刮,再把头发理一理。再见到那女孩之前,他必须把自己打理一下;也许已有其他牧羊人抢先一步追求她了,说不定还是位拥有更多羊只的牧羊人,但他不愿去设想这种可能性。
生活在希望中,生活才显得更有趣,他想道,再次注视太阳的位置,并加快脚程。他忽然想起,台里发有一个老女人会解梦。
老女人引着男孩进入屋后侧的一间房里;房内摆着桌子、两张椅子,以及耶稣圣心像,隔着一片彩色珠帘可以看见她的起居室。老女人坐着,并叫男孩也坐下。然后握着他的双手,安静地祷告。
老女人祷告的样子很像吉普赛人。男孩在路上曾遇见过吉普赛人;他们也旅行,只是不带羊群罢了。听说吉普赛人靠着欺骗维生,又有人说吉普赛人专和魔鬼打交道、并拐骗小孩到他们的帐篷里做奴隶。年幼时的他怕死了吉普赛人,如今当这个吉普赛女人握住他手的时候,那份恐惧感又回来了。
可是她墙上挂着耶稣圣心像,男孩想着,一面极力稳住心头,不让手颤抖,他可不想让那个吉普赛女人看出他的恐惧。他暗自默诵了一遍天父经。
“真有趣,”那女人说,她的眼光始终没离开过男孩的手,说完后陷入长长的沉默。
男孩紧张起来,手开始颤抖,那女人也感觉到了。男孩迅速抽开手。
“我不是来让你看手相的。”他说,开始后悔自己来这里。他考虑一下,是不是干脆给她钱快快抽身比较好,对于这个占据他太多心思的梦境已经不想再知道什么了。
“你来是希望我能帮你解梦,”那女人说,“梦是上帝的语言。当他用我们的语言说话时,我能够解释,可是当他用心的语言对你说话时,只有你自己才能了解。不过,我还是可以给你建议,并收取润金。”
另一个骗人的把戏,男孩想,但他还是决定试试看。牧羊人总不放过任何与狼、干旱搏斗的机会,这样的生活才会更刺激。
“我作了两次相同的梦,”他说,“梦见我和我的羊群来到一个草原上,一个小孩出现和我的羊群们玩耍。我一向不喜欢别人这样做,因为羊儿怕生,不过小孩子好像就是有这种能力,可以和动物玩而不惊吓到他们。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也不明白为什么动物能分辨人类的年龄。”
“多说一点你的梦。”女人说:“我必须回去煮东西,而显然你并没有太多钱,我不能给你太多时间。”
“那个小孩继续和我的羊群戏耍了好一阵子,”男孩有点沮丧地继续说,“突然,那个小孩拉着我的双手,带我去到金字塔那里。”
他停顿了一会,看看那女人知不知道金字塔在哪里。不过她没说什么。
“然后,在金字塔那里……”他慢慢说那三个字,好让那个女人能够听明白,“那个小孩对我说:‘如果你能来这里,就会发现宝藏。’正当他要指出宝藏的位置时,我却醒了过来。两次梦都是这样。”
女人沉默许多,然后又握起他的手仔细研究。
“我现在先不收你任何费用,”她说,“不过,如果你发现了那宝藏,我要十分之一。”
男孩松口气大笑——这样他就不必为了一个藏宝梦而损失他微薄的财产。“好吧,为我解梦。”他说。
“首先你要发誓,将来你所得宝藏的十分之一归我,以报答我对你说的话。”
牧羊人发誓他一定会这样做。老妇人要他对着耶稣圣心像再发誓一遍。
然后她说:“按照世俗的说法,这是一个梦,我能够解释它,可是这个梦非常难解。这也是为什么我觉得你必须分给我一部分宝藏。我的解释是:你必须到埃及的金字塔去。我从没听过这些金字塔,但是,如果确实有个小孩带你去看了这些金字塔,它们一定真的存在。在那里你将会发现宝藏,成为富翁。”
男孩很惊讶,接着一阵气闷。这种话谁不会说嘛!不过他接着又记起来,他并不需要付钱给老妇人。
“我不是浪费时间来听你说这些的。”他说。
“我说了,你的梦比较难解。最寻常的事物往往最不平常,只有智者才能洞悉。因为我不是智者,所以我还学了其他的技艺,例如看手相。”
“好吧,那我怎么去到埃及呢?”
“我只负责解梦。我可不知道怎么实现梦境。这就是为什么我还必须依赖我女儿照料三餐。”
“如果我不去埃及呢?”
“那我就拿不到我的酬劳了。反正这也不是第一次。”
然后妇人叫男孩离开,说她已经浪费太多时间在他身上了。
男孩不免觉得很失望;他决定再也不相信梦了。他想起来还有一大堆事该做呢;去市场吃点东西、换一本比较厚的书。做完这些事以后他在广场的一张板凳上坐下来,试饮新买的酒。这天天气很热,而酒让人精神振奋。他把羊群寄放在城门一位朋友的牛舍里。他在这城里认识不少朋友。这是旅行吸引他的一点——既可以认识很多新朋友,又不需要花太多时间在这些人身上。当你每天和同一群人打交道时,它们也会变成你生命当中的一部分了,就像当年他在神学院的情形一样。他们会要求你改变自己来迁就他们,如果你不是他们所期望的样子,他们就会不高兴。绝大多数人似乎都很清楚别人该怎么过活,却对自己的一无所知。
他决定等太阳落山后,再赶牲口上路,穿过草原。三天后,他就能和那个商人的女儿见面了。
他开始读起那本新换来的书。第一页描述一场葬礼,书中角色的名字都非常难念。如果有一天他写一本书,一定每次只介绍一个角色出场,这样读者才不会忙着记名字,他想道。
等他好不容易专注心神的时候,开始觉得这本书还不错;那场葬礼是在一个下雪的日子,嗯,他喜欢因下雪而带来的冰冷气氛。他继续读着,一个老人在他身旁坐下来,和他搭讪。
“那些人在做什么?”老人指指广场上的一群人。
“工作。”男孩冷淡地回答,极力表现出他正专心看书。
事实上,他脑中正幻象着在商人女儿面前剃羊毛的情形,这样她就会认为他很有本事,能完成一些困难的事。他已经想像这一幕想了好多遍了,每一次那个女孩都用着迷的眼神,听他解释羊毛必须从背后往前剃。他同时还想好了,在解释剃羊毛技术的同时,还要不经意地提起几家有趣的商店。这些商店都是他从书里读来的,不过,他会把它们说得像是他的亲身经历。她绝不会发觉真相的,因为她不识字。
耳际,老人还在努力和他攀谈。老人说自己又累又渴,不知道可不可以喝一口男孩的酒。男孩把酒瓶递过去,暗自希望老人别再打扰他了。
可是老人依旧聒噪不停,他问男孩正读着什么书。男孩真想用粗鲁的行动来吓走他,好比说移到另一张凳子去坐。不过,男孩的父亲一向教导他要尊敬长辈。所以他就拿起书让老人自己看。他这么做有两个用意,一来他自己也不太确定书名该怎么念;二来,如果老人不会念,说不定就会因此羞愧得自行移到别张凳子去坐了。
“嗯……”老人把书拿过去,左看右看,好像那是个奇怪的东西,然后说:“这本书很重要,不过毒起来会令人厌烦。”
男孩吓了一跳。没想到老人识字,而且他早就读过这本书了。如果这本书真像老人说的令人厌烦,也许他该趁还来得及的时候,赶快去换另一本书。
“这本书了无新意,就跟世界上其他大多数的书一样,”老人继续说着,“光只会描述人们对自己命运的不由自主,甚至还以世界上最大的谎话来作结尾。”
“什么是世界上最大的谎言?”在全然的惊讶下,男孩脱口问。
“在生命的重要时刻,我们却对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物无能为力,只能听天由命——这就是世界上最大的谎言。”
“我就不会这样。”男孩说,“别人希望我当一个神父,我却决定做个牧羊人。”
“那好多了!”老人说,“因为你真的很喜欢旅行。”
“他知道我在想什么!”男孩忖道。在这同时,老人翻阅著书页,似乎无意把书还给他。男孩注意到老人的衣服很奇怪,有点像阿拉伯人。在这一带地方来说,穿着阿拉伯服装的人并不稀奇。非洲距离台里发很近,只要乘船渡过窄窄的海峡,几个小时就到了非洲。这座城里常可以看见阿拉伯人,或者正在做买卖、或者正在进行一天数次奇怪礼拜。“你打哪儿来的?”男孩问。
“从好几个地方来的。”
“没有人会从好几个地方来。”男孩说。“就以我来说,我是个牧羊人,去过许多地方,但我只来自一个地方——一个靠近某个古老城堡的城市,那是我出生的地方。”
“好吧,那我们不妨说我出生在撒冷。”
男孩不清楚撒冷在哪里,不过他也不想追问,以免显得自己太无知。他盯着广场上的人群看了好一会,那些人来来去去的,每个人看起来都很忙。“撒冷最近还好吗?”他问,试图找到一些线索。
“还不就是那样。”
仍无线索。不过他知道撒冷不是位于安达鲁西亚地区,缶则他一定会听过这个地方。
“你在撒冷是做什么的?”他继续。
“我在撒冷是做什么的?”老人大笑。“我是撒冷之王。”
人类就爱说些奇怪的事,男孩心想。有时候羊群远比人类好相处,因为它们不会说话。更好的是与书独处。书只会在你愿意听的时候,才会说些奇幻的故事。可是,当你和人交谈的时候,他们就会说些让你不知道该怎么接下去的话题。“我叫麦基洗德。”老人说,“你有几只羊?”
“够多了,”男孩说,看得出老人想了解他的背景。
“喔,那我就没办法帮你忙,如果你觉得你已经有了够多的羊。”
男孩心头升起一股怒火。他可没要人帮忙!是那个老人自己跑来讨了一口酒喝,也是老人先开口聊起来的。
“把书还给我。”男孩说。“我必须走了,去带我的羊上路。”
“给我十分之一的羊,”老人说,“我就告诉你该怎么找到宝藏。”
男孩想起他的梦,霎时这一切再明白不过了。那个女人虽然没跟他收钱,可是这个老人——大概是她丈夫吧——却用另一种方式想叫他拿出更多钱来交换情报,去找一处根本不存在的宝藏。这老人大概也是个吉普赛人吧!
但男孩还来不及说什么,老人就靠过来,拿起一根木条,在广场的沙地上开始写字。有个东西从他的胸部射出来,带着强烈炫目的光芒,使得男孩有一瞬间看不见任何东西。然后,老人迅速用斗篷盖住了他刚刚写的东西,动作敏捷得不像他那年纪该有的。当视觉恢复正常时,男孩却能清楚地读出老人刚才在沙地上写下的字。
就在这个小城市的广场沙地上,男孩看见了他父母的名字、那间他就读了一段时日的神学院名称。他还看见了那个商人女儿的名字——他本来根本不知道的;他甚至还看见了从未告诉过别人的事。
“我是撒冷之王。”那老人曾这么说。
“为什么一位国王会来跟一个牧羊人说话?”男孩问,带着敬畏和羞惭。
“有几个原因。不过最重要的是你已经发现了你的天命。”
男孩不懂什么是“天命”。
“那就是你一直想去做的事。每个人,在他们年轻的时候,都知道自己的天命。在那时候,每件事都清晰不昧,每件事都有可能。他们不会害怕作梦,也不畏惧去渴望生命中任何会发生的事物。然而,随着岁月流逝,一股神秘的力量将会说服人们,让他们相信,根本就不可能完成自己的天命。”
男孩受到强烈的震撼,不过他还是想知道那股“神秘的力量”是什么。当他告诉商人女儿这件事时,她将会多么感兴趣啊!
“这股力量看似负面,实则引导你去完成你的天命。它能淬练你的精神、砥砺你的愿力,因为这是这个星球上最伟大的真理;不管你是谁,也不论那是什么,只要你真心渴望一样东西,就放手去做,因为渴望是源自于天地之心;因为那就是你来到这世间的任务。”
“即使你所渴望的只不过是去旅行?或者是和一位布料商人的女儿结婚?”
“基本是去寻宝。天地之心是依赖着人们的幸福,或者不幸、嫉妒、猜忌而滋长。完成自己的天命,是每个人一生唯一的职责。万物都有为一。而当你真心渴望某样东西时,整个宇宙都会联合起来帮助你完成。”
两人接着沉默了一会,观看着广场上的人群移动。最后老人先开口。
“你为什么会想要当个牧羊人?”
“因为我想要旅行。”
老人指着广场一角,那里有一位面包师傅正站在自家商店橱窗边,老人说,“在他年幼时,他也渴望去旅行,但他决定先买间面包店,攒些钱在身边。这样,等到他年老时,就有能力到埃及去生活一个月。他从来不明白,人类在生命的任何一个阶段其实都有能力去完成他们的梦想。”
“他实在应该去当牧羊人的。”男孩说。
“他曾经想过,”老人说,“不过,面包师傅的地位比牧羊人要来得高。面包师傅有自己的房屋,而牧羊人却只能睡在野外。每个父母都比较希望看到自己的孩子嫁给面包师傅,而不是牧羊人。”
男孩感觉心咚地跳了一下,想起商人的女儿。在她镇上也一定有个面包师傅。
老人继续说道:“到头来,别人怎么想就会变得比自己的天命重要。”
老人再度翻著书页,并似乎打算要从翻到的那一页读起。过了好半晌后,男孩突然问老人,“你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
“因为你想要完成自己的天命,也因为你正好处在一个想要放弃它的时刻。”
“而你总是会在这个时刻出现吗?”
“不一定是像这种方式,但我总是会出现,也许是以这种面貌,也许是另一种。有时我甚至是以解答或者灵感的形式,出现在人们面前;而在另外一些重要时刻,我则扮演着促使事情更顺利进行得触媒。我还做过许多其他的事,不过多半热门并不知道那些事情是我做的。”
老人提起在一个星期前,他以一块石头的形貌出现在一个矿工眼前。那矿工放弃一切,就只为了挖掘翡翠。他已经在一条河里挖了五年,检视了成千块矿石,只为了能挖掘出一块翡翠。他几乎要放弃了——而其实他只要再挖掘一块矿石,仅仅再一块就好了,他就会发现他所要找的翡翠。因为那矿工放弃了所有的一切去完成他的天命,所以老人就决定要促成他的愿望。他把自己变成一块石头,滚到矿工脚边。积压了五年的怒气和摧折感,使得矿工抓起石头往旁边掷去。在用力过猛之下,石头竟击落了另一块矿石。矿石裂开,露出有始以来最美丽的翡翠。
“从很小的时候人们就知道,他们是为了什么而活着,”老人说,语气中带着某种尖刻。“也许这也正是人们会那么快放弃它的缘故。很遗憾,不过事实就是如此。”
男孩想起老人曾提到宝藏的事。
“宝藏要靠流水的力量冲刷才能露出来,但也正是同一个力量把宝藏埋在底下。”老人说,“如果你想要找到你的宝藏,就必须给我十分之一的羊。”
“如果我付给你宝藏的十分之一呢?”老人露出不屑的表情。“如果你一开始就去承诺你根本还未拥有的东西,你就会失去勇往直前的欲望。”
男孩告诉老人,他已经答应要把宝藏的十分之一付给那位解梦的吉普赛女人。
“吉普赛人很擅长这个。”老人叹口气,“不过这样也好,你就会学会了生命中的每一件事都必须付出代价的。这正是光之武士试图要告诉人们的。”
老人把书递还给男孩。
“明天这个时间,你把牲畜中的十分之一交给我,然后我会教你怎么去找你的宝藏。午安!”
老人消失在广场的某个角落。
第二章
男孩又开始读他的书,却不再能专心了。他又紧张又沮丧,因为他知道老人说的是对的。于是他走去面包店买了一条土司,同时犹豫着要不要告诉那个面包师傅关于老人提到他的事。
有时事情还是顺其自然好了,他忖道,并决定还是不说为妙。如果他说了,面包师傅可能就要花上三天时间去思考是否要放弃这一切——这一切他已经越来越习惯的生活。男孩不愿造成面包师傅的困惑。所以他开始在这个城市中四处晃荡,并发现有一间小房子的窗口正在贩售前往非洲的船票。他知道金字塔就在非洲。
“需要什么吗?”窗口后的男人问。“等明天再说吧!”男孩说着走开。只要卖掉一头羊,他就有钱到海峡的另一岸。这念头吓住了他。
“又是一个作白日梦的,”售票员看着男孩走开,对他的助手说,“他根本没钱旅行。”
当他站在票窗口前,男孩想起他的羊群,决定应该回去做个牧羊人。这两年内他已经学会了做个牧羊人该具备的种种技巧:他会剃羊毛、会照顾怀孕的母羊,也有能力保护羊群不受野狼侵害。他知道安达鲁西亚上所有的肥美草地,也明白每一头羊的合理售价。
他决定尽可能绕最远的路回去朋友的牛舍。当他经过城堡的时候,临时起意,沿着石造斜坡爬上城墙的最顶端。从城墙的顶端,他可以眺见非洲。曾有人告诉他,摩尔人就是从那儿来的,然后侵占了整个西班牙。
从他所站的地方,他几乎能鸟瞰整个城市,包括他和老人谈话的那个广场。
诅咒那一刻让我遇见了他,男孩想。他本来只是进城来找个人帮他解梦而已,可是那个吉普赛女人和老人却不管他是个牧羊人。他们都不明白,牧羊人就该跟他的牲畜在一起。他了解每一头羊的每一件事:哪一头羊跛脚、哪一头羊两个月以后要生小羊,还有哪一头羊最懒惰。他懂得怎么帮它们剃毛、怎么宰杀它们。万一他决定离开它们,这些羊铁定会完蛋。
起风了。他知道这种风,当地人称它黎凡特风,因为当年摩尔人就是乘着这种风,从地中海东岸的黎凡特来的。
黎凡特风越吹越强。我正在这里,在我的羊群和我的宝藏之间,男孩想道。他必须在他已经习惯的东西和他想要拥有的东西之间作抉择。还有那个商人女儿。不过,她不像羊群那么重要,因为她并不依赖他过活,也许她根本不记得他了。他很确定,对她来说他出现的那天和平常的日子没什么两样。对她来说,每一天都是一样的,而日子之所以会相同,是因为人们不能珍惜每天发生的事。
我离开了我父母,我母亲,还有我的城镇。他们逐渐习惯了没有我,我也习惯了没有他们。总有一天我的羊儿们也会习惯没有我在身边,男孩想。
从他此刻坐着的地方,可以观察着广场。人们川流不息进出面包店。一对年轻的情侣正坐在他和老人曾坐过的板凳上接吻着。
“那个面包师傅……”他对自己说,却没再想下去。
黎凡特风持续增强中,他可以感觉风正拍打着他的脸。这风曾带来了摩尔人,也吹来了沙漠和罩着面纱的女人的味道。风中混合著汗水和男人的梦想,那些男人曾经离开家园,迎向未知、黄金、冒险——还有金字塔。
男孩嫉妒起这风的自由自在,同时看见了自己也可以拥有相同的自由无羁。没有什么可以阻绊他,除了他自己。羊群、商人女儿、安达鲁西亚的草原,都不过是他迈向命运终点的一步罢了!
隔天中午,男孩和老人碰面。他交给老人六头羊。
“我很惊讶,”男孩说,“我的朋友竟然立刻就买下其他的羊。他说他一直梦想要当个牧羊人,那实在是个好兆头。”
“事情总是如此,”老人说,“这叫做心想事成。当你第一次玩牌,总是会嬴。新手的好运道。”
“为什么会这样?”
“因为有一股强大的力量希望去完成你的天命,它让你先尝点甜头。”
老人开始检验羊群,发现了那只跛脚的羊。男孩解释说,不必太在意它的跛腿,因为它是羊群中最聪明的一只,而且它生产最多的羊毛。
“宝藏在哪里?”他问。
“在埃及,靠近金字塔的地方。”男孩呆住了。那个吉普赛女人也说过同样的事,却未向他收费。
“你必须遵从预兆,才能发现宝藏。神已经为每个人铺好了路,你只需要去解读他留给你的预兆。”
在男孩能回答之前,一只蝴蝶出现,拍翅飞进男孩和老人之间。男孩想起有一次他祖母说的,蝴蝶是好个兆头,就像蟋蟀、就像蜥蜴,和四瓣醡酱草。
“没错,”老人说,好似他可以读出男孩心里的想法,“就像你祖母教你的,这些都是好兆头。”
老人解开斗篷,男孩被眼前所见的东西吓了一跳。老人在斗篷下穿一件用厚金片做成的盔甲,上面缀满各种珍贵的宝石。男孩回想起前一天看见的强烈光芒。
他果然是个国王!他一定是用伪装来避开盗贼。
“这两个给你。”老人说,从盔甲上取下原先缀在盔甲中央的一颗白色石头,和一颗黑色石头。“它们叫做乌陵和土明。黑色石头表示‘是’,而白色石头表示‘否’。当你不会解读预兆时,它们会帮助你。记住,只问关键性的问题。”
“但你还是尽可能自己想办法作决定。宝藏就在金字塔;这点你早就知道了,不过我还是德收下六头羊作为代价,因为是我帮助你下定决心的。”
男孩把石头放进袋子里。从此刻起,他要自己作决定。
“不要忘了,你所遇见的所有事物都只为了一件事,再也没别的。也别忘记解读预兆。最重要的,不要忘了遵循你的天命直到最后。在我离开前,我还要告诉你一个小故事。
有一个商店老板教他的儿子到世界上最有智慧的人那儿,去学习幸福的秘密。少年于是穿越沙漠,跋涉了四十天,终于来到一座盖在山顶上的美丽城堡。那是智者住的地方。
他本以为会遇见一位摆脱尘俗的智者,结果他一踏入城堡大厅,却看见了闹哄哄的聚会,商人来来去去,人们挤在各个角落里聊天,一个小型的乐团正在演奏着抒情音乐,还有一张桌子上摆满了各式各道美味佳肴。而智者正在跟每个人谈话,少年只好等候了两个小时,直到终于轮到他和智者说话。
智者专心听少年解释他来这里的原因,却说他没时间立刻解释幸福的秘密。他建议少年到四处去逛逛,两个小时后再回来。
‘同时我也要你做一件事,’智者递给少年一根汤匙,匙上滴了两滴油。‘当你在四处逛的时候,不要让油滴出来。’
男孩开始沿着城堡的楼梯爬上爬下,眼光却一刻未离开汤匙。两个小时后,他回到大厅,找到智者。
‘好啦,’智者问,‘你有没有看见挂在餐厅里的波斯壁毯?你有没有欣赏那个精心设计的主花园?那可是花了十年才造好的。你有没有注意到图书馆里那张美丽的羊皮纸呀?’
男孩觉得十分尴尬,坦承他根本什么也没注意看。他只全神贯注不让油滴出来。
‘那就再回去欣赏这个城堡的美丽壮观吧!’智者说,‘你不应该相信一个人,如果你不了解他的房子。’
于是少年就放松心情,开始探索这个城堡。这一次,他仔细地欣赏了天花板、地板,和樯上的绘画,他看了花园,也瞭望了四周的山景、美丽的花朵,还有各个精心挑选的艺术品。等再回到智者身边时,他仔细描述了他所见的一切。
‘可是那些油呢?’智者问。
少年低头看汤匙,发现汤匙里的油早就没了。
‘我只能提供你一个建议,’这个最有智慧的人说,‘幸福的秘密就是去欣赏世界上所有的奇妙景观,但不要忘了汤匙里的油。’”
牧羊人没有说话。他了解老人告诉他的故事。一个牧羊人可以热爱旅行,但绝不能忘了他的羊群。
老人凝视男孩,举起双手,在男孩的肩上做了一些奇怪的手势。然后他带着羊儿离开。
在台里发的最高处,耸立着一座古老的城堡,那是摩尔人盖的。从城墙上可以眺望非洲。
就在那天下午,撒冷王麦基洗德来到城墙上,坐在那儿,任由黎凡特风吹拂着他的脸。羊群在附近不安地骚动着,它们还不习惯新的主人,和这么多的改变。它们想要食物和水。
麦基洗德观看着一艘船启航离开港口。他不会再看见那个男孩了,就像他后来再也没见过亚伯拉罕,自从他向亚伯拉罕收了十分之一的费用以后。这是他的工作。
神是不该有欲望的,因为他们没有天命。然而,撒冷王却万分渴望那个男孩能够成功。
实在是太遗憾了,那男孩很快就会忘记我的名字了,他想道。我应该再念一遍给他听的。这样,当他提到我的时候,就会说我是撒冷王麦基洗德。
他望向天空,感觉些许羞赧地说,“我知道这是徒劳无功,正如您所说的,我主。但是一个老国王有时还是需要以自己为荣。”
非洲是个奇怪的地方,男孩想。
他正坐在一间酒吧里,这间酒吧和男孩刚经过的丹吉尔狭长巷道里的其他酒吧,没什么两样。他的四周坐着一些男人,他们正传递着一根巨大的烟斗,轮流抽着。这几个小时来,他已经看见过这城里的男人们手挽着手走路、看见过蒙着面纱的女人,也看见了神职人员爬上高塔祈祷——而他四周的人全突然伏跪在地上,额头触地。
“异教徒的仪式。”他对自己说。当年在神学院就读的时候,他总是看着圣·圣狄雅各·马他摩洛斯骑白马的画像。在圣·圣狄雅各·马他摩洛斯手上握着出鞘的宝剑,而他的脚边正匍匐着一群类似的人。男孩觉得既不舒服又孤立。这些异教徒看起来真像魔鬼。
除此之外,男孩突然想起一件糟糕透顶的事:因为太匆忙就上路了,所以他忘了一件事——只是一个细节,却会让他很久都找不到他的宝藏——他忘了,在这个国家里,只说阿拉伯文。
酒吧主人走过来,男孩就指指隔桌人正在喝的酒。结果那竟是一杯苦苦的茶。男孩比较喜欢酒。
不过他现在不需要在意这些。他全心想着他的宝藏,还有怎么去挖出宝藏。他的钱包里有一笔丰厚的钱财,那是他卖掉羊所得到的,而男孩知道,钱可以带来奇迹;有钱人绝不会孤单的。不需要很久时间,也许只要几天,他就可以到达金字塔了。那老人不会骗他的,不管怎么说,一个身穿着金盔甲的老人不需要为了六头羊来欺骗他。
那老人曾提到了迹象和预兆,而当男孩渡过海峡时,他也想到了预兆。老人说的一点儿也没错:当男孩还在安达鲁西亚平原时,他也已经逐渐学会了从观察土地和天空来选择路径。他发现,如果某一种鸟出现就表示附近有蛇,而如果出现了某一种矮灌木丛,就表示这地区有水源。这是他的羊群教会他的。
如果神能够把羊带领得这么好,相信他应该也会同样来指引人,男孩想,这让他心里舒坦多了。茶喝起来也没那么苦了。
“你是谁?”他听见一个声音用西班牙语问他。男孩松了一口气。他才正想着预兆,就有人出现了。
“你怎么会说西班牙语?”他问。对方是一位穿着西方服饰的年轻人。那人看起来和男孩差不多年纪、身高也差不多。
“这里几乎每个人都会讲西班牙语,我们离西班牙不过两个小时船程。”
“坐下来,我想和你谈一笔生意。”男孩说,“帮我叫一杯酒,我讨厌这种茶。”
“这个国家不供应酒。”年轻人说,“此地的宗教禁止喝酒。”
然后男孩告诉这个年轻人,他想要去金字塔。他差一点就说出宝藏的事,但决定还是不要。如果他说了,也许这个阿拉伯人也会跟他索取部分宝藏,作为带领他去金字塔的酬劳。他想起老人说的,千万不要把自己尚未到手的财富作为酬庸。
“我希望你能带我去那里,如果你能。我会付你向导费用。”
“你知道怎么去吗?”新朋友问。
男孩发现酒吧老板站在他们附近,正专心听他们的谈话。酒吧老板的出现让他觉得非常不自在,不过,他刚找到一个向导,不想失去这个机会。
“你必须越过整个撒哈拉沙漠,”年轻人说,“想要越过沙漠,你得要有足够的钱才行。”
男孩觉得这个问题很奇怪,不过他信任老人说的,当你真心渴望一样东西时,整个宇宙都会来帮你的忙。
男孩从袋子里取出钱来,拿给年轻人看。那个酒吧老板也凑上来看。两个人用阿拉伯语交谈了几句,酒吧老板看起来很生气。
“我们先离开这里吧!”新朋友说,“他叫我们离开。”
男孩松了一口气。他站起来付钱,但那个酒吧老板抓住他,开始用一连串愤怒的语句对他说话。男孩觉得自己够强壮来反击,可是他是在一个陌生的国家。他的新朋友推开酒吧老板,把他拉到自己身边。“他想要你的钱。”他说,“丹吉尔跟非洲其他的地方不同,这里是个港口,而港口总是有小偷。”
男孩信任他的新朋友,他帮助他脱离了险境。男孩拿出钱来数了数。
“明天以前,我们就可以抵达金字塔了。”年轻人接过钱来说,“不过我必须去买两匹骆驼。”
他们一起走过丹吉尔的狭长街道。街道里摆着各种摊位,上面都有出售物品的符号。然后他们来到一个大广场的中央,那里正有个市集。成千上万人正大声论价,卖东西,买东西;蔬菜被摆在一些匕首当中叫卖、地毯被放在菸草边展示。不过男孩仍全神盯着他的新朋友看。毕竟年轻人拿走了他全部的钱。他曾想过叫年轻人把钱还他,又担心这么做会显得不够友善。他实在不太懂这个国家的风土人情。
“我只要盯着他就好了,”他对自己说。他可比他的新朋友要来得强壮许多。
突然,在一团混乱中,他看见了一把绝美的剑。剑鞘上镶着银饰,剑把是黑色的,缀满珍贵的宝石。男孩决定,等他从金字塔回答,他一定要回来买这把剑。
“你问一下摊子老板那把剑怎么卖?”他对他的新朋友说,然后他突然明了自己被放鸽子了——就在他转头看那把剑的时候。他的心扭拧,好似胸腔突然被压缩着。他不敢抬头去张望,因为他知道他将会发现什么。他继续盯着那把美丽的剑看了一两秒,直到集蓄了足够的勇气,才转过身去。
在他的四周仍是那个市集,人群来来去去,叫卖声此起彼落,还有奇怪食物的味道……他看见了一切,就是看不到他的新伙伴。
男孩极力说服自己,他的新朋友只是一时意外地和他分开了,他决定站在原地等他回来。就在他等候的时候,一位神职人员爬上附近的高塔,开始祈祷。市集里的每个人纷纷跪下,额头触地,跟着祷告。然后,就像一群勤勉的蚂蚁般,市集上的人卸下他们摊位,离开。
太阳也开始落山了。男孩望着落日渐滑下它的轨道,直到它隐没入环境在广场四周的白色山峰。他想起这天早上当他看着太阳升起时,他还在另一个大陆上;那时他还是一个牧羊人,身边有着六十头羊,等着去跟一个女孩儿碰面。这天早上他对于即将发生在他身上的事情都很清楚,他踩在一块他很熟悉的草原上。可等到日落时,他却在一个不同的国家里,变成一个陌生国家的陌生人,他甚至不会说人家的语言。他不再是个牧羊人了,也没有半毛钱可以回家,重新开始自己的生活。
这一切都发生在日出和日落之间,男孩想。他觉得自怜而且悔恨,他的人生竟然起了这么迅速而剧烈的变化。
他有些羞愧地发现自己想哭。以前他甚至不曾在他自己的羊群面前哭,可是如今这个广场上空无别人,他又离家这么远。他哭了起来,为着上帝待他不公,为着这一切的发生都是上帝在惩罚一个相信梦的人。
当我拥有我的羊时,我很快乐,我也让周遭的一切都很快乐。人们看见我来了,也很高兴,他想道。可是现在我却悲伤又孤独。我快要变得尖刻又猜疑,只因为有人背叛我。我也会嫉妒那些找到宝藏的人,只因为我找不到自己的。而且我会越来越鄙视我自己,因为我太渺小了,不足以征服这个世界。
他打开袋子,看看自己还拥有什么:说不定还有一两片三明治碎屑,那是他在船上吃剩的。结果只发现了一本厚重的书、他的夹克,还有老人给他的两颗宝石。
他凝视着两颗宝石,心情陡然变得轻松不少。因为他用六只羊换来了这两颗珍贵的宝石,它们可是从一个黄金甲胄上拔下来的。他可以把这两颗宝石卖了,买一张回程的船票。不过这一回,我会变得比较聪明了,男孩心想,同时把两颗宝石从袋子里拿出来,改放到衣服的口袋里。这是一座港口城市,而我为一信任的朋友曾告诉我,港口城市总是充满了小偷。
现在他终于明白了,为什么那个酒吧老板会那么升起。那个老板一直试图要告诉他,不要信任那个年轻人。“我就像大多数人一样——只肯相信自己要相信的,不肯去看清事情究竟真正是怎么一回事。”
他用手指缓慢地抚过宝石,感受着石头表面和它们的温度。它们是他的宝藏。仅仅是握着它们,就让他觉得好过一点了。它们让他想起了老人。
“当你真心渴望某种东西时,整个宇宙都会联合起来帮助你完成。”那老人这样说过。
男孩试图想了解老人话中的真谛。此刻他正在一个空荡荡的市集上,身上没有半毛钱,也没有羊群需要他带领才能度过夜晚。然而,这两颗宝石却能证明,他确实曾经遇见过一位国王——那位国王完全了解男孩的过去。
“它们叫乌陵和土明,可以帮助你解读预兆。”男孩把宝石放回袋子里,决定来做个实验。老人曾说过,一定是要问非常明确的问题,而且在问之前,一定得知道他要问的是什么。所以,他就问,老人的祝福是否仍在?
他从袋子里掏出一颗石头,那是“是”。
“我会找到我的宝藏吗?”他问。
他把手伸入袋子里,想抓出一颗石头,结果两颗宝石都从袋子的破洞滑出去,掉落地面。男孩从没注意到自己的袋子居然破了一个洞。他蹲下来,想捡起乌陵和土明,把它们放回袋子里。可是当他看见它们散落在地上,脑中响起了老人说过的另一句话。
“学着去辨识预兆,并遵从它们。”那位老王说。
一个预兆。男孩对自己微笑。他捡起两颗宝石,放回袋子里。他也不打算缝补袋子的破洞了——反正这两颗宝石随时可以掉出袋子外,只要它们想。他已经学会了有些事情不该问,同样地,他也不应该试图去摆脱自己的天命。“我发誓,我会自己作决定。”他对自己说。
不过,宝石告诉了他,老人仍与他同在,这让男孩觉得比较有信心。他再次环顾空旷的广场,这次觉得不像刚才那么绝望了。这不是个陌生地方,这是个新的地方。
毕竟,这就是他一向渴求的:去认识新的地方。就算他最终仍无法抵达金字塔,但总归还是比他认识的其他牧羊人旅行到最远的地方来了。噢,光是知道这两个具体只有两小时船程的城市差异这么大,就够他们惊讶的了!即使他此刻所在的新世界是如此空旷,但他已见识过这广场曾经有过的生气勃勃,而且他绝对不会忘记那景象的。
他想起那把剑。这念头让他有点痛苦,不过他真的从未见过像那样的一把剑。默想着这些,让他忽地明白了,他正处在一个抉择点上——或许把自己当作一个小偷的受害者,或者把自己视为一位探险家,正探寻着他的宝藏。
“我是个探险家,我正要去找寻我的宝藏。”
他被人摇醒。他在广场上睡着了,而此刻广场上的一切将复苏。
他环顾四周,寻找着他的羊群,然后忽地明白,他正身在一个新的世界。不过他已不再悲伤,反而觉得很高兴。他不再需要为他的羊群去寻找食物和水源,他只要寻找自己的宝藏就好了。他的口袋里没有半文钱,可是他有信念。昨晚他已经决定了,他将要像他曾读过的那些伟大的探险家一般。
他缓步地走过市集。商人们正在架设帐篷,男孩帮助其中一个糖果小贩架起他的摊位。这个糖果摊贩的脸上泛着笑容:他很开心,因为明白自己的生命在做什么,而且正准备好要开始新一天的工作。糖果小贩的笑容让男孩想起老人——他遇见的那位神秘的老王。“这位糖果小贩并不是因为将来可以去旅行,或者可以娶一位商店老板的女儿,才来卖糖果的,他做这个是因为他喜欢卖糖果。”男孩心想。他明白他能够像那个老人一样了——感觉得出来一个人究竟是向着或背离他的天命。只要注视他们就行了。这并不难,只是我从未这么做过,他想。
待摊位就绪,那位糖果小贩把当天做的第一份甜点送给男孩。男孩向他道谢,然后吃了甜食,继续上路。当男孩走开几步路后,突然回想起,刚刚两人在架设摊位时,一个说着阿拉伯语,而另一位则说着西班牙语。
他们彼此都完全了解对方的意思。
这宇宙间必然存在着一种语言,不需要依赖任何字句,男孩想。我早就从和羊群相处的经验上发现了这件事,原来人和人之间也可以如此。
他学会了一点点新的事,虽然有一部分他早已体验过了,但他却是第一次认知到这些。之前他从未认知这些,因为他尚未准备好。如今他已然明白:如果我能够了解那种不依靠任何字眼的语言,那么我就能了解这个世界。
他决定要放松心情并且优闲地走过丹吉尔的狭长街道。唯有如此,他才能解读预兆。他知道这需要一点耐心,不过,牧羊人最不缺乏的就是耐心。一旦他看清楚了这点,他发现即使自己身在陌生的土地上,还是能运用他从羊群那里学来的智慧。
“万物都为一。”那个老人曾经这样说。
这天清晨,水晶商人醒来,心中浮起一贯的渴望。他已经在这个地方待了三十年:有一间位于斜坡路顶的小商店,很少客人经过这儿。如今再去改变什么都太迟了,他唯一会做的事,就是买进和卖出水晶玻璃用品。曾有一段时间,他的水晶店很出名,阿拉伯商人、法国和英国来的地理学家、永远衣冠楚楚的德国士兵,他们都会来他的店里。那时候,卖水晶是一件很愉快的事情,他也曾幻想着,有一天他将会变得很有钱,而且等他年老时仍然美女随侍。
但,随着时光逝去,丹吉尔改变了。邻近的修达发展得比丹吉尔迅速,丹吉尔的商业就没落下来。邻居都迁走了,山坡上只剩下一两间小商铺。不再有人辛苦地爬上山坡,只为了狂几家小商店。
可是这个水晶商人别无选择啊!他已经耗尽了三十年时光在买卖水晶,现在要去做别的事,对他来说都太玩了。
他花了整个早上观察这条罕有人来往的街道。他这么做已有数年了,完全知道什么时刻会有什么人经过门前。可就在午餐时间前,有个男孩停在他的商店门前。那男孩穿着普通,不过,水晶店老板精明的眼睛早就看穿了这个男孩没有钱买水晶的。毫无由来地,水晶店老板决定延后一点再去吃午餐,先等这个男孩走开。
门上挂着的招牌说明了这家商店的人能说好几种语言。男孩看见商店柜台后有一个男人。
“只要你愿意,我可以帮你擦拭这个橱窗后的水晶物品。”男孩对那个男人说,“它们现在这种样子,一点都吸不起别人的购买欲。”
那个男人盯着他,没半点儿回应。
“代价就是你提供我吃的。”
那男人还是不吭声,而男孩察觉到他面临抉择。在他的袋子里,有一件夹克——沙漠里他是不需要穿夹克的。他拿出夹克,开始擦拭那些水晶玻璃品。在半小时内,他已经擦完了橱窗内所有的玻璃牝,而在他擦的这一时间里,有两个客人上门,买走了一些水晶。
当他擦拭完毕,他要求那个男人给他一点吃的。
“我们一起出去吃午餐吧!”那个水晶店老板说。
他在门上挂一个告示牌,然后带着男孩去附近一家小咖啡厅。当它们在那家咖啡厅里唯一一张桌子边坐定时,水晶商人笑了起来。
“其实你根本不需要擦那些水晶的,可兰经里要求我必须喂饱饥饿的人。”
“哦,那么你为什么让我继续做呢?”男孩问。
“因为那些水晶脏了,而你我都需要把脑海中不好的想法去除掉。”
他们吃饱后,水晶商人对男孩说,“我希望你到我的店里来工作。当你工作的时候,有两个客人上门,这是个好预兆。”
大家都在说预兆,牧羊人心想。可是他们并不真正了解他们在说的究竟是什么。就像我这么多年来都不明白,我一直在用着一种无言的语言,对我的羊儿说话。
“你愿不愿意为我工作?”商人问。
“我可以帮你做到今天结束。”男孩回答,“我可以一直工作到半夜,甚至直到天亮,把店里所有的水晶都擦拭干净。我要你付给我工资,好让我明天可以上路去金字塔。”
商店老板大笑,“即使你一整年都帮我擦遍店里全部的水晶玻璃……甚至你每卖出一件水晶玻璃,我就让你抽成,你也还是需要借钱才能去得了金字塔。这儿离金字塔可有好几千公里远!”
瞬间,一阵深沉的静默笼罩住周围的一切,整个城市像是沉睡了过去。市集上未曾传来任何声音,没有摊贩叫价的声音,没有人爬上高塔去祈祷。没有了希望,没有了探险,没有了老国王,没有了天命,没有了宝藏,也没有了金字塔。好像整个世界瞬间沉默下来,因为男孩的灵魂已经寂然。他坐着,脑中一片空白地瞪着咖啡厅的门,真希望自己已突死去,而世界上所有的一切也在那一刻永远结束。
商人困惑地望着男孩。今天早上他在男孩身上看见的快乐,此刻突然消失了。“我可以给你足够的钱,让你能够回到你的国家,年轻人。”水晶商人说。
男孩没说什么。他站起来,整理衣服,拿起他的袋子。
“我替你工作。”他说。
过了长长的沉默后,他加了一句,“我需要钱,好买些羊。”
第三章
男孩为水晶商人工作了差不多一个月后就明白,这并不是那种会让他快乐的工作。水晶商人成天待在柜台后面喃喃叨念,提醒男孩要小心拿着那些水晶、不要打破了任何一件物品。
不过他还是继续做这工作,因为水晶商人对他很好,虽然水晶商人实在太爱发牢骚了。而且每当他卖出一件货品,水晶商人也果真给他相当优厚的抽成,如今他已经存了不少钱在身边。有天早上他算了算,如果他每天继续这样工作,差不多一年以后他就可以买一些羊了。
“我想作一些放水晶的展示架,”男孩对商人说,“这样我们就可以在商店外面摆放货品,吸引那些路过斜坡下的人。”
“我从没这样做过,”商人回答,“这么一来,大家路过的时候就会撞到它,水晶就会被撞碎了。”
“噢,以前我赶着羊经过草原的时候,如果遇见蛇,有些羊就会死,可是对羊和牧羊人来说,生活本来就是这样。”
商人转过身去招呼一个要买三件水晶玻璃的客人。他这家店的生意比以前要好得多……日子好像回到了从前当这条街还是丹吉尔的主要观光点时。
“生意确实比以前要好,”当客人走了以后,他对男孩说,“我现在做得比以前好,你也很快就可以回家了,为什么还去要求更多呢?”
“因为我们得去回应出现在我们面前的预兆。”男孩不假思索地说,说完之后很后悔,因为商人并未遇见那位国王。
“这叫做心想事成,新手的好运道,因为生命要你去完成你的天命。”那老人曾经这样说。
不过商人明白男孩的意思。男孩出现在这家店就是个吉兆,而且随着时间过去,大把大把钱流进收银机之后,商人从未后悔他雇用了这男孩。他付给男孩的钱比男孩嬴得的要来得多,因为一开始商人并没有想到生意会那么好,所以就提供了一个很高的抽成比例。他想男孩很快就要回去牧羊。
“你为什么想要去金字塔?”商人问,想把画题转离展示架的事。
“因为我听过它们。”男孩回答,并未提到他作的梦,宝藏的事如今变成一个纯然伤痛的回忆,他避免去回想到它。
“我认识的人里面,没有人会越过沙漠只为了要去看金字塔。”商人说,“它们只不过是一堆石头罢了,你也可以在你家后院盖一座。”
“你从未梦想过旅行。”男孩转身去招呼一位刚走进店里的顾客。
两天后,商人主动对男孩提起了展示架的事。
“我不是很喜欢改变,”他说,“你和我跟海珊那个有钱商人不同。他即使进错了货品,也不会有太大的影响,可是我们就必须付出代价了。”
说得再正确不过了,男孩悲伤地想。
“你为什么觉得要添一个展示架?”
“我希望能快一点回去牧羊。当手气顺的时候,我们必须尽可能把握好运道,所以就要多加把劲。有人说这叫做心想事成,或者,新手的好运道。”
商人沉默了好一会。然后他说,“先知赐给我们可兰经,并告诉我们一生中要完成五功。第一功,同时也是最重要的一功,是信仰唯一真神;其次是要每天祷告五次;还有在赖买丹月要持戒;以及救济穷苦。”
他闭嘴。当他提到先知的时候,眼里充满泪水。他是个虔诚的教徒,虽然没什么耐性,但他还是一心一意希望自己的生命能符合伊斯兰教的教法。
“还有第五功呢?”
“两天前你说我这一生从未梦想过旅行,”商人回答,“对每个伊斯兰教徒来说,第五功是去朝圣,我们一生当中,至少要到圣城麦加去朝圣一次。
麦加远比金字塔要来得更远,当我年轻的时候,我所有的想望,就是集资开这家商店,盼望有一天我就有了足够的钱去麦加。我开始赚钱,可是我却无法放手让别人代管这家店;水晶是很精致易碎的东西。同时呢,我看见朝圣的人们来来去去经过我的店。其中也有富裕的朝圣者,他们跟着旅行堆,有仆人服侍,还有骆驼代步,可是大多数我看见完成朝圣的人都比我穷困得多。
那些人都很高兴地完成了朝圣。他们把朝圣的信物放置在他们家门上。其中有一位修鞋匠,一生就靠修鞋维生,他说他花了几乎一年时间行过沙漠,可是这并不是最苦的,当他走过丹吉尔的大街小巷去买皮革的时候,他觉得更疲累。”“呃,那你为什么不现在去麦加呢?”男孩问。
“因为我是靠着想去麦加的念头活下来的。是这个念头支持我能够面对一成不变的每一天、面对放在架子上的这些沉默水晶、日复一日地在那间可怕的咖啡厅里吃午餐和晚餐。我很害怕一旦我完成了梦想,我将不再有活下去的理由。
你梦想着你的羊群和金字塔,但你和我不同,因为你希望去完成你的梦想。而我只想作着去麦加的梦。我梦想过不止一千遍了:当我穿越沙漠,抵达克尔白,我将会绕行克尔白七圈,直到我能够去触摸圣石。我早已经幻想过了那些站在我身边的人,在我前头的人们,我们将会交谈什么,甚至我们会一起祈祷。但是我害怕我将会失望,所以我宁可去梦想它。”
那天,商人允许男孩去作展示架。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够完成梦想的。
两个月过了,那个展示架为水晶店带来众多顾客。男孩估计,他只要再工作六个月,就可以回到西班牙,买六十头羊,甚至再多六十头。一年不到,他的羊群就加倍了,而且现在他已经能够和阿拉伯人做生意,因为他现在能够说他们的语言了。自从在市集广场的那天早上之后,他不曾再使用过乌陵和土明,因为如今金字塔对他而言已如同梦那般遥远了,正如麦加之于水晶商人。话说回来,男孩现在很喜欢这个工作,他不断地期待着衣锦荣归台里发的那一天。
“你必须永远清楚你要什么,”那个老王曾这么说。男孩完全明白他的意思,而且正全力朝向这个目标。也许他的宝藏就是来到一个陌生的土地,遇见一个骗子,然后不花一文钱就把他的羊群扩增两倍。
他很以自己为荣。他已经学会了许多重要的事,像是怎么从事重要的事,像是怎么从事水晶生意,不须依靠言语的语言……还有预兆。有一天下午,他看见一个人来到山顶,抱怨说他费力爬上山顶,结果竟然找不到一个像样的地方可以坐下来喝杯饮料。对于辨认预兆已经越来越娴熟的男孩,立刻去建议商人。
“我们何不兼卖茶给那些爬山的人。”
“这附近已经有够多卖饮料的店了。”商人说。
“可是我们可以把茶倒进水晶杯出售。人们一定会觉得喝起来更有气氛,也愿意把水晶杯买回去。听说美是对人类的最大诱惑。”
商人没有答腔,不过那天下午,就在他做完祷告、关上店门后,他邀请男孩一起坐,共抽他的水烟筒,那是阿拉伯人抽的奇怪烟筒。
“你在寻找什么?”老商人问。
我早就告诉过你了,我希望买回我的羊群,所以必须赚钱。”
商人在水烟筒里放进些许新的煤块,然后深深吸了一口。
“我拥有这家店已经三十年了。我能分辨好的水晶和劣质水晶,以及关于水晶的种种学问。我了解它的各角度切面,以及它如何折射展现光华。如果我们开始用水晶来盛放饮料,那么这间商店将会扩大营业。到那时,我们就必须改变我们的生活方式了。”
“那不好吗?”
“我早已经习惯了旧的样子。在你来以前,我总是想着自己一直在原地浪费时间,而我的朋友们却不断前进,不管他们最终是破产或者更好。那让我非常沮丧。可是现在我却觉得保持现状并不一定不好。这间商店的规模大小正是我希望它能够有的样子。我不希望作任何改变,因为我不知道该怎么应付改变。我只习惯原有的样子。”
男孩不知道该说什么。商人继续说道:“你实在是我的福星,今天我才明白许多我从前不了解的:如果忽略了福气,福气就会变成诅咒。我并不想从生活里多得什么,可是你正迫使我去看见我以前未知的财富和地平线。如今我已经看见了它们,这才知道自己的可能性是多么宽广,我将会觉得比你来这儿以前还要糟,因为我知道了自己可以完成更多的事,然而我却不想去完成。”
幸好,我没去告诉台里发那个面包师傅什么,男孩对自己说。
他们坐着一起抽着水烟筒,直到落日开始滑下天际。他们用阿拉伯语聊天,男孩很骄傲自己能够这么做。曾经有一度,他以为他的羊群能教他关于世界上一切该知道的事。不过它们不曾教他说阿拉伯语。
也许这世界上还有许多事都是我的羊儿无法教我的,他凝视着眼前的老商人,一面默想。他和羊群们一起做的事,无非就是寻找食物和水。也许那并不是它们教我的,而是我从它们那儿学来的。
“Maktub。”商人最终说。
“那是什么意思?”
“这是生为阿拉伯人的才会懂的,”他回答,“很类似你们说的‘注定’。”
然后,当它们清除水烟筒里的煤卉时,他告诉男孩可以开始用水晶杯来卖茶。有时候,是无法让河水逆流的。
一群人爬着山,当他们爬上山顶的时候,觉得疲倦。但等他们看见山顶上有一间水晶饰品店供应清凉薄荷茶时,便纷纷进店里去享用以美丽水晶杯盛着的冰凉饮料。
“我太太就没想过要这么做,”有一个男人说,他还买了许多水晶杯——当天晚上他将宴请一些客人,而他的客人一定会对这些美丽的水晶器皿赞不绝口。另一个人议论说,用水晶杯来喝茶就觉得那茶格外可口,因为水晶比较能保持茶的香气。第三个人则说,在东方用水晶杯喝茶是一项传统,因为水晶具有神奇的魔力。
没多久,消息传开,更多的人爬上这座山顶,来参观这间水晶商店。这家店虽然是老行业,却有着新手法。其他水晶商店也开始仿效,用水晶杯来供应茶,可是他们都不是位在山顶上,生意没那么好。
最后,老商人不得不再雇用两个伙计。他开始引进大量的茶,还有大量的水晶器皿,而他的商店则拥进无数追求新风尚的男女。
就这样,几个月流逝。
男孩在天亮前醒过来。自从他踏上非洲这块土地,已经过了十一个月又九天了。
他穿上白麻布的非洲服装,这件衣服是为了今天特地买的。他戴上头巾,并用一根骆驼皮环固定住。穿好新买的凉鞋,他安静地步下楼梯。整座城市仍在沉睡中。他自己做了份三明治,并啜饮了用水晶杯盛着的热茶,然后去坐在充满阳光的门前,抽着水烟筒。
他沉默地抽着水烟筒,什么也不想,只是听着风声,风中带来了沙漠的气味。当他抽完后,他拿起一个袋子,并坐在那儿半晌,凝视着他取出来的东西。
那是一大把钱,够他买一百二十头羊,一张回程船票,还有一张可以进口非洲物品到他国家的许可证。
他耐心地等着商人醒来,并打开店门。然后两人一起外出喝茶。
“我今天离开。”男孩说,“我已经有足够的钱买羊了,而你也有了足够的钱去麦加。”
老人没说话。
“你会祝福我吗?”男孩问。“你曾经帮助了我。”
但是老人依然不语地继续倒茶。然后他面向男孩。
“我为你感到骄傲,”他说,“你替我的商店带来了新气象。可是你清楚我不会去麦加,就像你明知道你是不会去买那些羊的。”
“你怎么知道?”男孩大吃一惊地问。
“Maktub。”老水晶商人说。
然后他祝福男孩。
男孩回到房间打包行李。总共三包。临走的时候,他瞥见了墙角那个旧的牧羊袋子。它被扎成一束,已经被他冷落了好久一段时间。他抽出袋子里面的夹克,正考虑着也许该把这个袋子送人,忽然从袋子里跌出两颗宝石。乌陵和土明。
这让他想起那位老王,而让他惊讶的是,他已经好长一段时间都不曾想起他了。将近有一年的时光,他只顾着拚命工作,攒足够的钱,好让他能够风光地回到西班牙。
“绝对不要放弃梦想。”那个老王曾经这么说,“遵循着预兆走。”
男孩捡起乌陵和土明,并再一次莫名地感觉到,那个老王就在他身边。他已经辛苦地工作了一整年,如今预兆告诉他,该走了。
我将回去做我以前做的事,男孩想。即使那些羊不能教我说阿拉伯语。
可是那些羊曾经教他一些更重要的事:这世界上有一种大家都能了解的语言,在过去他曾多次运用这种语言,来改变水晶商店的一些事。这种语言诉说着热忱;诉说着爱和目标能够成就许多事;它同时也是你在追寻你所深信并渴望之事的其中一部分。丹吉尔已经不再是一个陌生的城市,而且他觉得,正如他能征服这个城市,他可以征服其他任何城市。“当你真心渴望某样东西时,整个宇宙都会联合起来帮助你完成。”那个老王这么说。
可是那个老王不曾说他会被骗钱,也不曾提到沙漠的无边无际,或者,有些人虽然明白自己的梦想,却从不期望去实现它。那个老王也不曾教他,金字塔原来只是一堆石头罢了,或者任何人都可以在自己盖一座金字塔。他也忘了提,如果你有够多的钱,可以买比从前更多的羊时,你应该毫不犹豫去买下来。
男孩拿起袋子,把它跟其他东西放在一起。他走下阶梯,看见商人正在招呼一对异国夫妻,同时还有两位客人正手持水晶杯,边喝茶边浏览着店里的物品。这比平常这个时候更热闹。从他站的位置,他第一次发现,老水晶商人的头发和那个老王的竟然很相似。他回忆起那个糖果小贩脸上的笑容——那是他来到丹吉尔的第一天,没有东西吃,也不知道该去那里时——那个笑容也好似那个老王的笑容。
好像他就在这里,并留下一些印记,男孩想着。这些人从来没遇见过那个老王,然而,他也说了,他总是出现来帮助那些想完成天命的人。
他没跟水晶商人道别,就离开了。他不想在有第三者的时候哭出来。他会想念这个地方,以及所学会的一些好事。他对自己更有信心,并且觉得似乎可以征服世界。
“不过我将回到老地方,去照顾羊。”他坚定地对自己这样说,可是他不再对自己的决定觉得快乐。他已经努力工作了一整年来完成一项梦想,可是,随着分分秒秒过去,他越来越觉得这个梦想不再那么重要了。也许是因为这不是他真正的梦想。
谁知道……也许像水晶商人那样比较好:从不去麦加,却一直活在想要完成梦想的生活中,他想道,再度企图说服自己。但是当他手中握住乌陵和土明时,它们却传递给他老王的力量和信念。很巧合地,或者该说这是一个预兆,他竟然来到了他第一天进去的那间酒吧。那个骗子不在那里,而酒吧老板端给他一杯茶。
我永远都可回去当做牧羊人的,男孩想。我懂得照顾羊群,也还没忘记该怎么做。可是我也许不再有机会去埃及的金字塔了。那个老王穿着一件黄金盔胄,而且他知道我的过去。他是一位国王,而且是一位有智慧的国王。
安达鲁西亚山脉离这儿只不过两小时远而已,可是在他和金字塔之间却阻隔着一整个沙漠。然而他想到可以用另一种方式来看待目前的情况:这也代表他离他的宝藏更接近了两个小时……尽管这两个小时事实上花了他整整一年才走过。
我知道我为什么想回去牧羊,他想。我了解羊,它们不会带给我麻烦,甚至还可以是我的好朋友。可是从另一方面来说,我并不知道沙漠是否会成为我的朋友,而我却必须在沙漠中寻找我的宝藏。如果我没找到它,我总是可以回家。我终于有了够多的钱,也有足够的时间,为什么不去呢?
他突然感到快乐无比。他永远都可以回去做个牧羊人,也总是可以回去水晶店工作。也许这个世界上还藏着其他的宝藏,不过他有一个梦,还遇见过一个国王,那可不是每个人都会有的。
当他离开酒吧时,脑中不停地计画着。他还记得水晶商人的一位供货商提过,他是跟着商队运送水晶,穿越沙漠的。男孩手握着乌陵和土明,因为这两颗宝石,他再度踏上寻宝的路。
“当有人想完成他的天命时,我总会在附近。”那位老王曾经这么对他说。就去供货商那里打听看看金字塔是否真的那么远,这又不会有什么损失的,不是吗?
那个英国人坐在一间混浊着动物气味、饲料和灰尘气味的建筑物里,这间房子既是仓库也被用作牲畜圈寮。我从来没想到竟然会来到这种地方,那个英国人坐在一张板凳上想着,边翻看这一本化学笔记。我在大学待了十年,竟然是为了来这种地方。
不过他还是得来,因为他相信预兆。他倾其一生和研究,就为了要挖掘出宇宙至真的语言。一开始他去研读世界语,后来是世界宗教,如今是练金术。他能够说世界语,也通晓各种主要宗教,可是他尚未成为一个练金术士。他已经解开了一些主要的疑问,可是他的研究把他带到从未想过的境界。他曾试图和一位练金术士建立关系,却徒劳无功,那些练金术士都是怪人,他们只关注自己,从不肯帮助他。谁知道呢?说不定他们根本没办法解开“哲人石”的秘密,所以当然不肯告诉他真相了!
他已经几乎散尽父亲留给他的财产,却仍找不到“哲人石”。他也耗费了庞大的时间,在世界上所有大图书馆,读遍所有最重要和最珍藏的练金术典籍。在其中一本书上他读到,曾有一位阿拉伯的练金术士去了欧洲。听说当时他已经超过两百岁了。而他发现了“哲人石”和“长生露”。英国人对这一故事印象极为深刻,可是他和他的朋友们都没想过这个故事可能是真的,直到他一位朋友从阿拉伯沙漠考古回来,告诉他曾遇见了一位具有不可思议神力的阿拉伯人。
“他住在费奥姆绿洲,”他朋友说,“听说他已经两百多岁了,而且能把任何物质变成黄金。”
英国人惊喜交加,他立刻辞去所有的工作和合约,带着最重要的一些书,然后就来到这里了——一间又脏又臭的仓库。仓库外头,一队商队正准备开拔,穿越撒哈拉沙漠,其中一站将会经过费奥姆绿洲。我现在就要去找那个该死的练金术士了,英国人想。这个想法,让英国人觉得周围的动物腥味变得比较能忍受了。有一位年轻的阿拉伯人走进来,放下他的行李,并对英国人打了招呼。
“你要去哪里?”那个年轻的阿拉伯人说。
“我要去沙漠里。”英国人回答,转头继续看书。他现在不想和别人交谈。此刻更重要的是复习这些年来所学的,因为那个练金术士必然会测验他够不够格。
年轻的阿拉伯人拿出一本书开始读起来。那是一本西班牙文书。很好,英国人想,他的西班牙预说的比阿拉伯语好,如果这个年轻阿拉伯人也要去费奥姆,那么他路上没事做的时候就有说话的伴了。
“真奇怪,”男孩说,他再度读著书开头的丧礼那一段,“这本书我读了两年,却一直看不完开头的这几页。”即使不再有一位老王来打断,这次他油犹然无法专注。
他还是不确定自己的决定对不对,不过他知道了一件事:做完决定只不过是事情的开头而已。当一个人作了决定,就像跳进一股强劲的水流中,水流将会带他到做决定的最初也梦想不到的地方去。
当我先前决定要来找宝藏的时候,怎么也想不到会跑去水晶商店工作,他想。加入这个商队虽然是我的决定,可是商队会带我去哪里,仍是个未知。附近有个英国人正在看书。他看起来不太友善,而且当男孩走进来的时候,好像正在生气。他们本来可以做朋友的,可是英国人闭嘴不肯再交谈了。
男孩阖上书。他不想做像那个英国人一样的事,于是他拿出乌陵和土明把玩着。
那个英国人惊叫道:“乌陵和土明!”
男孩立刻把宝石放回袋子里。
“这是非卖品。”他说。
“它们也不值多少钱。”英国人回答。“它们只不过是水晶矿石做的,而这个地球上有几千种水晶矿石。不过内行的人都知道这是乌陵和土明,只是我不晓得原来这个地方也产乌陵和土明。”
“这是一位国王送给我的礼物。”男孩说。
陌生人没回答,他从自己的袋子里也取出两个石头,和男孩的宝石相同的石头。
“你是说一位国王吗?”他问。
“我想你一定不相信,堂堂一位国王竟会和我这样的人交谈。我只不过是个牧羊人而已。”他说,不想再谈下去了。
“我没这个意思。当全世界的人都怀疑的时候,正是牧羊人首先认出国王来,所以我一点也不怀疑国王会和牧羊人说话。”
他怕男孩不明了他的意思,所以继续说,“这是圣经里说的。也是这本书教我关于乌陵和土明的事。它们也是上帝唯一认可的占卜之物。神父们总是把它们放在一个黄金胸牌里。”
男孩突然觉得好高兴他来到这间仓库。
“也许这是一个预兆。”英国人说,半是自言自语着。“谁告诉你预兆的事。”这一刻男孩的兴趣来了。
“生命里的每件事都是预兆。”英国人说,阖上他正读着的书。“有一种天地万物共通的预言,如今已被人们遗忘了。我想寻找出这种语言,所以才会到这里。我必须要找一个懂得这种语言的人,那是一位练金术士。”
他们的谈话被仓库主人打断。
“你们两个很幸运,”那个胖胖的阿拉伯人说,“今天正好有一对骆驼商队要去费奥姆。”
“可是我要去埃及。”男孩说。“费奥姆就在埃及。”阿拉伯人说,“你这个阿拉伯人怎么当的?”
“这是一个好预兆,”等阿拉伯人出去了以后,英国人说,“如果可以,我将来一定要写一本厚厚的百科全书,是关于幸运和巧合,而且还要配上这几个字的宇宙共通语言。”
他告诉男孩,有乌陵和土明在手,他们的相遇绝非巧合。他又问男孩,是否也来找练金术士。
“我是来找宝藏的。”说完,男孩立刻觉得很后悔。不过那个英国人好像觉得这一点也不稀奇。
“从某个角度来看,我也是。”英国人说。
“我甚至不知道什么是练金术士。”男孩说,同一时候,仓库老板叫他们出去。
“我是领队。”一个黑眼珠、蓄着胡须的男人说。“我掌握着这个商队每个人的生死大权。沙漠是个反覆无常的女人,有时她真会把人逼风。”
在他面前聚集着差不多两百人,以及四百头牲畜——骆驼、马和鸡。人群里有妇女、小孩,也有一些腰带上配剑,肩上扛着来福枪的男人。英国人随身带着好几箱书。人群很吵杂,领队不得不再而三重复他说的话,好让每一个人都能明白他的意思。
“我们当中有各种不同的人,每个人有他各自信仰的神,不过我唯一信仰的真神是阿拉。以他的名,我发誓,我将会竭尽所能,再次成功地带领大家横越沙漠。同样地,我也要求你们每一个人都要以你们信仰的神发誓,这一路上你们一定要听从我的指示,不管我说什么。在沙漠中,不服从就意味着死亡。”
人群发出一阵低鸣,每个人都个子对着她或他的神起誓。男孩对耶稣基督起誓,而那个英国人什么也没说。群众的低喃声持续了好一阵子,比一句简单的誓言要来得久。大家同时也在恳请上天保佑。
一声长长的号角声响起,众人纷纷上路。男孩和英国人都买了骆驼,并跟着骑上骆驼背。男孩替英国人的那只骆驼觉得可怜,因为它必须驮着英国人的书箱。
“没有巧合这回事。”英国人说,重拾起他们在仓库时被打断的话题。“我会来这里是因为一位朋友说,这里有一个阿拉伯人……”
商队却在这时开始前进,男孩根本听不清楚英国人在说什么。不过男孩知道英国人打算说什么:连系万事万物的神秘炼环。正是这个神秘的炼环让他成为一个牧羊人,让他重复做同一个梦,让他去到一个靠近非洲的城市,发现一个国王,被骗走了钱,所以后来才会认识一位水晶商人,然后……。当一个人越来越接近天命完成的时刻,天命也会更加成为他存在的意义,男孩想。
商队向东行进。他们在早晨出发,于正午阳光最强的时刻停下休息。下午稍晚再度上路。男孩很少跟英国人交谈,英国人大部分时间都在看书。
男孩沉静地观察牲畜和人在沙漠中的行进。现在一切都和早上刚开拔时不一样了。在他们刚启程的时候,混乱的动作中夹杂着叫嚣声、孩童的哭闹声、动物的嘶鸣声,还有商人与向导们紧张的命令声贯穿其间。
但在此刻的沙漠中,耳际只听见不间断的风声与兽啼声。就连向导们彼此间也很少说话。
“我已经往来穿越这片沙漠好多次了,”有天晚上一位骆驼夫说,“可是这片沙漠是如此广阔,地平线如此遥远,它们让人觉得渺小,因之觉得沉默。”男孩当下了解了他的意思,虽然他之前未曾来过沙漠。每当他看见大海,或是火焰,他也会陷入沉默,震撼于它们的力量。
“我曾经从我的羊群学会了一些事,也曾从水晶那儿学会了些事,他冥想着,我也可以从沙漠学会一些事,它看起来是如此古老而智慧。
风从不曾间歇,男孩遥想起那一天当他坐在台里发的城堡上时,同样也是这个风吹拂他的脸颊。风吹的感觉让他联想到羊毛的触感……他的羊儿们此刻正在安达鲁西亚的草原上,寻找食物和水吧,正如它们一直在做的。
“它们不再是我的羊了,”他对自己说,不带一丝愁绪,“它们一定早就习惯了新的牧羊人,说不定早就忘记我了。这也好,像羊这种动物,很习惯旅行,所以它们都知道要往前走。”
他想起商人的女儿,确信她大概结婚了。说不定是嫁给一个面包师傅,或者另外一个会读书、会告诉她精彩故事的牧羊人——反正,他不会是唯一一个会说故事的牧羊人。不过他还是很兴奋能立即了解那位骆驼夫所说的话:说不定他也正在学习宇宙间关于人类过去和现在的共通语言。“第六感”他妈妈总是这么说。男孩开始了解到直觉是灵魂瞬间沉浸在宇宙当下的生命中,在那当下,整个人类的历史都联结一起,我们可以了解万事万物,因为一切都被注写在那儿。
“Maktub。”男孩说,想起了那个水晶商人。
沙漠是绵延不绝的沙和石头。如果有一块大石头挡路,骆驼商队就会绕过它,如果前头有一大片石头区,商队就会绕个大圈从另一条路走;如果沙子太细,为了怕沙子塞住兽蹄的蹄缝,他们也会另外找一条比较平稳的路。有些路面上充满了干凅盐湖的盐粒,牲畜们在这种底面几乎举步维艰,所以那些骆驼夫就必须下来,扛着所有的行李,徒步走过一段长长的路,直到通过这个地区,才能再把货物堆上驼峰上,并坐上去。如果其中有一位向导生病或死亡,大家就必须指派一位新的向导。
这一切都必须符合一个最根本的理由:不管是绕多少路,作多少调整,商队一定朝着原来的方向行进。一旦克服了阻碍,商队就必须得回归原先的路程,向着指向绿洲方向的星辰前进。早上醒来若看见那颗星正在天际闪耀,大家就确定自己正往着正确的路程前进,水源、棕榈树、房舍,还有人群正在前头等着他们。唯独那个英国人不知道这一切,他大部分时间都浸淫在自己的阅读里。
男孩也带著书,旅程刚开始的那一天,他曾试着去读它,但他发现,观察商队或听风吹的声音都比看书有趣多了。当他更了解他的骆驼,并和它建立起感情时,他就把书丢开了。虽然他下意识知道,每一回他打开书都能学到一些重要的事,不过他终究决定那是个无关紧要的负担。
他和骑在他旁边的一位骆驼夫变成朋友。夜晚时分,当他们围着营火时,男孩告诉那位骆驼夫他在当牧羊人时遇见的奇事。
在他们的聊天中,那位骆驼夫告诉男孩他的故事。
“我曾住在埃尔开伦附近,”他说,“我拥有果园、孩子,和妻子,生活本来应该会像这样一直持续到我老死。有一年,收成很好,我们就全家一起去麦加朝圣,我终于完成生命里最后一功。我可以快乐地死去了。
可是有一天发生地震,尼罗河冲破河堤。我本以为这种事只会发生在别人身上,绝不会轮到我。我的左邻右舍都担心他们的橄榄树会被洪水淹没,我的妻子害怕我们会失去孩子,我则想着,我所拥有的一切都被毁了。
土地荒瘠了,我必须找另一种谋生的方法。所以我就来当骆驼夫。然而这一切的灾难让我更加明白阿拉的箴言:人们不需要恐惧未知,但看你有无能力去追求自己的需要与渴望。
我们总是害怕失去,不管是我们的生命、财富,或我们所拥有的一切,可是当我们明了我们的一生和人类历史都是同一只手注写时,恐惧就会消失。”
有时,他们的商队会和其他商队相遇。奇妙的是,彼此总是拥有对方需要的东西——仿佛一切万物真是被同一只手注写下来似的。当他们围坐在营火边时,骆驼夫们会交换暴风的讯息,并说起沙漠的种种故事。
偶尔,蒙着头巾的神秘男子会出现,他们是贝都因族人,负责守望着商队行走的路线。他们会告诉商队这附近是不是有小偷或者抢盗部落。他们穿着黑袍,只露出眼睛,总是来无声去无息。有一天晚上,一位骆驼夫来到男孩和英国人坐着的营火边,对他们说,“听说发生了部族战争。”
三人都沉默下来。尽管没人说什么,男孩察觉空气中流荡着恐惧。再一次,他体会到无声的语言……宇宙共通的语言。
英国人问他们是否有危险。
“一旦你步入沙漠就不可能回头了,”那位骆驼夫说,“而一旦你无法回头,你必须只去操心如何前进最好。其余的就交给阿拉,包括危险。”
他用一个神秘的字总结,“Maktub。”
“你应该多花点时间注意商队,”等那个骆驼夫走开,男孩对英国人说,“我们这一路上绕了好多弯,可是我们总是朝同一个终点走。”
“而你应该多读点书了解世界。”英国人回答,“就这一点来说,书就跟商队一样。”
这一大群人和动物开始加快脚程。以往白日的时光里,大家就一向很安静,如今连在夜晚时刻也变得沉默了——本来大家已逐渐习惯围着营火聊天的。接著有一天,领队绝对不再燃起营火了,这样才不会招惹别人的注意。
旅客也开始帮忙整顿牲畜,让它们在夜里围成一圈,而人们就睡在圈子内,彼此挤靠着取暖抵御夜间的寒冷。领队还加派武装的守卫在外围守夜。
有一天晚上那个英国人睡不着觉,就叫醒男孩,两人一起沿着营队外围的沙丘散步。那天是满月,男孩告诉英国人他的故事。
英国人对于男孩改进水晶生意的部分特别有兴趣。
“那就是格物的道理。”他说,“在练金术中,叫做‘天地之心’。当人全神追求一样东西的时候,也正史人最接近天地之心的时候。它永远是一股正向的力量。”
他又说,不仅人类拥有这种天赋,凡是地球上的万事万物都有其心,不管是矿物、蔬菜,或是动物——甚至一个简单的念头也有。
“地球上的万事万物一直在变迁改变,因为地球是活的……地球也有心。我们都是这个心的一部分,所以我们极少察觉这个心正为我们而作用着。可是我相信,当你在那家水晶商店工作时,你也许已经发现了,即使是那些水晶玻璃也一起帮助你成功。”
男孩凝望着月色和浸着银白月光的沙地,思索英国人说的话。“我一直观察着商队在沙漠中行进,”他说,“我发现商队和沙漠说着共同的语言,这是商队之所以能够通过沙漠的理由。沙漠检视着商队的每一个步伐,看它是不是按照时间来,如果它是,那么我们就能够抵达绿洲。”
“如果我们任何一个人是依靠个人的勇气加入这个商队,却不了解这个语言,那么这趟旅程将会大不相同了。”
他们一起站在那儿看着月光。
“预兆真是神奇,”男孩说,“我观察到领队们怎么解读沙漠的征象,以及整个商队之心如何和沙漠之心交谈。”
英国人说,“我想我得多花点时间观察商队。”
“而我得花点时间读你的书。”男孩说。
第四章
这些书真奇怪。它们提到了水银、盐、龙和国王,这些他没一样看得懂。
不过这些书里似乎反覆陈述了一个观念:万事万物的存在都只为彰显一件事而已。
在其中一本练金术书里,他发现整本书最重要的内容,只占短短几行字,而那几行字还是从一块翡翠矿石的表面抄录下来的。
“那就是‘翡翠之碑’。”英国人说,他很自傲他能教男孩一些事。
“喔,那么我们要这么多书干嘛?”男孩问。
“所以我们才能理解这几行字啊!”英国人回答,不过显然他也不太相信自己说的话。
男孩最感兴趣的是其中一本描述几位著名练金术士的书。这些练金术士穷尽一生都在它们的练金室里提炼金属;他们深信,如果持续烧练一块金属,金属将会把自己的各种属性升华,最后只留下天地之心。这个天地之心将帮助他们了解天地之间任何事物,因为它就是宇宙万物共同的语言。练金术士们把最后提炼出来的东西叫做“元精”——这是一种半液体半固体的物质。
“你不能只靠着观察人和预兆来了解这种语言吗?”男孩问。
“你真爱把所有的事情都单纯化。”英国人恼怒地回答,“练金术是一门严谨的学科。每一个步骤都必须遵守导师指示的过程来进行。”
男孩接着明白“元精”的液体部分就是“长生露”,它可以治百病,也能让练金术士维持长生不老;而固体的部分就是“哲人石”。
“哲人石很难得到,”英国人说,“练金术士们花了多年时间在他们的练金室里,观察烧练金属的火焰。由于他们投注在炉火旁的时间这么长,到最后他们就渐渐脱离世俗了。他们发现,净化金属到最后也净化了自己。”
男孩想到了那个水晶商人。商人曾经说过男孩把那些水晶擦拭干净是一件好事,藉此他可以把自己从负面的想法中释放出来。男孩越来越相信,练金术其实可以从每天的生活中学习得来。
“
哲人石还有一项神奇的性质。”英国人说,“只要小一片石屑,就可以把一大块金属提炼成黄金。”
听了这个,男孩对于练金术更感兴趣了。他想,只要些耐性他就能把所有的东西变成黄金。他研读着许多成功练金术士的故事:包括艾尔维斯、埃利亚,富尔坎耐利,以及格贝尔等。他们的故事都十分神奇:他们每一个人最后都完成了他们的天命。他们旅行、与智者交谈、在怀疑的群众面前展示了奇迹,而且他们都拥有哲人石和长生露。但是当男孩接着想知道如何完成“元精”时,却开始感到茫然不解。书上只有图示、密码式的说明,和晦涩含糊的文字。
“他们为什么要把事情弄得这么复杂?”有一天晚上他问英国人。他注意到英国人很焦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