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妈妈的一封信》作者:史蒂芬·C·菲舍尔
《给妈妈的一封信》作者:史蒂芬·C·菲舍尔
[作者简介]
史蒂芬·C·菲舍尔是本书四名同姓作者之一。没有人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他既是一名科幻作家同时也是费城的一名音乐学家。他与第一卷第三章的作者露西·卡罗尔关系密切,后者也是费城的一位音乐学家。作者史蒂芬·C·菲舍尔智能顾问是詹南·沃尔夫。詹南·沃尔夫与詹南·沃瓜福没有什么关系。史蒂芬·C·菲舍尔是以史蒂文·菲舍尔的名字命名的,他们之间也没有什么关系,只不过巴蒂文·菲舍尔是作者父亲喜爱的作家之一。
亲爱的妈妈:
我很高兴你能喜欢尼古拉斯生日晚会的录像带。
他很喜欢你送给他的那件衬衫并且一直穿在身上。不长时间就会穿破,但是他长得太快了,用不了多长时间衬衫就会小的。
这的一切都很平静。我已经在新闻中听到了那件事情,但是那是发生在西马蒂娜,离这五百公里的西诺河的对岸。我们这一切安好。似乎听说伊利诺斯州有什么麻烦--我不担心这件事会对住在卡萨思城的你有什么影响。毕竟,拉·帕兹的陆地比地球的陆地要大得多。
尼古拉斯正盼望着有一个小妹妹。还有三个月,在这样的天气里,我都熬不过去了。
我不喋喋不休了,我看了看屋里的陈列。我不满意,但是我不知道还要说些什么。你怎样描述边缘行星的生活--即使这个行星最多也只是地球的百分之几的大小--人们回到地球才意识到我们不是同一太阳系?四个世纪以前我们的先人就比大多数的地球人对拉·帕兹了解得更多一些。录像转播帮了一点忙,但是每周传播费用太高了,我们得意地给母亲看了十分钟的她的孙子三周岁的录像(是按地球时间计算的--在行星没有四季差别,我们不太在意行星的本分)。下一个录像要一直等到新生儿的出生才会看到。与此同时,我尽量在信中用不同的表达方式来说明从来没发生过什么事情,即使的确发生了什么事或者不可能解释,或者听起来令人如此担心以至于最好不提它--或者二者都不是。我想知道夏娃的女儿们在她们离开家以后给她写回信,是否也有同样的问题。
我伸伸腰。也许我该睡个午觉。今天是行星的星期天--一个非常好的下午--不要着急(拉·帕兹每天是二十小时,所以当地的日期很少能和地球的时间吻合)。尼古拉斯和我单独在房子里。尼古拉斯正穿着母亲送的衣服;我并没有夸大这个小男孩在这件事上的喜好(这是一件浅红色的条状衬衫,闪着亮光,非常花哨)。热情的尼古拉斯穿上它,足以证明这件具有异国情调的衣服一定是花了母亲的许多钱才从地球上送到的。萨姆在村子里踢足球。整整一周,他都在农场干活并且总是抱怨天气炎热;在他不工作时他每条路都能走上五里路,所以他靠跑步、踢球等娱乐来打发这炎热的天气。这里的其他男人们也是这样。他们都疯了。我猜想夏娃和她的女儿们可能都这样告诉她们的男人们。
布若特斯在高喊狂叫。布若特斯是我们的鹰龙。鹰龙--地球上的意思似乎有些像晰蝎或栖息在地面上的鸟,尽管他们的进化的确与地球上的同类没有什么关系。它们直立时几乎有一米高;经过进化它们的前骨已经退化。它们用短而硬的尾巴来保持身体的平衡。更为重要的是,他们有一张大而尖的嘴,什么食物都吃,食欲很强。它们的身体是由一层彩虹色的外壳包裹着。成年时体重可达二十公斤。在旷野里它们成群结队地奔跑,为首的是雄性,后面跟着它们的家族成员。没有配偶的雄性偶尔地也试图去争夺霸主地位;决斗是残酷的,用尖嘴和脚上的三个尖利的爪子决斗,胜者为王,败者常常被杀死。
像布若特斯这样争夺霸主地位的确是青年时期的辉煌。如果布若特斯发现有什么东西不动,它就会上前吃掉它;如果在爬动,它的第一个反应就是去骗它,如果骗术失败,它会借机杀了它。假如它成功了,它也会用惯常的方式把它吃掉。这是一场决斗。是否人们会说“布若提斯在生活中的三大习性就是食物,交配、攻击”。是否它已经意识到这种不同:它的眼睛,外壳都是血红色的,当它激动时你就会看到一块很大的垂肉会在头上立起来,就像印第安士兵的帽子。它叫声尖利,臭气熏天,从这你就会理解为什么萨姆和我不太喜欢这种动物。
“布若特斯又在愤怒地喊叫,”尼古拉斯说。“当然,我的儿子对这种动物倾注了极大的热情,他虽然只有三岁,还不会叫自己的名字,在任何情况下也不可能走近动物--如果它用手去抚摸布若特斯,很可能就永远回不来了。”
“动物也是如此。”我回答道。当然,布若特斯总是狂怒--这一点已经是司空见惯了。如果说它还能换种方式,我还猜不出。
然后拉尔夫开始狂吠。拉尔夫是这个农场除了我们和山羊艾莉之外的来自于地球的惟一猎狗。它是纯种的拉·帕兹猎狗。纯种意味着它们所有祖先都是狗。其中之一也许曾经是德国的牧羊犬。拉尔夫比布若特斯更温顺。除非什么事情的确值得称赞它从不狂呼乱叫,引起骚动。在这个星球允许饲养狗,因为行星进化远远落后于地球,除了狗之外,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阻止怪兽们吃庄稼。最终也许会有一些行星上土生土长的动物可以代替狗来担当这个责任。但是我们不想等上几百年时间来验证这件事情。
现在全体动物大合唱。艾莉在咩咩地叫,布若特斯的配偶和后代们正在骚动,每条路的几公里外都能听到。我想我能听到山谷上下的其他农场的动物们也加入到这场骚动。我站在椅子上,我的猎枪从靠近天棚的饲草架上拿下来(在这个房子里,枪被放在我们应该放的地方,尼古拉斯够不到的地方),我检查看它并且上了子弹,我装满了一袋额外的子弹放在我的裤兜里。
“怎么啦,妈妈?”尼古拉斯询问道。
我不知道,尼古拉斯,但是我要查明这件事。现在你和格林尼呆在这儿,把门关上,等我回来,好吗?格林尼是一种长有六条腿,喜欢在自家墙上爬喜欢找虫子吃的晰蜴,它除了虫子,对什么都没有兴趣。尼古拉斯对此没有什么热情,但是勉强同意了,必须这么做。如果尼古拉斯想出去,就没有什么办法把他留在家里。一台高精密的光学计算机控制台是这的必需品。另一方面,上着锁的门已经是很豪华的了。在这个世界上最好的镇就是你可以信托的邻居们。但是有只锁在手边还是很方便的。
我尽可能安全地关上门,到了田里。这场骚动发生在农场的另一端,就在养鹰龙的棚子的旁边。我们把鹰龙棚子设计得离房子越远越好,以防听到动物的喧闹和难闻的味道,但是有风时,还是于事无补。我小心翼翼地沿着田间小路往前走,这里有轮作的谷物:绿色谷物、玉米等。当我往前走时,我惊异地看到一些小小的,四条腿的龙飞走了。这些谷物主要用于供我们食用;我们离城市太远没有地方可买蔬菜,我们的现成谷物就是这些鹰龙--活的,皮蛋等。布若特斯工作尽职尽责;它的家里有30个雌龙,它们生活得快乐。我们吃一些蛋而另一些蛋留作孵化。我们用隔离的棚喂养幼小的动物,长到丰大的雄龙我们留下来,它们也可以作为食品来吃。我们定期送一批到里约毛拉多或维那维拉。一些肉被运回地球上成为美味佳肴。另外,在地球上还有出售鹰龙皮的市场。
当我看到这场骚动时我还没到田里,正走到丰路上。这时我想回到家里用对讲机求助。它是木狐怪,确切地说并不是兽类,它们很大。正因为此,当它站起来看我时,我发现它还很漂亮。它看起来有一种豪华,高贵的气息。如成年人一样高。在阳光的照耀下身上披着一层蓝黑色的闪亮的外壳。它站在那,左右摆动,这样两眼才能看着前面的景色。以前我也见过木狐怪,猜想在这一节不可能有活的、野生的。也许本地找不到这种鸟。如果它们想来,有许多广茂的森林可供隐藏。它们凶猛,残忍,茹毛饮血。隔开木狐怪与鹰龙的是一块棚栏:这种动物非常聪明,一旦跳进栅栏内,那就完了,我们的其他动物可就遭殃了。
木狐怪决定不再理我,它高声尖啸,跳进了棚栏内,贴着地面顶开了栅栏柱。其他部分已经没有意义,已经立不住了。这些幼小的鹰龙在棚子后面技成一团,很容易就成了木狐怪的口中佳肴。在另一个兽棚里,布若特斯高叫挑衅,但是木狐怪很清楚自己的目的,不予理睬。
与此同时,当我正犹豫是进攻还是后退时,老拉尔夫跳进来助战。眼看着六年的心血毁于一旦,我不能继续让拉尔夫独自面对这种事了。我手中的枪并不是用来打木狐怪的,除非在短射程内,所以我冲上前去。
随着一阵惊慌,木狐怪抬起头。我发现拉尔夫的头从木狐怪的嘴里伸出来,而拉尔夫的其他部分已经看不见了,看起来好像这个动物已经吞咽了可怜的拉尔夫。尽管我知道它只不过是咬断了这个可怜的狗的脖子,这种场面使我非常震惊,但是我的思想还没有反应过来。我站稳脚,举起枪当木狐怪又袭击我时,我在二十米外的地方开了枪。
我的枪法并不差。我曾经打死过几只怪兽。如果我有只大枪,我就足能处理好一切事情。当开枪时,我保证有一发子弹射中了木狐怪的尖嘴,另一些子弹打中了它的脖颈。然后,我击中了它的右眼,当它转过头来,我用最后一发子弹打中了它的左眼。它仍然进攻。我想它受到这致命一击,一定不能继续进攻了。但是它还准备垂死挣扎。所以,我就朝安全的地方跑去,朝着田地的远处跑去。
但是,我错了。这个怪兽猛地向我扑来,尽管看起来已经没力气了,它还是一跌一撞地快速跑着,如果它径直向我扑来,我很容易躲开它,但是它忽而向左忽而向有地跟我兜起圈子。于是我改变了方向,我顺着苹果树往前跑,但是这怪兽离我太近了,我感到了它的巨大的爪子已经从背后抓住了我。
正当我想:这个怪兽没有眼睛还能发现我?它忽然掉进了丛林中的灌木丛中痛得翻滚起来,它马上就要死了,我杀死了它。拉尔夫死得太快了没有感到任何疼痛。我受了一点皮肉之苦,有几个栅栏柱也丢了,一些谷物踩得满地都是。最终羊群安全了。忽然,我突发奇想,我可以把木狐怪的皮卖个好价钱以弥补损失,收入一定很可观。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露出了胜利的微笑。
这场激战结束了,我的未出世的女儿也有动静了。她一定是个可爱的孩子。我对萨姆说要把这个孩子培养成一名出色的足球运动员。他很赞赏这个主意,有些小家伙会在肚子里踢上五至六个月。这种力量驱使着我,我该回到房里歇一会了。我开始考虑萨姆回家时我该对他说些什么?我能若无其事吗?拉尔夫若是不死,它会一直跟着萨姆并且会对主人忠心耿耿。我返回房里。这时伤口隐隐作痛,我该给它消消毒。
接下来布若特斯安静了一会,不过一会又开始咆啸起来。你要干什么?我问他,并且掉过头去看兽棚。在那我看到木狐怪又回来了,正站在林子边,用那两只具有穿透力的眼睛直勾勾地望着我。不,这时我意识到这不是我杀死的那只木狐怪。这是另一只,长得又高又大,身上披着一层红黑相间的甲壳。我想起来了,这些怪兽通常都是成对出现的。
噢,詹尼尔,我想,大难临头了。当然我手里还拿着枪,尽管已经没有子弹了。于是我去裤兜模子弹。
我的裤兜已经不在了。当这一个木狐怪又向我袭击时,把我的裤兜撕掉了。子弹撒满地,假如我去拣子弹,估计一个小时也拣不完。现在可不是拣子弹的时候。虽然屋子里还有许多子弹,但是危险就在眼前我能回屋吗?我看看房子四周,看到了我最不想看的景色,我的儿子尼古拉斯正骑着马向我们奔来。
“尼古拉斯”,我叫道,希望把鹰龙和山羊艾莉带来。“马上回到房里去!”
“妈妈,发生了什么事?”尼古拉斯兴奋地问道,快马加鞭飞驰而来。
木狐怪正慢慢地,警觉地从丛林中走出来。
詹尼尔·威尔逊,我想,你都干了些什么啊,你把事情全搞乱了。那个怪兽会杀了你和尼古拉斯,以及还差三个月就要出世的孩子。然后再杀了栅栏里的所有宠物的,假如它不杀萨姆,当萨姆一个人回家时,没有武器,没有防备,当他看到家破人亡时,他真是生不如死--如果你只是呆在家里--如果你不逞能,好好呆在家里;或是遇到危险能回到家里请求援助而不是让拉尔夫的死把你牵进到这场激战,那么一切都不会发生。
我从这种伤感中摆脱出来。现在,我该怎么办?假如我向木狐怪开枪,就像当初救拉尔夫那样,也许木狐怪会分散对尼古拉斯的注意力。假如我用计放了艾莉,也许她会吸引木狐怪的注意力,那么我们就有足够的时间逃跑,或者假如--
当然,布若特斯,那个臭气熏天平时被宠坏了的家伙根本无法应战。那个屁蛋在大雨中浑身湿透了,大声喊叫着向木狐怪挑战,不一会就败下阵来,落荒而逃。仅仅一个木狐怪已经是布若特斯的四五倍那么大,对木狐怪来说,布若特斯也不是什么好对手。我可以把布若特斯放出来,让它们两个撕打,那时尼古拉斯和我就有时间安全地回到屋里装上子弹。然后我就请求援助--没有更好的办法。要枪要炮!叫巡逻队来杀死这些怪兽。
就在我心里盘算之时,那边的木狐怪似乎也在思考先从谁下手,好。我悄悄地来到了树林的尽头。现在我躲在这个怪物后面。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举起没有子弹的手枪并把枪顶在一颗苹果树上,然后从田地里一路小跑来到了布吉特斯的棚栏旁。
我的腿不听使唤,我跑不了多远。我围着棚栏转圈跑以迷惑木狐怪,它仍站在那好像在琢磨从哪个方向追我。我向门口跑。木狐怪又绕到另一条道上,这对我非常有利;我拔出门闩使劲把门打开,然后躲到门后面。这道门根本阻挡不了木狐怪这样凶猛的怪兽,但是毕竟我感到有一点安全感。
这时布若特斯慢慢地出来了,把脸从一边转向另一边就像他的对手一样。木狐怪这时也停下来,这两个怪物站在那双眼凝视。当你惹怒布若特斯时,它头上的冠就直立起来。此时,木狐怪比布若特斯高一倍,但布若特斯长的更结实。不过木狐怪仍然比布若特斯重一百多公斤。布若特斯继续高声尖叫,木狐怪也在长鸣,不过木狐怪的长鸣比布吉特斯的尖叫更刺耳,更令人毛骨悚然。
忽然布若特斯猛地扑了上去,它跳到木狐怪的脖颈上用它的尖嘴狠啄木狐怪的喉咙。木狐怪倒一了下去,使劲摇摆着身子想把布若特斯甩出去;它来回打滚用它长有巨大的利爪的脚猛踢布若特斯,就好像鹰龙在给自己挠痒痒一般。我急急忙忙沿着棚栏跑,想跑得远远的避开这场战争。尼古拉斯已经快走到我面前了。我也跑到了刚才他站的那个地方,我回头看着这两个怪物厮打的地方。我发现战斗已经结束。
本狐怪正在地上打滚,头部受到重创,布若特斯正站在那面对着我们。它左右摇晃着把身上的泥土和血抖落掉,并且发出了胜利的尖叫。
我和尼占拉斯站在那儿,正在核计应该做些什么。布若特斯刚刚杀死了那只怪兽。它救了它的家,也许也是我的家。第一次我的感情有了变化,对它有一种深深的同情之心。
“你真行,布若特斯!你杀死了那个凶猛的家伙!”尼古拉斯高兴地说。
布若特斯正凝神看着尼古拉斯,就好像看到它和尼古拉斯之间的障碍溜出了感到欣慰一样。我决定慢慢地退回来。也许我该回到房里用我的麻醉枪把它击昏,把它放回到棚子里。它太野蛮了,如果把它放出来,后果将不堪设想。
我往后退了一步,但是尼古拉斯却向鹰龙跑去。“我喜欢你,布若特斯”,他一边拥抱着英雄鹰龙一边说。布若特斯站在那儿,快乐地晃着脑袋,它的嘴上还残留有木狐怪的血迹,它的味道闻起来还是那么难闻。
“尼古拉斯,让我们把它们放回到棚里,好吗?”我建议道。“现在把它领到这儿,过来!”
当我关兽棚时,我一下子把尼古拉斯从棚子里拽出来,并随手把门插紧,把布若特斯留在里面。
布若特斯发出一声愤怒的吼叫,但是为时已晚。
我们回到房里,尽力不谈拉尔夫的死。我打了几个电话,半小时后刘医生的直升飞机已停到了院子里,同来的还有萨姆和国外的几名医学专家。医生检查了我的伤口,建议我不要着急,静静地等候着孩子的出世。我给尼古拉斯洗个澡,把他放到床上,这时萨姆同他的狗去告别。
晚饭期间,我们三个人又谈起了这件事,特别是尼古拉斯与布若特斯的关系改善。当初布若特斯不喜欢尼古拉斯,也许是因为这件衬衫,这件衬衫的颜色太鲜艳了,也许因为尼古拉斯对自己非常自信,不害怕动物。也许尼古拉斯的身体太小了。也许……
我们花了几千年才把狗训练成家畜;也许有一天我们能把布若特斯训练成像狗一样为人类服务的工具而不仅仅是食肉动物。人类在拉·帕兹生活的时间还不到一个世纪。我们正在尽力寻找一些方法来适应这的一切。医生说我不需要进一步观察,他已经吃完饭了准备离开,这时天已经黑了。
我们把卖木狐怪的皮的钱分成两半,其中的一部分留给我的儿子尼古拉斯和他的妹妹,给他们存起来以备后用。我想有一天他们能把这些钱派到好用场。噢,萨姆在足球比赛中又进了三个球。这是我给母亲信中需要增加的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