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千刀万剐是什么刑罚?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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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1/04/24
64千刀万剐是什么刑罚?
“千刀万剐”是凌迟的俗称。凌迟是在一人之身加施多种残酷惩罚手段,先残害人的肉体,然后再伤及其生命的极其残忍的刑罚,也叫脔割、剐、寸磔(zhé)。之所以用凌迟作为刑名,是取其缓慢之义。这种残酷的刑罚最早出现在五代时期,当时审犯人时,或用长钉刺入手足,或以短刀脔(luán)人肌肤,以致一连好几天,受刑人虽已活不成,但还未死去。宋真宗认为这个刑罚太过残忍,而予以禁止。到宋仁宗时,又提出对特别犯罪的首犯和主犯使用凌迟。不过,此刑并未在宋朝正式入律,而是在辽国成为法定的刑种,元明清各代均沿用,直至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才正式被废除。凌迟的具体行刑方式并不一致,有切八刀的,也有切二十四刀、三十六刀、七十二刀和一百二十刀的,甚至有切上千刀的,最高纪录是刘瑾,共计割了四千七百刀。行刑顺序是先切脸面,次切手足,其次切胸腹,最后枭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