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第三节

作者:李国文 字数:24740 阅读:565 更新时间:2011/05/31

第四章 第三节

也许应该追溯得更远一点。
  在石湖,只要提起一九三"年令人心悸的汪洋大水,活着逃脱那场灾难的乡民,都会念一声佛,感谢菩萨保佑。
  哦,在于而龙眼底下的石湖,顷刻间由绿变白,成了水天相接,无边无际的大海。船只可以一直驶到鹊山半坡的山神庙,三王庄成了鱼虾的宫殿。可怕的饥饿,恐怖的瘟疫和残酷的杀人越货的江洋大盗,像无情的鞭子,抽打着差不多已经奄奄一息的灾民。
  真是一场浩劫啊!那股祸水疯狂地冲毁一切,破坏一切,而且久久地淹没住这块土地不能消退,可以想象那些受苦受难的人们,是怎样熬过那在死亡威胁下的日日夜夜了。于而龙至今还记得:麇集在鹊山上那些嗷嗷待哺的饥民,伸出双手,向苍天祷告:“救救我们吧!老天爷!救救我们吧!”哀号声、悲鸣声、祈求声,听起来让人胆战心寒,毛骨悚然。有些上了年岁,深信不疑上苍定会慈悲为怀的老人,就趴在地下,冲着老天,一个劲儿磕着响头,有的头皮碰出了鲜血,有的撞得昏厥过去。但是老天却是以瓢泼大雨,无尽无休地倒下来,加重人们的灾难。
  那时,于而龙也就十二三岁的样子,但在渔村,甚至刚刚懂事,就要挑起生活的重担。船上无闲人,往往在母亲乳汁还没干的时候,就会尝到生活的酸辛。他也曾吞咽过观音土的,那该是他第一次领受到上帝的慈悲。不过,他要比鹊山上的饥民,命运稍强一些,因为他们有条船。而那些人——天哪!于而龙把眼睛闭上了,简直惨不忍睹。他忘不了人们是怎样挤在鹊山的洞穴里,挖那种浅白色的黏土吃,又是怎样排不出便来,活活给折磨死的情景。那是一时半时断不了气的,然而人总是有着强烈的求生欲望,尽管活得那么痛苦,那么勉强,但也不愿意闭上那双眼。挣扎,滚扑,按着那硬得像铁块似的腹部,再也忍不住地咒骂开苍天:“死了吧!死了吧!你这瞎了眼的老天啊!……”
  谢天谢地——于而龙松了一口气,这些都已经成为历史了。
  早些年,偶尔有一次翻到过一本《东方杂志》,里面刊登过那时灾区的照片,虽然未必是石湖,但还是马上递给了孩子,指给他们看。当时于莲和于菱,看完以后,并不觉得有什么新鲜。那个中学生不以为然地说:“我以为什么稀奇,爸爸真能大惊小怪!”学美术的漂亮女儿,指着照片里泡在水中的灾民议论:“我真奇怪,他们怎么毫无表情,显得麻木不仁的样子?要不就屈服,要不就斗争,这算什么?死不死,活不活!”
  “行啦行啦,快吃饭吧!”谢若萍是个讲究健康之道的人,便对于而龙说:“以后在饭桌上,少拿这些影响食欲的东西,给孩子们看。”
  他瞪了他爱人一眼,心里想:你是城里人,倘若你要在鹊山那充满尸臭的悲惨世界里生活过一天,就会在脑膜上烙下铁印,永远也不能抹掉,那么,岂不一辈子影响食欲,该怎么办?
  那本发黄变脆的旧杂志,使于而龙久久不能平静,劫后余生,痛定思痛,才知道可怕的不是灾难,而是人类束手无策的可怜,只知跪在那里把头磕得山响,祈求菩萨慈悲,可洪水照样泛滥,以致淹没了九州八府,百万生灵涂炭。可当初为什么没有力量约束住这股祸水?或者早早地消弭成灾的隐患呢?
  所以等到灾难降临到头上的时候,就免不了那种麻木不仁,毫无表情的样子,那正是无能为力的表现啊!
  不过那时他们弟兄俩和好心肠的妈,好在有一条船,在白浪滔天,饿殍千里的灾区里,多少算是幸运儿,而且发大水的年头,鱼也又多又肥。但也同样,人到了无以聊生的地步,铤而走险的也比比皆是。所以幸运儿也只有不至于饿死的幸运,而提心吊胆的日子,并不比鹊山上坐以待毙的苦人儿好受些。白天,他们尽可能躲得离人远些,竭力把船隐藏在树梢里,好不被打劫者发现,直到夜幕降临,才敢悄悄地打捞些什么,找些可以糊口的食物。
  芦花,那个新四军的女指导员,倘若有谁问她,她究竟姓什么?是什么地方生人?她准确的年龄是多大?究竟哪一天是她的生日?……这些,她除了笑笑以外,都无法答复上来。
  她惟一能告诉人的,就是从这场一九三○年汪洋大海似的水灾开始,摆脱了奴隶的命运。
  在她记事以前,就可能被卖或者被拐,离开了亲人,因此,所能追忆到的全部童年,好像除了挨骂、挨打、挨饿的无穷折磨以外,整个画面上,看不到一点堪称得上光亮的色彩。她说过,那还是于莲在她怀抱里头一回咯咯乐出声的时候,告诉老林嫂:“小时候,我不会笑,说出来人都不信,真的,那么多年,我压根儿没笑过一回。为我那副哭丧着的脸,不知被人打了多少回!”
  最后,辗转换了几个主人,落到了人贩子手里,十五块钢洋是她的价格,运往上海一家纱厂当包身工去。
  “什么是包身工?老实讲!”十年间狺狺的声音在耳边响起,那是亲自过堂审讯的高歌拍着桌子怒吼着。因为他觉得厂里专门成立的“于而龙专案组”,搞了那么多日子,竟狗屁东西拿不出来,大为恼火,况且王纬宇那嘲弄眼光,也使他的自尊心受不了。于是他根据从夏岚那儿先搞到的一份,后来全国奉为圭臬的经验,坐镇专案组,不把于而龙打成叛徒,死不瞑目。
  被缚得结结实实的于而龙,押在了一个烧得通红的大火炉子前面烤着。尽管他舌干口燥,尽管他像叩见龙颜似的不得抬头,心里却在想:“当初你高歌不去制造那种虚假的学习心得,而踏踏实实看些书的话,也不至于把包身工看成比殷墟出土的甲骨文还难懂了。”
  早先,于莲向他探听芦花妈妈的情况,关于包身工,无需做过多的解释,只要向她推荐一篇报告文学——惟一接触到包身工题材的现代中国文学作品就足够了。但是他敢对这些杀气腾腾的人们讲“三十年代”四个字吗?罪恶滔天,那还了得?但是沉默是不准许的,在人们一迭声喊他交待的情况下,他不得不抬起头来,朝着那个脸色苍白的高歌说:“关于这个问题,最好去问一问你们那位王老吧!”
  全场大哗,差点把他塞进那只用汽油桶改装的火炉里去。就在这个时候,一张纸片从屋外传到了审判官的手里,于而龙才从老君炉里被拉了出来,除燎了一绺头发外别无损失。深夜,高歌累了,宣布散会,找他的卷毛青鬃马去了,新贵们和那些棒子队员们也一哄而散,只剩下于而龙一个人打扫会场,还要把那个炉子的煤火封住,以便明天晚上继续烤他。这没有什么可笑的,共产党员在被敌人活埋之前,不都是自己替自己挖坑吗!
  那张纸片被他的扫帚从桌底扫了出来,趁着押解人员在门外未加注意的一刹那,他赶紧掠了一眼,笔迹是那样的熟悉,上面写着:“包身工有什么油水可捞?问别的。”
  于而龙想:王老啊王老,你是无论如何料不着这句话,早在三十年以前,就从别人的嘴里讲出来了……
  那一船挤得满满的包身工,装载密度不亚于十八世纪贩卖黑人的奴隶船。天灾和瘟疫是结伴而来的孪生兄弟,打摆子和瘪罗痧折磨着一船未成年的女奴。漫天的大水,使得人贩子连薄皮棺材钱都省了,按照水手的葬仪,念一声阿弥陀佛,往水里一推喂鱼去了。每从舱里拖出一具死尸,人贩子便呼天抢地地骂娘:“妈的,十五块钢洋掼进水里去了,包身工有什么油水可捞啊!”
  历史竟会如此前呼后应地重复,难道不值得奇怪么?
  大凡越是受过苦的命越硬,芦花要比所有的女孩结实些,非但不曾被病魔缠倒,而且还能体贴照顾身旁的一些伙伴。虽然谁都不认识谁,但相似的命运,使得芦花不由得不去体贴别人,只要她能帮助,芦花是从不吝惜自己的力气和同情。
  船过石湖,接二连三地死去了好几个。人贩子红了眼,把一个以为是死了,但还没有咽气的女孩子,拖出了船舱,像扔一只小鸡似的,提起一只脚要往湖里扔去。
  芦花从舱里爬出来,喊着:“她活着——”
  “唔?”屠夫似的人贩子摸摸那个女孩的鼻孔,冷笑着:“算她命好,趁活给她放了生吧!”
  “不能,不能,她还有口气。”
  “你给我滚回舱里去!”他飞起一脚,把芦花踢倒在舱板上。然后,他像做了蚀本买卖的投机商一样嚎叫:“老子就爱听扔进水去的扑通一声,我一高兴,把你们统统扔去喂王八,给我升你的天堂去吧!”
  他把那个奄奄一息的女孩子,摔进了波涛起伏的湖水里。可能经冷水一激,那个垂危的苦命人,从死亡的边缘惊醒过来,睁开了眼,立刻意识到马上有被淹死的危险,她恐怖地呼救,但是一张嘴,灌满了水,只是把最后一点希望,寄托在芦花身上,把眼睛死死地盯住她。
  “她能活,她不该死的,救救她吧,求你们搭救她一把吧!”
  那个女孩从波浪里又蹿出个头来,望着芦花,把她当做救星那样祈求和盼望。芦花看那个嘿嘿冷笑的人贩子,根本无动于衷,她自己也不知从哪里来的劲头,纵身朝湖里那个挣扎着的女孩子跳去。
  人贩子登时大怒,火冒三丈地在船板上跺脚大骂:“这个找死的货!”抢过撑船的竹篙,朝着那根本不懂水性的芦花戳去。“我叫你也活不成。”
  芦花终于拉住她的同伴,要不是那个船工夺住竹篙,要不是那些姐妹围住了疯狂的畜生,要不是一股汹涌的激流,把她们和船只冲开离散,芦花的故事早在四十年前就结束了。于而龙想:“高歌,也就省得你拍桌子审讯什么是包身工了。”
  载着包身工和那个活阎王的船走远了,一对苦命人总算侥幸,靠一捆漂浮过来的芦苇,她们才免遭灭顶之灾。可是芦花被人贩子的竹篙,在腿上扎了个窟窿,鲜血染红了裤脚管,也染红了她俯卧的芦苇。看来,她救活了别人,自己倒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生活总是这样来惩治那些善良人,好心未必能得到好报,这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
  亏得那天,于二龙一家早一点出来,因为船上既没吃的,也没烧的了。应该说:救了她性命的是那捆芦苇,她为什么姓芦名花,是含有一点纪念的。二龙的妈妈打算捞起那捆芦苇,好留着当柴烧,没想到芦花昏昏沉沉,神志不清,还死死地搂住那捆救命的芦苇,于是她招呼两兄弟把芦花拉上船。
  至于她那个同伴,倒比她早一点得了救,她就是后来被王纬宇钟情的四姐,也就是于而龙今天清晨在陈庄见到的,戴着孝花的珊珊娘啊!
  他们把芦花抱上船,正是红艳艳的太阳,往西天波涛里沉没下去的时候,满天彩霞烧得通红通红,映照在海洋般辽阔的石湖上,金色的浪花不停地起伏翻滚,折射出无数道跳跃闪烁的光芒。那明亮得出奇的晚天,照亮了破旧的渔船,照亮了贫穷的船舱,也照亮了苦命的芦花。不知为什么,所有物件都涂上了一层神秘的色彩。因此,她那褴褛的衣衫,憔悴的面色,以及满是胼胝的手,和身上新的创伤,旧的鞭痕,是那样吸引了这一家母子三人。二龙娘给她梳理着发辫,叹口气说:“是个苦家孩子啊!”
  芦花随即苏醒过来,也许她从来不曾被人抚慰过吧?睁开了眼,看着这一家人,没有露出什么新奇意外的感情,相反,倒像长途跋涉,历经坎坷崎岖的道路,终于回到了家,找到了归宿似的安心踏实,又昏昏沉沉地安睡过去。
  从此,他们那艘破船上,又多了一张吃饭的嘴。路旁的野草,例如马齿苋,生命力就是相当强劲的,据石湖流行的传说,甚至神圣的太阳,也曾在它肥厚的叶子底下,躲避过敌人的袭击,所以太阳不得不允诺它,越晒,长得越旺盛,越旱,活得越结实。它真不愧为植物界的一位强者,踩倒了,伸直起腰,压弯了,挺立起头,即使在冰雪的积压下,在寒冬的淫威里,它根部也是绿莹莹的,带着青春的气息,而且嫩芽新叶,正等待着破土而出,芦花,就这样奇迹似的活了过来。
  于而龙想起她第一次真正的笑容,当他们弟兄俩像两只鱼鹰合伙从湖里捉上一条大鲤鱼,扔给坐在后梢的芦花时,她嘴角和面颊不自然地抖动着,大概她果真不会笑,先是有些发窘,但终于似笑非笑,露出牙齿,粲然地漾出两个旖旎的酒窝。而她依旧软弱的身子和那未愈的腿伤,按不住那条活蹦乱跳的鱼,又怕它蹦回湖里去,于是求援地喊叫:“快来呀!哥——”从此,她那格格的笑声,使狭小的船舱里,充满了年轻女性的生气。
  他记得,他女儿听到这里,曾经露出一丝疑惑的眼神,纳闷地询问过:不是说大灾之年生活艰难么?不是说勉强9口的日子都混不下去么?平空添一个闲人,究竟为了什么?
  应该怎样对他女儿讲呢?这是所有做父母为儿为女的本性啊!男婚女嫁,是上一代人义不容辞的责任。穷人有自己的算盘,儿子终归是得娶媳妇的,在盛行溺婴——特别是女婴的陋习恶风之下,娶亲不是那么容易的。因此,添上一个吃饭的童养媳,总比花上彩礼,正经八百地说媒下聘,要经济划算得多。
  芦花的童养媳身份,大家都知道,她心里也有数,但将来长大了,究竟是大龙的媳妇,或者还是二龙的妻子,一直也是糊着层薄纸,谁也不去捅破。然而事情摆得清清楚楚,最终她是属于老大的人。但二龙妈并未点明,这样,一直维持到她去世时为止。
  难道可以责备饱尝人间酸辛的母亲么?在她心中,不论哪个孩子,都能在那宏大的胸怀里,博得一个公平的位置。自然,二龙娘在临死前,那番深思熟虑的话,有她自己的心曲,一是于二龙和四姐,无论是真是假,也不管人家早有悔亲之意,总是换过庚帖的;二是于大龙那沉默内向的性格,一个老实巴交的人,恐怕难得人家肯把女儿给他。所以才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开了口:“芦花,你要是不嫌这个家穷,你就跟大龙成亲,顶门立户地过下去吧!”还没容芦花答应,她就闭上了眼,溘然去世了。
  做母亲的会没看出来么?共同生活在船舱那样狭窄的天地里,又不是深宅大院,绣阁闺房,什么能逃过当妈的眼睛,她会不明白芦花心里有谁?然而,手心是肉,手背也是肉呀,她当然要为于大龙多多着想了。
  芦花起心眼里难以首肯,但也无法表示异议;于二龙当时认为她至少是打算接受既成事实。那一阵子,她就像现在带上直升飞机里来的一篮鲜花,开始有些发蔫,有些枯萎。再加上还不清借下的棺材钱,和失去平衡的生活,弄得芦花一点兴头都打不起来,只是坐在舱里给那个必须要离开这条船,而远走他乡的人纳鞋底,用锥子狠狠地扎着。然而,她不敢鼓起勇气表白,更缺乏力量作出决断,因为她终究不是喝石湖水长大的。
  要是石湖姑娘的话,早就和心上人双双飞走了。
  所以那时候,水上人家是很遭正人君子物议的,于而龙记得有一年春节,四姐家求识字的先生写了副对联,贴在船舱门楣上,结果不论停泊在哪个码头上,都会惹起人们的哄笑,引得许多人驻足看热闹。后来,四姐全家才明白那位调侃的先生骂了他们:上联是“伤风败俗船家女”;下联是“寡廉鲜耻捕鱼人”;横批是“石湖败类”。气得姐儿几个,七窍生烟,但也只是骂了一顿扯掉了事,谁让自己一个大字都不识呢!
  那时,于二龙也不过十五六岁吧,其实跟他有何相干呢?两家那时还没换帖嘛!但于二龙打听到那个写对联的先生住处,隔了不久,正是黄鳝该上市的时候,他也裁了两张红纸,求写对联去了。那位先生看见满满一篓游来游去的鲜活礼品,作为润笔,来不及地答允了,立刻磨墨准备动手提笔写。
  于二龙告诉说有点事,回头来取,扬长走出门去,因为他实在憋不住,差点要笑出声。当然,他是不会回去取的了,装满一大鱼篓的,哪是黄鳝哦!而是几十条花花绿绿,粗粗细细的水蛇,赤链蛇,青竹标,以及几只大癞蛤蟆,足够那位先生恶心半个月的。
  据说,后来是四姐自己提出这门亲事的,她挑中了这个有正义感的年轻人。其实她和芦花一样,都是大水漂泊来的,但她多少有着石湖姑娘那大胆放浪的性格,也许是她那几个风流姐姐熏陶出来的吧?
  恐怕直到如今,石湖姑娘的感情,也比较地要丰富些,就那个声称要去赎罪的女孩子,于而龙从她漂亮动人的眼睛里,看到多少溢于言表的大胆神情,是多么敢于表露自己啊!
  可是,芦花,一直到参加革命以后,才在那一天,在沼泽地,在雾蒙蒙的雨里,在那丛扇状的灌木林伫立的时候,终于感情爆发地对于二龙说:“谁也不要折磨自己了,我是你的……”
  也许因为她太想讲出心里憋了多年的话,非讲不可了,逼得她无法再不表态了,所以见约定来接的摆渡船,总不出现在烟雨飘渺的湖面上,便说:“走吧,二龙,咱们绕点远吧!”
  “万一要来了,不见我们又该着急了。”
  那是中心县委的领导干部,来参加的一次地下党委会,也是一次决定命运的会。
  芦花望着满天88的细雨,催促着:“走吧,谁知那些人怎么搞的?船还不来!”
  “再等等看!”于二龙坚持着。
  “你真是像俗话说的那样:傻汉等老婆了!”说到这里,她可能发觉到这句话运用得不那么妥当,扑哧笑了,连忙改口:“好吧,你要等就不勉强,我可情愿多走两步,看谁先到吧?”她抖了抖蓑衣上的水珠,吧嗒吧嗒地走了。
  她已经走出好远,湖面上是洋洋洒洒的冷风斜雨,水鸟的影子都瞅不见,于二龙踌躇了,便招呼着:“芦花,等着我。”紧走两步追上去。
  也许是侥幸,他俩算是免去落入敌人兜捕的网里,那时,人们的斗争经验还差,对于渡船未能按约而来接应,竟一点没引起警觉,好像万无一失,绝不会出事似的。其实,城里的鬼子和那时还不是汉奸的王经宇,彼此默契地从两个方向朝沼泽地摸过来,企图一网打尽,扑灭石湖刚刚燃烧起来的革命火焰。
  经过最初的较量以后,措手不及的反动阶级开始反扑,他们凭借人力、物力、甚至心理上的优势,来围攻小小的石湖支队,革命进入了第一个艰难的低潮期,那已是一九三九年的事情了。
  芦花边走边问:“二龙,上级会不会叫我们扯下红旗,散伙拉倒,回家当老百姓去?”
  “凭什么?”
  “我想也不能吧!”
  这个把生命都曾献进去燃烧的神圣的火,是无论如何也舍不得叫它熄灭的。可是,在那青黄不接的梅雨季节里,哦,抗日游击队的苦难岁月,可不大容易熬呀!于二龙是一队之长,他不怕人们的米袋子瘪下去,而是怕老林哥脸上的笑容开始消失,那简直是最恐怖的不祥之兆,意味着灾难就要降临。因为他生性乐观宽心,从不发愁,即使前脚迈进地狱的门槛,人们也相信他还会哼着轻快的小曲。只要有半点指望,他脸上也绝不会有阴影。如今,不但无米下锅,甚至他的火镰火绒,也都湿得捏出一把水来,那个连火种都失去了的春天,实在令人心寒哪!
  游击队员拖着沉重的脚步,和缠在脚板上的大团黏泥,裹着湿漉漉的衣衫,和透心的凉气,使队伍越走越吃力,越缓慢,敌人也越是容易接近,总是盯着屁股紧追不放地袭击着,围剿着。他们从这个村,转移到那个村,有时候,村边都不敢沾,因为那里难找到可以藏身立脚之地,谁让他们是一支缺乏群众基础的队伍呢?只好在芦苇丛中,荒草滩上,灌木林里,湖心的岛子找地方宿营。冷哪!尽管那不是冬天,却比冬天还冷;直到后来,他们悟过这个道理来,把心和老百姓贴在一起,才明白真正的春天,是在人民群众中间。
  缠绵不断的梅雨,说大也不大,说小也不小,它不是下在人们的身上,而是下在同志们的心里。游击队长会不知道么?凉丝丝的一大块在心口洼着,那是什么滋味?顶好喝上一大碗热面糊,使浑身发霉长锈的关节缓解开。但是办不到呀,纵使有了干柴,找到火种,一旦举火冒出了烟,鬼子的汽艇和讨伐队,王经宇的保安团就会赶来的。
  艰苦的岁月对人的意志是严重的考验,队伍愈来愈短,有的人打个招呼告辞了,不干了;有的人吭也不吭一声,悄悄开了小差;有的人甚至拖枪叛变,投降王经宇去了。加上负伤的、生病的不得不离队的人员,于是剩下的几乎清一色都是参加较早的老同志。好像是个规律,在队里呆的日子越短,离开得也越早,惟一的例外,只有一张不曾动摇的新面孔,那就是王纬宇。
  尽管那个高门楼公鸭嗓管家,肩负王经宇的使命来找过他,希望他回去,不要跟渔花子混在一起,并且不念旧恶,原谅他把老兄打得落花流水,狼狈败窜,寄人篱下的往事。但王纬宇却把这个公鸭嗓绑来,交赵亮和于二龙发落。
  “搞啥名堂?”于二龙并非一点警惕心理都不抱:“也不能扒开肠子看看,他到底是真情,还是假意。”
  梅雨季节下得人心烦意乱,雨一阵密,一阵疏,以致人的心灵也成了阴沉沉彤云密布的世界。芦花又问:“说不定会把我们调到别处去,例如去滨海,跟老江一块干。”
  “谁也揣摸不透上级的心思……”
  她望着苍茫混沌的石湖,惋惜地说:“就这么丢手走了,真不甘心,好不容易开了个头。”
  “谁不是呢!热土难离啊!”
  她突然激奋地说:“我就不信,石湖这么大,会没有我们容身站脚的地方。二龙,咱们跟上级提出要求,订下保证,你看行不行?”
  “老王也表示过这个意思。”
  “他?”
  “只是随便一说。”
  “说些什么?”
  于二龙告诉芦花:“他意见是尽量争取留下来,不要离开石湖——”其实王纬宇谈得更加透彻些,他晓谕地说:“一旦离开本乡本土,好比寄居在亲戚朋友的家里,无论人家待你如何好,拿你不当外人,总不如在自己家里那样方便自由。”于二龙知道芦花对他怀有一种偏执的心理,并不曾讲出来。
  芦花很不客气地追问:“他什么时候对你讲的?”
  “昨儿下午。”
  “你跟他讲了今天在沼泽地开会的事?”
  “哦,看你,我会这点密都保不住?”
  “那他怎么晓得我们要研究决定的问题?”
  “他是个聪明人——”
  “不,我看他这两天老找大龙。”
  “别疑神见鬼啦!”
  芦花高声嚷了起来:“还是我那句老话,七月十五,日子不吉利啊!”
  农历七月十五,也叫盂兰节,在渔村,认为是鬼魂的中秋节,是所有亡魂死鬼的节日。王纬宇就是在这一天,加入石湖抗日游击支队的。
  “别迷信啦,人家不是一直到现在,还跟咱们一块吃糠咽菜吗?”
  “好好,算我没说。”
  这是他和他妻子一辈子惟一谈不拢的观点,对于高门楼的二先生,他俩总是谈崩。不是那个于而龙从来不相信的噩梦,就是这句成了口头禅的话:“七月十五,日子不吉利啊!……”

  其实那只是偶然的巧合。但偏偏却在那一天的傍晚,王纬宇来了,要和渔花子一块抗日。
  突然袭击是他的拿手好戏,包括他搞那些花花绿绿的勾当,也是这种手段;现在,他招呼不打一声,坐到他们几个人的对面来了。他以直言不讳的坦率,单刀直入地——他从来不怕在最难处下笔做文章,对游击队几位领导人慷慨陈言:“诸位也都明白,我是走投无路,只好找你们共产党的游击队了。是啊,不管怎么讲,我跟在座的打过几回交道,肯定,不一定能相信我是真心实意。可大伙都了解我家的实情,那时有我身不由己的苦衷,得罪各位,并非我的本意。现在,我倾心情愿来跟大伙一块抗日,要把这一腔子血贡献出来,这片心我也没法剖给你们看,就看诸位敢不敢收留我。点头,我就留下,不点头,我马上抬腿走,决不叫你们为难。”
  那时候,一九三八年的秋天,经过最初两个回合的胜利,算是一个初创的兴旺时期,再加上国民党准备撤退,日本鬼子还未进犯到石湖的空隙,石湖人民的抗日活动,有了一个意想不到的好开端。即便如此,要动员一个群众,豁出身家性命参加游击队伍,总是费一番口舌,然而他,高门楼的二先生,不请自来,主动上门了。可怜当时支队的四位党员,赵亮、老林哥、芦花和于二龙,竟不得不请他略为等一等,让他们研究商量一下。
  王纬宇像一位老师似的,哂视着四位回答不出问题的学生,那眼光仿佛在说:“好吧,我就恩准你们交头接耳,议论一番吧!”他背着手,踱了出去,在屋外打谷场上,抬头观看秋色葱茏的鹊山。
  鹊山上的枫叶正红,在绿水中的倒影,也像燃起一堆火,上下交相辉映,越发衬得那慈祥的老人,红光满面,喜气盈盈。它透过窗棂,看着四个苦苦思索的党员,很同情他们,这道题也确实不大容易演算。说来惭愧,那时他们的政治水平低,马列主义不多,全凭着朴素的阶级感情,和一股血气方刚的勇气,在干革命罢了。赵亮要比其他三个人有见识些,他到底是在江西苏区待过的嘛。但他懂得三张反对票的力量,贸然付诸表决,肯定不会有人赞同他的;因此,那个车轴汉子提议:理一理王纬宇怎么走上抗日道路的头绪。
  “账是再好算没有。”老林哥掰着手指头:“老子死了,没了后台,四姐嫁了,没了指望,钱柜封了,没了活路,白眼狼翻了脸,逼得他上了梁山。”
  肥油篓子一死,王纬宇确实是厄运开始了。
  于二龙从冰洞下攀死捉到的那条红荷包鲤,并没给王纬宇带来吉祥如意。因为城里那位千金的长相,和那身材,总使他联想起倭瓜;造物者喜欢搞些恶作剧,在给予财富权势的同时,也给予一副丑陋可憎的嘴脸。尤其是王纬宇怀抱里有了那个美人四姐以后,就更不愿意牺牲自己的幸福了。
  王敬堂在他两个继承人中间,偏爱是比较明显的,除了嘴角的阴鸷和残忍外,两兄弟毫无共同的地方,一个眉宇轩昂,身材魁伟;一个精神委琐,瘦小枯干,因此,王纬宇更得老头子的欢心些。尽管他非常支持大儿子扩充保安团,开拓新地盘的雄图大略;但小儿子对和亲政策不肯俯就,溺爱的父亲也不得不让步,只好以“缓议”二字,暂时平息了兄弟间的不和。
  但是,此刻躺在停尸床上的肥油篓子,无法来支持王纬宇了。于是乎急不可待的保安团司令,在来不及收殓的情况下,要迫使王纬宇就范了。
  “听着,老二,婚事不能无限期地拖下去,你得明白。”
  王纬宇料到会有这一手:“你还是赶快去请郑老夫子,给爸做祭文,你先少操心我。”
  “我打发人叫去啦!”
  “哼!一个秀才怕不是随便叫得来的吧!”
  “看他长没长那分胆子,敢违抗我!”言语中自然也是借机敲一敲失去后盾的王纬宇。
  果然,去叫的人空手回来了:“老东西讲:‘我一不是高门楼的佃户;二不是三王庄的渔家,对不住,没那工夫奉陪!’碰了个钉子,大先生。”
  “混账,拿我的名片,摇条体面的船去,把那老货弄来,别神气活现,会有叫他买账的一天。”
  王纬宇知道他指桑骂槐,哼了一声。
  在他们那种门第里,正出和庶出在名分上有着很大差别,好像王纬宇的生母,也是个使女之流的可怜人,所以现在王经宇更加有恃无恐地要收拾他老弟了。
  于而龙记得他刚来游击队的时候,有时闲谈,他说他的血管里,也流着奴隶的血液。芦花还曾悄悄地问过:“二龙,我怎么不明白,一个人的血,分有好多样的?”
  “鬼知道,他的那些学问。”
  正是由于他的学问,使得白眼狼不得不慎重地对待,而安排了一个圈套,让王纬宇慢慢掉进去,不能自拔。爱情是盲目的,那个四姐也陪着坠落彀中,成为一个真正的牺牲品。
  谁也不知道珊珊娘,是怎样度过整整四十年的漫长岁月?那额上的皱纹,头上的白发,脸上的愁容,可见她的生活过得并不那么惬意。根本谈不上什么幸福,也许是在幻想和等待中,消磨掉一生的吧?
  对于这位阶级姐妹,于而龙或是芦花,就不负一点责任了吗?赵亮曾经说过,她也是无产阶级,不过是一个被腐化了的无产阶级。当那艘装粮的船折回头驶往三王庄的时候,在船舱里战战兢兢的四姐,和那个小石头有什么两样,只不过劫持的形式不同而已。当时只消一句话:“回来吧,跟我们在一块吧!我们不会多你一个人的。”尤其是芦花,她曾经救过四姐的命,她要坚决地把手伸向她的话,四姐该不会是今天早晨,他见到的珊珊娘的样子了。
  但是芦花恨她,并不是因为她和于二龙订过亲,纯属女性的嫉妒心理,不,而是咒诅她瞎了眼,抛弃了于二龙,竟投入了与芦花不共戴天的仇敌怀抱里。
  四姐在十五六岁的时候,或许对那个英俊的年轻鱼鹰,石湖上赫赫有名的神叉手,流露过一点少女的慕恋。但那是一个腐蚀灵魂、消融意志的社会呀!在她前面二个声名狼藉的姐姐,嫁的嫁了,跑的跑了,私奔的下落都不明了,对她,怎么会有良好的影响呢?因此,一个出息得像支粉荷似的姑娘心里,于二龙,那个年轻穷苦的渔民,占的位置就愈来愈小了。
  偏偏这个时候,王纬宇一脚踏上了她家的船。
  在那狭窄的船舱里,四姐一下子就被神色懊丧,而由于吵架显得激动的王纬宇吸引住了。他们之间的鸿沟,至少相隔得有一百个石湖那么阔,但是,爱情的小鸟可不在乎,扑棱着翅膀起飞了,她的心在扑腾扑腾地跳动,只不过瞟了一眼,她觉得自己心里,印下了他的影子。
  恐怕那影子一直存留到今天吧?
  王纬宇并不曾注意后舱里,还有双注视他的眼睛,直到伸过来一双白皙的手,端着一杯盖碗茶,才看到坐在身后,只隔一层舱板的四姐。
  她羞羞答答地说:“请喝点茶吧,二先生。”
  如果说:刚才在县城里见到的那位千金,是块难以消化的大肉团子,那么眼前的船家姑娘,该是酥嫩可口的奶油点心了。一个漂亮点的女性,脸庞上会自然地散发出一层光彩,小小的船舱里,充满了温暖、舒适、宁静的感觉。他看得出她虽然有些羞涩,但并不回避,像所有船家姑娘一样,那大胆的,多少有些撩拨的笑吟吟的眼光,在探索着他的心。
  四姐脸上的笑靥,钩住了王纬宇的灵魂,县城相亲之行,犹如在沙漠里长途跋涉,感到空虚和寂寞。现在,船舱如同绿洲,四姐的笑脸仿佛一汪清泉,他真的感到口渴了,揭开碗盖,七枚红枣在碗里晃动。
  呵,乞巧同心,每一个时代有它不同的表达爱情的方式。王纬宇刚刚端起杯子,就觉得自己有点醉了。
  但是,他们俩的爱情,却是在另一双豺狼般的眼睛下进行的。王经宇有意放松门禁,准许一个船家姑娘进出高门楼,而且也不干预他兄弟的开销,关照公鸭嗓的账房先生:“老二愿意支多少钱,就由他支。”
  女人的虚荣心,好比狐狸身上美丽的毛皮一样,往往因此倒坑害了自己。四姐从来也不曾在物质上、精神上这样得到满足过,何况是在那样一个狭窄天地里成长起来的女性。她的奢望、她的渴求、她的向往,对以高门楼账房为后盾的王纬宇来说,确实是轻而易举地就能办到的。
  此时,那条鱼鹰在她心里已经不占任何分量了。
  也许她完全明白那是短暂的幸福,是注定要付出沉痛代价的幸福,然而她却要恣意尽兴地去爱,去笑,去欢乐,去享受……很可能在笑之后,紧接着无穷无尽的痛苦,也比不痛不痒地度过一生,要活得更火爆些、炽热些……
  爱情蒙住了她眼睛,金钱是可以打开所有门户的钥匙,再加上王纬宇那海盗般突然袭击的手段,使她猝不及防。这样,她像所有轻率地失身少女一样,难免要尝到那种爱情的苦痛果实,她发现自己怀孕了。
  王经宇终于等到了这一天,他老弟的把柄被他抓到了手,“由不得你不服帖”。就在停尸的花厅里,用哀的美敦式语言说:“做出这种败坏门风的事,老二,你该懂得怎么办的!当然,我们不一定非按家法办不可,但必须要妥善处理。惟一能补救的万全之策,只有尽快地成了县里那门亲事。”
  王纬宇轻轻一笑,身边有个死人躺着,是笑不起来的;但他还是笑了,此时此刻,要不泰然自若地笑笑,是示弱的表现:“漫说我不赞同那门亲事,就打我满心满意高兴,爹的尸骨未寒,马上娶亲成礼,说得过去吗?”
  “你们可以到上海去结婚。”
  “什么?”他没料到他哥会有这个鬼点子。
  “我看你也不必守七了,女家也是同意了的,依我说,早办早了,明天就可以启程动身。”
  “你想得倒美——”王纬宇吼了起来。
  正好,被人磕头作揖,千不是,万不是赔情说好话,请了来的郑勉之,大摇大摆地被礼让到花厅里。
  “……二位贤契,我既不是会看风水的阴阳先生,也不是能嚎得两声的哭丧婆,找我来顶个屁用!”
  别看他是个秀才童生,倒是个喜怒笑骂皆成文章的骚人墨客,他不大遵古制,不大喜欢自己营垒里的人,所以一辈子也不曾吃过香,可以说是终生潦倒。原来请他去编撰县志的,偏又不肯歌功颂德,当一名乖乖的御用文人,得罪了有头有脸的人家,干脆连县志都停办了。他自己两盅酒后,有时也叹息:“我怎么就不能把笔杆弯过来写呢?”
  “勉之先生请上座!”
  两位泣血稽颡的孝子,在蒲团上跪了一跪,算是尽了一点苫块之礼,然后把死者弥留期间的遗愿,表达了出来。
  说来也可笑,跺一脚石湖都晃的王敬堂,临死前,一定要儿子请秀才先生来做一篇呜呼尚飨的祭文,而且还要老夫子戴上顶子给他点主。谁知是他的可笑虚荣,还是由于作孽多端的胆怯,害怕阴司报应,需要一个有功名的前清人物给他保险?坚持要儿子答应以后才闭眼的。偏偏板桥先生的后裔,是个不识抬举的穷骨头,那是何等光荣,何等面子的事?就拿夏岚来讲,自打进了写作班子以后,立刻开口上头,闭口首长地神气起来,还做了件“娘子军”式短袖褂子,裹住那略显丰满的身体,在报纸第三版上,张开血盆大口,看谁不顺眼,就咬上一口。于莲直到今天还蒙在鼓里,那篇点了她名的评论,实际是夏岚的杰作,这正是“饶你奸似鬼,喝了老娘洗脚水”,她算抓住了这个好差使,风云际会,甚至红过了王纬宇。但是老秀才却奇怪地问道:“为什么偏要我写,难道我郑某做的祭文,是‘派司’,可以通行阴间?”
  一个秀才敢用洋泾浜英语,比画印象派更大逆不道。
  孝子连忙说:“家大人一向仰慕老夫子的道德文章。”
  “两位侄少爷休多说了,老朽也明白了,至于做篇祭文,本非难事,不过,你们是知道的——”
  王经宇以为老东西趁此敲笔竹杠:“放心,我们心里有数,老夫子是一字千金……”用现在的话讲,就是稿费绝不会少,对你这样出了名的作家,文章无论优劣,总会刊登出来,总会给个好价钱的。
  “正是一字千金,所以我才说,你们还是另请高明吧!”
  “那怎么行?先考的遗愿吗!”
  “一定要我写?”郑勉之追问了一句。
  “当然当然!”
  “那好,写好写坏可怪不得我。”
  “那是自然,请!”
  郑老夫子被请到书斋里,进行创作去了。这里弟兄俩接着打嘴巴官司。其实,没有仲裁人的裁判,胜利永远属于力量占优势的一方,现在,王经宇是猫,王纬宇是鼠,结局已经揭晓了。
  “怎么样,如此了结,你以为如何?”猫问。
  王纬宇想不到他老兄这手不留余地的“逼宫”,当然,他不能俯就,但要试一试对方的实力,突然把话延宕了一下:“我倒是很想去上海。”
  “好极了!”喵呜喵呜的猫恨不能去亲一口那只相貌堂堂的老鼠。
  王纬宇告诉他:“但不是你想巴结攀附的那一位。”
  “谁?”其实猫也是多余问的。
  “我只能跟你看不起的下贱姑娘结婚!”王纬宇宣布:“我们走,离开石湖,到上海去!”
  他以为他哥哥一定会暴跳如雷,但王经宇毫无动静,耷拉着眼皮,好像对躺在那里的王敬堂尸首讲:“你是再也跳不起来了,不信,你就试试看……”
  郑勉之行文作画,一向是才思敏捷,不费踌躇的。据说,他画他祖先郑板桥爱画的竹子,甚至一壶酒还没烫热,洋洋洒洒,像泼墨似的,一丛乱竹跃然纸上,生气盎然。哥儿俩的架还打得没告一段落,祭文已经做好送来了。
  “老夫子呢?”
  “掸掸袖子,走了!”
  “唔?”王经宇一看那篇记载他老爹一生行状的“暴露文学”,气得他两眼发黑,“什么祭文,妈的X,这老婊子养的——”恨不能从他老子尸首身上跳过去,把那个胆敢顶撞保安团司令的老货抓回来。王纬宇接过一看,哪是祭文,活像法院的判决书,什么为富不仁啦,鱼肉乡里啦,盘剥平民啦,蹂躏妇女啦,气得他把一笔潇洒的板桥体书法撕个粉碎。不过他没有暴跳,而是冷冷地说:“先礼后兵,用船送回去。”

  先礼后兵,无疑给他哥一个信号,王经宇哼了一声:“敢欺侮到我头上,不给点颜色看看,不行。”他禁止派船。
  “办丧事要紧,量他一个老梆子,往哪儿跑?”
  最后,船既没有派,但也没有抓他回来,老夫子在大毒日头下走回闸口,要不是遇上于二龙,差点中暑死去。但是,那弟兄俩的争吵,并没有结束。
  高门楼的盛大丧事告一段落以后,王经宇回到陈庄区公所,派人把四姐的醉鬼哥哥找来,慷慨地给了一把票子,要他尽快地找个人家,把四姐打发出去,要不然的话……
  手里的钱,和区长铁青色的瘟神面孔,老晚尽管满心不乐意,也无可奈何地屈从了。
  王纬宇也在做和四姐去上海的准备,但奇怪的是账房那里,大宗钱再支不出来,公鸭嗓给他打马虎眼,三文两文地对付着。他终于明白底里,现在除非把王敬堂从祖坟里起死回生,谁也无法使王经宇改变主意:“好——”王纬宇嘿嘿一笑,阴森森地在心里说:“等着瞧吧,我不会让你自在的。”
  他还来不及琢磨出一条报复的妙计,失魂落魄的四姐,倒先来报告噩耗,说她哥哥已经给她找到了婆家,而且马上就要娶亲过门,真是晴天霹雷,望着心都碎了的四姐:“你怎么才来?”
  “家里不许我出来,这里不准我进!”
  他立刻悟到是他老兄釜底抽薪的伎俩,喃喃地自语:“好极啦!”
  四姐瞪大了眼睛,恐惧地看着他。他知道她误会了,赶紧抓住她手:“你别怕,我马上去陈庄找他。”
  “要不是那赘住我心上的肉,我恨不能——”她扑在了他的怀里,凡是落到了如此境地的软弱女性,通常都是想到了死,因为觉得死比活着受屈辱要容易些。
  王纬宇到了陈庄,没想到他哥倒是笑脸相迎,活像猫看着落到自己爪牙之下的老鼠一样,劈头就说:“老二,人不能太痴情,事情总要有个适度。”
  老鼠开始反抗,决定朝他的虚弱处下刀:“甭提那些啦,咱俩言归正传,分家吧!”
  “喝!”正在倚仗雄厚财力开创事业的王经宇,不禁赞叹他老弟出手不凡,“这步棋走得不俗!”一只老鼠,霎时间长得比猫还要大了。“那你准备打几年官司?”
  “你打算打几年,我奉陪几年,我在大学时旁听过两年法律课,研究过几天《六法全书》。”
  “为了一个女人?”
  “不,为了我这口气。”
  “你以为分了家,就能达到目的?好像你还蒙在鼓里,那女人已经变了心,而且马上就要嫁人啦!”
  “不要耍把戏啦,你这招棋太臭!”
  “那是我成全你的名声,老二,那些船家女人,是惯于栽赃的,把不是你的孩子,硬说成是你的。”
  “你胡说八道。”
  “谁能担保她只有你一个相好的,就是天天守着的妻妾,还难免偷人轧姘头,何况那样一个水性杨花的船家姑娘?”
  他相信四姐对他纯真的爱情,但是在他以前呢?夏娃早在伊甸园里就受了诱惑……他记得四姐说过,她的那些放荡的姐姐,是怎样脱得赤条条地,钻进夜幕笼罩的湖水里,悄悄去和情人幽会,船上人家的声名啊……
  “那些朝秦暮楚的女人,钱,不光光买她们一张笑脸,老二,别糊涂油蒙了心。”王经宇还很少如此语重心长地,和他剀切地谈过:“分家,与我有损,与你无益,现在只有寻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才能不伤彼此和气。城里的亲事,不错,固然是为了我,从长远看,还是为了你,有那样一个靠山,女婿等于半子,将来你可以大展宏图。而船家姑娘,咱们也不妨明修栈道,暗度陈仓,我已经派人告诉她哥,找一个不成材的女婿,让他当活王八就是了。至于城里那位小姐,大户人家出身,终归要贤德些,识大体些,怕不会那样争风吃醋,你不觉得可以试一试么?”
  老鼠变成了多疑的狐狸,而怀疑是一味致命的毒药。
  王纬宇动摇了,他尝试走一条捷径,心里正在想着:“我得跟她商量商量!”但他哥看出了他的迟疑,问道:“什么时候能给我回话?可不要太拖了!”
  “明天吧!”他卓有把握地说。
  但是,四姐想不到等了半天,却是一个尴尬苦痛的结果。石湖上的姑娘是大胆的,甚至是放纵的、毫不顾忌的,可那是水底里的云彩,一个浅浅的浪花就打散了。但是,真的爱起来,拼出性命也在所不惜,那可是翻腾的暴风雨中的石湖,一种惊心动魄的爱。她怎么能甘心过忍辱负重,苟且偷安的奴性式爱情生活?怎么能从别人的杯子里分得一口残羹?不,石湖上有多少姑娘,为了打断锁链,为了冲破束缚,悄悄迈出船艄,和情人远走天涯海角,她的一个姐姐,就那样一去了无影踪。
  她对王纬宇哭着说:“只要你舍得,咱俩飞吧,不管飞到哪,哪怕我去一口一口讨饭,我也能养活你……”
  这是一个女人嘴里说出来的话呀!
  即便如此,王纬宇仍然摇头:“那不是闹着玩的,四姐,听我的,忍了吧!”
  四姐,一个石湖上充满炽烈爱情,而且渴求真正爱情的女人,从他怀里挣脱出来。“你说什么?”
  王纬宇向她保证:“我永远一片真心给你,只给你。”
  也许这并不是石湖女人的特有性格,在爱情上,要么全有,要么全无,在这个问题上,所有女性,是谈不到温良恭俭让的。
  爱情是自私的,自从产生爱情以来。
  “你上哪儿去?四姐——”王纬宇喊着。
  那个需要纯真的全部的爱情,半口气都不能忍的四姐,头也不回地走出了高门楼。
  王纬宇急匆匆地追赶离去的情人,紧接着就是生死诀别的场面。
  谁知道王纬宇怎么居然会萌生死的念头?也许是一时愚昧而寻短见,也许是被哀伤的四姐所感动,那些属于王纬宇心底的奥秘,是贴上了封条,永远禁锢在不见阳光的角落里,谁也不可能获悉的了。
  但是,那个花朵一样的四姐,一个可怜的被腐化了的无产阶级,怀有三四个月的身孕,而且马上要嫁给一个烂浮尸式的男人,死的念头是相当坚决的。她让王纬宇捆住了自己的手,哪怕稍为会点水,都必须这样才能被淹死。然后,她又扑在了王纬宇的怀里,哭着,贴着,亲着,直到远远地有了追寻他们的动静时,王纬宇才闭着眼睛,咬咬牙说:“搂住我,咱们一块跳湖自尽吧!”
  他们俩这场悲剧的高潮,只有一个人看得清清楚楚,那就是芦花。
  她是听了赵亮那句发自肺腑的呼声:“我们不能不管她!”特地跑到三王庄来的。阶级的心灵总是引起共鸣,这句话使她想起了波浪滔天的石湖,都是被买去当包身工的可怜人嘛!尽管她不喜欢四姐那粉白的脸,细嫩的手;不喜欢她那身打扮,那身穿戴,但决定还是来找她,因为听说她又来高门楼找王纬宇了。
  芦花真想当头猛喝一声:“我的好四姐,你别糊涂,他是拿着你看不见鞭子的人贩子啊!你还不醒醒啊!……”
  凑巧,正是四姐从高门楼里彻底绝望冲出来的时候,芦花喊了一声,她不答应,也不理会,拦她一下,拉她一把,偏又没有截住。
  那个怀着必死之心的船家姑娘,已经对生活、对人生、对世界不发生任何兴趣,毫无留恋牵挂之心了。
  “四姐……”芦花冲那个死不回头的女人悲愤地喊,她本想追回那个可怜人,但是王纬宇从她面前急匆匆地穿过去,神色仓皇、气急败坏地追撵着四姐,芦花只得放慢脚步走过去。当然,那位高门楼的二先生,并不知道关键时刻会出现个第三者。
  “你活着吧,让我死……”那个哀哀欲毁的女人,在生命的最后时刻,还甘心情愿地为所爱的人做出牺牲。
  “不,咱们生不成双,死也成对——”
  四姐怀着感激的心情泣诉着:“有你这句话,我死了也是倾心乐意的,你留在世上吧,逢年过节给我烧两张纸。我,走了——”
  她挣脱出王纬宇的怀抱,往湖滨大堤跑去。
  “四姐……”王纬宇追上去。“咱俩一块走!我也不想活啦!”
  两个人先是难分难舍地搂抱,然后,紧紧拉扯着,从陡峭的堤上朝石湖跳去。四姐,捆绑住双手的船家姑娘,半点犹豫都没有,纵身跳进了那水色青白的湖中之河——塘河里去。
  王纬宇在最后一刹那,也不知是贪生怕死的欲望控制住他,还是压根儿就不想兑现诺言,他在大堤的边缘,要跳未跳的时候,身子晃了两晃,保持住平衡,站稳了。可耻啊,他背叛了那个为他献身的姑娘。然后,他失了声地没命地呼喊:“救人哪!快来救人哪……”
  ……
  也许这是芦花亲眼目睹的事实,所以她一辈子都对王纬宇投不信任票。她那明亮的眼睛,清澈如水,望着那三个党员问道:“共产党讲不讲良心?”
  “良心?”赵亮琢磨着这个和革命似无关连的字眼。
  “是的——”芦花问:“一个没良心的人,咱们队伍能要吗?”
  按照共产党人的道德观点,良心这种东西,是属于感情范畴的,而衡量感情的标尺上,往往缺乏理智的刻度。从道义上讲,王纬宇应该跳下去,但是,他要是真的随四姐而去,岂不是加倍的愚蠢了吗?这种没有必要,毫无价值的自杀,究竟有什么意义?然而,良心,却是一个砝码,一个相当重要的砝码,十年来,不是有那么一些人,完全抛弃了自己心中的砝码,而干了许许多多丧尽天良的事。
  赵亮也不知拿这个“良心”怎么办?只是同芦花商榷似的问着:“让我们留下他来看一看,好吗?”
  芦花眼里又闪出了于二龙熟悉的,“我要杀死他”的仇恨光芒,她坚决地:“就冲他杀了小石头——”
  就在这个时候,从三王庄方向传来了密密的锣声,越敲越紧,打断了他们的磋商,走出屋来,只见一股浓烟,冲上天空,烟下是吐着火舌的光亮,还隐隐约约听到嘈杂的人声:“走水啦!走水啦!快来救火啊……”
  老林哥说:“七月十五,不晓得谁家香烛纸马不小心,燎了房啦?”赵亮赶忙招呼着:“去,救火去,不能让老乡受损失,二龙,快——”站在大草垛上眺望的于二龙跳了下来,告诉大家:“好像是高门楼着了火!”他对王纬宇说:“是你们家——”
  王纬宇无动于衷地回答:“是我们家,不会错的。”
  人们有些奇怪,他怎么能知道的。
  他平静地,若无其事地说:“因为这把火是我放的!”
  大家面面相觑,惊愕得说不出一句话来。
  就在七月十五这一天火光烛天的晚上,王纬宇参加了石湖抗日游击队。

  直升飞机正在沼泽地的上空,地面一汪汪水塘像无数面镜子似的在反光。于而龙眼睛再也离不开那块地方了。他从心里不只是感到,像昨晚在小姑家的抗属家,今晨在三河镇的残废人家的那种亲切,而且也感到那种无言的责备,似乎沼泽地在对他说:“怎么?只是从空中看一眼就走了吗?”
  他突然向江海提出来:“你去跟驾驶员说一声,叫他降落一下。”
  “干吗?”
  “下去,到沼泽地去!”
  “你疯啦?”
  “江海,我固然非常想知道芦花的下落,可我还有更想弄清楚的东西,让我下去,让我脚踏实地走一走!”
  “别胡闹啦!”
  “不!”于而龙坚定地说,半点讨价还价的余地都不留。
  江海看那样子,又想到周浩电话里关照的话,跑到驾驶员舱去说了几句,又摇摇晃晃地走回来。
  那两个洒药的小伙子笑话他们:“你们陷在沼泽地里出不来,我们可没办法救你们脱险哦!”
  “你胆怯了吗?江海!”于而龙问。
  “笑话,我们两个不是吃素的。”
  这时,驾驶员走了过来,是一个英俊的讨人喜欢的小伙子,笑容可掬地朝于而龙伸出手,问着江海:“江书记,这位是——”
  “我给你介绍一下,这是于而龙同志,当年石湖支队——”
  还没容江海把话讲完,那个年轻人一把抓紧于而龙,激动地:
  “于伯伯,是你?”
  “你是——”
  “你知道我是谁吗?我是念芦,我是念芦呀……”
  “念芦?”于而龙愣住了。“他是谁呀!我怎么一点印象都记不起来呢?我和民航或者空军的谁有些瓜葛呢?……”
  “我妈妈是肖奎,于伯伯。”
  “啊!你是肖奎的孩子?”江海也惊讶地喊了起来。
  顿时,于而龙眼里热烘烘地。啊,肖奎的孩子都长得这么大了,不知为什么,他的心突然激动起来,又追问了一句:“孩子,你叫什么?”
  “怀念的念,芦花姨的芦——”
  毫无疑问,肯定是孩子的妈妈,为了纪念那位牺牲的女指导员,而起的名字。于而龙一股热流又在胸臆间回荡,使他无法平静,可是他该怎样对孩子说呢?“你大概不会知道,你妈妈心里惦念着的,那个亲姐姐似的女战士,也就是你的芦花姨,却连坟墓、棺木、石碑,甚至骨骸都无影无踪了……”
  那只编织着红荷包鲤的花篮,仍旧那样鲜艳,但是篮子里面的花朵,已经弯下了沉思的头,低垂着,显得心事重重的样子。
  江海想起了他那个主意:“二龙,还记得那位把骨灰洒在祖国山河上的伟人么?来呀,孩子,让我们一起把这些无处可以奉献的鲜花,从高空里往石湖洒下去吧!”
  于而龙似乎从呼啸的风声里,听到了芦花的声音:“七月十五,日子不吉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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