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三 题与文

作者:张中行 字数:3972 阅读:205 更新时间:2011/08/17

二三 题与文

从这一节起谈“写”的表达方面,或者可以看作这本小书的重点。作文一般是就题发挥,所以先谈题与文的关系。题大致说有两类:(1)他人命题,自然是题在文先;(2)自己命题,题可以在文先,也可以、甚至常常在文后。
  题在文先,即所谓命题作文,上学时期的练习几乎都用这种形式。这样,他人命题,自己作,见题之后的思和写要怎么样进行呢?首先当然是体会题意。文题之意,古代有些是难于先知的,如枚乘《七发》、柳宗元《三戒》,不看文就不能知道是哪七种、哪三种;即使没有数目问题,如韩愈《进学解》、李翱《复性书》,别人也难于知道究竟要怎样解、怎样复。到现代,这种情形几乎没有了,绝大多数文题浅明确定,一看就知道命题人的意之所向。自然,例外总会有的,如有的人很不愿意平实,或者想引出文的新境界,于是在命题上求新奇。这有多种办法,如“侵晨”、“雨”之类是简约,“进与退之间”、“在发愤的道路上”之类是含蓄,“杜鹃归去的时候”、“月下的沉思”之类是粉饰,等等。遇见这样的题目,体会题意就会比较费思索。如果想知道的是命题人的确切用意,这就相当难。但它也有易的一面,因为意不确定,那就只要沾上边就不能算错。以“雨”为例,可以写一篇记叙文,记某一天下雨或遇雨的情况,也可以写一篇说明文,说明雨的成因以及与农业的关系等,只要写的是雨,命题人就没有理由说文不对题,事实常常是,命题人要求的正是这样的可此可彼的自由。
  浅明确定的题就没有这样的自由吗?也不然。这自然要看是什么样的题目。有的题目明显地表示命题人的意愿,如“读书的益处”,作者的自由就小,因为不能说有害处。但也不是毫无自由,即使内容方面不容许有较多的出入,表达方面还是可以独出心裁的,譬如不写成一、二、三、四的条条,而写成先无知后有知的感受。较多的题目不表示或不明显地表示命题人的意愿,如只是“读书”,作者的自由就大多了。首先是内容方面。应该说,与读书有关的内容是无限的,选定哪一种,可以由两方面的条件来决定。一个条件是“兴趣”。与读书有关的事,有不少是自己的经历,也有些不直接属于自己,是自己的见闻,这些,一齐或大部分拥上心头,于是可以衡量一下,对哪一种最感兴趣就写哪一种。另一个条件是“见识”。所谓见识,是对于读书的某一个方面有独到之见,或说有值得别人参考的意见;独到,值得参考,写成文章才有分量,有用,所以就应该写这一种。兴趣和见识能够协调,就是既有兴趣又有见识,最好;万一不能协调,应该舍兴趣而取见识,因为没有见识的结果是内容空洞无物,那就是作了等于不作。
  其次是表达方面,选择的自由也是很多的。同样的内容,可以写成不同的体裁,如抒情的散文或者说理的议论文。同样的体裁,如议论文,可以用不同的方式来论证,如先提出论点而后举论据,或者先举论据而后提出论点。此外,详略、正反、虚实等等也可以随心所欲,只要运用得当,都可以殊途而同归。
  同一个题目,有选择内容的自由,有选择表达方式的自由,这是方便说;其实是内容离不开表达,表达离不开内容,审题之后,写的自由总是内容和表达混在一起的。以下混在一起谈谈审题之后、成文之前的运筹,也就是怎么样使文与题能够巧妙地配合。这情况千变万化,只能举一点点例,其余可以类推。
  (一)常与变。常是顺着题意写,或者说,照一般人所预期的那样写。如题目是“我的老师”,成文,是记某一位老师的为人和自己的观感,是常;成文,不是写人,而是写看到蜜蜂为集体而忘我地劳动,受启发,决心向蜜蜂学习,丢掉自己的私利观念,是变。作文,有题,要扣紧题目写,所以通常是走常道。但也不是不可以变,变,只要意思好,与题在某方面能对应,也可以算是扣紧题目写。只是要记住,变必须是意思的需要,不可为变而变,立异以为高。
  (二)大题小作与小题大作。科举时代作八股文,命题有大小,如“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是大题,“吾身”是小题,八股文规格有定,字数大致有定,所以大题须小作,小题须大作,以期能够多而不臃肿,少而不单薄。这是逞慧心,慧心之下有自由。这种逞慧心的办法可以移用于现在,就是不管题目怎么样,我们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愿,欲长则长,欲短则短,欲详则详,欲略则略,欲重此则重此,欲重彼则重彼。结果是,重大的题目,也许提纲挈领或轻轻点染就完篇了,而狭小的题目,也许推心置腹或面面俱到而成为大篇章。
  (三)正题反作与反题正作。某一题目,依通例,应该表示正面的意见,题是正题,依通例作是正作;不依通例,而表示反面的意见,是反作。某一题目,依通例,应该表示反面的意见,题是反题,依通例作是反作;不依通例,而表示正面的意见,是正作。不依通例,是因为自己有不同于通例的意见,言为心声,所以正题反作、反题正作都是对的。这种写法,如果真是出于心声,就会给读者以既新奇又真挚的感觉。历史上这类文章也颇有一些,如元好问的《市隐斋记》是应人的请求写的,依通例应该说些颂扬市隐斋主人的话,可是偏偏不说,而相当露骨地说了些市隐乃假清高真鄙俗的讽刺话。这新奇是心声,不是故意玩花样,所以成为有深远意义的名文。
  (四)就题写与就己写。这所谓“就”是偏于,因为任何文章都不会完全离开题或完全离开自己。就题写是常态,可以不说。所谓就己写是借他人酒杯浇自己块垒,或者触景生情,有千言万语必吐之而后快。古典的名文中这类的不少,如司马迁的《伯夷列传》就是典型的一篇。伯夷、叔齐弟兄事,历史传说很简单,可写的不多,太史公为什么要写他们呢?是想倾吐自己的一肚子愤懑。许多人,世风,与自己的清高刚正的理想相距太远,他看不过去,想矫世俗,可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只好把牢骚和眼泪都写在文章里。像这样的文章,表面是写伯夷、叔齐,而实际是写自己,所以千百年后还能引出读者的同情之泪。这就告诉我们,就己写的办法不只可以用,如果用得适当,还会有大成就。
  (五)因相关而岔出。文是思路的痕迹、思路的文字化。对于同一个主题,不同的人思路必不同,同一个人,不同的时间,思路也可能很不同。思总是由甲及乙;可是,甲已定,乙究竟会是什么,那就很不一定。关联总是有的,但关联的线千头万绪,所以如何联都是可能的,合理的。例如同是风吹竹叶,甲可以想到吃竹笋,乙却想到故人来。因此,可能有这种情况,顺着思路写,大道多歧,越岔越远,甚至岔到像是与题无关,怎么办?一个办法是收回来,最后与题目照应一下,这是放风筝的形式,虽然飘出去很远,却有一条线牵着。也可以不收回来照应,这是射箭的形式,虽然不回来,总是由弓那里发出去的,仍然可以算作形离题而神不离题。
  总之,同一个题目,写法可以千变万化;应该以兴趣和见识为准绳定取舍,而不为题目所拘。
  以上是说他人命题。作文,还可以自己标题。自己标题,文无限,题也无限,很难具体说应该怎么办。大致说要注意这样几个原则:(1)要切合文意。内容是西瓜,标“东瓜”当然不对,标“瓜”也不恰当,一定要标“西瓜”。(2)要能明白显示文意,不劳读者猜测。就是说,过于晦涩迷离不好。(3)要能引人入胜,使读者看到题目就想知道内容。但要注意,不可浮夸、轻佻,使读者有不郑重的印象。(4)要典重,稍有含蓄。这是暗示读者文章内容有分量,值得仔细研读。(5)标题还要注意声音的和谐。这同题目长短有关系,一般说,过长过短都不好。还同音节数目甚至平仄有关系,如“长城游记”(2、2)比“八达岭游记”(3、2)好,“香山古寺”(平平仄仄)比“香山新亭”(平平平平)好。
  自己写文,标题不是什么难事,但恰恰做到好处也并不容易。这要多向名作家(如鲁迅先生,标题花样就特别多)学习,并多体会、尝试,求渐渐能够神而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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