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辞达而已矣
五 辞达而已矣
“辞达而已矣”是《论语·卫灵公》篇的一句话,这里借用,是想谈谈作文的表达方面的概括要求,写到什么程度算妥善的问题;这个问题,简明而合适的答复是“辞达而已矣”。辞,原意是说的话,我们现在借用,范围要扩大,兼指语言文字,谈作文,还常常专指文字。“达”包括两个方面,用佛家的术语,一个方面是“所达”,即意思,或说知识、思想感情等;一个方面是“能达”,即语言文字。所谓达就是能达与所达一致,换句话说,语言文字所表达的与心里想的一模一样。这一模一样,还可以说得更浅近,更明白,打个比方,甲乙两方,甲能用一种特殊的办法,让乙看到自己的思想感情流(也许已凝聚为模糊的语言文字),然后委托乙转换成文字,乙做了,让甲检查,甲觉得文字所表达的恰好是自己的思想感情流,而且简练明确,正如宋玉《登徒子好色赋》所说:“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着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作文,从表达方面说,一般的要求,也是相当高的要求,不过是这“辞达”而已。
上面的话说得稍嫌粗略,还需要分析。
很多人都知道,清末一位翻译大师严复,翻译赫胥黎《天演论》的时候,在“译例言”的开头说:“译事三难:信、达、雅。”我们无妨从这里说起。先说严氏的三难,——其实是四难,除信、达、雅以外;还有一难是三者有时难于兼顾。
“信”是忠于原文,比如原文意义是东,变成译文正是东而不是南、西、北、中,谓之“信”。但这也很不容易,即以严氏为例,《天演论》书名照原文应译为《进(“演”好一些)化论与伦理学》,正文第一句原意是“我如何如何”,严氏译为“赫胥黎如何如何”,这是迁就“雅”而放弃了“信”。不得不离开原文译是表面的难。还有深一层的难,是两种语言常常难于恰好对应。以“有学识”为例,在赫胥黎时代的英国,要包括通拉丁文、读过亚里士多德的著作等等,在中国则指通经、史等旧学,都是有学识而内容不是一回事。“达”是明白,在这方面,严氏也是偏重“雅”,译文用了秦汉式的古文,并且说:“实则精理微言,用汉以前字法、句法则为达易。”(译例言)这至少就现在说,多数人会不同意,因为如不通晓文言就不能一看就明白。“雅”,严氏指语言的“古”,对面的“今”,如白话小说之类是“俗”。这是受时代偏见的局限,不必深责;至于我们现在,谈到雅俗,总是联想到品格以及表现在思想感情和行动方面的正派或不正派。这与我们想分析的事物关系不大,且撇开不谈。
撇开严氏的“雅”,只保留“信”与“达”,我们分析“辞达”的问题会感到更方便。因为眉目更清楚:信,要求书面写的与心里想的一致;达,要求除自己以外,一切看到的人(受者)一见就觉得明白易晓,并且感知的内容与传者心里想的一致。问题在于怎么样算“一致”,怎么样算“明白”。
“一致”可以有两种意义:一种,可以名之为“个体”或“实质”的一致;另一种,可以名之为“类”或“相通”的一致。甲有某种感受,这感受为甲所独有,是“个体”的,为甲所实有,是“实质”的。由甲自己写出来,表现为文字符号,比如“牙疼很不好受”。文字符号的意义是概括的,它可以指甲实有的个体,也可以指甲以外的别人的同类的无限个体。因此,对于甲实有的个体,文字符号可以包括它,指示它,而不能一对一地等于它,也就是不能一致。甲写的文字符号(牙疼很不好受),乙看了,觉得完全理解。其实所谓理解,不过是设想,甲的感受一定就是某种性质的感受。这某种性质的感受为乙所独有,是“个体”的,为乙所实有,是“实质”的,也可以由“牙疼很不好受”的文字符号包括,指示,却与甲的感受不是同一个“个体”。个体非一,应该说没有一致的可能;即使有可能,也没有办法检查是否真正一致。总之,无论拿写者的感受与文字符号相比,还是拿写者的感受与读者的感受相比,都不能有前一种意义的一致。但是,文字符号可以适用于同类的无限个体,是“类”的;是大家共用的,甲可以用之“传”,乙可以用之“受”,是“相通”的。不同的个体属于同一类,通过文字符号,甲和乙可以相通,这样,只要表达和理解是确切的,我们无妨说,无论拿写者的感受与文字符号相比,还是拿写者的感受与读者的感受相比,都是一致的。显然,作文的“辞达”只能指这后一种意义的一致,就是,作者所想表达的实体,恰好属于用以表达的文字符号的“意义类”。这意思可以说得通俗一些,就是,写的同想的一模一样。
写的会不同于想的吗?不只会,而且常常见。词语不当、造句有误、篇章混乱等就是这种情况。举两个突出的例:想的是“团结”什么人,却写成“勾结”什么人,想的是“我对小说”很感兴趣,却写成“小说对我”很感兴趣,其结果就是写的与想的南辕北辙,读者的理解自然也就不能与写者想的一致了。作文要避免这样的不一致;从正面说是要做到“信”或“一致”。这是一方面。
还有一方面是要求“达”,或说“明白”。已经“一致”了,还会有不明白的情况吗?这里的意思是,一种意思,用以表达的方式(选用什么词,组成什么句式)不只一种,不同的表达方式,效果常常不一样,我们要分辨好坏,衡量得失,选用那效果最好的。所谓效果最好,是表意确切,简明易晓。想做到这样,下笔的时候还要注意以下几点:
(1)语言要是通用的,就现在说是普通话,因为懂的人最多,明白易晓。在这方面,戏剧电影等早已注意到,比如故事是上海的,演员说的却是普通话,这是为了“达”而宁可丢掉一些“信”。准此理,非必要的时候,最好少用方言(如不说“追”而说“撵”),少用专业语(如不说“胡子”而说“髯口”),更不要生造词语(如“冠帽”、“乘骑”、“茁强”之类),等等。
(2)语句要尽量求明确。有些话,比如“念了很久,觉得腹内空空”,看字面也清楚,可是仔细捉摸,“很久”究竟指多长时间,不定;“腹内空空”指所知不多还是指肚子饿,也不定。像这种地方,最好换用明确的说法,以求不生歧义。(3)语句要尽量求简练。古人说“辞达”,后面还有“而已矣”,意思是能达就够了,不必“瘠义肥辞”(《文心雕龙·风骨》),多费话。有的人提起笔,总怕词语力量有限,不保险,愿意多用一些,比如“我用手拿起来,用眼睛一看”之类。这样写自然意思也不错,不过那既然完全同于“我拿起来一看”,就不如少费一些笔墨,意思反而更显豁。
(4)语句要尽量求朴实,能够用本色的话说明白,就不多方修饰;能够用质直的话说明白,就不多绕弯子。所谓“辞达而已矣”,汉人的解释是:“凡事莫过于实,辞达则足矣,不烦文艳之辞。”宋人的解释是:“辞取达意而止,不以富丽为工。”当然,有时候,文艳、富丽也不一定非必要,问题是有不少人,在非必要的时候也偏偏大量堆砌形容词语,追求文艳、富丽。朴实反对的是这种扭捏造作,言过其实。
有思想感情需要写出来,能够用确切、简练、朴实的通用语言,而书面上的文字又恰好与心里的思想感情一致,这样的境界,作文如果能够达到,从表达方面说也就够了。当然,文章的好坏还要取决于,甚至主要取决于内容的好坏。这在前面已经谈过,不重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