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则 试假反试真

作者:安遇时 字数:1468 阅读:192 更新时间:2011/09/26

第二十七则 试假反试真

却说临安府民支弘度,痴心多疑,娶妻经正姑,刚毅贞烈。
  弘度尝问妻道:“你这等刚烈,倘有人调戏你,你肯从否?”
  妻子道:“我必正言斥骂之,人安敢近!”弘度道:“倘有人持刀来要强奸,不从便杀,将如何?”妻道:“我任从他杀,决不受辱。”弘度道:“倘有几人来捉住成奸,不由你不肯,却又如何?”妻道:“我见人多,便先自刎以洁身明志,此为上策;或被奸污断然自死,无颜见你。”弘度不信。过数日,故令一人来戏其妻以试之,果被正姑骂去。弘度回家。正姑道:“今日有一光棍来戏我,被我斥骂而去。”再过月余,弘度令知友于漠、应信、莫誉试之。于漠等皆轻狂浪子,听了弘度之言,突入房去。于漠、应信二人各捉住左右手,正姑不胜发怒,求死无地。莫誉乃是轻薄之辈,即解脱其下身衣裙。于漠、应信见污厚太甚,遂放手远站。正姑两手得脱,即挥起刀来,杀死莫誉。吓得于漠、应信走去。正姑是妇人无胆略,恐杀人有祸,又性暴怒,不忍其耻,遂一刀自刎而亡。
  于漠驰告弘度,此时弘度方悔是错。又恐外家及莫誉二家父母知道,必有后患,乃先去呈告莫誉强奸杀命,于漠、应信证明。包公即拘来问,先审干证道:“莫誉强奸,你二人何得知见?”于漠道:“我与应信去拜访弘度,闻其妻在房内喊骂,因此知之。”包公道:“可曾成奸否?”应信道:“莫誉才入房即被斥骂,持刀杀死,并未成奸。”包公对支弘度道:“你妻幸未污辱,莫誉已死,这也罢了。”弘度道:“虽一命抵一命,然彼罪该死,我妻为彼误死,乞法外情断,量给殡银。”
  包公道:“此亦使得。着令莫誉家出一棺木来贴你。但二命非小,我须要亲去验过。”及去相验,见经氏则死房门内,下体无衣;莫誉杀死床前,衣服却全。包公即诘于漠、应信道:“你二人说莫誉才入便被杀,何以尸近床前?你说并未成奸,何以经氏下身无衣?必是你三人同人强奸已毕后,经氏杀死莫誉,因害耻羞,故以自刎。”将二人夹起,令从直招认。二人并不肯认。包公就写审单,将二人俱以强奸拟下死罪。于漠从实诉道:“非是我二人强奸,亦非莫誉强奸,乃弘度以他妻常自夸贞烈,故令我等三人去试她。我二人只在房门口,莫誉去强抱,剥其衣服,被经氏闪开,持刀杀之,我二人走出。那经氏真是烈女,怒想气激,因而自刎。支弘度恐经氏及莫誉两家父母知情,告他误命,故抢先呈告,其实意不在求殡银也。”弘度哑口无辩。包公听了即责打三十。又对于漠等道:“莫誉一人,岂能剥经氏衣裙?必你二人帮助之后,见莫誉有恶意,你二人站开。经氏因刺死莫誉,又恐你二人再来,故先行自刎。经氏该旌奖,你二人亦并有罪。”于漠、应信见包公察断如神,不敢再辩半句。包公将此案申拟:支弘度秋后处斩;又旌奖经氏,赐之匾牌,表扬贞烈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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