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则 偷鞋

作者:安遇时 字数:1145 阅读:247 更新时间:2011/09/26

第十三则 偷鞋

话说江州城东水宁寺有一和尚,俗姓吴名员城,其性风骚。
  因为檀越张德化娶南乡韩应宿之女兰英为妻,多年无子心切,恳请求嗣续后,每遇三元圣诞,建设醮祠;凡朔望之日专请员城在家里诵经。员城见兰英貌美,欲心常动,意图淫奸。晚转寺中,心生一计。次日,遇德化往外,假讨斋粮为由来至张家,贿托婢女小梅,求韩氏睡鞋一双,小梅悄然窃出与之。员城得鞋,喜不自胜,回到寺中,每日捧着鞋沉吟无奈。适次日张檀越来寺议设醮事,员城故将睡鞋一只丢在寺门,德化拾起,心甚惊疑。既与员城话毕,归家大怒,狠究睡鞋,遂将韩氏逐回母家,经官休退。员城闻知计就,潜计逃回西乡太平原,改姓名为冯仁,蓄发二年。值应宿将兰英改嫁,仁买求邻居汪钦,径往韩宅求姻。宿与钦素交好,遂允其姻。令择吉过聘,刻期毕姻。钦回复冯仁,即纳彩亲迎,径成婚配。
  倏忽韶光掣电,时光正值中秋佳节,月色腾辉,乐声鼎沸。
  夫妇对饮于亭,两情交畅,冯仁乐饮沉醉,携妻而笑道:“昔非小梅之功,安有今日之乐。”韩氏心疑,询其故,仁将前情一一说出。韩氏听了,敢怒而不敢言。身虽遭仁计袭,心恨冯仁刻骨。酒罢仁睡,时至三更,自缢而亡。次日,韩应宿闻知,正欲赴县伸冤告状,适遇包公出巡江州,应宿便写状呈告。呈为灭节杀命事:痛女兰英嫁婿张德化为妻,久调琴瑟,无愧唱随。祸遭恶僧吴员城即今更名冯仁者,窥女艾色,买婢窃鞋,陷女私情,致婿坚持七出之条;念女实无一生之路,特原其素抱贞节,又见其事无实据,姑自狐疑,权为收养。岂恶蓄发改名,托邻求配。身实不知,误遭奸计。忽于昨夜威逼身亡,而冤不白,上祈秉三尺之威严,天网不漏,恶必万斩始甘心。哀哀上告。
  那时冯仁亦捏虚情抵诉,包公即将两人收监。其夜,坐在后堂,忽然一阵黑风侵入。包公道:“是何怨气?”既而有一女子跪在堂下,包公问道:“你是何处人氏?有什冤屈?直对我说。”那女子即将前情诉说一遍,忽然不见。次日,包公坐堂,差张龙、薛霸去狱中取出韩、冯二人审问,即将冯仁捆打,追究睡鞋之事。冯仁心惊色变,俯首无词,只得直招。包公将冯仁家产入官,判断冯仁抵命。自此韩氏之冤得伸,远近快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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