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电脑成为时尚
当电脑成为时尚
当电脑成为时尚
Macintosh团队的开发高手安迪·赫茨菲尔德在自己写的《苹果往事》中,提到过这么一个故事:赫茨菲尔德刚刚加入Macintosh团队不久,一天吃完晚饭,他像平常一样走回办公室,打算再工作几个小时。刚进办公室,就听见一群人在办公室里热烈讨论。其中,乔布斯的声音最为洪亮。
「必须与众不同,」乔布斯大声说道,「必须有别于其他所有电脑。」
赫茨菲尔德发现,乔布斯正与设计师讨论Macintosh电脑的外观设计。乔布斯站在门边,身旁放着一台Macintosh的设计原型。此前,杰夫·拉斯金想把Macintosh设计成传统的卧式造型,但乔布斯从来也没喜欢过拉斯金的主意,他坚持要自己主导Macintosh的外观设计。
「我们需要一款经典的设计,」乔布斯对设计部门的负责人说,「从不过时的那种设计,也许,就像大众的甲壳虫汽车。」
「不,这想法不好。」设计师反驳说,「这款电脑应该是动感、迷人、激情四射的,就像一部法拉利。」
「不,不,不是法拉利。这个想法也不对。」乔布斯越说越兴奋,显然迷上了用汽车来打比方的讨论方式,「这台电脑应该更像一部保时捷。」
当时,乔布斯真的有一部保时捷928。乔帮主对汽车的喜爱众所周知。近几年,经常在硅谷开车的人多半有机会见到乔帮主开着他那辆著名的无牌大奔在高速公路上飞驰。用汽车来比拟电脑设计,这还真是件挺靠谱的事。只要细数一下历代苹果电脑的外观演化,就不难发现,保时捷的影响愈来愈清晰。
最早的Apple II有一个别出心裁的塑料外壳。如果拿汽车打比方,Apple II倒很符合大众当年设计甲壳虫的思路──平民化、灵巧、皮实、有亲和力。但自从PC战争败给了微软和IBM,仅突出平民化和亲和力已不足以让苹果电脑重新崛起。苹果必须另谋出路。
虽然乔布斯在设计Macinstosh时想到了保时捷,但Macintosh的外观还配不上保时捷这个比方。如果乔布斯心中有一台类似保时捷的电脑,那么,这台电脑就既不能像大众甲壳虫那样通俗、浅易,也不能像法拉利那样性感、拉风。乔布斯心中「保时捷」级别的电脑,应该既凸显性能、品位和价值,也展现内敛、含蓄、完美和雅致。用这个标准来衡量,第一代Macintosh更像一个保时捷的模型玩具,离成品相距甚远。
到了彩色透明的iMac和iBook时代,苹果电脑为赢回市场份额又重新拾起了Apple II的亲和路线。当然,这一次要比当年的大众甲壳虫风格高端一点点,iMac和iBook至少达到了Mini Cooper汽车的设计水准。
乔布斯想要引领潮流,就绝不会满足于一部Mini Cooper,他需要的是货真价实的保时捷。
2001年1月,钛合金外观的PowerBook G4第一次把保时捷的影子清晰地印在了苹果电脑上。2003年6月,PowerMac G5更是用全铝合金的银灰色机身为苹果台式机未来10年的外观设计定下了科幻色彩浓厚的基调。2006年1月,MacBook Pro边角流畅的银白色全铝外壳将笔记本电脑的外观设计带到了一个新的高度。2008年10月,苹果在本来已臻完美的全铝外壳设计上再添一笔重彩,新一代MacBook Pro拥有了全封闭的一体化铝合金外壳,主机外壳用整块的铝合金铸造,外侧边角没有任何接缝!
一直觉得,苹果电脑到了MacBook Pro,才真正实现了乔布斯当年打造电脑中的保时捷的梦想。整台笔记本电脑拿在手里,人们体会到的是抚摸一辆真正保时捷时的心动。既不张扬、放纵,也不平淡、媚俗。对这款电脑,「大气」是最合适的形容词。
原以为MacBook Pro的铝合金外观已经是近年来登峰造极的成就,没想到,帮主乔布斯和大师艾维又一次让我们跌碎了眼镜。2008年1月15日,乔布斯站在Macworld大会的讲台上,在数千名粉丝的注视中,从一个牛皮纸信封里抽出一台世界上最轻薄,但同样拥有无懈可击的铝合金外壳的电脑──MacBook Air。
好吧,从MacBook Air发布的那时起,我觉得,无论今后乔布斯在讲台上再变出什么超现实的电脑来,我都不会再惊奇了。
有乔布斯关于保时捷风格的战略定位,有艾维巧夺天工的创意设计,只要有这对儿黄金组合在,夸张点儿说,苹果的工业设计水平永远领先所有竞争对手──不,应该是领先这个地球──好几光年!
针对苹果为什么能做出MacBook Air这样出色的电脑,乔布斯给出了他自己的解释:「没有任何一家其他公司可以做出MacBook Air,因为没有哪家公司像苹果一样既控制了硬件的设计、制造,也控制了操作系统的研发。操作系统和硬件之间的紧密关联,决定了只有我们才能做出这样完美的产品。」
有人说,苹果电脑这种近乎完美的设计代表着苹果的高端定位。「高端」这个说法也许在中国大陆还勉强成立,但在欧美,苹果早已是大批年轻人手中的玩物,即便没多少钱的穷学生也喜欢用苹果。但另一方面,苹果电脑又的确有别于种类繁多、充斥市场的那些低端、廉价、媚俗的电脑品牌。
也许,用「时尚」这个词儿更贴切些。从某种意义上讲,乔布斯和艾维的最大功绩在于,他们用完美设计把苹果电脑打造成了消费电子领域最耀眼的时尚品牌,让人们第一次知道,原来电脑也可以成为潮人们追逐的对象。他们所塑造的苹果品牌,既不像路易威登那样高端,又不像班尼路那样天天用折扣吸引草根人群。乔布斯和艾维煞费苦心地在完美、前卫、流行、普及等要素之间,维持着一个最好的平衡点。
乔布斯说:「苹果的DNA是为了那些只用简单的喜欢或讨厌来投票的消费者提供消费类产品。我们只想做这个。我们知道,我们的工作要对完整的用户体验负责。如果在这方面没有做到足够好,那一定是我们的失误,道理就是这么简单明了。」
电脑也可以成为时尚。也只有电脑成为了时尚,苹果才真正拥有了改变世界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