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 当“干部”始末(1)
十九 当“干部”始末(1)
十九 当“干部”始末(1)
随着事件的发展,我渐渐地明白,周斌投资搞连锁经营,并非像当初承诺的那样,投入大量资金,真正把品牌做大做强,在全国占有一席之地,而是在很大程度上,抱着投机心理,利用当时颇具知名度的“眼镜肉店”的招牌,从事曾经风靡一时的特许加盟,捞一笔钱。可惜他们并不清楚鲜肉经营的特点,社会发展到今天,钱不好挣,钱又不值钱,当一两毛钱掉到地上,人们都懒得弯腰去捡的时候,大肉依然是五分、一毛地与家庭主妇们讨价还价。他们想当然地把大肉经营与品牌服饰混为一谈,以为具有较大的利润空间,否则,不可能涉足对他们来说完全陌生的领域。
眼镜肉店出名以后,泰国正大集团、河南双汇集团等知名企业都先后派员与我联系,洽谈合作事宜。因我与周斌他们有约在先,遂婉拒了他们的要求。
装修门店的过程中我与老孙又产生了分歧。我既干过装潢又卖过大肉,应算得上是行家里手,依照我的主张,样板店是为以后的特许加盟店树立榜样,其门槛不宜过高,毕竟在这个世界上还是穷人多,富人少,再说富人也没有必要非得去卖肉不可,故装修门店以简洁、明快为宜,不必追求高贵与豪华。然而老孙却不以为然,他认为考虑问题要有“前瞻性”,不能只顾眼前利益,吝惜几个小钱,要十多年、二十年以后仍不过时。
为了保证我的生活来源,合作之初就商定,我在长安区的肉店名义上归公司统一领导,实际上仍然实行独立经营。为了慎重起见,装修门店时首先从我的肉店开始。老孙在选择装修公司时,亦犯下讲究排场的错误,眼睛只瞅准招牌大的公司,以为其重合同守信誉,质量保证,不会蒙人骗人,最终选中了××建设。图纸做出后,觉得还算可以,在未作详细预算的情况下,过分相信他人,盲目地预付了一万元定金。
切切记住,无论资质多高的建筑装潢公司,只不过是个承揽工程的招牌,具体活路还是由民工来干。本想堂堂××建设,那么大的建筑装潢公司,设备一流,开工时必有专车拉来机械、工具与工人,可万万没想到,开工当天,装潢公司只来了两人,一位领工,一位施工,乘坐公交车,未带任何工具、器械。我心有疑虑,急急地将老孙电话召来,看完预算,一贯处变不惊、温文尔雅,很能沉得住气的老孙吓得差点跳了起来:二十平方米的门店,不作大的改观调整,仅表面装饰一项,竟要四万多元,难道竟要抢人不成?哪有装潢公司的工人竟然不知道公司总部在何处?一看便知道是装潢公司临时雇佣的农民工,这样的施工态度如何保证工程质量?而且漫天要价,欺我们老孙不懂行情,冒充大款,不会就地还钱!
我的脾气是眼睛里容不得沙粒子,第一面,对装潢公司未留下好印象,抵触情绪很大,看老孙的颜面,不便发作,采取“非暴力不合作”的态度。第二天、第三天依然如此,一位领工,一位施工。细问得知,××建设以为工程量太小,大动干戈不划算,遂将活路转包给他们,工料价格只是预算的三分之一。老孙得悉后,一贯心平气和的他气愤非常,立刻找到装潢公司经理,要求解除合同。
但定金在对方手里攥着,单方面解除合同要承担法律责任。装潢公司条件很苛刻,他们狮子大张口:解除合同要赔付五千元的经济损失!我等的肠子肝花差点气出来,虽说开工三天,工人两名,只是写写画画,未动一砖一瓦,你××建设的职工高智商,造原子弹?那么高身价,敲诈勒索不成?双方僵持不下。关键时候,老孙出身《大公报》,见过大世面,知道媒体的力量,以通报给媒体予以曝光相威胁,对方方才松软下来,最终赔付了一千元才摆平此事。
较之西安,长安的消费水平低得多。老孙与老纪租住写字楼时,我并不知情,写字楼距离我处太远,公交车不能直达,我们的联系很不方便。老纪返回了上海,老孙与我一样,视力不好,胆子又小,汽车便闲置在那里。为了出行方便,老孙托我在长安找一名小车司机,我爽快地答应,遂将一朋友的儿子介绍给他。不知何故,老孙目测后不言不语,连个干脆话都没有,害得朋友的儿子死等了好几天。尔后,老孙在西安又高价聘请了司机,弄得我给朋友无法交代,很没颜面。
意见得不到尊重,想法无法实施,我渐渐觉得自己在公司中无足轻重——毕竟我没有投入资金,抱着不哭的孩子,自己不心疼。频繁地过问,惹人生厌。滋生了这种思想,便对公司的事务很少过问,除非老孙有事找我,吩咐下来我照办就行。好在媒体给我做了免费的广告,肉店的生意非常火暴。
老孙总以为我对他个人有成见,其实这是他理解上的错误,根本不是那么回事。人家不远千里、万里地前来帮我、助我,倘存有个人偏见,我成了什么人品?事实上,我俩的个人感情一直挺好,工作的关系绑在一起,犹如一根绳子上的两只蚂蚱,荣辱与共。一次,好几天没见着老孙,固定电话无人接听,手机关机,我担心老孙一个人住在偌大的房间,冬天寒冷,没有暖气设备,用煤气取暖出了意外,差点打电话报警。最后老孙打来电话,说有急事去了北京,因时间太紧没来得及跟我打声招呼,害得我提心吊胆,虚惊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