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曾秀苍

作者:孙犁 字数:343 阅读:95 更新时间:2011/10/29

致曾秀苍

秀苍同志:

  大作《山鸣谷应》及来示,奉悉已久。今年我身体一直时好时坏,诸事荒废。大作读了一部分,觉得其优长之处,一如“太阳”,其稍有不足之处,是在洄溯及倒述部分,仍显枝节,略有痕迹。长篇小说,此点实难解决。如以树之发长为喻,主干之外,另生婆娑之姿,植物则固美好矣,然作为小说,则不易收拢。譬之为河流,虽有支流,然皆灌注于主流,最后统一入于海洋,于长篇小说,最为切当。《水浒》之写法,最为典型,无枝蔓之弊。然其以人为个体,吾辈不易仿之。结构之难,弟常以为苦。兄之大作,不过略存未修剪之处耳。

  孙犁

  1980年11月29日

  • 首页
    返回首页
  • 栏目
    栏目
  • 设置
    设置
  • 夜间
  • 日间

设置

阅读背景
正文字体
  • 宋体
  • 黑体
  • 微软雅黑
  • 楷体
文字大小
A-
14
A+
页面宽度
  • 640
  • 800
  • 960
  • 1280
上一篇:致鲍昌 下一篇:致丁玲

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