芸斋琐谈(四)
芸斋琐谈(四)
谈赠书
青年时,每出一本书,我总是郑重其事,签名赠给朋友们,同事们,师长们。这是青年时的一种兴致,一种想法,一种情谊。后来我病了,无书可赠,经过“文化大革命”,这种赠书的习惯,几乎断绝。
这几年,我的书接连印了不少,我很少送人。除去出版社送我的二十本,我很少自己预定。我想:我所在地方的党政领导,文化界名流,也版社早就送去了,我用不着再送,以免重复。朋友们都上了年岁,视力不佳,兴趣也不在这上面,就不必送了。我的书大都是旧作,他们过去看过,新写的文章,没有深意,他们也不会去看的。
当然也有例外。近些年来有的同志,把书看成一种货物,一种交换品,或者说是流通品。我有一位老战友,从外地调到本市,正赶上《白洋淀纪事》重印出版。他先告诉我,给他在北京的小姨子寄一本,我照地址寄去了。他要我再送他一本,他住招待所,他把书送给了服务员。他再要一本,我又在书上签了名。他拿着书到街上去了。年纪大了尿频,他想找个地方小便。正好路过我所在的机关,他把书交给传达室说:“我刚从某某那里出来,他还送我一本书哩。你们的厕所在什么地方?”
等他小解出来,也不再要那本书,扬长走去了。
传达室问:“书哩?”
“你们看吧!”他摆摆手。他是想用这本书拉上关系,永远打开这座方便之门。
老战友直言不讳告诉我这些事。我作何感想?再赠他书,当然就有些戒心了,但是没有办法。他消息灵通,态度执着,每逢我出了书,还是有他的份。至于他怎样去处理,只好不闻不问。
这些年,素不相识的人,写信来要书的也不少。一般的,我是分别对待。对于那些先引证鲁迅如何在书店送书给青年等等范例的人,暂时不送。非其人而责以其人之事,不为也。
对于那些先对我进行一大段吹捧,然后要书的人,暂时也不送。我有时看出:他这样的信,不只发向我一人。对于用很大篇幅,很多细节描述自己如何穷困,像写小说一样的人,也暂时不送。我想,他何不把这些心思,这些力量,用去写自己的作品?
我不是一个慷慨的人,是一个吝啬的人;不是一个多情的人,是一个薄情的人。
但是,对于那些也是素不相识,信上也没有向我要书,只是看到他们的信写得清楚,写得真挚;寄来的稿子,虽然不一定能够发表,但下了功夫,用了苦心的青年人,我总是主动地寄一本书去。按照他们的程度,他们的爱好,或是一本小说,或是一本散文,或是一本文论。如果说,这些年,我也赠过一些书,大部分就是送给这些人了。我觉得这样赠书,才能书得其所,才能使书发挥它的作用。得到重视和爱护。
我是穷学生出身,后又当薪给微薄的村塾教师,爱书爱了一辈子。积累的经验是:只有用自己劳动所得买来的书,才最知爱惜,对自己也最有用。公家发给的书,别处来的材料,就差一些。
鲁迅把别人送给他的书,单独放在一个书柜里。自己印了书,郑重地分赠学生和故交,这是先贤的古道。我虽然把别人送我的书,也单独放在一个书架上,却是开放的,孩子们和青年朋友们,可以随便翻阅,也可以拿走,去古道就很远了。
许寿裳和鲁迅是至交。鲁迅生前有新著作,总是送他一本的。鲁迅逝世之后,许寿裳向许广平要一本鲁迅的书,总是按价付款。这时许广平的生活,已经远不如鲁迅生前。这也是一种古道。
四川出版了我的小说选,那里的编辑同志,除赠书二十册外,又热情地代我买了五十册。我收到这些书以后,想到机关同组的同志,共事多年,应该每人送一本。书送去以后,竟争相传言:某某在发书,你快去领吧!
像那些年发材料一样热闹,使我非常败兴,就再也不愿做这种傻事了。
1984年10月22日
谈通俗文学
目前,通俗文学大兴,谈论通俗文学的文章,也多起来了,这是一个新势头。
按说,通俗,应该是一切文学作品的本质,不可缺少的属性。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文学作品被分为通俗的与不通俗的了。
关于文学的起源有种种说法。最初的文学是口头文学,这是没有争议的。既是口头文学,它的产生和后的文字记录,都不存在通俗不通俗的问题。
中国的口头文学,包括说唱文学,从产生以后,一直持续下来,并没有中断过。文学史上说,“说话”这一形式,唐代已有,至宋而大兴,不过是就已有的文字记载而言。古人既然把小说,说成是街谈巷议,那就随时随地,都可以产生小说,而且都是通俗的作品。
口头文学,是通俗文学的最初的形式,也是最基本的形式,包括后来的“话本”和“拟话本”章回小说和演义小说。
口头文学虽然有天然的通俗秉赋,但并不是每篇作品都可以成功。有很多口头文学,随生随灭,行之不远。只有少数,记录为文字,才是以流传。宋人话本小说,最为著称。现存的七个短篇。几乎不用修饰润色,就已经是完整的文学作品。
有的最初流传的文字粗糙,经后来的大作家重新编写,成为新的通俗文学。如在《三国志平话》基础上,写出的《三国演义》;在《三藏取经诗话》基础上,写出的《西游记》;在《宣和遗事》基础上,渐渐演变成的《水浒》等等。这些作品的文学水平,大大超越了它的口头阶段,它的通俗的效用,也大大增强,大大推广了。
口头文学向文字创作的这一演变,成为每个民族文学遗产形成和积累的规律。
典雅的唐人传奇小说,有的也是根据口头文学改写而成。
白行简的《李姓传》,就是根据作者幼年听来的故事,写出来的。口头文学,一变而为古文传奇,可以说是从通俗变得不通俗了。但是,经过这一创作,才使这一题材流传千古。而最初的口头故事,早已失传。其“通俗”的范围,也可以说是加大了。当然因改编者才力不等,失败之作也不少。文学规律千变万化,不能刻舟求剑。
自宋迄清,通俗小说甚多,据专家著录,小说名目,有八百余种,还都是有过刻本的。流传下来的,却非常寥寥。我幼年时,在乡村庙会所见,书摊陈列的石印劣纸小字通俗小说,包括供说唱用的小说,也不过十几种。后来进入城市,在学校图书馆或书市所见,通信小说的种类也很少。可见所谓通俗小说,大多数寿命很短,以后就消亡了。
考其原因,这些作品,出自两途:一为说书艺人,艺人胆大,兴到之处,时有发挥;一为失意文士,泥于史实,囿于理教,所作多酸腐。这两种人,多数学识浅薄,文字修养薄弱。其写作的目的,只是为了糊口,度过一时的生活困难。
虽极力迎合群众的低级趣味,因为实在缺乏文学吸引力,不能受到欢迎。
其次,旧社会读书识字的人很少,花钱买书的人就更少。
有能力读书并有钱买书的人,对书籍还要选择一下。不识字的人,即使写得多么通俗,也还要借助说讲演唱。如果写得干燥无味,艺人们也不会选用。
通俗小说,过去也被称做闲书,是为了叫人消愁解闷的。
消愁解闷,也需要一定的艺术手段。人世间,不会有真正的闲书,正如没有真正的净土一样。真正的闲书,是没有人看的,也不会存在。
通俗文学,是一种文学,它标榜的是:“话须通俗方传远,语必关风始动人。”在艺术上,也是不厌其高,只厌其低的。
《三国演义》、《水浒》都是通俗文学,也被公认是民族文学的高峰。任何艺术,都需要通俗,都需要雅俗共赏。通俗文学,不应该是文学作品的自贬身价的口实。
每个时代,都有远见卓识的文人,为文学的通俗而努力。
在理论和创作实践上,都有过重大的贡献,许多作家的文集,都编入他们所写的通俗作品。在政治变革时期,通俗文学尤其为人重视。例如清朝末年,梁启超的文学主张,以及他所写的政治小说。
五四新文学,实际是文学总体上的一次通俗运动。左联时期,推动了文学的大众化。“九一八”事变以后,瞿秋白同志写了很多通俗文学作品,抗日战争时期,解放区的文学,在通俗方面作了极大的努力,成绩也很可观。
“五四”以后,传统的通俗文学,并不兴旺。五四新文学运动,文学语言解放了,大大消除了通俗不通俗的界限。但在创作方法上有些欧化,提倡的是现实主义,内容上是启蒙主义。所有封建迷信,神秘怪诞,才子佳人,武侠剑客,都在排斥之列。通俗小说的市场很小,只有大城市的一些商业小报,连载一些章回体小说,一些新兴的书店,很少出版陈列这类作品。革命的文艺读物,几乎拥有了全部青年。
无论是梁启超,还是瞿秋白写的通俗文学作品,在当时的作用和后来的影响,都是很有限的。它们既为知识分子层年忽略,也不为广大群众所欣赏。这有几方面的原因:一是作者把这种形式,当成是一种纯政治的宣传。二是把通俗与不通俗,看成是单纯形式上的问题。三是对群众的理解和欣赏能力,估计太低。基于以上认识,使他们创造出来的通俗文学作品,常常流于粗糙概念,缺乏艺术的感染力量。
目前通俗文学作品的突起,有它历史的特殊遭遇。这是十年动乱,文化传统濒于破产,和长期以来思想禁锢的结果。
是对过去的一种反动,是一个回流。目前的通俗文学的特点,不在于形式上的仿古,而在于内容的陈旧,还谈不上什么新的内容和新的创造,它只是把前一个时期不许启动的食品橱门,突然打开了而已。这一开放,可能使各式各样的政治概念化的作品受到冲击,但如果说,它会冲垮传统的现实主义文学,那就是过分夸大了。随着人民群众文学修养的提高,现有的通俗文学,自然要受到历史的检验。因为对文学艺术的鉴赏能力,是和文学修养,甚至也和道德伦理修养,一同向前,一同向上的。
它对出版事业的影响,也是如此。不从长远的文学教育利益着眼,只为了一时赚钱,解除不了出版事业的困境。鲁迅记述:三十年代,上海有个“美的书店”,它不只编印《性史》,而且预告要出一本研究女人的“第三种水”的书,其售货员都是雇用的时髦女郎,里里外外,号召力和刺激性都够大的了。然而没有很久就倒闭了,并没有赚了多少钱。能赚钱并能促进国民文化教育的,还是不出下流书籍的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和开明书店。目前有些出版社赔钱,是管理制度上的问题,并不是出什么书的问题。
文学现象,自然是社会现象、社会意识的一种反映。目前通俗文学的流行,与时代思潮模糊,密切相关。它与现实主义文学的分别,不在于它提供的形式,而在于它提供的内容。这与其说是文学上的一次顿挫,不如说是哲学上的一次顿挫。然而现象变幻的结果,必然是曲终奏雅,重归于正的。
1984年11月30日
谈鼓吹
按照昭明太子的说法,文章重要的一体,为歌颂。“颂者,所以游扬德业,褒赞成功。”因此,如果文章做得确实好,再得到评论界的颂扬鼓吹,也是顺理成章的事儿。
鼓吹,并不是坏名词。它本身就是一种艺术。我有一部文明书局石印的小书,就名为《唐诗鼓吹》。可见,在过去,无论是选家,还是评论家,都不忌讳这个词儿。
我也不能说,自己没有充当过鼓吹手,充当这种脚色,也不能说仅是一次两次。
既然做得多了,也就总结出一些经验教训,愿与从事鼓吹的同志们商讨。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对青年,初学写作者,鼓吹较多,对名家鼓吹较少。
对青年,初学写作者,已经步上名家高台的,也就不去鼓吹了。
理由:凡是青年,初学写作者,还都处在步履艰难阶段。
扶他一把,哪怕是轻轻的一把,他也很容易动感情,会有知己之感。就是批评他两句,指出他一些缺点,他也是高兴的。
如果他平步青云,成了红人,评论者蜂拥而上,包围得风雨不透,就不要再去沾边,最好退下来,再去寻找新的青年,新的初学写作者。因为此时此地,对他来说,过去那种鼓吹法,已经不顶事。他需要的是步步高的调门,至于谈缺点,讲不足,那就更是不识时务了。
二、对于名家,特别是兼有某种“官衔”、某种地位的名家,无论他来信表示多么谦逊,也不要轻易去评论人家的作品,每逢大考之期,即评奖举行之时,也不要对竞争中的作品,轻易发言。
这倒不是出于什么害怕名家,或其他心理。是因为:如果你提出的意见,只是人云亦云的,那对双方都是浪费;如果你提出与众不同、甚至相反的看法,名家是很不习惯接受的;如果确实看到了艺术上成功的要点或失败的要害,估计这一位名家,也能有为之折服的涵养,还要考虑到他的周围那些抬轿子的职业家。再说,指出要点,为人折服,谈何容易?有那种眼力和修养吗?人贵有自知之明,最妥当的办法,还是不要去碰。
三、对于老朋友,其中包括原来是初学写作者,也曾鼓吹过,现在已经到了中年,文坛之上,小有地位,如果又有新作,看过,觉得好,也可以再为鼓吹。但也只限一两次,不可多为。
总之,鼓吹不可废。文学之有鼓吹,正如戏曲之有捧场。
但鼓吹也是要有立场,要有分寸的。前不久,读了一本洪宪时期的笔记,上记名士易实甫,在剧场捧坤角时,埋首裤裆,高举双臂,鼓掌不息。口中还不断胡言乱语,甚至亲妈亲娘地喊叫。如果所记是实,这种捧场,就未免过分了些,有失体统了。
1985年6月13日
官浮于文
最近收到某县一人文艺社办的四开小报,在两面报缝中间,接连刊载着这一文艺社和它所办刊物的人事名单。文艺社设顾问九人(国内名流或其上级人员),名誉社长一人,副社长八人,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二人。此外还有理事会:理事长一人,副理事长七人,常务理事十人、理事二十一人。并附言:“本届保留三名理事名额,根据情况,经理事会研究,报文艺社批准。”这就是说,理事实际将升为二十四人。
以上是文艺社的组成。所办小报(月报)则设:主编一人,副主编七人,编委十四人。现在是六月份,收到的刊物是一九八五年第一期,实际是不定期了。看了一下,质量平平。
一个县根据情况,成立一个文艺社或几个文艺社,联络感情,交流心得,都是应该的,必不可少的。这样大而重叠的组织机构,却有些令人吃惊,也可能是少见多怪。文艺团体变为官场,已非一朝一夕之事,而越嚷改革,官场气越大,却令人不解。如某大刊物,用整个封二版面,大字刊登编委名单,就使人有声势赫然类似委任状之感。
这个文艺社,不知有多少社员,据介绍它的第二次社员代表大会,也席者九十余人。一个县的文艺社开会,为什么不让全体社员参加,还要开代表会?这里先不去谈。一个代表,代表几名会员,也难以测知。就算代表三个吧,二百七十名会员的文艺社,用得着由六十三个人组成的领导班子吗?
四开不定期小报,用得着二十二个人组成的编委会吗?
据介绍,代表大会期间,有报告,有章程,有规划,有决议,有慰问信。这都是开大会的常规。作为一个文艺社,读书和创作方面的措施,都没有具体的介绍。
目前文艺界开肝,对创作议论少,对人事费心多,这已经不是个别地方的事,因此不能责怪下面。在大会之上,作家们不是在作品上共研讨,而是在选票上争多少。一旦当选,便认为与众不同,一旦票多,则更认为民心所向。果如是乎?
而且很多人去争,弄得一些老实人,也坐不住,跟着上。不只形成一种奇异心理,而且造成一种市场现象,这能说是新时代文艺界的幸事吗?
平日闲谈之间,也曾问过一位明达事理,对官场、文场也都熟悉的同志:
“争一个主席、副主席,一个理事,甚至一个会员代表,一个专业作家,究竟有什么好处?人们弄得如此眼红心热呢?”
这个同志答道:
“你不去争,自有你不争的道理和原因,至于你为什么没有尝到其中的甜头,这里先不谈。现在只谈争的必要。你不要把文艺官儿,如主席、主任之类,只看成是个名,它是名实相副,甚至实大于名。官一到手,实惠也就到手,而且常常出乎一般人预料之外。过去,你中个进士,也不过放你个七品县令,俸禄而已。现在的实惠,则包括种种。实惠以外,还有影响。比如,你没有个官衔,就是日常小事,你也不好应付,就不用说社会上以及国内国外的影响了。”
和我谈话的同志,原来在一个协会当秘书长,我劝他退下来专心创作,听了他的一番话之后,我也同意他再弄个官儿干几年,结果他又去当了什么研究会的会长。
文艺和官,连在一起,好像不调和,其实,古已有之,即翰林学士之类。不过没有现在这么多罢了。其俸禄,仍由吏部掌管,像现在的文艺社,协会等等,过去也有类似之团体,但其开支,都是自筹的,今天机构之所以越来越庞大,竞争越来越激烈,是因为这些文艺团体,实际上已经与官场衙门,没有多少区别了。此亦谈文艺改革者,所当考虑者乎?
1985年6月15日
诗外功夫
在报刊上,常看到文艺界一些模范事迹。如某作家,在公共汽车上降服了惯匪流氓;某编辑一手接过业余作者的稿件,一手送给他二百元零花,并在修改稿件期间,给作者炖小鸡,送水果;某诗人代人打了一场难打的官司,居然打赢了等等。都感到这些同志形象高大,所作所为,近于侠义。
好在前两项没人要求我去做。第一,自己年老、体弱、多病,看见流氓,避之唯恐不及,当然谈不上与之交手对抗。第二,负责看看稿子,有时还可以做到,经济上的无微不至的照顾,是有些不方便了。第三项,却有人找到名下来。信上说,某某作家替人打赢了官司,你也替我打打吧。复印来的材料,我都看不清楚,这使我很为难。我从来没有打过官司,自幼母亲教育我:饿死不做贼,屈死不告状。我一直记着这两句话。自己一生,就是目前,也不能说没有冤苦,但从来没有相到过告状,打官司。此事也难以向来信者说清楚,只好置之,我想他还会去找那一位能打赢官司的诗人的,能者多劳吧。不久见他登报声明,招架不住了。
人的能力、志趣、爱好,确是各有不同,不能求全责备的。作家而兼勇士,编辑而兼义侠,诗人而擅诉讼,这都是令人羡慕的。但恐怕不是人人能做到的。即如编辑,月薪六十元,一见面就掏出二百,没有点存项,就做不到。认真处理稿子,善始善终,也就可以说是克尽厥职了。君任其难者,我从其易者。
在中国,人多,事情也多,目前,个人从事一份慈善事业,恐怕也不能持久。一个作家,在汽车上如果连续两次捉拿强盗,管保不久就有人把你聘请为治保员。一个编辑,如果对每个业余作者,都包办生活费用,他的办公桌上,稿件将积压成山,有多少存款,也得宣告破产。诗人继续替人打官司,只能改业律师。
有些事情,作为新鲜例子,宣传宣传,固无不可,大家都仿效起来,有时就行不通。因为这并不是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途径。
这就像某纱厂的女浴室,不断受到流氓的侵扰,厂方不出动保卫人员,却鼓励退休的老太太们去护卫少女,只能助长流氓们的嚣张。
有很多事,本职者不去干,甚至逃避,却宣传非本职者去干,于是有了很多余的模范,有了更多的本职懒汉。其实不足为训。
比如说小报,这本是宣传文学部门应该注意,应该管的事。社会上已经议论纷纷,这些部门却按兵不动,等候上边的精神气候。只凭社会舆论,能把小报压下去?等到不可开交,才去处理,事情已经晚了半月。
左啦,右啦,争来争去,实在没有意思。现在也没有多少人,相信这个。必需像广州一样,从不法商店里拉出那些录音录像,分之于众,然后才相信确有精神污染。当然在有些人看来,这种做法就更是极左了。
1985年6月23日改讫
听朗诵
一九八五年,九月十五日晚间,收音机里,一位教师正在朗诵《为了忘却的纪念》。
这篇散文,是我青年时最喜爱的。每次阅读,都忍不住势泪盈眶。在战争年代,我还屡次抄录、油印,给学生讲解,自己也能背诵如流。
现在,在这空旷寂静的房间里,在昏暗孤独的灯光下,我坐下来,虔诚地、默默地听着。我的心情变得很复杂,很不安定,眼里也没有泪水。
五十年过去了。现实和文学,都有很大的变化。我自己,经历各种创伤,感情也迟钝了。五位青年作家的事迹,已成历史,鲁迅的这篇文章,也很久没有读,只是偶然听到。
革命的青年作家群,奔走街头,振臂高呼,终于为革命文学而牺牲。这些情景,这些声音,对当前的文坛来说,是过去了很久,也很远了。
是的,任何历史,即使是血写的历史,经过时间的冲刷,在记忆中,也会渐渐褪色,失去光泽。作为文物陈列的,古代的佛教信徒,用血写的经卷,就是这样。关于仁人志士的记载,或仁人志士的遗言,有当时和以后,对人们心灵的感动,其深浅程度,总会有不同吧!他们的呼声,在当时,是一个时代的呼声,他们心的跳动,紧紧接连着时代的脉搏。他们的言行,在当时,就是群众的瞩望,他们的不幸,会引起全体人民的悲痛。时过境迁,情随事变,就很难要求后来的人,也有同样的感情。
时间无情,时间淘洗。时间沉淀,时间反复。历史不断变化,作家的爱好,作家的追求,也在不断变化。抚今思昔,登临凭吊的人,虽络绎不绝,究竟是少数。有些纪念文章,也是偶然的感喟,一时之兴怀。
世事虽然多变,人类并不因此就废弃文学,历史仍赖文字以传递。三皇五帝之迹,先秦两汉之事,均赖历史家、文学家记录,才得永久流传。如果没有文字,只凭口碑,多么重大的事件,不上百年,也就记忆不清了。文字所利用的工具也奇怪,竹木纸帛,遇上好条件,竟能千年不坏,比金石寿命还长。
能不能流传,不只看写的是谁,还要看是谁来写。秦汉之际,楚汉之争,写这个题材的人,当时不下百家。一到司马迁笔下,那些人和事,才活了起来,脍炙人口,永远流传。
别家的书,却逐渐失落,亡佚。
白莽柔石,在当时,并无赫赫之名,事迹亦不彰著。鲁迅也只是记了私人的交往,朋友之间的道义,都是细节,都是琐事。对他们的革命事迹,或避而未谈,或谈得很简略。然而这篇充满血泪的文字,将使这几位青年作家,长期跃然纸上。他们的形象,鲁迅对他们的真诚而博大的感情,将永远鲜明地印在凭吊者的心中。
想到这里,我的心又平静了下来,清澈了下来。
文章与道义共存。文字可泯,道义不泯。而只要道义存在,鲁迅的文章,就会不朽。
1985年9月21日晨改抄讫
谈死
国庆节,帮忙的人休息,儿子来给我做饭,饭后我和他闲谈。
我说:你看,近来有很多老人,都相继倒了下去。老年人,谁也不知道,会突然发生什么变故。我身体还算不错,这是意外收获。但是,也应该有个思想准备。我没有别的,就是眼前这些书,还有几张名人字画。这都是进城以后,稿费所得,现在不会有人说是剥削来的了。书,大大小小,有十个书柜,我编了一个草目。
书,这种东西,历来的规律是:喜欢它的人不在了,后代人就把它处理掉。如果后代并不用它,它就是闲物,而且很占地方。你只有两间小房,无论如何,是装不下的。我的书,没有多少珍本,普通版本多。当时买来,是为了读,不是为了买古董,以后赚钱。现在卖出去,也不会得到多少钱。
这些书,我都用过,整理过,都包有书皮,上面还有我胡乱写上的一些字迹,卖出去不好。最好是捐献给一个地方,不要糟蹋了。
当然捐献出去,也不一定就保证不糟蹋,得到利用。一些图书馆,并不好好管理别人因珍惜而捐献给他们的书。可以问问北京的文学馆,如果他们要,可能会保存得好些。但他们是有规格的,不一定每个作家用过的书,都被收存。
字画也是这样。不要听吴昌硕多少钱一张,齐白石又多少钱一张,那是卖给香港和外国人的价。国家收购,价钱也有限。另外,我也就只有几张,算得上文物,都放在里屋靠西墙的大玻璃柜中,画目附在书籍草目之后,连同书一块送去好了。
儿子默默地听着,一句话也没有说。大节日,这样的谈话,也不好再继续下去,我也就结束了自己的唠叨。儿子对一些问题,会有自己的想法。我的话,只能供他参考。我死后,他也会自做主张,他已经是四十多岁的人了。
我有些话,是不愿也不忍和他说的。比如近来读到的,白居易的两句诗:“所营惟第宅,所务在追游”,在我心中引起的愤慨。还有,前些日子,一位老同志晚间来访,谈到一些往事,最后,他激动地拍着两手,对我说:“看看吧。我们的手上,没有沾着同志们的血和泪!”在我心中引起的伤痛,就不便和孩子们讲。就是说了,孩子们也不会了解我们这一代人的心情的。
其实,生前谈身后的事,已是多余。侈谈书画,这些云烟末节,更近于无聊。这证明我并不是一个超脱的人,而是一个庸俗的人。曾子一生好反省,临死还说:“启吾手,启吾足。”他只能当圣人或圣人的高足,是不会有什么作为的。历代的英雄豪杰,当代的风流人物,是不会反省的。不只所做所为,他一生中说过什么话。和写过什么文章也早已忘记得干干净净了。
王羲之说:死生亦大矣。所以他常服用五石散,希望延长寿命,结果促短了寿命。苏东坡一生达观,死前也感到恐怖。僧人叫他身往西方极乐世界,他回答说实在没有着力处。
总之,生,母子虽经过痛苦,仍是一种大的欢乐;而死,不管你怎样说,终归是一件使人不愉快的事。
在大难之前,置生死于度外,这样的仁人志士,在中国,历代多有。在近代史上,瞿秋白同志,就义前的从容不苟,是最使后人凛凛的人。毕命之令下,还能把一首诗写完。刑场之上谈笑自若。这都是当时《大公报》的记载,毫无私见,十分客观。而“四人帮”的走狗们,妄图把他比作太平天国的李秀成,不知是何居心。这些虫豸,如果不把一切人一切事物,都贬低,都除掉,他们的丑恶形象是显现不出地表的。而一旦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他们又迅速灭亡了。这是另一种人、另一种心理的死亡。他们的身上和手上,沾满和浸透了人民的和革命者的血和泪。
1985年10月18日
谈“补遗”
三十年代初,我在北平流浪,衣食常常不继,别的东西买不起,每天晚上,总好到东安市场书摊逛逛。那时郑振铎主编的《世界文库》,正在连载洁本《金瓶梅》,不久中央书局出版了这本书。很快在小书摊上,就出现了一本薄薄的小书。封面上画了一只金瓶,瓶中插一枝红梅,标题为《补遗》二字。谁也可以想到,这是投机商人,把洁本删掉的文字,辑录成册,借以牟利。
但在当时,确实没有见到多少青年人,购买或翻阅这本小书。至于我,不是假撇清,连想也没相去买它。
在小册子旁边,放着鲁迅的书,和他编的《译文》,也放着马克思和高尔基的照片。我倒是常花两角钱买一本《译文》,带回公寓去看。我也想过:《补遗》的定价,一定很昂贵。
今年夏天,我买了一部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金瓶梅》,写了一篇读书笔记发表。有一天,一位老工人作家来看我,谈到了这部书。他说:
“我也买到一部。亲戚朋友,都找我借看,弄得我很为难。
借也不合适,不借也不合适。过去,我有一本补遗……”
“啊!”我吃了一惊,“你在哪里买的,价钱很贵吧?”
“一两角钱,解放前在天津,随便哪个书摊上,都可以买到。”他说。
“那你买的一定是翻版,我在北平见到的,定价很高。”我不知为什么,谈的很认真。
“这种书,还有什么原版翻版?”他笑了笑说,“小小一本携带方便。我读了好多遍,甚至可以背过。我还借给几个青年作家看过。现在大家买了洁本,如果有我那本小书,打印几份,分赠有这部书的同志,大家一定高兴。”
“嗐!”我笑着说。“你那不是精神污染吗?”
“什么污染不污染,不是为了叫大家读读全文吗?”他说,“可惜我这本小书没有了。‘文化大革命’,我把它烧了。我怕人家说,工人作家读这样的书!”
这位工人作家,写了一辈子四平八稳的文章,小说中除去夫妻互相鼓励当模范,从来没有写过男女间的私情。“文化大革命”,因为出身工人阶级,平日又不得罪人,两派都说得来,两派出的造反小报他一块拿着去代卖。也就平平安安过来了。现在有好几个官衔在身,也可以说是功成名就,快乐安康。
使我吃惊的,不是他买了这一本书,是他竟能背过。无怪乎当代小说家,都说人的性格,是非常复杂的了。据人文洁本标明,共删去一万九千字,过去的洁本,删的就更多些。
这个数字,可以和普式庚的小说《杜勃罗夫斯基》,梅里美的小说《卡尔曼》相当。如果他能背过这些书,他的小说,可能写得更开展一些吧。这是我的迂夫之想。他能背《补遗》,却也没有影响他的文字工作,没有影响他的生活作风,他是一个公认的规规矩矩的人。
解放这个城市时,我们接收一家报馆,在我的宿舍里,发现一本污秽小说,是旧人员仓促丢下的。好多日子不敢来取,后来看着我们的政策宽大,才来取走。他是个英文翻译,一身灰败之气的青年人。可见那时,读这种书的人是很多的。
读书的风气,究竟是社会风气的一个方面。是互为影响,互为作用的。夸大了不好,缩小了也不好。解放初期,思想领域,正气占上风,有绝对优势。有免疫功能。那位工人作家是在这种环境中成为作有,走上文学道路的。时代对他有制约,有局限。时代能引导青年,这是不能怀疑的。
1985年10月18日下午
谈照像
自从五十年代,患病以后,我就很少照像,每逢照像,我总感到紧张,头也有些摇动。这都是摄影家的大忌。他们见到我那不高兴的样儿,总是说:
“你乐一乐!”
然而我乐不上来,有时是一脸苦笑,引得摄影家更不高兴了,甚至有的说:
“你这样,我没法给你照!”
“那就不要照了。”我高兴地离开坐位。不欢而散。
当然,有的摄影家,也能体谅下情。他们不摆弄我,也不强求我笑,只是拿着机子,在一边等着,看到我从容的时候,就按一下。因此,这几年还是照了几张不错的照片。其中有毕东、张朝玺、于家祯的作品。
今年,来找我照像的,忽然多起来,比要我写稿的人还多。我心里是明白的,我老了,有今年没明年的,与朋友们合个影,留个纪念,是我应尽的义务。所以,凡是来照的,不管认识与否,年长年幼,我总是不惜色相,使人家满意而去。
但还是乐不上来。虽然乐不上来,也常常想:为人要识抬举,要通情达理。快死了,弄到这样,算是不错了。那些年,避之唯恐不及,还有人来给你照像,和你合影?
当然也不是一张没照过。有一次批斗大会,被斗者站立一排,都低头弯腰,我因为有病,被允许低头坐在地上。不知谁出的主意,把摄影记者叫了来,要给我们摄影留念。立着的还好办,到我面前,我想要坏。还好,摄影记者把机子放在地上,镜头朝上,一次完成任务。第二天见报,当然是造反小报,我的形象还很清楚。
一九五二年吧,中国作家协会召开大会。临结束那一天,通知到中南海照像。我虽然不愿在人多的场合照像,但这是不能不去的。记得穿过几个过道,到了一个空场。凳子都摆好了,我照例往后面跑。忽然有人喊:
“理事坐前面!”
我是个理事,只好回到前面坐下,旁边是田间同志。这时,有几位中央首长,已经说笑着来到面前,和一些作家打招呼。我因为谁也不认识,就你头坐在那里。忽然听到鼓起掌来,毛主席穿着黄色大衣,单独出来,却不奔我们这里,一直缓步向前走。走到一定的地方,一转身,正面对我们。人们鼓掌更热烈了。
我也没看清毛主席怎样落座,距离多远。只听田间小声说:
“你怎么一动也不动?”
我那时,真是紧张到了屏息呼吸,不敢仰视的地步。
人们安静下来,能转动的大照像机也摆布好了。天不作美,忽然飘起雪花来,像虽然照了,第二天却未能见报,大概没有照好吧。
一生只有这样一次机会,也没能弄到一张值得纪念的照片。
倒楣的照片能见报,光采的照片不能见报。在照像一事上,历史总是和我开玩笑。
照像虽是个人的写真,然也只能看作浮光掠影。后之照,我为理事,坐于前排,前之照,则为黑帮,也坐于前排。都已经是过去的事了。
我青年时期的照片,经过战乱,都找不到了,亲朋故旧,都无存者。我很想得到一张那时的照片。那时的表情,一定是高兴的,有笑容的。
1986年4月4日,清明前一天
照像续谈
他们给我照像的时候,总是提议我拿起一本书,好像我时时刻刻都在学习。有的人,还叫我拿着一支香烟,好像这样更能表示我是个有灵感的人。时间长了,凡是来了有这种爱好的摄影家,我总是自动摆出这样的姿势,以致摄影家非常高兴,认为我是个很有经验的,懂得摄影艺术的行家里手。
近几年来,各种文艺刊物上,都大登作者的照片,全国性的刊物,有全国性的规格,地方性的刊物,有地方性的规格。有时干脆就把作者的照片,登在他的作品的前面,使你既能读到他的文章,又能领略作者的风采。一举两得,图文并茂。这些作者,多半是执卷攻读,或奋笔写作,手里拿着一支香烟,身后放着一个或几个书架。
我摹仿着这种姿势,适应着时代的认识结构。
有的刊物向我索用照片。好的照片,我是吝于寄出的。常寄一些我不喜欢的照片给他们。因为原照总是收不回来。这种办法,当然不太好,正像我外出旅行时,不愿穿像样的衣服一样。
因为别无所求,在刊物露过几次以后,我就不相再干这种事儿了。我觉得这有点像做广告。
青年时,在大城市的照像馆门前,常常见到督军、巡阅使的大幅照片,后来又常常见到名伶、明星的大幅照片。这些照片,说是宣传个人也可,说是代照像馆做宣传也可。
刊物如果同时安排几个作者的照片,是颇费心机的。谁高谁低,谁大谁小,谁前谁后,是有讲究的。在这一期,某人的官职高些,照片放得也就高些。下一期,此人官衔没有了,马上就会落了下来。
过去,在文艺界,是没有这么多讲究的。前些日子,我见到人权保障同盟的一张旧照片,宋庆龄、蔡元培、鲁迅、胡愈之,随便在那里一站就行了,很自然。
现在,如果是在名山胜地举行笔会,一群作家室外合影,就得有一个有政治头脑的人,认真安排一下。一般官衔高而得奖重者居中。主办单位的负责人,如出版社长、刊物主编次之。其中奖又分大奖、全国奖,地方奖。刊物有名牌不名牌之分。当我与人合影时,总怕站错了位置。僭越固然不好,充当站立两厢的角色又有些不甘。临阵非常侷促。好在我不大出去,在自己庭院或自己房间里照,就随便得多,即使几个青年朋友,把我拥在上座,也就居之不疑了。
读了一部好作品,心里喜欢、仰慕,就想看看作家是个什么样儿,这是人之常情。古代没有照像,插图本的文学史上,却有很多作家的画像。屈原因为写过《天问》,所以披发昂首;司马迁因为遭过宫刑,所以没有胡须。谁也不会相信,当年的屈原、司马迁,就一定是这个容貌。但有一个像,总比没有好一些,读者心里总算有个影儿了。所以曹雪芹的一张假画像,还有人在那里争论不休。
感谢湖南人民出版社,送我一本《托尔斯泰文学书简》,这是一本很好的读物。其中有高尔基和托翁的通信。
高尔基在一封信中写道:
如果您有给别人像片的习惯的话,那就请您给我一张吧。我恳求您送给我一张。
托尔斯泰送给他一张签名的照片,并在一封信中写道:
阿克萨克夫讲过:有些人比自己的书好些(他说的是聪明些),也有些人比较差些。我喜欢您的创作,而我认为您比您的创作更好些。
这不是托尔斯泰只看了高尔基的照片,而是认真研究了高尔基的作品,并与他会面以后,作出的判断。
1986年4月13日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