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看卖奴隶时有了感想所以预备回去
第十章 看卖奴隶时有了感想所以预备回去
“我不愿意一个人出去了,你引路,带我玩去吧。”阿丽思小姐一面说一面吃小汤圆,汤圆是用豆沙作馅,味道是甜的。这是“过早”,是吃早点心。情形同欧洲一样,同是口,牙齿,牙板骨,有些人吃的是咖啡,焦黄的面包,牛奶饼,有些却是马铃薯与白米汤。
另外还有一个人也在桌前吃汤圆。这是什么人,我不在此再加以说明了。但你们读者,记性若好就会记得到这个人是谁。记忆力不行,那我即或在此又点名道姓的说这是某某,是某人的哥,呆一会儿你仍然又忘掉了。
这个他,见阿丽思有意见,答应还是不答应,暂时不作声,只笑笑,仿佛还得听听读者的意见再决定。且帮他想想吧。去还是不去?这里应不应有一个向导之类,读者总有意见可以提出供商酌吧。尽阿丽思一人走,离开了傩喜先生,离开了仪彬的二哥,(除了这次以后我决不说这是谁的二哥呀!)看见了水车,看见了干妈,看见了……但这样可不行呀!这地方,还有许多好看的东西,总不止这点点吧。并且这地方,狗可以随便咬人,象喝足了烧酒的英美水兵有随便打人的趣味一样,作主人的不但不负责管束,反而似乎因为奖励才把它们脾气弄坏了。此外马也可以随意踢人,牛也随意触人,单欺生。作这些骄傲放荡行为的禽兽,且居然是社会所称可的。
阿丽思有一次还被一只公鸡追过,多危险!(中国人怕外国人,狗同牛马之类,是还懂不到容忍客气的。)这样看来,缺少个保护人,阿丽思一个人出门,真近乎是一件冒险了。
但是,到苗地去是不必怕的,苗人的狗也懂到怕汉人三分。这地方从不曾听到苗人欺侮汉人的新闻,也不曾有这种故事。他们有口,有手脚,有硬朗的头(可以碰倒一堵墙)。
可是口只专为吃粗糙山粮而生,不如汉人的灵便,要他们用口来说谎骗人那是不行的;并且也不能咬人。苗人的脚不过拿来翻山越岭跑路而已,哪里及这地方一匹马的两只后蹄呢。
(还有头呀!)是的,还有头。这东西除了顶适宜于尽作主人的敲打以外,真找不到什么用处了!这地方苗人比狗比牛马还驯良。地方官奖励苗人作奴隶,于是他们就作着奴隶下来了。……如此说来,阿丽思到苗地方去,是什么危险也不会有的。
阿丽思是非常想到苗地去,因为她不忘记仪彬姑娘为她说的话,她要同苗王握手,同苗公主认同年,同苗歌女学歌。
苗人是好的,好在他们的诚实待人。他们的样子似“人”,却只仿佛是人。凡是人类的聪明处他们不有,有的却不是穿大礼服衣冠整齐的中西绅士所有的德性。
应当设法到苗地去看一看。
问题到了以后阿丽思是不是一个人可以去同苗人接近。
事实上这是不行的。她不能用小费来问路了,也不能用“我是英国人”那种话来问路了。傩喜先生的老友哈卜君在他大作上,提出送小费的常识,却只能适用于中国大都会,苗疆乡僻可不成。他们苗人知道发洋财的意义,是从一个洋人手上攫到一笔钱,这钱如天赐赏号一样,只不过一个通俗的梦,比鸡下金卵的故事还来得更荒唐不经,所以真的洋财他们是不能接受的。你是英国人,想吓他,他也不怕,因为他只信菩萨。他们的巫师,除了说妖怪洞神应当尊敬畏惧外,还不曾说过外国人也有妖怪一样法术的。
没有人引路,那又怎么成事呢?
到了非要人引路不可的地步,那一个吃着汤圆的他,自然应当让阿丽思再要求一次,把陪去的理由说出,就好好的答应下来了。
我们把一些不重要的业已明白的事情,且节略过去,看他们俩到新鲜地方去见到的是什么情形。
…………
随了一群作生意的商人,走到石牌溪。石牌溪是一个场,五日一场卖生熟货,这里苗子多#N多。好象苗子因为是不咬人的东西,很容易管理,所以这里一切交易以外还有一个地方作奴隶的买卖。一面是从各处大城来的人贩子,一面是携带儿女的父母,(这些作父母的到这场上来卖一个女儿,便可以换两只小猪回去。)两方面各扛有大秤,秤杆用梼木作成,长的象小桅,杆上还嵌有铜星,非常美观。在苗人方面,多数还是那小奴隶背着大的铁秤锤;(也正因此才显出是强健的无疾病的奴隶!)还有经纪,才真可以称作名人要人,值得佩服!他们那公正不阿,那气概与魄力,那责任,说他不比一个县知事重要,那是不行的。遇到两方面对于秤上有争持时,他那从中取利的手腕,这才干,是更应在一个县知事的才干以上的。
奴隶的父母长辈,把奴隶从各处地方带来,将奴隶放在自己身边,(这时是不必用绳索牵拥的)尽人看货。作这样买卖的城中人,总不是全然外行的。他们知道一切的方法,才不至于上当蚀本。他们在秤上全知这用二十两作一斤的大秤。
在货上则常常嘱咐奴隶把上衣搂起,检验有无疮疤伤痕。又用苗话问奴隶,试试是不是哑子。又要奴隶走几步路,看腿脚有不有毛玻奴隶年龄多数是三岁到八岁。在这情形下,这些天真烂漫的孩子,全然是莫名其妙,只规规矩矩的尽人检察,且痴痴的望到父母同人讨论价钱。当到把她用腰带捆起,挂到秤钩上去,或者要她藏到经纪所备置的竹笼里,预备过秤时,多数是还望到这些人作着生疏的微笑的。价钱一讲妥,那经纪,便用了习惯的方法,拿出一点糖果之类来,把小孩哄到一旁去,以便两方负责人,在用粗棉纸印就的契据上画押交钱。到这时,比较懂事一点的孩子,从父母眼睛中看出了这事的严重,就低低的哭起来了。然而这不碍事,哭纵哭,也决不敢大声的!因为在汉人面前,哭也不是可以随便放肆的,这是在作奴隶以前的苗子,一出娘胎也就懂得的事了。
阿丽思来到这场上,就看到了这些事,看了一阵。
今天的行市,是大约在八十个小钱一斤起码到二百六十个小钱一斤为止,因为奴隶的价钱,平均多是三串到十串。虽然在肥壮以外,也还有货物好坏的区别,但行市是决不能超过五百文。
来此买货的人贩子真不少。但到了午后,行市还是有逐渐下跌的趋势,这就可知近年来奴隶的出产,已渐陷于产量过多的模样了。产量过多真是可怕的。虽说奴隶遍布国中,国中上流人也才有福可享,奴隶的位置又用法律制定,永远是奴隶,原本适于作奴隶的苗子,又加若干聪明有学问人的计划,怕是不应怕了。然而另外不是仍然有可怕的缘故么?……说来说去似乎又不得不使人记起近年来国内战争的影响了。
因了战争的延长,交通的断绝,奴隶的输出量便减少下来,靠养育儿女卖一点钱来维持生活的苗人,也就更多悲惨的命运了。在目下,则虽说革命已经成功,裂土封爵论功行赏的事已经快到了,交通恢复是当然可能的事,奴隶的滞销,当不过是一时的情形。然而最近的最近,想要靠卖儿女得一点钱的苗子,将怎样来对付这日子呢?革命成功后,建设的时期已到,不是正有许多聪明有学问的人,为国家体面打算,在那里提倡废去娼妓么?真把娼妓废去,这些国家的新贵,这些在社会上有名望有权势的人,是如此其多,姨太太的需要自然可以激增,奴隶的销路也当然可以转旺,这是一定吧。可是娼妓的废除,就只用驱逐一个简便办法可以作到,不会又有那类聪明博学的人,想到奴隶是中华民国一种耻辱,因此也来禁止么?
所有的苗人,不让他有读书机会,不让他有作事机会,至于栖身于大市镇的机会也不许,只把他们赶到深山中去住,简简单单过他们的生活,一面还得为国家纳粮,上捐,认买不偿还的军事公债,让工作负担累到身上,劳碌到老就死去,这是汉人对于苗人的恩惠。捐赋太重,年又不丰收,他们就把自己亲生儿女,用极小的价钱卖给汉人作奴隶,终生为主人所有,算是借此救了自己也活了儿女,这又是汉人对于苗人的恩惠。他们把汉人与上天所给的命运接下来,不知道怨艾同悲愤,萎靡的活着,因为他们是苗子,不是人。使他们觉得是苗子,不是人,应感谢的是过去一个时代的中国国家高等官吏,把这些东西当成异类,用了屠杀的血写在法律的上面,因此沿袭遵行下来了。但从废娼一事上着想,则眼前不久,这些扁鼻子大脚板的蠢东西作奴隶的机会,不是也将因为顾全中华民国国际体面而失去了么?革命成功的民国是用不着有奴隶存在,也用不着有苗子存在,这是真的。他们所有的命运是灭亡,他们的存在便仿佛一种不光荣的故事存在,凡是国民都应当有这样心情吧。与苗子同在一个国度为一种耻辱,觉得这个才是一个好国民,是的,这是真理,大致不久当有人正式提倡了。
且说阿丽思和她的同伴在此看热闹,是怎样一种心情。
她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她奇怪这些小奴隶比小猪小羊还乖的道理。小猪小羊被卖时,是免不了要叫要跳的,奴隶却不曾如此。有些羊被人买了去舍不得母亲,就咩咩的喊,还随意生气用角触撞买它的主人,这里小奴隶多数却是只会在被经纪诓她过秤以后不自然的笑。——当然阿丽思也承认这除了笑是找不出什么方法的,但这笑总是特别的很。
同伴呢,见过很多了。见过多,不动心,那是不行吧。见过既很多,又明白这是普遍中的一件,就又有一些比目下更深一点的感想吧。
他见阿丽思为一个小女孩心中仿佛很难过,就说:“我们走了吧。”
阿丽思说“不”。她也笑了,是勉强的笑,如所见到的女孩笑着的态一个样子。
阿丽思同到她的伴,似乎都注意在目下正讨论价钱一个女孩身上去了。女孩子是那么小,黄黄的脸与一头稀稀的发,加上一对圆眼,并不比一个洋娃娃大。看样子不过三岁。但当到那经纪代替买家问她年纪时,却用了差不多同洋娃娃一般的低小清圆声音,说是:“朱(苗语“六”)。”
那经纪,就大声的豪纵的笑,说,这小东西可了不得,她说她有六岁,这可信得过么?大众也笑了。
当然是不过三岁罢了。三岁应当说“不”,大家意见全是如此。
但这奴隶却因了众人不相信的样子,着恼了,她用苗话问她爹,要爹找证据。
经纪也问那作父亲的人,问这奴隶到底是几岁。
那中年长鹿模样的瘦汉子,用半生的客话说,“五岁又四个月圆。”
“价钱?”
作父亲的不能答应出来了,把头低下在思索。又象在思索另外一件事去了。他为难,不敢把价钱说出。于是那女儿用苗话同经纪说。她说:“……朱骨来大洋钱(苗语“六块钱”),……骨来,……”说不明白了,便用手比拟,那手小得象用米粉搓成的东西,两手作环形,也不象是在形容洋钱。
于是有些人就笑了,因为这手势的比拟可以说是只要十个当二十的铜子。目下奴隶的行市,纵怎样不成,两百钱不过是一个羊羔儿的价钱,虽说一个人还比不得一个羊羔可以下酒,不过究竟还有市,想来也不至于如此烂贱吧。
那作父亲的,先是低头迟疑不敢将这大价钱说出,如今却听到有人笑说两百钱了,才滞滞濡濡的同经纪说,这是最后一个儿女了,预备卖十块。而且这十块钱,他是预先分配好了的,给这作母亲的坟前烧一块钱纸,还五块账,送菩萨还愿三块,用一块作路费,自己到贵州省去当兵。但这是一个多么吓人的数呀。这个数目说出时,经纪把舌头伸出作了一次丑相。其余的人贩子倒不出奇,因为喊大价钱是毫不可怕的,只在货。
“十块钱么?”一个某甲问,因为这数目他觉得近于荒唐。
“是的,值得十块。她乖巧得很。不相信可以试试看——阿宝,阿宝,学学城里的太太们走路。”
那小孩子羞涩的望阿丽思一笑,在那人群当中空处走起路来了。象唱戏,走了一阵就不走了,又望到大众同阿丽思笑笑,阿丽思也只有对她笑笑。
“告他们老爷,你叫什么名字,好好的说。”
如那作父亲的命令,这洋娃娃就说,“名字是阿宝,姓吴。”
人贩中一个问,“有阿奶不有?”
“不。——阿爹,阿奶到土里去了,睡了,是不是?”
“阿宝,可以唱歌,唱春天去了第一节。”
她又照到拍子唱了,是苗歌。是送春的歌。小孩子唱的歌只阿丽思一个人深深懂得,虽然也只有她一个人不明白这歌中的用意。
把歌唱完以后,买奴隶的到把货同价来较量的时候了,说先试称称看,好还价,这时作父亲的见到女儿的出众,有着勇气要价了。
那父亲说不能称。理由是这个女儿不比其他的女儿,论斤可不成的。
“老哥,十六两正秤!”
“我不卖斤的,送我五百钱一斤也不行。”
“不先过秤怎么好算账?”
“那有货在这里!”
“试秤秤,也可以有一个打算。”
“那不行。人在这里,看就是!”
到了最后是两面都似乎不作这一次生意也成。其实两面全愿作成这生意,因为阿宝已为人贩子中看中了。
因此,经纪出来转圆了。当然他是帮同人贩子说话的。他说用公秤稍稍打一下斤两,并不是坏事。其实这能干人,眼睛下的估计较之许多秤还准确,若要他猜出一数目,则至少也不会超过五斤的。但习惯,是应当在字契上填下斤两,所以非过秤不可。他就把习惯提出窘倒那父亲。
“先说价,说好了过秤。”
“那先说洋钱合多少价……十块,不是二十六吊吗?你们听过近来有什么地方值二十六吊钱的小丫头么?”这意思是太多了。
阿丽思是的确也不曾听到过人值二十六吊钱的,浮士德卖灵魂给魔鬼,大约就不到这数目!
“货不同。”这作父亲的虽说了这一句硬话,但想起二十六吊,也不由得不气馁了,就又说,“你们还一个价钱看!”
经纪也帮同说:“还一个价钱是理由。”
于是有人还出三块的价钱了。起码还三块,算是一个慷慨的数目。这第一次还价实在就已超过了其他比这还大的丫头价钱,不免使其余作父母的人歆羡。
经纪见有出了价钱,就站在场坪中央,拖了阿宝的手打转,说,谁加钱,就是谁的了,请赶快。
有人加一吊了。
有了说四块加一吊了。
既不是买去就可以腌吃的东西,还值九块钱,当然作父母的是应当欢欢喜喜呵!一个三岁的孩子,只三岁,养来究竟花费这父母多少东西呢?要这苗子说,一年他自己究竟要多少钱用,除了上捐在外,除了敬神在外,还除了送乡约地保的孝敬在外,穿的吃的算一总账。大概也算不到十块钱。
价钱既说定,当真过秤了,当经纪人把这奴隶的斤两告给在场众人时,伸舌子的事轮到了其他作父母的全体,全都吓然了。那奴隶的价,已超过三百文一斤的行市了,这是近来稀有的大价。虽说这小小活东西,会唱歌,会走路,会数苗文的一二三四五,且明白左转右转,但我们应当记清楚,是十块少一点儿的一个数目呀!
在欧洲,出十镑钱买一洋娃娃,也是平常事。然而若把洋娃娃化奴隶,那已类乎把欧洲人的狗比苗子,一个狗应比苗子尊贵值钱,是谁也都明白了。
成了交,写字了,阿丽思不走,我们难道还要阿丽思在此作一次中人么?
他们走了,在路上,那同伴问阿丽思,有感想没有。
“有感想,”阿丽思说。的确的,她是有感想。她就在想。
“那就试说说。”
“说吧,”阿丽思正预备说,却见到一个女人牵了一头小猪过去,用草绳作圈,把猪的颈项圈好,匆匆忙忙的赶猪回家。她说,“我们就呆在此地一下,看看他们把买来的奴隶用什么绳子捆头颈吧。”
呆下来了,预备看。所看到的只有长成的苗女人颈下有银圈铜圈,却不曾见到过一个人贩子带奴隶过身。
“这就怪了,难道他们怕她们跑掉,所以用笼子关,象关雀儿一样,不用捆颈项的办法么?”
同伴笑。
阿丽思可莫名其妙了,因为每一个人过身,背上所有的大小竹笼竹篓,都很小心的望到了,却仍然不见一个奴隶。
“大概是用布包了,是不是呢?”她把这话问同伴,同伴也不很明白这事情。
阿丽思觉得,这真怪。把人不当人,来买卖,这倒不出奇。奇怪的是买来有什么用处?人是还得成天吃饭喝茶的一种东西,难道买来家中吃饭喝茶吗?小女孩是只会哭的东西,难道有些人嫌家中清静,所以买一个女孩来捶打折磨尽她成天哭,这家庭就有趣味了么?
……她的感想真不是三言两语可以说尽,她以为只有预备同姑妈格格佛依丝太太去说谈三天三夜,才会谈得完,所以她真到了以前仪彬姑娘说的“要想回去”的时候了。
据一九二八年十二月上海新月书店初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