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苏叔阳 字数:13108 阅读:289 更新时间:2011/11/05

寂寞,对于靠识己者的多寡来判定生存价值的人来说,是灾难;

  寂寞,对于参透了凡俗的人来说,是大解脱;

  寂寞,对于只一心博取功名的人来说,是大惩罚;

  寂寞,对习惯了繁华的人来说,难以忍受,虽有一时的新奇;

  寂寞,对于习惯了寂寞的人来说,是无所谓,虽或有一时的挣脱欲。

  其实,寂寞到只有自己和自己对话的时候,便会产生意料不到的事、想像不出的情绪、难以弄清来龙去脉的思想……总之,会有许许多多的乖张……

  林春夫正处在寂寞里。他说不出寂寞对于他是好是坏。他的心绪总是索然,像被霜打过的草地,干什么也没兴味,寂寞倒也无所谓。

  他是个画家。或者说,他曾经是个画家。现在呢,他什么也不做,只是蔫蔫地坐在家里。

  他的家,很不错,在北京找这么个地方当家,那可真不容易。

  他的家是一座小院子,在远离市区的郊野,交通却不能说是很不方便。

  他的院门前,有一条挺清亮的小河,钻过榆树林,穿过柳树行,又从一片绿绿的草地中间,高高兴兴地流过。这河,春天漂满杂草和榆钱;夏天漂满快活的小鱼;秋天漂满黄叶;冬天呢,漂起一河洁白的冰雪。这河,叫榆叶河,满有诗意。不是林春夫起的名。他搬来之前的很久很久,这河就叫这名字。

  他的院子后身,越过一片黑枣树,便是一条公路。公路这头,通向一个极有名的天然公园——不必费心去猜那是什么公园了,反正千百年来它就是著名的“燕京十景”之一。——公路的另一头通向市区。每隔十几分钟,便有一辆嘟嘟、咔咔,浑身乱响的公共汽车从路上经过,载着全世界的游客去那座公园,爬山呐,野餐呐,看红叶呀,直到装饱一肚子冷风凉水,累个贼死,才又乘着那辆“挪亚方舟”之车,叽哩咣当地奔回北京市区。

  假如没有这公共汽车,林春夫的家,便是远离人世的伊甸园;

  假如没有这公共汽车,林春夫也不大好活下去。

  林春夫的家虽然在名义上属于丰盈村(这丰盈村,实际上原名为坟营村,是清代看守旗兵坟墓的兵营所在地,现在改为这名称,挺不错,是不是?),但是离这村还有四五里地,是孤孤单单甩出来的一座小院。林春夫的日常生活所需之物,都不得不从村中的商店购买,偶尔也去公园门前的商店采购。林春夫决心远离人世的喧嚣,却又不得不食人间烟火。甭说别的,单是每天必饮的酒,每天必吃的下酒的猪舌头,林春夫就不会生产,不得不求助于商店。还有烟,自卷的“大炮”,总不及“牡丹”好吸,近来,又添了洋烟,“555”和“KEHT”是必须从人世间得来的。这公共汽车便是把林春夫和人间连在一起的纽带。因为乘车总比步行来的方便,去商店购物是经常要乘车的。然而,采购用品这些事,林春夫不做,全靠女儿林琇。林琇呢,每次都计算得准确无误,她从后门穿过黑枣林,来到汽车站,公共汽车也必赶紧喘着气赶来,好伺候她上车。林琇没失败过。

  林春夫的家,是妻子的遗产。妻子姓关,是清代世族瓜尔佳氏的后裔。关是瓜尔佳氏汉化的简称。林太太关韫玮是“庶出”。她的母亲是父亲的第三房太太。父亲其实并不富有,只是个靠典当为生的遗少。这座小院,当初是赏给三姨太的,是为了逃避家庭的纷争。后来,1949年,父亲带着三姨太跑到海外。六岁的关韫玮正生着病,没走成,便由奶妈陪着,住在这小院里。

  后来,关韫玮随了奶母,进城读书,工作、结婚、生子,直到去世,也没再来过这小院。

  妻子去世了,林春夫觉得一切索然,便把这小院收拾了一番,从市里搬来住了。一住便是三年。

  林春夫和妻子其实并不特别的恩爱。林春夫爱她。她有让丈夫爱的一切理由:她长得不难看,她温柔,她一心一意为丈夫、为家庭,她做在人前吃在人后,她不讲究吃穿,无论丈夫遇到怎样的祸事,她都坚信丈夫的正确、为光明的到来而默默吃苦。

  林春夫没有一丁点儿理由不爱她。

  然而,他们中间总缺点儿什么。谁也说不准,说也说不出。只有半夜突然醒来,面对黝黑的窗户,林春夫会悚然觉得有点缺憾,难道就这样过一辈子么?好像总有个不安分的灵魂在撞击他的胸口,要用长枪利剑把胸膛戳个窟窿,好让他钻出来透口气。他总想换个活法,好像是。

  然而,还没来得及弄清楚,妻子便死了。关韫玮临死的时候,很清醒。她无力地抓住林春大的手说:“想想自己的一辈子,挺满足。跟着你,我平静、愉快。要是再活一回,我还嫁给你。”长叹一声。“我的好人!”

  她微笑着告别了人生。

  林春夫觉得妻子说得对。无论如何,她是自己生活的一部分。没有她,生活就塌了。他的肩膀扛不住这塌下来的屋架子。妻子死了,他的过去也死了,于是一切变得无聊。

  他原先是写实派画家,后来,他画自己的感觉。不管他画什么,是什么派,谁都骂他,谁也都承认,他有才华。可谁都不满。原来称赞他的,几天后也会转而骂他。他不明白为什么。他总是想弄明白,于是他苦恼。

  一个聪明人告诉他:“你的混账之处在于你总是独来独往,没有一个‘帮’,你跟你老婆是一帮,你老婆是你的敌人,是你事业的破坏者!”

  他听懂了,却陷入更深的糊涂坑。亡妻一心要丈夫在自己身边,多一份温情,多一份体贴。也许有点太自私,忘了丈夫属于大众。然而,这就应当挨大众的骂吗?

  他害怕去钻营,去结一个网,兜着自己抛到天上;他原本并无把自己禁闭起来的设想,然而现在灰暗的心绪,却让他为妻子的亡魂守戒。他把自己掩埋在这小院里,听凭岁月的风从头上吹过,时间的流水在门前流过。三年啦!

  他从画坛上消逝了,

  他从生活的战场上退却了,

  他在这荒僻的一角休息了。单有回忆,是无聊,他连回忆也没有,是更大的无聊。他垮了,似乎是。白天,坐在窗前数对面房顶的瓦片儿,看天上的白云;晚上,数星星,再不,就是喝闷酒。

  您要是从那小院门前过,凑巧门开着,会看见一位头发、胡子都跟长疯了的棉花秧一样,二目呆滞,傻坐在藤椅上的男人。您绝不会相信,他还不到五十岁,原先是个又机灵又帅的汉子。

  林春夫要是没女儿林琇照拂,也早就吹灯拔蜡,离开这烦恼人生了。

  林琇二十二岁了,念过两年大学,又退了学,在家自修。妈妈死了,爸爸“傻”了,搬到这荒郊野外,干什么都不方便,自己去上学,剩下爸爸自己,差一点儿把颜色当牙膏使唤。她只有一个妈妈,已经远去不归;她只有一个爸爸,可不能再让他悄悄“远去”,要是在自己上学的时候,他忽然地去追寻妈妈的灵魂,那自己不是犯罪吗?所以,林添一咬牙,退学回家。何况,如今这大学上不上也两可。大学生们有几个正儿八经听课的?还不如在家自学,当爸爸不犯傻的时候听他讲讲美学,艺术概论,还真强过那些只有书本知识没有实践经验的教师爷。

  于是,她自修了两年,自己给自己判分,已经可以当硕士了,只是没有正式的文凭而已。

  她忠实的朋友是村里的邮递员刘金岩。小伙子不好说话,却好办事。手脚麻利,眼里头有活,常常给林琇带来她想看而又无处去借的书。她常吃惊,是刘金岩有特异功能?他怎么知道自己想读哪本书啊?

  她糊涂。她忘了自己时不常儿地给刘金岩讲自己的读书心得,其意义在于检查自己对知识理解与掌握的程度。能顺畅通达地讲明白自己对一个问题的认识,让不知道这问题的人听得明白,这便是本事,这便是说话人对这问题认识透彻的证明。

  林琇其实是给刘金岩当“小老师”。她常说:“这问题我就学到这儿,有些地方儿还不清楚。听说有本××、××书,写得清楚,可惜我还没看。”

  没几天,刘金岩就在院门口按响自行车铃,笑眯滋滋地把那本“××、××书”,送到从院里跑出来的林琇面前。

  林琇一准要吃惊,接过书,抱在胸前,低声地欢叫,脸上飘起红霞。

  这俩人,谁都不知道,淘气的爱神丘比特早用箭射穿了他们的心,自己躲在云彩里看笑话儿。

  他们谁也没想到已经掉进了爱河。所以俩人都犯傻,一概看不见对方最笨拙的地方。

  林琇离不开金岩,不然,谁能常常替她从村里买回必须买的日用物品,带来书籍,让她一惊一诧地欣喜?

  金岩离不开林琇,不然,上哪儿听一张殷红的嘴讲解奥妙的美、灵感、艺术与哲学?

  林琇是没有文凭的硕士。

  金岩是没有方帽子的学士。

  林琇把爸爸当小孩儿、当病人般地服侍;金岩把林琇当妹妹、当女儿般地爱护,林春夫看不出两个年青人有何不妥,或者说他无心去审查两个年青人内心的秘密,他连自己都看不清,他只是漠然地享受两个年青人的照拂。

  得,三个人都有点儿傻兮兮。

  倘或日子就这么过下去,平静的如同榆叶河的水,那前途也就可想而知。林春夫将默默地死去,至多使从前的友与敌发一声感慨,或者将一朵半枯的花慈悲地扔在他的灵前。就算他自己忽然醒过劲儿,来一个“衰年变法”,鼓捣出一幅足可震惊世人的杰作,那也不过是回光返照,活着的大爷们照样指斥他艺术的末路。也许,他死了,有哪位懂得他艺术的小学教师,把他的画展览出来,陡然使举世恍然,原来刚刚死了个了不得的天才。哎呀,呜呼呀,天才死了。死了,便没辙了。这样的事儿,当今之世不能说是天方夜谭吧?可这于林春夫有何用呢,倘或他像榆叶河水一样悄悄地逝去?

  林琇、金岩也无非是林春夫的翻版,就算结婚时尝到爱情的欣喜,也会很快地把幸福赏给平静。而平静,死一样的平静是谈不上什么幸福的。

  千百年来人们乞求着这平静;而这平静却真是该当诅咒。

  其实,林春夫、林琇、刘金岩,都企盼着变化。只是他们都未曾意识到,或者惧怕这变化,愿这平静长久地存在,因为明天如同昨天,反正熟悉,好应付;而明天不同干今天了,那就让人惶悚。

  可变化毕竟来了。

  一封信来到丰盈村,信封上写的是“关韫玮女士收”。而关韫玮女士却已经到了收不到这信的另一个世界了。

  其实,丰盈村原本不应收到这信。信是从美国寄来的,是寄到宣武门外铁券胡同的。

  铁券胡同里自然没有关韫玮。邮递员满可以批个“此地查无此人”的条子,把信退给大洋彼岸。可偏偏碰上位极热心的邮递员,偏偏要让“死信复活”。

  于是,这信在发出的七个月之后,到达丰盈村邮递员刘金岩的手里。

  林春夫的心早就浸泡在孤独的湖水里,以至于使他仿佛陷入了疯魔。他什么也看不见,听不到,全无兴趣。心里常常只是一声叹惜,一个悠长的问题:“怎么会这样?人跟人怎么老是这样?”这是一个亘古常新的哲学问题:“人,究竟是什么?”林春夫快要在哲学的湖水中淹死了。

  当刘金岩拿着那封信找上门来的时候,他一点也没意识到这是怎么一回事,更没有想像出将会有什么事。

  那天,刮着一点点轻轻的风,飘着一丝丝凉凉的雨。仲夏的闷热全都逃遁到遥远遥远的地方,或许到了非洲吧。

  天将黄昏,林琇把小圆桌摆在厅堂里,温上半斤绍兴酒,把酱猪舌头(北京人称之为“口条”)切成细细的丝,加上点葱丝、姜丝、酱油、香醋,拌好,放在桌子中央,再摆上一盘泡菜,一碟煮花生米,然后向里屋高叫:“老爸爸,您的节目开始啦!”

  仿佛京剧老生出台一样,林春夫在里屋咳嗽一声,挑门帘出来。这当儿,院门外响起一串怯生生的车铃声。接着是:“嘭——嘭嘭嘭”四下敲门声。林琇一听,撒腿便往外跑。刘金岩来了。

  小伙子头发湿湿的,眼睛亮亮的,拿着一封信皮有点磨损的信,站在小小的门洞里。

  林琇跑来,挤进小门洞,起伏的胸脯差一点贴到刘金岩胸脯上。她抬起手,用小手绢擦了擦刘金岩湿湿的头发,亮亮的眼盯着他。

  “给。”刘金岩侧过脸去,他好像有点怕看她的眼。

  “什么?”

  “信。美国来的,给你妈妈的,好像是。”

  林琇小心地接过那封信,看一看,走出门洞,又回头朝刘金岩轻声说:“你来。”

  “我还没下班。”

  “那,你下了班就来,好吗?”

  “嗯,好吧!”

  刘金岩走了。林琇也回到屋里,把那封信交给正在喝酒的爸爸林春夫。林春夫只是瞥了瞥那已经不白了的白信封,便把它丢到桌子角,依旧喝酒。

  “您怎么也不拆开看看,”林琇从厨房里端来绿豆稀饭,放到小桌上。用下巴朝那封久经磨难的信一翘,问道:“咱们有朋友在美国?”

  “这是一封过时的信,只能带来痛苦。不看也罢。”林春夫咽下一口泡菜,慢吞吞地说。

  林琇一笑,说:“还有什么比这会儿更痛苦?咱们都快与世隔绝啦。”她蹲到爸爸身边,推着他的肩膀,轻声说:“咱们就当是看看别人的生活,瞧瞧大海那边儿的人怎么活着,想什么,好不好?”

  林春夫无可奈何地点点头,说:“你拆开看吧!”

  林琇拆开信,有点激动地念道:“韫玮,没有见过面的大姐……”念完,瞥一眼似乎木然的春夫,又急忙翻到信的末尾,念着署名:“你远在异乡未曾谋面的小妹韫珠。”

  “韫珠?”她沉吟着问春夫:“爸,您知道我妈妈有这样一个妹妹?”

  “不知道。”春夫依旧端着酒杯,淡淡地说:“你妈妈和我结婚的时候,是孤身一

  人。至少在大陆上她再没有亲姐妹。几个异母兄弟,你知道的,从来没有过交往。也许,

  是你姥姥、姥爷,在台湾或者美国生的孩子吧!”

  林琇急忙一目三行地看那信,然后拍着信纸,说:“真是这么回事儿,她是1950年在台北出生的,比我妈小七岁呢。”又低下头看信,轻声说:“她说姥姥姥爷都去世了,她在美国,一心想来北京看看,住一段,‘不知大姐是否会接待我这个天上掉下来的妹妹?’”

  “不接待。”春夫低低地说,“我们谁都不接待。”

  林琇看了看他,轻声说:“您可真逗。您准知道这位关韫珠是我妈没见过面的亲妹妹?世界上重名重姓的人多得很,这位关女士的姐姐还指不定是哪一位呢,没闹清身份您就给人家个拒不接见,这算怎么一回事儿呢?!要不是亲戚,直眉瞪眼地给人家一封回绝信,让人家觉得咱们没礼貌。万一要是我亲姨,这么一回绝显得咱们绝情,有个美国亲戚怕什么呀,嗯?”

  “我什么也不怕,嫌烦。”林春夫说。

  “这上头写着她的电话,咱们打一回试试?反正她掏钱,您有什么办法能让咱们一听就知道她是不是我妈的亲妹妹。”

  春夫放下酒杯,歪头想了一会儿,说:“这样吧,她既是你妈妈的亲妹妹,必定听你姥姥讲过你妈妈。你问她,你妈妈的左脚趾头是什么样的?”

  “算了算了。”林琇说,“您真糊涂,她生下来就没见过我妈,怎么会知道我妈左脚什么样?要是我姥姥也死得早,还来不及给她讲讲我妈呢,再说,就是讲我妈,也未必会讲我妈的脚趾头。您别把您老想着的事儿,您自己的隐秘事儿问人家。”

  “这丫头,老拿话噎我。”春夫说。

  “不是噎您,是您……得,老爸爸,再想点儿别的,有没有?”

  林春夫想了想:“问问她,听说过你妈妈的小名儿没有?”

  “她叫‘妮妮’。”林琇说。

  “你知道?”

  “人家信上已经写了。‘姐,你叫妮妮,我叫丫丫,这都是妈给起的小名儿。’听见了吧。”

  “噢,这个她知道。那……你问她,你妈常听你姥姥唱什么歌?”

  “也写了。”林琇又念信,“妈说,她常哼着‘母亲的恩情好比和煦的阳光,永远地永远地照着我的身’,哄你睡觉。我小时候也常听这歌。姐,咱俩是在同一个曲调下成长的。”

  “噢,这也知道。”林春夫慢悠悠地说:“那,这样儿……算了,你就在电话中叫她小姨吧。我看,没错儿。”

  “让不让她来呢?”

  “随你吧。”

  “告不合她说我妈妈……”

  林春夫陡然站起来,脸涨得像紫茄子,抖着声音说:“别,别折磨我!”

  林琇一把楼住他,轻声说:“爸,老爸爸,别急,怨我,都怨我……”

  林春夫慢慢地抚摸着女儿的头发,说:“不知道怎么了,这会儿,我烦得很……让我去歇一会……”说着,推开女儿,自己踅进里屋。

  他坐到沙发上,眼盯着渐渐昏暗的窗口,心里像有一群逃避火灾的难民,四下里往来奔突,怎么也躲不开渐渐逼近的火舌。这伙人踩得他心乱如麻。而且竟然有点窒息,喘不过气来。身上也突然躁热。他扒下汗衫,只穿着背心,汗还是把前胸后背都湿透了。“怪道,一封信竟让人烦到如此,不像话。”他心里骂道。

  他简直不明白这是为什么。

  属于他的原本很少很少的隐秘,原来早就被人知道,除了妻子的左脚曾经有六个指头,后来切除了一个这点儿事情之外,亡妻告诉他的所有令她珍视、回味的东西,远在美国的那个女人竟然全知道。可恶。这点东西,本是林春夫想起亡姜时,唯一感到心心相通的因素。当妻子羞涩地听自己轻叫着“妮妮”,把头扎到自己怀里的时候,当妻子躺在自己身边,轻轻哼着母亲唱过的歌,也像母亲那样拍着自己的时候,林春夫觉得妻子也是艺术家。她的艺术感觉敏锐而又准确,那时他想为妻子画一幅像,画出她身上深深埋藏着的艺术家气质。可惜,只画了草图,就没了兴味,收进了旧稿废稿箱子。如今妻子早已埋进黄土城中,那画稿也埋在记忆的底层。这唯一令自己反复追味的东西,大洋彼岸的那个没见过面的女人,竟然也知道,而且敢写在纸上寄过来……,原属于自己的,变成了公有的财富,那财宝的价值也便降格;那只有自己才能品味的微妙,别人也竟然能说出来,写出来,剥夺了自己的乐趣,那微妙的感觉、心绪,也就失去了魅力。而当这本已很少的回忆也失去了昔日的魅力,还不如不要它。然而,设若连这点儿回忆都丢弃,那从前之于今天还有什么?那不真正成了一场虚空?二十几年实实在在的生活,竟会变成虚空,那没有了“自己的另一半”的生活又该是什么?

  秘密,就应该是秘密;个人的隐衷,就应该永远属于个人。这个可恶的没见过面的亡妻的妹妹,你为什么什么都知道?!

  他在屋里犯傻,林琇在外屋犯难。她怕自己的话让老爸爸闹一场心脏病。她如今才感到,爸爸和妈妈,还是有局外人说不清的恩爱的。她不知道该怎么劝爸爸,才能让老爸爸缓过劲儿来。

  这时候,刘金岩来了。悄悄地,打一把花尼龙伞,站在屋门口,微笑地望着林琇。

  林琇忽然有了主意,故意恼怒地说:“喝,成啊,您还别给我摆这份儿架子。”她用一个手指头悄悄指点着刘金岩,示意他:“我没说你,是说老爸爸呢!”

  她大声说:“噢,您动不动就心烦,就不吃不喝。打算把自己弄病了是不是,打算让我溜溜儿地伺候您,端屎端尿擦身子是不是?您怎么也不间问我心烦不心烦?您以为我愿意守着您,在这荒郊野外过一辈子呐?好,您烦。您再这么烦,我就走,让您一个人儿跟天上的星星生闲气去!”

  爸爸对于女儿大凡都没辙、大都犯贱。好说好劝没用,女儿一生气,爸爸的气兴许

  立刻就没了。

  林琇这么一嚷嚷,林春夫的烦劲儿立时飞到了爪哇国,可还是不好意思马上出来,嘟哝着:“甭教训我。你爱上哪儿上哪儿。我一个人更清静。”

  “好咧!”林琇说:“金岩哥,你们邮电所有电话吧?我给同学打个电话,今晚儿就搬到城里去。走!”说着走出屋门,朝里屋窗子喊道:“爸,您就别吃,等那粥凉透了,我回来全倒了它。”

  说完,抿嘴一乐,抓住刘金岩的胳膊,钻到他的花伞下,走出院门。

  院里、屋里,死一样的静寂。呆了好大一会儿,门帘一挑,林春夫飞快地走出来,坐下,端起一碗凉粥,吸溜吸溜地喝起来,喝得真香。

  别,别按照自己的模样塑造下一代;别,别按照自己的规格衡量子孙。

  历史的延续,使他们必定继承你的东西;时代的更移,又使他们必定不同于你。

  倘若你变成标准件的模具,生产出一代又一代绝无变化的你的延长,历史、时间还有什么意义?人,毕竟不是机器。

  你是不是想永恒啊?!想让天上、人间,今世未来永远飘动你的身影,永远响彻你的声音?

  倘不是,那就让后代变的不是你,变的是他们自己。

  后代不会简单地重复先辈;后代会把一些什么东西推向前去……

  当林春夫吸溜吸溜地喝着凉粥的时候,林琇和金岩正在村邮局里给美国打电话。

  他们不知道,大洋彼岸此刻正是黎明,大多数美国人,还在睡觉,这时候用电话去吵人家,是不大礼貌的事。

  他们不大想这些繁文缛节。他们有自己的心事。

  “林琇,”刘金岩望着手拿电话听筒的林琇,小声说:“快成了。”

  “快成了?”林琇一时摸不着头脑,“什么快成了?”

  “你想干什么呀?”刘金岩微笑地反问她。

  “我想干什么?打电话,给一个自称是我小姨的人。她在美国。”

  刘金岩急忙摆摆手:“哎呀,不是不是。你不是想在镇上办个学校,教孩子们画画儿,唱歌、拉琴吗?”

  “哎呀,瞧你,直说不得了?”林琇撇撇嘴,又对话筒说:“对,对对,找关韫珠,女士,要不就叫小姐,Miss。”捂着话筒对刘金岩说:“横有三十八九了,还得叫小姐。咦,你说呀,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

  “办艺术学校?”

  “快成了。我今天上午到区里去了,区文教局说可以批下来……”

  “好,喂喂,对不起,我找关韫珠小姐,您是她女儿吧,……什么?就是您,哎呀,怎么声音这么……哈哈,我?我是关韫玮的女儿,我叫林琇……”

  事情就这么奇怪,兴许一辈子也联系不上的人,几分钟里就互通声息,借助电话又哭又笑了。

  林琇自作主张,热情地邀请小姨来北京,把自己居住的地方,形容成一个乐园,那位声音如同处女的关韫珠连哭带笑地说:“好,你等着,把脸洗干净,我要咬它、亲它、呜呜呜……。”这位关韫珠竟说一口相当地道的北京话,多怪。

  给美国打长途,这毕竟是林琇生活中的头一次。这新鲜的体味,让她心里飘荡起一股难言的激动。她不想早早回家,让爸爸阴沉的冷气冲走这兴奋。而且她知道,她不在家,爸爸的烦躁便会转为期待。期待自己的归来,期待自己给讲述点儿什么人间的信息。期待是活跃的动力。没有期待便没有生命,多一份期待便多一份奋争。让老爸爸多期待一会儿吧,哪伯他急得在屋里转圈儿呢,那也是运动。他太需要运动了。

  她想沿着公路散步,让润湿的空气,丝丝清凉的雨抚摸自己的头发和肩膀。她同刘金岩商量好,明天一起去区文教局,便跟他握手道别,自己跑出邮电局所在的大院(这大院里还有供销社、银行、理发店),走下高坡,来到公路上。

  天早已暗下来,昏黄的路灯老远才有一盏,只照亮不大的一个圆圈。慷慨地把其它地方让给黑暗。一个个亮圈,像黑布上染就的黄色斑点,天与地,都被这黑色的睡袍裹得严严实实。潮湿的公路蜿蜒伸向暗黑的远方,细细的雨好像只在灯光中飘下,亮亮的,像是蜘蛛丝,那圆圆的灯泡就是闪光的蜘蛛了?!真逗,鲁迅先生说,螃蟹既然都可以吃的,蜘蛛想必也能。人真厉害,什么都拿来吃一吃,连人自己。人吃人。所以,人是最坏的动物,应该把人赶进他们走出来的地方,赶回森林里。不然,现今人类创造的一切,也要被人自己毁灭。干嘛那么悲观呐?既然能够知道人类自身的毛病,便能自我教育,自我克制,把毛病板过来。所以呀,人类最重要的是要觉悟,是自己知道自己。因此,办教育是头等大事。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再难,也要咬紧牙关勒紧裤带办教育。现在,把教育搁在一边,把挣钱顶在头上,放在眼前。钱也许会多拿点儿,可总会花尽。明年、后年、十年、五十年以后呢?人都没受教育,一群傻蛋。傻蛋是建不成现代化的。所以呀,我要办教育,办艺术学校,让孩子从小就懂得美,懂得爱。林琇一路瞎想,任轻柔的雨丝在她身上缠绵。

  一辆公共汽车叽哩恍当地从她身边驶过。灯光从车窗里泄出,不住地乱眨眼。这是末班车吧。这车一过,公路上更静、更黑,只有雨打树叶的声音,像是一群孩子在抽泣。

  林琇是焉大胆儿,从不怕黑、怕静、怕夜路。这公路从一个公墓旁经过,那公墓里高大的松柏、杨树,常在暗夜里切切私语。让走到这儿的人都心里发憷。林琇却偏偏爱在夜晚从这儿走,说是每一个晃动的阴影,每一下嗡嗡喳喳的响动,都给她无限的想像。没想像还有艺术吗?

  她也不怕坏人。大凡让坏人欺侮了的女孩子,首先是自己胆儿小。坏人还没怎么的,她自己先手脚发软了。林琇总想碰上个把坏人,自己试试拳脚,就手儿给自己的生活增添点儿色彩。所以,她走夜道儿的时候,总是走在公路中间,手里老攥着一把飞快的水果刀。她眼睛瞟着公路两侧黝黑的灌木丛,万一有位吃饱了撑的想来犯坏的小子窜出来,那就让他试试一个二十二岁姑娘的青春的智与力。甭管是斗心计还是斗体力,林琇都自信胜人一筹。她就爱看功夫电影,一个俏姑娘连踢带打,让十几个男人趴在地上喘粗气儿,够多带劲儿。可惜,她一次没碰上过。也许是坏人一见她美丽的脸上那股时时准备玩儿命的神态,知道至少得费点儿周折,便自己关上了自己的电门。

  她从公路拐进黑枣林,再有100多米便是自己家的后门。远远地,她看见自家的灯光映亮一小方天地。她想着,假如老爸爸听说那位声音挺好听的小姨很快会来这儿看他,他会怎么想,噢,对了,这院子该收拾收拾,不然难以接待客人。她毕竟是从美国来的。

  突然,她听见黑枣林中有窸窸索索的响声,仿佛是衣角挂在草茎树枝上的声音。嚓、嚓、嚓,是男人走路的声音。听,咋吧,是踩断了草茎的声音,虽然轻,却分明。她的心一下子紧缩起来,血陡然涌到了头上,头皮也忽地发麻,她咬了咬下唇,自己暗暗骂自己:“胆小鬼,怕什么,这不是好机会吗?”

  她渐渐镇定下来,向前走了两步,走到树影下,轻轻弯下身子,好像是系鞋带,然后悄悄回过头去。果然,一个黑影在树林里晃动,一步步向她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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