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听(小小说)
偷听(小小说)
■ 玉 君
《文艺生活(精选小小说)》2004年第6期 通俗文学-市井小说
母亲生日那天,我带女儿回老家并住了一晚。我的女儿是母亲带大的,她还恋着母亲,晚上就跟母亲睡。
夜里,我从母亲的房门口走过,听到女儿和母亲在房里喋喋不休地说话。我和母亲年龄相差三十岁,平时都没有多少共同语言,她们一个九岁,一个七十岁,相差六十多岁,怎么会有那么多话说呢?我一时兴起,就不声不响地站在门外,偷听她们祖孙俩说些什么。
她们闲扯了一会后,女儿问:“奶奶,昨天郑伯伯的母亲生日,爸爸给了她两百元钱;今天你生日,爸爸为什么只给一百元钱呢?”母亲说:“乱讲,你爸爸不是这种人,一定是你看错了,新出那种二十元跟一百元很相象的。”女儿说:“真的,妈妈想给一百元,还跟爸爸吵了几句嘴。”沉默了一会,母亲问:“是哪个郑伯伯?”女儿说:“就是经常叫爸爸去喝酒的那个郑局长呀!奶奶你见过他的。”母亲说:“噢,是郑局长的母亲生日,你爸爸当然要多给些钱了,不奇怪。”女儿问:“为什么郑局长的母亲生日就要多给钱呢?奶奶,难道你还不如郑局长的母亲重要吗?”母亲说;“奶奶怎么能跟人家比?人家的儿子当局长,你爸爸有求于人家。”女儿问:“爸爸求人家什么呢?又没见郑伯伯帮我们干过活,倒是郑伯伯经常叫爸爸帮他干活。”母亲说:“单位里的事复杂着哩,就是郑局长帮了你爸爸的忙,你也不知道。别说了,快睡吧。”
房里一时静下来了,我的心情却无法平静。是呀,我为什么要给别人的母亲两百块钱,只给自己的母亲一百块钱呢?其实我和老郑仅仅是朋友,我根本没求过他什么,他也从来没帮过我什么,正像女儿说的,倒是他经常叫我帮他干活。老郑的母亲生日时,我是看许多人都给两百元以上,所以也给了两百元。
静了一会后,房里又有声音了。依然是女儿问:“奶奶,爸爸小时候也跟你睡觉吗?”母亲说:“对,你爸爸一直跟我睡到八岁才分床。你爸爸小时候可没有你懂事,他老是把一双冻脚往我怀里踹,要我帮他暖脚,不帮他暖脚就生气颠闹。”女儿说:“奶奶你别帮爸爸暖脚,让他闹。”母亲说:“傻丫头,哪有母亲不疼儿子的?”女儿说:“可是爸爸不疼你,给人家的母亲两百元,只给你一百元。”母亲长叹说:“唉,我已经很知足了。你看村头的二奶奶,养大五个儿子,老了却没有人理,临死儿子都不在身边,被老鼠咬掉鼻子和一只耳朵。”
不知道为什么,我的眼泪忽然流到脸上来了。我发誓以后再也不把别人的母亲看得重过自己的母亲,因为不管别人当多大的官,他的母亲也没有帮我暖过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