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
后记
《习仲勋传》是习仲勋系列丛书之一,一九九二年四月经中共中央办公厅批准立项,由中共陕西省委牵头,有关的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以及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广东等省(区),对收集整理、编写工作给予支持和协助。张勃兴任《习仲勋传》编委会主任,上卷于二〇〇八年四月出版。二〇〇八年一月《习仲勋传》(下卷)编写工作启动后,省委决定增补魏民洲、王改民为编委会副主任。
《习仲勋传》(下卷)自始至终得到中共陕西省委的高度重视,省委书记赵乐际,省委原书记、编委会主任张勃兴,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魏民洲多次召集会议听取汇报,审阅书稿,提出要求,解决困难,保障了编写工作的顺利进行。
《习仲勋传》(下卷)是集体创作完成的,从编写到成稿历时四年时间,十易其稿。
贾巨川在原来大量工作的基础上于二〇〇八年十月提供了十四章二十七万字的初稿,卢荻提供了广东部分两章八万字的初稿,形成第一稿。按照编委会的要求,王改民对广东部分作了修改扩展到九万字,贾巨川对其提供的部分作了修改扩展到二十九万字,于二〇〇九年十月上旬形成了第一次修改后的十六章六十六节三十八万字的工作稿。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为了加快编写进度,成立了由王改民牵头并与辛拴明共同负责,姚文琦、贾巨川、梁月兰、柴云、李方参加的编写组,对全书进行集中修改。王改民、辛拴明、姚文琦、梁月兰、柴云集中对工作稿进行修改,中央文献研究室王双梅于十一月十五日参加修改工作,张志功等撰写了“家庭生活与家风”一章。同时,贾巨川对他提供的工作稿部分继续修改,李方协助贾巨川工作。
十二月三十一日,王改民、辛拴明、王双梅、姚文琦、梁月兰、柴云修改出送审稿十七章七十三节四十二万字,并印成样书于二〇一〇年一月送出征求意见。以后各次的修改直至出版,均由王改民、辛拴明、姚文琦、梁月兰、柴云集体在此书稿基础上修改并增写完成,期间王双梅重点补充修改了西北局和广东部分,把西北局部分由原来的四章扩充到六章,广东部分由两章扩充为三章,并修改补充了蒙冤部分。全书共二十章七十七节四十九万字,五十七帧图片。
在以后的八次修改过程中,为了丰富内容、核实史料,编写组先后派出王改民、辛拴明、王双梅、姚文琦、余少松、王顺铭、尹行智、梁月兰、董强、江南、柴云、刘东、李方、许洁锋、钟雪斐、李元、高子果、缑昱健、苏维等十九人八十余次在中央档案馆、中央办公厅秘书局档案室、中央文献研究室资料室、中央新闻纪录电影制片厂、新华社图片社、陕西省档案馆、陕西省图书馆、浙江省档案馆等查找资料三千余卷,复印九百余万字,摘抄卡片五万多字;赴北京、河北、山西、河南、广东、浙江、陕西等地走访三百余人次,形成文字资料二十余万字,丰富了史料。
编写组在多次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重新修订提纲,调整结构,吸收使用了大量新的资料,对工作稿作了必要的删减和增加,编写了新的章节,选定了照片,使书稿框架更加符合逻辑,历史脉络更加清晰,史料更加丰富翔实。【贺氏藏书·刘大海精校】
二〇一二年五月五日,《习仲勋传》(下卷)编委会在西安召开会议,审定通过了《习仲勋传》(下卷)书稿。
《习仲勋传》(下卷)在编写过程中,得到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共中央统战部、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中共广东省委、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档案局、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档案局、陕西省文化厅、陕西省戏曲研究院、陕西省图书馆、中共西安市委、西安市档案局、西安市城墙管委会等单位的大力支持;中央和地方有关负责人张德江、令计划、曹志、胡启立、阎明复、李立功、尹克升、张邦英、黄静波、刘田夫、吴南生、王全国、张帼英、梁广大、江平、田进、张蒙纳、张汉青、张志功、曹志斌、徐联升、俞惠煜、陈清、夏蒙以及袁广才、史凡、孟德强等在不同方面给予了热忱帮助和支持。在征求意见稿形成时,宋登作了文字校核工作。陕西省人民政府驻京办事处、陕西省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对编写工作提供了方便。对上述单位和个人为本书付出的辛劳,一并表示诚挚的感谓十。
习仲勋夫人齐心及其子女十分关心本书的编写工作,多次认真审阅书稿,提出意见和建议,对编写好本书起了重要作用。
本书参阅了大量书刊资料,主要有《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一、二卷)、《中国共产党陕西历史》(第一卷)、《中国共产党陕西简明历史》、《毛泽东年谱(1893—1949)》、《周恩来年谱》、《邓小平文选》、《邓小平年谱》、《胡耀邦传》、《彭德怀传》、《贺龙年谱》、《王震传》、《习仲勋文选》、《习仲勋革命生涯》、《习仲勋主政广东》、《怀念习仲勋》、《习仲勋画册》等,谨向有关单位和作者表示谢忱。
由于编写组水平有限,难免有错讹之处,敬请广大读者批评指正。
《习仲勋传》(下卷)编委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
全书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