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无知的暴虐
第一章 无知的暴虐
五二七年,弗雷维厄斯?阿尼西厄斯?查士丁尼成了东罗马帝国的统治者。这样一个塞尔维亚的农夫,他觉得书本知识毫无用处。古雅典的哲学学派因他的命令被最后镇压下去。也正是他的命令,唯一一座埃及寺庙被关闭了,这座庙宇在信仰新基督教的僧人侵入尼罗河谷以后已有好几百年的香火了。这座寺庙坐落于一个名为菲莱的小岛上,邻近尼罗河的第一个大瀑布,从人类有记忆那个时候开始,这里就是朝拜爱西斯的圣地,不知是何原因,非洲、希腊以及罗马诸神早已惨淡地销声匿迹了,单单这个女神还幸存。直至六世纪,这儿一直都是唯一理解神圣古老的象形文字的场所,寥寥几个教士继续从事着在别的地方早已被忘却的工作。如今,由于一个被称为“皇帝陛下”的文盲农夫的命令,庙宇和毗邻的学校被归纳为国家的财产,神像与塑像送到了君士坦丁堡的博物馆里,教士与象形字书法家被送进监牢。
当其中的最后一人由于饥寒交迫死去后,有着悠久历史的象形文字工艺就成为了绝代失传的艺术。好可惜呀。倘若查士丁尼(这该死的家伙)稍微斩草除根,几名老象形文字专家被抢救到类似于“诺亚方舟”这样的地方,那历史学家的工作便会容易很多。我们即使能再拼凑出古怪的埃及词汇(这全都是商博良的天才的功劳),却依然无法理解他们传给后代的内在意义。在古社会的各民族中,这类事情有很多。蓄着怪异大胡子的巴比伦人留给我们一座座刻满宗教文字的造砖场,在他们曾经虔诚地大呼“将来有谁可以理解天国中上帝的规劝”时,他们的想法是怎样的呢?他们不停祈求圣灵的庇佑,试图解释圣灵的律法,圣灵的旨意被他们刻在最神圣的花岗岩石柱上,他们是如何看待这些圣灵的?他们要么鼓励教士对天空进行研究,探索海洋和陆地,要么又变成残酷的刽子手,只要人们稍稍忽略了现今已被人遗忘的宗教礼仪,便会受到可怕的惩罚,这是为何?
到目前我们都还没搞清楚。我们指派探险队去尼尼韦,在西奈的沙漠上发掘,解译的楔形文字书版长几英里。我们在美索不达尼亚与埃及的各个地方竭力寻找那把打开神秘的智慧宝库之门的钥匙。忽然,完全出于偶然,宝库的后门被我们找到了,它一直都开着,人们随时进去都可以。不过,这扇便利的小门并非坐落于阿卡达或孟菲斯周边。它在丛林的深处隐蔽着。异教徒寺庙的木柱差点完完全全遮挡了它。在寻找易于掠抢的对象时,我们的祖先接触过他们乐于称为”野蛮人”的人。那次相遇不是很愉快。那些可怜的人们误会了白人的用心,举着长矛与弓箭欢迎他们的到来。来访者却回敬给他们大口径手。从此以后,不带偏见心平气和的思想交流变得相当困难。野蛮人往往被描写成崇尚鳄鱼与枯树的废物。肮脏且懒惰,对于他们来说,什么灾难都是罪有应得。直至十八世纪此种情况才有了转机。让?雅克?卢梭最先透过朦胧的伤心泪水察看世界。和他同时代的人被其思想打动,也不禁掏出手绢潸然泪下。
愚昧的野蛮人是他们最爱谈的话题,他们觉得(即便他们从未见过野蛮人),野蛮人是环境的不幸牺牲品,是人类诸多美德的完美体现,人类的这些美德已被三千年的腐败文明制度剥夺得消失尽已。现在,至少在特定的研究领域,我们了解得更周全了。研究原始人就像在研究比较高级的家禽一般,二者区别不大。总的来说,我们的努力可以得到收获。事实上野蛮人是我们在恶劣环境之下的自我体现,他们只不过没有得到上帝的感化而已。经过仔细研究野蛮人,我们开始对尼罗河谷和美索不达尼亚半岛的早期社会有所了解;对野蛮人深入的认识让我们管中窥豹,探究在最近五千年来人类形成的诸多奇怪的天性,而这些天性却埋藏于一层薄薄的习惯与礼仪的外壳之下。同野蛮人的邂逅并不能给我们的自豪感增光添色。不过这令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自己已摆脱掉的恶劣环境,对我们已经完成的许多业绩加以欣赏,这仅能让我们以新的勇气对待工作,倘若还要有别的,那就是更加宽容地对待落伍的异族兄弟们。这本书并非人类学手册。这是本奉献给宽容的书。可是宽容的命题是很大的。
偏离主题的诱惑会很大,倘若我们离开大道,只有天知道将在哪里歇脚。既然这样,我还是用半页的篇幅,恰如其分地解释我所讲的宽容吧。语言是人类最具欺骗性的发明之一,全部的定义都很武断。因而无名小辈的学生应该拜读一本威性已经被大多数能看懂该书的人接受的书了。我所指的就是《大英百科全书》。该书第二十六卷一○五二页这样写“宽容(来源于拉丁字tolerare):允许别人有行动与判断的自由,对有别于自己或普遍的见地要耐心公正的包容”。可能还有别的定义,可是对于这本书的目的,我将用《大英百科全书》的话作为引线。既然我已经多少有了某个明确的方针,我还是从野蛮人身上,告诉你从已有记载的最早期社会形态中我发现的怎样的宽容。人们一般觉得,原始社会十分简单,原始的语言仅仅是几声简单的咕噜,原始人拥有的自由是在社会变得“复杂”之后才失去的。最近五十年,在中非、北极地区以及波里尼西亚,探险家,传教士和医生进行调查,得出了恰恰相反的结论。
原始社会相当复杂,原始语言的变格和时态比俄语和阿拉伯语还要多得多,原始人不但是现实的奴隶,同样是过去和未来的奴隶;总而言之,他们是凄凉悲惨的生灵,伴随着恐惧而生,在战栗中死去。通常人们对野蛮人的想象是一群红肤色人悠闲地在大草原里漫步,追寻野牛及战利品,而我所叙述的却好像和这种想象相差甚远,可是这与事实更贴近。事情为何会是另外的样子呢?我读了很多介绍奇迹的书籍。然而它们缺少某种奇迹:人类能够生存的奇迹。这些手无缚鸡之力的哺乳动物竟然防御细菌、柱牙象、冰霜和燥热的侵袭,最终主宰万物,他们究竟是如何做到这些的,在这儿我就不多说了。但是能够肯定一点,这并非一个人所能独自完成的。那时的人为了成功,必须把自己的个性融入复杂的部落生活中去。至高无上的求生欲望是统治原始社会的唯一信条。这无疑困难重重。因而一切其他欲望都必须服从于最高要求——存活下去。个人的利益相对于集体来说无足轻重。部落是遨游的堡垒,它自成一体,凭借群力,为自己获得利益。只有对外来一切的东西进行排斥,才能获得安全。
但是问题并非我刚才说的那么简单,对于有形的世界我的话可能很适用,可是在人类发展的初期阶段,有形的世界相较于无形的世界来说,简直微不足道。要想充分理解,我们应该记往,原始人与我们大不一样。他们无法理解因果法则。要是我坐在有毒的常青藤上,我就会指责自己的大意,让人去请医生,并叫我的孩子把那些东西赶快弄走。辨明因果的理解能力告诉我,有毒的常青藤会引发皮疹,医生会给我开止痒的药,清走毒藤能够避免痛苦的事情再次发生。真正的野蛮人的反应却迥然相异。他没法把皮疹同毒藤联系在一起。他生活的世界中,过去、现在以及将来都纠结在一起。死去的首领成为了上帝,死去的邻居成为了精灵,依旧是家族中看不见的成员,寸步不离地陪着活着的人。他们和死人依然同吃同睡,一起看守大门。是设法同他们亲近还是博取他们的友情?这样的问题是活着的人应考虑的,要不然便会马上遭受惩罚。
因为活人没法知道如何取悦精灵,所以总是怕上帝报复自己将不幸降临在自己头上。所以,他没有把异常事情归因于起先的原因,而是归因于看不见的精灵的干涉。当他发现臂上起皮疹时,不会说:“该死的毒藤!”而是小声嘀咕:“我把上帝得罪了,他来惩罚我。”他去找医生,并非去讨要消藤毒的膏药,而是要一张符咒,还要比愤怒的上帝(不是毒藤)扔给他的那张符咒灵验百倍才可以。至于引起他遭罪的毒藤他却毫不理睬,照样让它像往常一般生长。倘若恰好有个白人带来一桶煤油把毒藤烧了,他还会骂他没事找事。所以,在一个社会里,要是所有的事情都归结于由看不见的生灵所控制的,那么这个社会要维持下去,就不得不完全服从能让上帝怒火平息的律法了。依据野蛮人的说法,律法的确是存在的。祖先制定了律法,把它传授下去,他最神圣的职责便是让它原封不动完好无损地传递给下一代子孙。
在我们看来这肯定荒诞无稽,我们确信的是进步、发展以及持续不断的改进。可是,“进步”是近年来才形成的概念,然而低级社会形态的特点却是,人们觉得现状已经很好了,不需要再作什么改进,原因在于对于别的世界他们一无所知。假如上面所讲的都是真的,那如何才可以防御律法和既定的社会形式有所更变呢?答案非常简单。就是立即给予拒不把公共条例当成是上天旨意具体体现的那些人以惩罚,说得直白一点,就是依赖僵化的专横制度。要是我因此说野蛮人在人类中最不宽容,这也并非侮辱他们,因为我还要补充一句,在他们生存的那个氛围里,专横跋扈是理所应当的事情。倘若他们执意容忍,作为保护他们人身安全、头脑单纯以及部落生活的许多律条遭人践踏,便会有无妄之灾,这样的罪过可是最大的。
可是(这个问题值得提问),极少数人又是如何保护一整套靠口口相传的法律的呢?现如今我们有数以万计的警察,成千上万的军队,可依然感觉到连推行一些普通法律的困难都挺大。答案同样非常简单。野蛮人相对于我们聪明得多,他们精明地计算出了依靠武力无法推行的东西。他们发明了“忌讳”(塔布)的观念。可能“发明”这个词和文意有些不符,此类东西极少是一时灵感的产物。它们是日积月累与实践的结果。无论如何,非洲和玻里尼西亚的野蛮人提出了“忌讳”这个概念,因此省了不少麻烦。“忌讳”这个词起源地是澳大利亚。我们多少都明白它的含义。现今的世界里忌讳随处可见,即不可以做的事或不能说的话,比方说在吃饭时谈论之前刚做完的一次手术或是将小勺放在咖啡杯里不拿出来。可是我们的忌讳意义都不大,仅仅是一些礼节,对生活的幸福毫无影响。对于原始人来说,忌讳就很是重要了。它表明着超脱于这个世界的人或无生命的物体,(用希伯来语)是“神圣”的东西,人们一定不会冒着马上死去的痛苦或经受永久性的磨难作为代价谈论或涉及。对于竟敢违背祖先意志的人能够大声辱骂,并不值得人怜惜。
到底是教士发明的忌讳,还是为了维护忌讳才有了教士,这个问题尚待解决,因为传统较之宗教更加源远流长,所以早在男巫师与女巫婆问世之前忌讳就存在了的可能性很大。然而巫师在世上一露面,便作为忌讳观念的顽固支持者,巧妙地大肆盗用此种概念,忌讳便成为史前的“禁物”象征物了。第一次我们耳闻巴比伦与埃及的名字的时候,禁忌还处于分量很重的发展时期。原始粗糙的忌讳和后来在新西兰发现的有很大的区别,是带有“汝不能……”这种字眼的戒律。它们是约束人类行为最为严肃且不可变更的行为准绳,正如我们熟知的基督教“十诫”中的第六条一般。不用说,在早期的那些国度的历史中,宽容的概念人们毫不知晓。我们有时把无知引起的漠不关心误以为是宽容。我们从未发现国王与教士会有一丝诚意(即便是不足挂齿的)赞同别人履行“行动或判断的自由”,或是“对有别于自己或普遍都认可的见解的耐心公正的容忍”,可现如今这已成为我们社会的理想。
这样说来,本书的兴趣并非是研究史前的历史,或是研究按通常所讲的“古代历史”。为宽容所作的斗争直至个性发现之后才开始。在现今最伟大的新发现里,个性发现的荣誉非希腊人莫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