秧歌(二)

作者:张爱玲 字数:2062 阅读:122 更新时间:2015/03/04

秧歌(二)

“来了,我看见他们来的。来了。”
  “那我们去吧?”金根回过头向他妹妹说。
  他妹子金花像没听见似的。她坐在亭子里,背对着他,正在吐唾沫在手娟子上,替那小女孩擦手。小女孩是金根的女儿,他们今天把她也带了来了。那孩子正在那儿闹别扭,因为她不明白为什么要在这里等着。她烦躁地在板凳上爬上爬下,又伸手去摸那扇形的窗户,把两只手摸得乌黑。不久她一定会把那些灰都抹到她姑姑的新衣服上去。金花今天穿着的三件紫红布棉袍,也就是明天的结婚礼服。
  金根看他妹妹不答话,他站在那里叉着腰望着她,透出没有办法的样子。
  老妇人喘着气走进路亭。“怎么不去?”她大声喊着。
  “走吧!我们走吧!”金根对他妹妹说:“别这么老脑筋。”
  “谁老脑筋?”她并没有回过头来。“也得让大娘坐下来歇会儿,喘过这口气来。才走来又走去,人家不累么?”
  “走吧!走吧!”谭大娘说。“别害臊了。现在这时世不兴害臊了!”
  “谁害臊?”金花赌气站起来,领着头走到镇上去。她今年十八岁,可是看上去还不到这年纪。稚气的秀丽的脸,嘴唇微微张开着,因为前面有一只牙略有点刨。她的头发前面蓬得高高的,额上一排大稀疏的前刘海,留得很长,直垂到眼睛里去,痒梭梭的,所以她总是迷缝着眼睛,从发丝里向外面望着,仿佛带着点焦虑的神气。
  这小小的行列,她走在最前面,老妇人在后面紧紧跟着,就像是怕她随时会转过身来逃走。金根抱着他的女儿跟在她们后面。快到区公所的时候,老妇人就本能地走近一步,托住金花的肘弯,搀着她走。
  “大娘,别这么封建,她自己会走。”金根说。
  区公所前面坐着蹲着的人群中起了一阵阵骚动。“他们来了!新娘子来了!”大家喃喃说着。有几个周家的人走上来,含笑和金根招呼。有个五十来岁的高高的妇人,一脸精明的样子,是新郎的寡妇母亲,朝着谭大娘走过来,抓住她两只手说“嗳呀!大远的路,让你走这么一趟,真不过意!”
  明天要做新郎的那男孩子站得远远地微笑着。谁也不朝新娘子看,但当然她还是被观察着的。她也微带着笑容,而仿佛心不在焉似地,漫无目的四面望着。
  大家招呼过了,就一同进去,先经过一番低声争论,要推出一个人来,出面和干部说话。当然应当由男方上前,而且刚巧新郎的母亲在一切有关方面是她最年长。但是她坚持着这不是女人做的事,要金根去。金根一定不肯。最后是新郎大大哥做了代言人。和干部说明来意之后,大家都挤在桌子前面,等着干部找出该填的表格,新郎新娘被推到最前方,低着头站在桌子跟前。
  “你名字叫什么?”干部问那年轻人。
  “周大有。”
  “是那里人?”
  “周村的人。”
  “你要跟谁结婚?”
  他很快地咕噜了一声:“谭金花。”
  “因为她能劳动。”
  金花也回答了同样的问句。问到“为什么要跟他结婚?”她也照别人预先教的那样,喃喃念着标准的答案:“因为他能劳动。”任何别的回答都会引起更多的问句,或许会引起麻烦。
  新郎新娘在表格下面捺了指印。他们的婚姻在法律上已经成立了,但是习俗相沿,明日还要热闹一下,暂时新娘还是跟着娘家人一同回去。周家和谭家的人在区公所外面分了手。
  “明天早点来呵,谭大娘。”新郎的母亲再三说。
  “你今天早点回去歇歇吧,明天有你忙的。”谭大娘说。
  谭家几个人在小镇上缓缓走着,一路看热闹。金花静静地,一句话也不说,手里牵着那小女孩。他们走过镇上唯一的饭馆子,是一座木板搭的房屋,那没油漆过的木板,是一条条不均匀的鲜明的橙黄色。门面很高大,前面完全敞着,望进去里面黑糊糊闹烘烘的。房顶上到处有各种食料累累地挂下来,一棵棵白菜,灰扑扑的火腿,长条的鲜肉。乳白的脆的豆腐皮,与淡黄色半透明的起泡的鱼肚,都挂在客人头上。跑堂的同时也上灶,在大门口沙沙地炒菜,用夸张的大动作抓把盐,洒点葱花,然后从另一只锅里水淋淋地捞出一团汤面,嗤啦一声投到油锅里,越发有飞沙走石之势。门外有一个小姑娘蹲在街沿上,穿着邮差绿的裤子,向白泥灶里添柴。饭店里流丽的热闹都满溢到街上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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